庄雪周六傍晚口试完,来到店里,脸上的笑容似乎很有把握,陈海天因为生豆涨价的而生出的坏心情,也突然好了起来。
礼拜天下午,天气很好,阳光普照,他们照惯例在中午起床,下午一点吃早午餐,愉快的聊天、喝咖啡、洗碗盘,直到三点时意识到时间有点晚了,两人才匆匆出门,搭上捷运往动物园奔去。
动物园四点停止售票,他们到的时候是三点五十五分,买到票时是三点五十八分。
「安全上垒。」庄雪一脸好险的模样。
「希望你的考试也安全上垒。」陈海天立刻接了一句。
「承您贵言。」庄雪笑着回答。
他们如愿看到熊猫,可是排队的人实在太多,加上只能从远处看,最后他们对团团圆圆的印象,就是黑白夹杂又有点灰灰的两坨东西,而其他的动物几乎都躲了起来,栅栏里都空空的什么都看不到。
「它们打卡下班了。」这是陈海天的结论,他很想离开,因为每只动物看起来都很忧郁,眼神好悲伤。
「嗯,别逛了,好吗?」庄雪像是感受到动物的无奈和陈海天的感伤,突然带头往出口走,一边提议,「我们去深坑吃臭豆腐当晚餐吧。」
「我还要吃脆皮大肠跟酸梅汤。」陈海天无奈的摇头,「你是打算去考察吗?等考上了,白天念书,晚上去旁边夜市卖臭豆腐?」
庄雪故作认真的点点头。
他们坐着公车,慢慢往华灯初上的深坑晃去,当公车转过一个弯角时,庄雪的身子受到离心力影响,微微往陈海天的肩上靠了一下,放在膝上的左手因此碰触到陈海天的右手。
然后庄雪拉住陈海天的手,像小孩子去郊游似的,那样手拉手。
陈海天继续看着窗外飞逝的风景,不曾把眼神收回来看向庄雪,他能感觉到庄雪的些微紧张,所以他只是回握住庄雪的手,一言不发,这件事对他而言,似乎再自然不过。
傍晚的阳光透过车窗泼洒下来,映得他双颊发红,他坐在椅子,觉得夕阳围绕住他和庄雪,以他们的身子做为圆心,一圈圈向外扩散。
能懂得各自的心情,解释也都是多馀的了。
下车时,两人松开手,并着肩往老街走去,当街上的人潮快把他们冲散时,庄雪就会停下来拉住他的手,或是他往前两步拉住庄雪,他们自然的注视对方,视线没有闪躲,没有撇头或将眼神移到地上,却也不过度停留,昏黄的灯光在老街上闪耀着光芒,四周围绕着许多摊贩和游人的声音,许多的话语与灯光,像是波浪似地在他背后碎成片片浪花,而夜色甜美,温柔地浸润着山城。
八点多时,他们坐公车回到台北,陈海天坐捷运回城北的咖啡馆,庄雪则一如以往,坐夜车回台中,
可是陈海天知道,他们之间的关系开始明朗化了,就像两坨发酵的面团,沉稳而缓慢地膨胀,距离也慢慢缩短。
他可以明确感觉到这种靠近,也喜欢这种只有两人在一起时才能有的坦然忘我,这种感受不同于独处时感受到的宁静,也无法与好友相处时的随意相比,更接近在生活里穿梭来回的、不用说出口就可以意会的默契。
虽然还无法定义现在的状态,顶多称之为「同意跟对方手拉手」的奇妙阶段,但他知道一切都开始了。
云出自岫谷,泉水滴自石隙。
而海洋应不远矣。
在等待放榜的一个月时间,陈海天去了台中一次。
那时眷村最后的搬迁通知已经贴出,八月底前必须全部撤离,剩下不到四个月的时间,爷爷们有的准备去荣民之家,有的联络好了安养中心,眷村里有种茶走人散的凄凉意味。
「我打算卖到八月二十一,刚好是周五。」庄雪从油锅里夹出炸好的臭豆腐,每个都是金黄酥脆、美丽得意的模样,「卤水的味道太重,没办法在家里做,以后也不确定会不会继续卖,放榜之后再决定吧。」
「放榜那天是星期二?」陈海天看着庄雪点头,立刻说:「那天我把店里还没送出去的心愿达成御守全带来,我们一起上网看放榜,好吗?」
陈海天知道庄雪有十成的把握,他并不清楚庄雪作学问的实力,但他知道庄雪决定卖到二十一号,是打算把剩下的时间用来处理上台北的事,也因为确定会上台北念书,才会主动握他的手。
两个人即将在同一座城市生活,于是有了发展感情的动机。
这是他最欣赏庄雪的一点:理性而实际,和他一样。这两种特点在他眼里,等同于浪漫。
所以庄雪的心愿达成比学业合格重要,他或许不是庄雪选择学校的考虑因素,却是庄雪的心愿之一。他希望御守真的能发挥功用,这样他好像也为他们的感情尽了一点力。这大概是他们重遇之后的现在,他最大的愿望。
他们即将在同一座城市生活。他不自觉喜欢上「即将」这个词所具有的期待感,丰沛华美。
庄雪没有出声,有点讶异看着他的眼睛,隔了片刻才说:「好,等你一起看。」
陈海天笑着点头,一边帮庄雪涂酱料、夹泡菜。
他发现比起寄居蟹,庄雪其实更像不倒翁,他推一下,庄雪就给出比推力更大的后续反应,因为只要没有人愿意先跨出一步,没有事就能让他们改变现况,他摸清楚了庄雪的行为模式,抓到一个规律性的东西。所以他一步一步,慢慢地往最后的那天前进,毫不急躁。
傍晚时分,收摊时,夕阳依然停驻在那片空地,陈海天接过庄雪递来的圆凳,坐在红砖屋前,想起这将是倒数第二次推着臭豆腐摊看夕阳,心里一阵惘惘然。
庄雪坐在他身边,自然地握住他的手。
不同于上次在人群中的双手交握,这次,陈海天明确意识到庄雪手掌的存在,略微粗糙却丰厚柔软,指节并不分明,是好命的手,不轻不重的依偎在他的手上,如此美好;奇怪的是,这种感觉很熟悉,似乎存在往日的记忆里。
这个疑问,直到在回台北的车上,当他把十指交扣、放在吃得过饱的肚皮上时,才找到答案。是他自己的手,他握着庄雪的手像握着自己的手。庄雪有双跟他很像的手。
他是迷恋自己倒影的纳西瑟斯。这个结论让他无言,只好拿出卤味吃起来。
放榜那天,每停靠一个休息站,陈海天就喝着古早味红茶、拿手机刷网页,而庄雪老神在在的炸臭豆腐,一直到了小学门口,他才在网页上看到丝毫不让人意外的结果。
当足够了解一个人时,就不会对太多事感到意外。
他把手机递给庄雪,「上了。」
庄雪看到录取名单后神色淡然,扬扬眉,耸耸肩,然后转身继续去招呼客人。考上博士班,并不比卖臭豆腐重要。
陈海天就这样看着庄雪,也说不上来为什么,他就是喜欢庄雪站着的样子、走路的样子、伸懒腰打哈欠的样子,他注意到庄雪身体散发出来的蓬勃朝气,还有左手撑在推车上、右手拿着夹子炸臭豆腐、凡事都掌控在手里的模样。
就是在那个时候,他第一次发现了庄雪很特别的那一面,庄雪的腔调、慵懒又漫不经心的表情,有种浑然天成的魅力,若有野心,庄雪应当能成为笑拈天下、指点江山的风流人物,然后变成梁美莉口中「言情小说」的总裁男主角。
还好庄雪是个毫无野心的臭豆腐小贩,不求名利不求荣,只么随缘度此生。他心想,不然他的故事就充满狗血了。
第三十八章
夏天占领了台北,热的理直气壮,霸气十足,庄雪去超市买鲑鱼,下厨做最拿手的三道菜之一:鲑鱼炒饭,附赠番茄沙拉和从台中带来的特调冬瓜茶。
太阳正在下山,陈海天在玻璃门贴上万花筒小弟送他的素描纸,上面画了坐在咖啡杯里的雨天,下面有一行字:「雨天大人玩耍中,想喝咖啡的臣民请按铃」,旁边有只手指,指向门铃的方向。
「雨天大人,吃饭吧。」他抱起雨天,走进小厨房,庄雪已经将晚餐在桌上排好,雨天的碗里也倒满猫饼干。
真是诡异。陈海天心想,这叫什么?还不是一家的三口?
三口,他想起他的咖啡师父,前几天三口在他facebook的咖啡馆粉丝页留言,「八月金针花开,来玩的话请你吃面包。」这时他才知道三口结了婚,对方是玉里某间小学的老师,于是三口抛弃台北的一切,跑去玉里开了一间卖面包的咖啡馆,面包是自己做的,三口这几年的新爱好。他特别上网查了玉里,图片一跑出来,他就知道三口为什么会去那个地方。
金黄色、满山遍野的金针花。
「你的臭豆腐摊结束后,我们去玉里玩,好吗?我师父在那卖面包。」
「好,怎么会跑去那里卖面包?」庄雪从冰箱拿出冰的凉凉的冬瓜茶,倒了一杯给他,「这叫冬瓜麦茶兰姆酒,我自己煮的,很久以前从城南某间奇怪的店里学来的。」
陈海天喝了一口,等量的冬瓜茶和麦茶,加上几滴兰姆酒,风味很特别,非常好喝,他在心里偷偷记下做法。
电话响起来时,陈海天正吃着鲑鱼炒饭,一边和庄雪说起当年跟三口学咖啡时遇到的趣事,听到电话声,他起身走到吧台里接电话。
「小万吗?」店里的电话里传来有点陌生的声音,「我是大武。」
「大武?」他有些意外,从城南书店偶遇后,将近一年的时间里,他只见过武大郎两次,「我是小万,怎么?」他转头看着从小厨房里探出头来的庄雪。
「我……能不能请你教我煮摩卡壶?」武大郎的声音听起来有些迟疑,「我之前都用美式咖啡机煮,不知道摩卡壶要怎么煮才好喝。」
「可以啊,怎么会突然想学?」陈海天对着庄雪耸耸肩。
「我遇到那个人了,他喜欢喝咖啡,用的是摩卡壶……」
「你遇到那个人了!」他的声音一下子拔高半度,吃饱后窝在咖啡机上睡觉的雨天撑起半边身子朝他张望,庄雪也瞪大眼睛,走到电话对着陈海天比划几下,然后接过电话筒。
「什么时候的事……对,我在店里,不然你过来好了。」庄雪和武大郎说了几句,挂断电话后转头对陈海天说,「他说他刚下飞机,在回台北的路上,是在上海遇到的,等下他会过来。」
陈海天看看时间,周日晚上六点半刚过,店里只有他和庄雪。
「刚下飞机的话,应该还没吃吧,不然你再去楼上弄一份炒饭给他?」他和庄雪走回小厨房,继续吃鲑鱼炒饭。
「教他煮咖啡又请他吃炒饭,这样我们亏很大。」庄雪笑着摇摇头,「而且那家伙一定不会带礼物给我们,那个人应该杀光他所有的脑细胞了。」
每次庄雪不经意地把「我们」说出口,陈海天就会抿着嘴笑笑,然后毫不客气将这句话偷偷收起来,他对庄雪的喜欢就是这样一点一滴拾缀而成。
但是累积再多的喜欢也不会变成爱,爱是更复杂的事,而他还没有爱上庄雪,可是他不急,因为以前他只想找到李组长,现在他要考虑的是如何和李组长共同生活。
洋葱炖久了就会像牛奶一样香甜,只要时间到了,他就会爱上庄雪。
武大郎在七点多左右到咖啡馆,手上还拎着行李。
「我回家放行李再过来,大概都八点多了,直接过来比较快。」武大郎接过庄雪递过来的炒饭,感激的说了声谢谢,坐在吧台边,边吃边把事情大致交待了一下。
「所以你只是遇到了那个人,八字都没一撇,就跑来学煮咖啡?」庄雪有些不可置信的说。
「会有撇的,先学起来,一定用的到。」武大郎狼吞虎咽着炒饭,信心满满。
「可是他有男朋友了,虽然能被破坏的感情都不是真感情,但你这样硬抢还是会被马踢吧?」庄雪眉头微皱,话里有些不以为然。
庄雪的话,让陈海天再度产生一种既视感,不过这种情况已经太多次到让他见怪不怪了。
武大郎默默吞了两口炒饭才说:「那个人个性很简单,不会玩欲擒故纵的游戏,要就要,不要就不要,什么都没说就表示他还不确定,所以,只要他很明白的告诉我说我没希望,或是说他很爱那个人,那我一定收手,因为我想要的是他能过幸福的生活,而不是逼他跟我在一起,虽然跟我在一起一定是最幸福的生活……」
陈海天和庄雪很有默契的抓了抓手臂。
「……可是他没说,」武大郎拿起汤匙挥了两下,加重语气,「一、个、字都没说!所以鬼才相信他跟那个家伙有什么深刻的感情,不可能!除非……」
武大郎像是想到什么可怕的事,脸色忽然暗下来,「除非他跟他的死党在一起,那我就完全没希望了。」
「他的死党是什么三头六臂的大人物吗?」陈海天好奇地问。
「不是,只是一个普通的热血白痴,少男漫画里常有的那种,而且还是个花心大萝卜,可是他很疼小诚,会为了小诚跑来打我……」武大郎沮丧的看着只剩饭粒的盘子,气压低的可怕。
陈海天突然为那个叫小诚的陌生圈外人感到可怜,先是有个热血白痴当死党,现在又多个痴心傻子的追求者。
沉默片刻,武大郎才又喃喃自语的说,「可是老天爷都安排我们在上海重遇了,就不可能再设下什么狗血陷阱防碍我们吧?」
老天爷忙中也是会有错的,为什么这些人就是不明白。陈海天无奈的摇摇头,不知道为什么,武大郎总是让他心中忍不住涌出讥讽的字眼,又无法一吐为快,最后只好把所有话吞回去,拿出摩卡壶,帮武大郎上课。
九点左右,庄雪先离开,准备坐车回台中,陈海天挂上有事外出的牌子,丢下努力学习填粉的武大郎,陪着庄雪走到捷运站,他愈来愈明白和一个人并肩而行是多么困难的事,太快或太慢都不行,所以他们手拉着手,在微薄的幸福感里互相迁就。
迁就是个新课题,因为他们是咖啡和臭豆腐,需要加些牛奶或喝点水,所以他们慢慢走,慢慢培养默契。
生活充满类似这般的碎片,拾之不尽,就像各种微不足道的食材,葱、姜片、八角、冰糖、绍兴酒……虽然互不相干,可是等时间一到,就能把他们炖煮成华丽丽的东坡肉,甜美又不乏味。
庄雪比了一个打电话的手势后,就走进捷运站,陈海天走回店里,这时武大郎已经煮了三杯咖啡。
「这只摩卡壶先借你吧,回去慢慢练,需要一些时间的,他什么时候回台湾?」陈海天教武大郎如何清洗和保养,然后把摩卡壶擦乾用袋子装起,袋子里还有武大郎买的三包咖啡豆,准备回去闭门苦练。
「不知道,最快也要一个月后吧,他是浪子,我是忠心的等门狗。」武大郎笑了笑,接过袋子,又和他聊了几句,准备离开时才问:「庄庄上台北来念书,应该是住你这吧?这样以后可以请他帮我带咖啡豆,反正他学校离我家近。」
「嗯,应该吧。」陈海天送武大郎出门,坐回自己的专用位子上,直到刚才武大郎问起,他才第一次意识到庄雪到台北念书,首先面临的就是住宿问题。
庄雪应该是打算在城南租房子吧?他心想,他这里跟学校一南一北,要穿越整个台北市,距离上太远,可是捷运方便,而且也不是每天上课……
把所有的优点、缺点、主观的、客观的因素全部考虑清楚之后,他打开小笔电,休眠的萤幕立刻出现金黄色的炸猪排和灰色的高丽菜丝,这张是他自己炸好、淋上酱汁、拍照,然后用一杯拿铁交换,请小可爱改颜色。
庄雪也看过这张桌面,还笑着说他自恋,因为庄雪没有办法察觉图片被改过颜色。
这是让他偶尔心疼的生活碎片,他将这些碎片拾起藏好,庄雪用的盘子杯子、客房的床单被单,都被他以换季为理由,不着痕迹的换成深色;和庄雪相处时,他也尽量穿深色系的衣服,虽然浅色系比较适合他。
用这张图当桌面,也只是在自我提醒,无论如何,每个人心里的某些东西就是不会被自己以外的人了解,所以他不要蠢得以为能了解庄雪的每一个部份,就算他能了解到百分之九十五,还是有一些隐秘的、无论用什么方法都不可能弄懂的部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