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钱是挺了不起的……
“少爷~”毓官蹦蹦跳跳的身影跃入眼帘,双手捧着一汪清水,边跑边急的乱叫,“哎呀,要漏光了!!!”
把脸埋进那双无力却温暖的小手中,苏应麒贪婪的吮吸着清凉的河水。
总以为不离不弃是达官贵族才享有的权力,或许根本没有想过在逆境的时候,谁会真的留在身边。苏应麒是想过把毓官交托给一户好人家的,可是转眼第二天,对方总是很无奈的把人送回来,小兔子惊天动地的哭功实在是没哪户人家能够接受的。
等到苏应麒舔着嘴唇离开的时候,毓官的脸成了猪肝,和他把眼睛哭红时有的一比。
实在是某人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喝个水,都会不知不觉用舌头挑逗。
向两边拉了拉小兔子红成熟苹果的脸蛋,苏应麒听到了一个轻微的呻吟声。
此呻吟非彼呻吟。
循声找去,前方的碎石边坐着一个老婆婆。
在那个素不相识的小村庄的一年,苏应麒深刻体会了‘助人为快乐之本’的意义,其直接导致的有效结果就是他和毓官有吃有喝的活到了现在。
走近了才发现对方是一个瞎子,眼皮像是被融化过又重新凝聚,脸上带着的黑色面纱似乎是为了遮掩同双眼一样恐怖的容颜。
下意识的把伸出去的手收回了一寸,顿了顿,苏应麒还是硬着头皮搀起瞎眼的婆婆,在发现对方是把脚崴了后,开始骂自己多管闲事。
说实在的,苏应麒一直觉得好人好事是有钱人的专利,曾经大少爷的他,不爽家门口的乞丐侮辱了他的品位,随手一笔银子就遣散了,换了平时心情好的话,哪里缺钱哪家被欺,他一个响指就搞定。
然而,当身边只有三个铜板还要挣扎留一个铜板存起来的时候,再可怜的人,都是空气。
所以说,还是做有钱人好啊……
把瞎婆婆背回去,苏应麒看着家徙四壁的小屋,果然是没油水可捞。
“婆婆,你一个人住吗?”苏应麒本来想放下人就走,单纯天真的小兔子果然有泛滥的同情心。
“嗯。”
“你的家人呢?没有人照顾你吗?”
“……”
毓官有时属于傻的可爱的那种,送人回来的一路上就没听对方说过一句话,就算是个不善于交谈的老婆婆但起码不会属于和蔼可亲那一类,苏应麒道了声‘再见’拉起纯真的小兔子走人。
“你先去城里找客栈住下,这点钱应该够了。”
“那你呢?”
“如果我姐在这里,她应该会去两个地方。”
一个是苏家老宅,就算追忆过去也好,落叶归根也好,经历了大起大落之后,人总喜欢到名为‘家’的地方,寻找逝去的温暖。
不知是幸还是不幸,一年了,老宅还在,没有被拆了挪为他用,但是遍布杂草积满灰尘的地方,不见得能让美好的回忆代替残酷的事实。
比起活在过去,外柔内刚的苏应兰,恐怕会选择到父母坟头,上一炷香。
苏应麒知道自己神通广大的姐姐一定会找到这两块不起眼的小木牌的落脚处,躲在草堆里观察时,突然想起了一年前还未出世的小外甥。
不知道是长的像姐姐还是像皇上,应该会叫爹娘了吧~不知道会不会叫舅舅呢~对了,说不准是外甥女,大大的眼睛,高高的鼻子,一张樱桃小嘴,想想就好可爱啊~~
苏应麒在坟旁的草堆里犯了一夜的花痴,清晨阳光蒙蒙胧胧的时候,一阵细碎的脚步声打断了他的瞌睡。
晨雾漫漫中,素衣裹身的女子提着一篮东西,刚走近坟头,埋伏在四周的官兵突然涌出,团团围住女子,把人押解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