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冥尊懊恼得压着他,吻着他,让他的嘴再也不得空,说不出伤人的话。
他任由七条狐尾抽打背部,就是不肯放开朝歌。
“朝儿,别离开我。
当年,你在我的面前自戕,以命开道护我,我就知道自己错了。一直以来不该回避对你的绮念,以至于你我阴阳两隔、致死不能相守。
那时,我只想你的魂体躲开天地大劫,送你入往生池轮回。我离开后,不知你会那样执着。
朝儿,我错了。为师因你一句要关我,自困雷积山洞府千年。
千年里,每个日夜轮转,我都待在你的寝殿想你,念你在哪,何时可归。
千年来,玄雷战甲被我日日穿着,从未放下。一生一世一双人,亦是我所求而不敢求啊。
朝儿,为师惶恐、胆惧……”
朝歌泪如雨下,任他施为,却又难过道:“你如今后悔。
那晁错呢,他也为我舍命,为我与父母对抗,沦为天下笑柄亦勇往直前。裂魂之术失败,你知道他有多伤心吗?”
雷冥尊埋首在他的颈项,痛苦而又狠绝道:“不可否认,朝儿,在你的心中,你对他确实是感激大过爱意。”
对于晁错的感情,被雷冥尊用言语之刀狠狠地劈斩开来。
朝歌痛苦地啜泣。
他为不争气的自己,为不受控的心,为晁错的离去哀伤,为天下有情无法相守的人痛哭。
雷冥尊抚摸他的银发,捧着他伤情的脸,喃喃道:“朝儿,再给为师一次机会吧。这一次换为师来守护你痴念你,可好?”
他温柔地轻轻地舔舐朝歌沁出的眼泪,轻轻地抚摸他的脸颊,耳语呢喃:“朝儿,为师想到办法助你炼化这些灵力。”
朝歌还在伤情,魂体一下子与雷冥尊的灵体交融,识海交错。
雷冥尊识海内的汹涌澎拜、被压抑得情感如浪潮打向朝歌,淹没了朝歌的灵魂。
过往的点滴如春风化雨,沁润朝歌想忘却忘不了、有伤又不敢回忆的过去。
记忆里,玉笛吹奏出来的思念如红绳般缠进彼此灵魂的深处,在心海扎根而生。
灵魂的同心契约的签订,令朝歌体内的灵力团直接被对方助化为妖力。
雷冥尊以自身魂力助朝歌一冲到顶,修出第九条狐尾。
朝歌看着雷冥尊的眼睛,彼此的眼波里映出彼此“痛而深执”的模样。
他喃喃道:“同心契约,你怎么敢?”
雷冥尊张扬了眉目,笑中带了伤情而痛快:“如若不这样,我怕你跑了。朝儿,对不起,别怪我。千年枯守,一朝得愿,只求与君共赴。”
朝歌压下眼底的涩意,无法自制地流下释怀的眼泪。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自那日后,朝歌就被雷冥尊定在肩头,以狐体盘在他的肩上,被当成“围脖”般的存在。
尽管有灵魂同心契约的缔结,朝歌的九尾根基依然不是太稳。
大多时候,他以入睡的方式来让自身的妖力固化扎实。
自此后,九幽冥界就有个传说,“冥尊因为爱人移情别恋,就把爱人残忍地制作成了条围脖。千百年来,他把爱人佩戴在脖子上”的恐怖说法。
直到某一天,朝歌的根基扎实,死乞白赖求雷冥尊放他出去走走,至少回趟万妖林去看看。
雷冥尊答应了,把他交给在菩提树内孕养复生的青云仙子,令他们一起离开九幽。
那个九幽有关冥尊把爱人制成围脖的恐怖传说才停止,但是新的传闻又有了。
“妖主不堪冥尊的控制,跟着青云仙子跑出九幽。冥尊最近的脸色好黑,因为他被人带了绿帽呀”的八卦消息。
不过,小道消息传扬没多久。雷冥尊就亲去人间,把他的围脖又戴回肩上。
当然,为了朝歌,他幻化为人,陪伴他走遍君州大川。
九幽冥界的八卦还在纷至而起,朝歌和冥尊的人生故事会继续。
欲念是一时的贪欢,陪伴终途才是人性长情。
愿天下有情人常伴相守,恩爱白头。
(大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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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花,完结。
结局感言:无。
写作感言:最近身边同事、亲人各有丈夫出轨小三,买股赌博债台高筑之类,还有让老婆也背债的渣男事件。以至于我不相信爱情,人间真情干不过金钱、声色贪欢,呵呵哒。与其相信爱情,更应该相信自己的双手可以创造幸福。
别怪我在BL文里写了那么多女子。
世间女子不易,走上社会才知影视美化不如现实扎心。
写男子,也是希望人间有好男子。
希望看文的咕咕们不负韶华,情深不负。
对了,求收藏,好想入V,买奶茶~~嘤嘤嘤~现实的人生好痛苦啊!!
熊猫仔滚成球~萌萌哒~求求求收藏,谢谢~~
下本求预收……古耽《乱炖三生》
穿越前:1)“兄弟,你这饭店开得不错,以后这地儿哥哥我照着你。记得把菜做好吃点啊。”平头男油滑地说。
【皮短背心搭金链,加个板刷头带一帮兄弟连混吃三顿,你当法制是摆设?】傅田文深吸口气,朝平头男微笑说:“好嘞。大哥,这单给你抹个大头。八百五只收你五百。”
“呵……兄弟有出息啊。”平头男朝兄弟们扫了眼,叼着跟牙签,吧唧了下嘴。
傅田文看着上来勾肩搭背的黄毛小弟,一张笑脸变得越发僵硬,试着商量说:“要不,挂账吧。”
穿越后:2)傅田文道:“清风,金都居,大不易。我先去探探底,等稳定后又能考得中,再来接你。”
季清风是何人?
他是从秦楼楚馆的底层摸滚打爬上来的男人。对面的男人这一句,在他心里就是薄情断义。
季清风气得直接回了南风馆。
3)重生后:傅田文仰面向天,不知道上天算是眷顾呢,还是憎恨自己呢?又让他回到了一贫如洗的傅长年家。
这时候,傅长年的腿还没来得及断,争气的弟弟傅田仲还没闹着分家,又跑去入赘。
昌王还在封地厉兵秣马;沈曦晨还是荆山城的守门小将,应该还没学会强取豪夺、占人菊花的勾当。
季清风……应该还没入那秦楼楚馆,成为一方老油条。
或许,有些事还来得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