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双蜜色的眼眸突然间有了光,两个亮晶晶的光点在眸中闪动。
“那时我魂体孱弱,只是一个有着微末修行的小鬼,只因弱小无力,便只能任人欺凌,终日以泪洗面。”
“就在我最绝望的时候,他出现了,他牵住了我的手,对我小心呵护,不让我受一点伤,不让我吃一点苦,我再也不是那个孤苦无依任人欺凌的幽魂了。”
“我们有了一个家,虽然他总说院子太小,将来要给我买一个更大的院子,可我又看不见,院子大小又有什么要紧,要他在我身边,即便是风餐露宿也无所谓。”
“听你这样说,倒觉得你的情郎是一个很好的人。”
曲昙的眼神中流露出一种名为骄傲的情绪,“他是最好的!”
“他饱读诗书,学识十分渊博,不仅修行高深,又精通艰涩深奥的算学。”
曲昙声音轻柔,眼中迸发出的光芒却十分强烈,“不仅如此,他还胸怀天下,虽看遍世态炎凉却仍有一腔热血,虽历经坎坷却不坠青云之志。”
“已识乾坤大,犹怜草木青,他便是这个样子的人。”
曲昙眼中的光是朝圣者的光。
于洲疑惑:“那他为什么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呢?”
曲昙眼中那朝圣者的光芒顿时散去了。
他眼睫低垂,眉头轻蹙。
于洲又疑惑:“你千年前的那位情郎会抢夺别人的气运吗?”
曲昙脸色几度变换,最终还是咬牙说道:“若是千年之前的他,自然是不会的。”
于洲适时的发出一声幽幽叹息:“他已经变得面目全非,你却还在用尽全力从他身上寻找当年的影子。”
于洲低沉的声音带上了一丝怜惜:“你一定很辛苦吧。”
这句话就像一把锤子,狠狠锤在了曲昙心上。
怎么能不辛苦呢。
他试图从面目全非的情郎身上寻找千年之前的影子,拾起那一枚破碎到不能再破碎的碎片在心中拼拼凑凑,却无论如何都拼凑不出记忆中的情郎的样子。
就像水中捞月,那一轮明月看似就在眼前,可一伸手抓过去却什么也抓不到。
曲昙红了眼眶。
红着眼眶的鬼王看上去弱不禁风楚楚动人。
于洲心里也有点不好受。
“对不起,我让你难过了。”他的声音里带着愧疚。
曲昙眨了眨眼睛,哑声说道:“不怪你,我只是太想他了。”
平复了一会情绪,曲昙对于洲说道:“若你还有读不懂的地方,明日再来找我吧,他以前也很喜欢看佛学著作呢。”
于是第二天,于洲又拿着佛经来找曲昙了。
除了佛经,他还拿了一个素描本和一盒水彩笔。
一人一鬼坐在池子边,中间依旧隔着一个人的距离。
曲昙看于洲带来的素描本和水彩笔,不禁有些好奇:“你带这些做什么?”
于洲笑着看了他一眼,他那张高岭之花的面孔一旦露出一丁点笑意,都会让人大脑空白。
人们往往把这种现象称之为颜值霸凌。
于洲把佛经放在一旁,打开素描本放在膝盖上,又从笔筒里拿出一支水彩笔,在素描本上画了一朵玫瑰花。
他画得认真,曲昙就在一旁静静看着,也不出声打扰。
一枝玫瑰终于画好,于洲对着画好的玫瑰打量了一会,又拿着笔在上面添了几滴露水。
素描纸上的玫瑰花十分好看,曲昙正想出口夸赞几句,就见于洲从背包里拿出一把小剪刀将玫瑰花剪下来,又从兜里拿出一个打火机点燃了它。
火苗燃尽后,一朵娇艳欲滴的红玫瑰出现在于洲手中。
于洲把沾着露水的红玫瑰递给曲昙。
“昨天不是把你惹哭了么。”
“今天我带这些东西过来,是为了哄你开心的。”
他又和千年之前不一样了。
二其实更喜欢素净的花朵,他不需要多大的排场,不需要多么名贵的礼物,他最看重的是那份心意,是所爱之人时刻把他放在心上的关怀与体贴。
那时的情郎是一个贫穷的天师,连看书的蜡烛都要省着用。
曲昙收到的第一个礼物,是他用草叶叠成的蚂蚱。
情郎温暖有力的手掌覆盖在他的手背上,捏着他的指腹去摸蚂蚱的脚。
草叶的纹理滑过他的指腹,耳边是低沉醇厚的声音。
“蚂蚱是这个模样的,你虽然看不见,但是可以在脑中想象它的样子,把触摸到的细节一点一点拼凑起来。”
他一直很珍惜那个草叶折成的蚂蚱,后来他的情郎又陆陆续续给他折了许多动物。
有蜻蜓、有蝴蝶、有兔子......
又带他去摸毛茸茸的小猫和小狗。
他的世界突然有了颜色。
手中的红玫瑰是如此的娇艳欲滴,青年的眼眸是如此的温柔深邃。
一朵花,胜过千言万语。
曲昙小心地握着玫瑰的枝干,垂眸看着叶片上的露珠。
枝干上的倒刺扎进了他的指腹,他没有流血,而是从指腹上冒起一缕淡淡的青烟。
还没感觉到痛,手指就被于洲握住了,他深深地皱着眉,脸上带着自责和担忧,“你没事吧,手指疼不疼?”
又是那似曾相识的体温。
被于洲捏住的指腹微微蜷缩了一下,指尖轻轻颤抖。
于洲拿过他手里那朵玫瑰花,把上面的倒刺一根一根地拔了下去,又重新递给他。
“给你,这样就不会扎到了。”
曲昙接过被拔光刺的玫瑰花,一时间心跳如雷。
一股奇特的感觉传遍他的全身,让他指尖颤抖,筋骨发软,就连脚趾也不自觉地蜷缩起来。
于洲把素描本和笔筒整理好,一派风轻云淡的念起了《大悲咒》。
池子里的鸳鸯正在戏水,曲昙拿着玫瑰坐在一旁静静听着。
于洲偶尔会读错一两个字,这时曲昙就会指出来。
读了两遍《大悲咒》,于洲便开始背诵。
他容颜俊美无俦,声音低沉和缓,明明万鬼城光线幽暗,他身上却好像散发出万丈光芒似的,让人移不开眼睛。
于洲这种顶级学霸拥有超强的记忆力,本来读一遍就过目不忘,却偏偏当着曲昙的面背了六七遍。
而且每一遍都会有细微的进步,成功迎来了曲昙的欣赏与夸赞:“不错,学得很快。”
得到赞扬,继续拉近关系,推进彼此感情。
于洲谦虚地说道:“我不如你的情郎博闻强记,只好勤能补拙多背几遍了。”
提起情郎,曲昙的眼神又变得温柔似水,面带骄傲的说道:“他过目不忘,再难的书籍看一遍就能背诵下来,再难的天师术法练一遍就能完全掌握,虽然天赋如此出众,他却不骄不躁,年纪轻轻就已经是天世界的翘楚。”
于洲继续夸夸夸:“他真厉害,怪不得让你念念不忘。”
背诵完《大悲咒》,于洲又拿了一篇佛经向曲昙请教。
这篇佛经是古汉字,辨认起来更加艰难,曲昙耐心指点。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一个小时之后,坐在池子边的一人一鬼中间原本隔着一个人的距离,现在却又贴到了一起。
佛经放在两人中间,我的头挨着你的头,你的肩膀贴着我的肩膀。
从远处看过去,还以为是互相依偎在一起的恩爱眷侣。
于洲只要微微一抬眼,就能看到曲昙近在咫尺的脸,就连他的睫毛都看得根根分明,清清楚楚。
虽然这鬼王是个没有原则没有底线的恋爱脑,但是他实在美貌,就像一株柔柔的昙花。
那些年代久远的书籍字体很大,一本书的内容其实并不多,一本佛经很快就讲完了。
于洲离开曲昙的院子回到自己的小院里,继续想着如何挥舞锄头。
只要锄头挥得好,没有墙角挖不了。
他把这句话在心中默念数遍,挖墙脚的心虽然坚定了,可心里却莫名有些不是滋味。
想到鬼王秀雅绝伦的侧脸,想到鬼王那轻轻颤抖如蝶翼一般的睫毛,想到鬼王那花枝般漂亮的指尖,想到带着鬼王去唐装店里量尺寸时被他揽在怀里的窄瘦腰肢......
于洲的心有点乱。
池边又只剩曲昙一个人了。
他这里虽然大,平时却没什么人来,只有郑池会每隔一段时间来他这里坐上一儿,给他带一些礼物。
鬼王已经活了数千年,郑池脸上的勉强和抗拒自然逃不过他的眼睛。
想来也是,他身上煞气腾腾鬼气森森,若是阳气不够旺盛又没有大气运护体,接近他的人便会感到阴寒彻骨,就像往骨头缝里扎满了冰冷的钢针。
曲昙心疼好不容易找到的情郎,平时也不去主动找他,至于郑池什么时候来全靠自觉。
郑池穿着像模像样的西装,抱着一束玫瑰花走进曲昙的庭院。
曲昙正坐在池边看里面游来游去的鸳鸯,他实在是生得很美,郑池每次见到他还是会被他的相貌惊艳到。
可惜只能看不能吃,叫郑池心里痒痒的,望着曲昙那张脸和风流的身段,真是叫他馋的厉害。
见到郑池,曲昙还是很高兴的。
“曲昙,我给你带了花,你喜不喜欢?”
郑池把怀里的玫瑰递给曲昙,曲昙接过这束玫瑰,见到里面拥挤在一起的花朵,嘴角不禁露出一个无奈的笑容。
郑池总是这样,每次来都会带礼物,但是带来的礼物往往都不用心。
万鬼城开满的彼岸花比红玫瑰艳丽多了,一种花看了几千年,曲昙早就对这种艳红的花朵感到厌倦了。
若是一只倒还好,要是成堆地挤在一起只叫他觉得吵闹。
曲昙抱着花,郑池看着唐装下曲昙那若隐若现不堪一握的腰肢,便伸出手去揽他的腰。
他的手刚贴上唐装,一股阴寒刺骨的气息就像冰锥一样扎向他的手臂,让他痛得面色扭曲。
郑池只好阴沉着脸收回手。
“又是这样,你就在我眼前,我却碰不了你,多和你亲近一下都不能,我们这个样子像什么情侣!”
曲昙安慰他:“别急,我们慢慢想办法。”
郑池心有不甘的呼出一口气,“那件事怎么样了,你想到摧毁朱砂手串的办法了吗,只要你把他的气运抢夺过来,我有他的气运傍身之后就可以和你朝夕相处了!”
曲昙的情绪有些低落:“你每次来都是为了这些事情,就不能陪我静静的待一会吗?”
见到曲昙情绪不高,郑池连忙说道:“我这都是为了你啊,我是为了能好好和你在一起才这么努力的。”
“我只是一个普通人,不像我的小师弟那么好命一出生就什么都有,他有一个厉害的父亲,又有那么旺盛的命格,他什么都不用做就能过上很好的生活。”
“我不一样啊,我的父母都是小县城里的人,在事业上没法帮我,我只能单打独斗,在我师傅面前得低头哈腰的学本事,我还得到处陪着笑脸结识人脉。”
也不知道为什么,郑池总有这么多理由,曲昙抱着玫瑰花,心里陡然生出一种深深的无力感:“你以前不是这样的。”
郑池说道:“那都是几千年的事情了,那时候的人和现在不一样,现在这个社会你要我怎么清高?”
曲昙很想告诉郑池,千年之前他们的处境比现在困难无数倍。
为什么那时的他就可以坚守本心,现在就不能了呢。
眼看着他情绪越来越激动,曲昙只好先服软:“好了好了,我会努力想办法的,你先不要急。”
得到了满意的答复,郑池又平静下来了。
有些人就这个样子,仗着被爱有恃无恐。
一开始接触曲昙的时候,郑池心中还有些惧怕,行动之间还小心翼翼战战兢兢,生怕有什么做错的地方。
后来知道曲昙对他用情至深死心塌地,又特别好哄,他就觉得自己已经吃定了曲昙,开始变本加厉的要这要那。
那么普通,却那么自信。
他又开始给曲昙讲他在人间的事情。
他是怎么驱鬼,过程有多么惊险刺激,那些人对他有多么崇敬,那些人对他夸赞的话,那些人对他有多么感谢,那些人给他送了什么礼,叽里呱啦洋洋洒洒的说了半个小时。
“我靠,你都不知道,那帮逼人一开始看我年轻都瞧不上我,不信我有真本事,眼珠子长在头顶上看人,后来才知道我有多厉害,一个个低头哈腰的跟在我身后管我叫大师。”
“还送了我两瓶特别贵的酒,要加我的微信,还要请我吃饭,还要想从我身上搭上我师傅那条线。”
“也不看看自己什么德性,送我两瓶破酒就以为自己了不起了,还想从我这获得我师傅的人脉脉。”
“我跟你讲,人还是得有本事,这些人都不会看人,知道你有本事有人脉,一窝蜂的涌上来,想从你这获得好处。”
“我真醉了,无名无姓你不陪,功成名就你是谁。”
曲昙听得有点困。
又过了一个小时,郑池终于渴了,喝了一口茶。
万鬼城的阴气他实在受不了,依依不舍的和曲昙告辞。
曲昙把玫瑰花放在池子旁,有点无奈地送走了他。
他走了不一会,于洲又来了。
他端着两杯鲜榨西瓜汁走进曲昙的院子,看了一眼放在池边的那束玫瑰花,就知道曲昙的情郎刚刚来过。
再看曲昙的脸色也不是相谈甚欢的模样,反而有种淡淡的疲倦。
于洲继续不动声色。
他把加了冰块的鲜榨西瓜汁递给曲昙,把声音压低一个调,更加低沉磁性又温柔:“这是我专门给你做的,给我讲了那么久的佛经,你一定口渴了吧。”
将军不打无准备之仗。
来这里之前,于洲用一盒巧克力糖作为贿赂,向鬼王身边的小鬼搜集了一些关于那位情郎的情报。
过了数千年,小鬼已经记不清鬼王那位情郎长什么模样了,只记得他爱穿一身白衣,身形高大,相貌英俊,面色总是很冷淡,不太爱笑。
爱看书,会吹箫,心灵手巧,会用草叶折各种各样的小动物,还会弄一些特别好吃的饭。
“除了这些呢,他还有没有什么别的特点?”
“别的特点?”小鬼抓耳挠腮地想了想,“对我们鬼王特别好,总是会弄出一些很古怪又很好吃的东西给我们鬼王吃。”
小鬼掰着指头细细的数着,“逢年过节肯定是要送礼物的啦,都是他亲手做的,一日三餐精心照顾,隔三差五就给我们鬼王买新衣裳,还经常念《大悲咒》给我们鬼王听。”
“那你们的鬼王喜欢什么?”
“我们鬼王喜欢和他贴在一起,天天和他一起睡觉。”
小鬼又说道:“我当年是侍奉在鬼王身边,专门给他烧热水的小鬼。”
“鬼也要洗澡吗?”
小鬼白了于洲一眼:“鬼不用洗澡,但人要洗澡啊,每次他们睡完觉,那个爱干净的男人总要洗个热水澡,我天天砍柴烧水,都快累死了。”
于洲问道:“他们是怎么在一起的?”
小鬼把嘴里的巧克力糖嚼的嘎嘣响:“他们一见面就在一起了。”
于洲无奈:“从相识相知到相爱,这中间总要有个过程吧?”
小鬼摇着脑袋:“没过程啊,他们见的第一面就睡在一起了。”
于洲被呛了一下,“这么快?”
小鬼纳闷地看着他:“什么快不快的,那个年代动荡不安,我们孤魂野鬼朝不保夕,谁像你们人类这么婆婆妈妈,要是喜欢谁就直接脱裤子上炕,哪来那么多屁话!”
“再说了,我们鬼王喜欢直接的人。”
原来曲昙喜欢打直球的人吗?
于洲这会儿脸上的表情已经有些一言难尽了,“所以你们的鬼王和他的情郎就直接脱裤子上...上床了?”
小鬼点头,一点都没觉得哪里不对:“啊,对啊。”
看来要适当的调整一些挖墙脚的计划了。
带他去吃好吃的,带他去喝好喝的,带他去玩好玩的,一日三餐嘘寒问暖,逢年过节准备礼物,再适当的打打直球。
于是于洲换了一身衣裳,穿着白色工字背心和蓝色牛仔裤,拎着两杯鲜榨西瓜汁来到了曲昙的庭院。
趁着曲昙品尝西瓜汁的时候,于洲恰当的引出话题。
他指着放在池边的那束玫瑰花,不动声色的贬低那位情郎的品味,“这一大束玫瑰花是谁送你的,万鬼城到处都是血红色的彼岸花,住在这里的人和鬼都审美疲劳了,就算要送,也应该送一些淡雅的花朵吧。”
他这话正说到曲昙的心坎上了。
“是啊,这里到处都是彼岸花,彼岸花开的无拘无束热烈如火,这么多玫瑰挤在一个纸袋里,反而失去了自然之美,真是令人觉得沉闷聒噪。”
于洲适时给曲昙上眼药:“还是送礼物的人不用心,玫瑰是有很多颜色的,有蓝色,有粉色,有香槟色,有纯白色,要是我送你一整束玫瑰,大概会选白玫瑰。”
曲昙好奇地问道:“为什么会选白玫瑰呢?”
于洲看向他前襟上别着的那朵玉雕昙花:“我看你配饰和衣着都十分素雅,又在万鬼城呆了数千年,大概会偏爱令人眼前一亮的淡雅颜色吧。”
他说的没错,万鬼城是万鬼聚集之地,光线昏暗,花朵的颜色很单一,都以红色为主。
谈笑之间随手送一支红玫瑰是情调,若是专门送一束红玫瑰就令人闹心了。
可惜郑池不懂这个道理。
他习惯索取,也习惯了曲昙对他有求必应,和那种近乎溺爱式的纵容。
一个快要被宠坏的人,会在这种溺爱里逐渐迷失。
曲昙心里有些失望,下意识地顺着于洲的话说道:“是啊,他怎么就不明白呢。”
于洲说道:“他就是对你不上心,有些男人就是这样,刚把你追到手的时候很热情,后来觉得他已经吃定你了,你离不开他了,就开始敷衍起来。”
曲昙微微皱眉,有些伤感:“他不是这样的人。”
于洲摊手:“千年之前的他竟然不是这样的人,要是当年的他对你这么敷衍,你还会那么喜欢他吗?”
曲昙想了又想,面色勉强地说道:“他不会敷衍我,他对任何事情都不敷衍,一直都很认真。”
于洲继续往他身上泼冷水:“是啊,就因为他不敷衍你,所以你才这么喜欢他,感情里都是相互的,你爱他对你的认真,嗯所以你也对他交付了你的真心。”
“我上高中时语文课本有一篇文章,其中一句话我记得很清楚,士之耽兮,犹可脱也,女之耽兮,不可脱也。”
“一个人如果变得面目全非,再也不是当年的模样,那他就不值得你去爱了,你要及时醒悟学会放手,去寻找更好的人。”
转世之后的情郎各方面都令曲昙感到失望。
听见于洲这一番话,他心里也是五味杂陈,看着池中依偎在一起的鸳鸯,不禁发出一声幽幽叹息。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
于洲又开始泼冷水,“你只是对千年之前的那个他念念不忘,所以爱屋及乌。”
“你对转世之后的他有几分情意,其实你自己心里也清楚。”
这话真是相当扎心。
曲昙有些恼怒,可是望向于洲那双茶色眼眸时,心中那些怒意又突然憋了回去,不愿意对于洲发火了。
于洲说他对郑池爱屋及乌。
他又何尝不是因为千年之前的情郎对于洲有些爱屋及乌呢。
毕竟眼前这个十八岁的青年不仅性格与情郎相似,就连名字都和情郎一模一样。
若不是于洲那三魂七魄散发出的气息与情郎不同,他几乎都要怀疑自己是不是找错人了。
看曲昙面色不对,于洲立刻转移话题:“对不起,我又说了不该说的,我只是觉得他配不上你,像你这么优秀的人应该被好好珍惜,如果你是我的男朋友,我一定会把你捧在手心里,每天都要想方设法的哄你开心。”
这些茶言茶语虽然有些俗套,但屡试不爽。
自古以来,多少情场失意的男男女女败在这句话的威力之下。
管你几千年的道行。
曲昙的脸微微有些红了,“这话不能乱说。”
于洲神色冷冷淡淡,配上他那张恍若天神下凡充满神性的脸庞,整个人看上去正直的不能再正直,没有人知道他正在悄悄烹茶。
“我没乱说,我今年才十八岁,不懂你们成年人之间的那些弯弯绕绕,心里有什么就说什么。”
末了,于洲又用那双深邃冷淡的桃花眼看向曲昙,眼睛里没有技巧全是感情,低沉磁性的声音里带着一丝微微的忧郁:“鬼王哥哥,你不会生的我气吧?”
曲昙:“......”
十八岁的大男孩性格还是太单纯了。
曲昙存在了上千年,确切的年龄他自己都不记得了,又怎么会和一个性格单纯说话直爽的大男孩生气呢。
只是那一声“鬼王哥哥”,又让他脸色微微涨红。
“你刚才叫我什么?”
于洲说道:“你是不是觉得这个称呼太亲密了?”
曲昙正要点头,于洲脸上已经露出一副苦恼的表情,开始用低音炮轰人:“可我也不知道该怎么称呼你啊,你辈分比我大,我总不能直接喊你名字,那样显得不够尊重,你活了几千年,按理来说我应该管你叫鬼王爷爷,可是你这么年轻又这么貌美,我又实在叫不出口,只好喊你一声哥哥了。”
“我叫你哥哥,你不会生气吧?”
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这话说的熨帖极了,曲昙就算想生气也生不起来。
压下脸上的淡淡热意,曲昙轻咳了一声:“左右不过是一个称呼,随便你吧。”
第267章 苍雪13
没有人能扛得住一个天天跟在你身后,用他那性感低沉的男低音天天在你耳边喊你哥哥的人。
而且这个声音还和曲昙的情郎十分相像。
那感觉就像是千年之前光风霁月的情郎在他耳边喊他哥哥,别提有多刺激了
在十八岁清纯帅气男大学生的低音炮轰炸下,鬼王很快被炸的晕头转向。
他耳朵发痒,头皮发麻,骨头发软,指尖发颤,脚尖蜷缩,还总是忍不住嘴角上扬。
以前给于洲讲佛经的时候,两人中间还隔着一个人的距离。
现在于洲直接就坐他旁边,一阵微风吹来,两人飘扬的头发丝儿都能碰到一块。
绿茶必备杀招之一:温水煮青蛙。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学霸的脑子研究什么东西都研究的很透彻,绿茶的千种套路早已深谙于心。
曲昙给于洲讲了几页佛经后,于洲又从背包里拿出两杯蜂蜜柚子茶。
“外面的奶茶太甜你喝不习惯,这是我亲手做的,只放了柚子果酱和一点点糖,喝起来很清爽。”
于洲又拿出了自己用烤箱烤出来的蛋挞和带着微微苦味的巧克力饼干,正好能中和蛋挞和蜂蜜柚子茶的甜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