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就是他们小小的家了。
他总有一段时间在柜子里睡觉,不允许于洲打开它。
因为他并没有找到一个真心爱他的人,恢复血肉之躯的献祭阵法需要真心爱他之人的鲜血。
所以阵法发挥的作用有限,他总是会时不时地变成一副白骨的模样。
于洲当然也很好奇他为什么会在藏在柜子里睡觉,巫昙说这是他自己的一些个人癖好,如果于洲无聊可以和他说话,但不能打开柜子。
他们的平静生活持续了一段时间,但是惊人的美貌总是会在无意之间招致祸端,巫昙对此深有体会。
基地一个权势很大的异能者觊觎巫昙的美貌,他手下有诸多为他效力的异能者,当他向于洲提出想要巫昙做他的情人时,于洲知道这个基地他和巫昙都待不下去了。
他不可能将自己的爱人交给这些畜生一样的人,对于这些人而言,漂亮的少年们只是一种可以相互转手的货物,是他们泄欲的对象。
道德和伦理早已消失,一堆人将一个少年玩弄的遍体鳞伤是常有的事情。
当那个权势很大的异能者提出这个要求时,于洲没有立即拒绝,只是对他说要思考一下。
这只是缓兵之计,这些人的耐心十分有限,于洲尽最大限度为他巫昙争取时间。
于洲说道:“我们要离开这个家了,最后再一看吧。”
两人站在门口静静地看着这个小小的家,这里的一切都承载着他们的回忆。
小饭桌是于洲自己做的,凳子上铺着的彩色小花坐垫是巫昙找到废弃的毛线一针一线钩织而成的。
窗台上摆着一盆变异的紫色小花,有宁心安神的功效,是巫昙说晚上睡不着,于洲走了很远很远的路找了很多地方特意采摘回来的。
巫昙轻轻说道:“你会怪我么,我让你失去这个家了?”
于洲揽住他:“你在哪里,家就在哪里。”
“走吧,天下之大,总有我们的容身之处。”
他关上门,透过门缝注视着这个小小的屋子,门轻轻关上,于洲牵起巫昙的手走出了住宅。
逃跑的过程并不顺利,早就有异能者埋伏在外面。
于洲早就预料到了这种事,他并不惊慌,亡灵系异能不能造福大众,是一种没什么用处的异能。
——但杀人很好用。
他茶色的眼睛变成了冷灰色,灰雾在他的瞳孔中弥漫,基地远处的夜色中,在那些霓虹照不到的地方,突然传来了无数声怪物的低吼。
“保持美好性情的人,往往是受害者,因为他们不屑那种令人不齿的勾当,但是,通常令人不齿的人会玩弄好人于鼓掌之中,那是因为他们正在走向灭亡。”
在那个学哲学的京大学生留下的那本《理想国》的扉页上,用黑色的碳素笔写下了这样一行字。
于洲不知道这句话是哪本书里的名言警句,抑或是那个哲学系学生自己的感想。
他知道在这一刻,他和巫昙的未来已经走向了一个扑朔迷离的方向。
一只骸骨巨鹰发出一声震耳欲聋的鹰唳,回音传向四面八方,久久不散。
锋利的白骨羽翼在黑夜中闪烁着尖锐的冷光,在于洲的上空盘旋。
大地龟裂,一条白骨巨蟒的尾巴从漆黑的裂缝中甩向一个异能者,尾巴上的白骨棘刺洞穿了那个异能者的身体。
白骨巨蟒的三角形舌头从大地裂缝里探出,瞳孔闪烁着幽幽绿光,嘶嘶地吐着蛇信,将满身鲜血的异能者一口吞下。
异能们发出了惨绝人寰的凄厉嚎叫。
许多人的体质被灰雾改变,拥有了各种各样的异能。
于洲却更像是被灰雾同化,成了这些怪物的一份子。
这是于洲第一次最大限度地动用自己的亡灵系异能。
在这一刻,他突然无比清晰地感受到,有一种很重要的东西从他的身体里流失,永远都找不到了。
——那是对人类的归属感。
他抱着巫昙踏上骸骨巨鹰的脊背,骸骨巨鹰的骨翼扇动起来,载着他们驶向灰雾之中。
基地距离他们越来越远,那个夜晚永远闪烁着霓虹、最大规模的人类聚集区,最后变成了一个小小的光点,逐渐消失在于洲的视野中。
不要温和地走进那个良夜,老年应当在日暮时燃烧咆哮。
怒斥,怒斥光明的消逝。
......
......
很多很多年以后,巫昙依旧清晰记得于洲带他走向灰雾的那一天。
在巫妖漫长的生命中,鲜少有记忆如此清晰,在他的生命里留下如此深刻的刻痕。
他和于洲在灰雾里度过了一段很平静的时光。
那里没有人类的踪迹,亡灵怪物们在他们身边穿行。
于洲搭建了一个小木屋,一开始只有一间屋子,他找木头做床,巫昙就采集苔藓和干草编织草席。
于洲养了一只白骨小猫,白骨小猫整天上窜下跳,还扒了一个蜂窝,叼着一块蜂蜡溜了回来。
那些长着银色翅膀的蜜蜂气势汹汹地追到这里,驱赶蜂群的时候于洲被这种蜜蜂蜇了好几下,结果他和巫昙整整两天都在疯狂地做爱,一步都没有离开房间的那张小木床。
那种长着银色翅膀的蜜蜂虽然很凶,但蜂蜜却意外香甜。
后来那群蜜蜂不知道怎么回事在小木屋的附近安了家,这下于洲和巫昙就有吃不完的蜂蜜了。
他们偶尔也会乔装打扮,偷偷溜进人类聚集区采购物品。
离群索居的日子过得很安宁,突然有一天于洲说想看一看灰雾产生的源头在那里。
“那一定是个令人惊奇的世界吧?”
巫昙只是微笑不语,用娇嫩的脸颊蹭着于洲的手掌。
他轻声细语地说道:“那就去那个世界看一看,去寻找灰雾产生的源头。”
两人说走就走,漫长的跋涉之后,两人终于找到了那个位面缝隙的裂口,从那个裂口里进入了另一个世界。
于洲像个新生儿那般好奇,同时谨慎又克制地打量这个新的世界。
这是一个比人类世界危险千百倍的世界,这里的灰雾比人类世界浓郁千百倍,瘟疫在各个大陆上横行,到处都充斥着厄难和死亡。
唯一比较平静的是一个叫做深红之渊的地方,那里是亡灵生物的老巢,它的领主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巫妖。
亡灵天灾就是出自这位领主的手笔。
“他为什么要真召唤亡灵天灾呢?”于洲不能理解。
巫昙站在窗前,俯视着旅馆外的街道,轻声说道:“也许只是太绝望了,一个日复一日陷入绝望中的疯子,可是什么事情都能做得出来的。”
狭小的异世界旅馆非常简陋,和他们在基地居住的那个小屋差不多大,于洲靠着卖蘑菇在这个陌生的世界里赚了一点点小钱。
他交了半个月的房租,剩下的钱买了一本很廉价的魔法书,又因为不认识这个世界的文字,所以于洲不得不开始学习这个世界的语言。
巫昙买了一身黑色的长袍把自己遮挡的严严实实,逛集市的时候巫昙又用身上的零钱买了一些丝线,给于洲的黑袍子上绣了一些古老华丽的图案。
于洲对此非常惊讶,他抖了抖袍子,抚摸着巫昙用金色丝线修好的花纹,忍不住惊叹道:“末世没来临之前你是学刺绣的么,怎么能绣的这么好。”
生命漫长的巫妖需要一些事情打发无聊的时间,因此什么技能都会一点。
巫昙抿嘴微笑,脱下了身上的袍子,用脚尖磨蹭着于洲的小腿:“我还会很多东西,你可以慢慢发掘。
大搞也只有这个时候,巫昙才不会把自己遮的严严实实了。
疯狂了一天后于洲带着巫昙去卖蘑菇,他在锻造者那里订做了一辆四轮小车,用木箱装着的蘑菇就放在小车斗里卖。
人类世界变异的蘑菇实在是太好吃了,鲜美得能让人恨不得把舌头也吞下去。
赚的钱又多了一点,于洲买了一个杂草丛生房子都快塌了的小院子。
他是个非常勤快又充满精力的人,很快用学会的粗浅魔法弄来了树木和砖瓦,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就搭好了一个像模像样的一室一厅。
于洲和巫昙规划着未来:“房子太小,以后慢慢扩建吧,再弄个小书房和杂物间。”
对于于洲的决定,巫昙是从来不会反驳的,颇有一种“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意思。
在两人的勤劳能干下,杂草丛生的小院子也被清理干净了,种菜的地方用栅栏围起来,房屋门前的位置被于洲铺上了青石砖,摆了几个种花的花盆。
他和巫昙又从河边捡来鹅卵石铺了一条通往大门的石子小道,一个像模像样的住处的就大致弄好了。
房子弄好之后于洲开始尝试种蘑菇,最后发现这种蘑菇不适应这个世界的气候环境,只能在人类世界里生长。
没办法,于洲只能开着他的四轮小车经常往返两个世界,巫昙就披着黑袍坐在小车的车斗上看风景。
他很想告诉于洲不用这样辛苦,却也很害怕打破现在这种平衡,于是只能沉默地注视着于洲的背影,买了一堆毛线钩织帽子补贴家用。
他从自己的藏书馆里挑选了很多魔法书送给于洲,还特意把这些魔法书的封面弄得破破烂烂,谎称是用买针织帽子的钱从旧书摊上淘到的。
于洲很快痴迷于这些“旧书摊上淘到的魔法书”。
魔法很有用,尤其是传输阵法,于洲那辆四轮小车真的很烧元素晶石,他现在终于可以省下很多油钱了。
日子越过越好,家里的东西也一件件地添置上。
轻纱窗帘、雕花小床(巫昙不喜欢睡大床)、产自深红之渊的亡灵水母灯、毛绒绒的水工编织地毯、用冰元素晶石为能源的双开门冷藏储物柜。
于洲有一次外出的时候采集到了变异的郁金香,花期很长,还很好养活,在异世界也能活。
于是除了蘑菇之外,于洲又开始倒腾变异的郁金香。
好景不长,灰雾中孕育出了新的怪物,怪物的吐息是一种新的瘟疫之源,又有很多很多的人死掉了。
街坊邻居们都死了,熟悉的面孔接连消失,墓地里出现了许多崭新的石碑。
曾经热闹的集市空无一人,没有人买于洲的蘑菇,也没有人买于洲的郁金香了。
他们又开始搬家了。
巫昙也变得很虚弱,作为召唤出亡灵天灾的始作俑者,咒语的状态没有消失,他的力量就会不断流失。
他不知道还能陪伴于洲多长时间。
于洲察觉到了他的虚弱。
很多很多年之后,巫昙仍然觉得这是使于洲内心发生变化的一个重要契机。
如果时光能够重来,他不会让于洲走进这个世界,也不会让于洲接触魔法。
可惜一切都不可能重来了。
他深爱的男人拥有极其出色的头脑和近乎无敌的魔法天赋。
他创造了让灰雾消失的禁咒。
他是注定要走向正义和救世道路上的人。
于洲离开的那天用一把银质的小刀划破了手腕,他将手搭在巫昙的肩膀上,鲜血化为涓涓细流顺着巫昙的肩头流淌着。
那个献祭阵法最重要的东西终于补齐了。
从此之后,巫昙的容颜像一朵不败的鲜花,再也不曾凋零过。
他依旧是世界上最美丽最强大的巫妖。
经历过一次又一次的背叛和绝望,他召唤亡灵天灾杀掉了五个亲手养大的弟子。
他像孤魂一般四处游荡,在一个平凡的午后来到人类世界,坐在一颗枝繁叶茂的大树下发呆。
那个背着竹篓的人类青年来到他面前,赞叹他的骨骼莹润如美玉,又带着怜惜将他埋葬。
他便放弃了矜持,在霓虹下等着他。
他踏着一地霓虹走到他面前,于是那个绝望的巫妖就这样得到了他全部的爱。
他最想要得到的爱最终还是得到了。
可是最爱他的那个人却已经不在了。
一百年的禁欲期恐怕要变成一百年的纵欲期了。
巫昙雪白的肌肤上遍布着暧昧的痕迹,他懒洋洋地缩在于洲怀里,狭长的狐眼露出餍足的神色,用脚尖撩拨着冥海的浪花
他的脚踝被海浪打湿了,于洲抱着他从甲板上站了起来,重新回到了房间里。
床上铺着白色的丝绸床单,于洲把巫昙放在床上,站在床边低头欣赏他。
巫昙的金色发丝铺在床上,身上没有一丝用来遮蔽的衣物,完全坦露在于洲面前。
俊美高大的黑发巫妖脸上带着揶揄的笑意俯视着他,巫昙羞窘地别过脸,红着耳根说道:“别这样看我,怪难为情的。”
说起来有点难以置信,曾经的把自己从头到脚都遮的严严实实的巫昙已经整整一个月没有穿过任何衣服了。
作为生命漫长的传奇生物,巫妖的身躯得天独厚,无坚不摧。
他们不会累,身体受得伤会很快愈合,而且持久力惊人。
作为被动承受的一方,巫昙总是在这种事情上承受许多甜蜜的痛苦。
他也总是拿于洲没有办法的,只能耐心地抚慰着躁动的爱人。
再这样下去,可能用不了一百年,他就要被于洲彻底弄坏掉了吧。
于洲到底是一只冷静克制的巫妖,两年之后,他已经基本冷却下来,和巫昙的做那种事情的次数也恢复了正常的频率。
幽灵战船在茫茫无际的冥海上行驶着,巫昙打着哈欠问于洲:“我们要返航么?”
于洲发出了一声低沉的笑声:“寂静的冥海终于让你开始寂寞了么?”
巫昙晃动着雪白的小腿,潦草披在身上的袍子被海风吹得鼓荡起来。
“和你在一起,又怎么会寂寞呢,只是我怀念人类世界的食物了。”
巫昙咂咂嘴,伸出舌尖舔了舔嘴唇:“想喝奶茶了”。
于洲带着一丝微笑,说道:“那开始返航吧,我们可以在人类世界停留一段时间,也可以弄个旅游计划,人类世界也有很多精彩的地方。”
身为强大的魔法师,他们可以省掉好多的机票,直接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传输阵法生效,黑雾自脚下涌起,于洲抱着巫昙回到了他在京州的那个小房子里。
虽说这两年没有断开和亲人朋友的联络,但是于洲确实整整两年没有回到这个小屋子里了。
他去年过年的时候回到老家住了两天,巫昙使用变形术将自己变成了一个小骷髅耳钉,被于洲戴在了耳朵上。
除夕中午于洲家里弄了十二道菜,变成小骷髅耳钉被于洲戴在右耳上的巫昙简直都快被馋死了。
他一直嚷嚷要吃春卷。
吃完饭后于洲偷偷溜进厨房,把剩下的一整盘春卷拿到了房间里投喂小骷髅。
想起那些趣事,于洲不禁微微一笑,他一向是个情绪不太外露的人,总被身边人说是少年老成。和巫昙类一起之后倒是越来越活泼了,一段好的爱情真的会让人心态变得年轻啊。
京州这个一室一厅的45平米小屋子里已经落上了一层厚厚的灰尘。
使用魔法简单地清理了一阵,小屋子又变的焕然一新了。
这时候正是早晨,巫昙穿着拖鞋走到阳台,好奇地看着小区里遛狗的人。
亡灵生物大多是骸骨的形态,基本不长毛。
当一只雪白蓬松的萨摩耶从楼下走过时,巫昙可耻地心动了。
“于洲,我们也养一只洁白的大狗吧!”
对于他的心血来潮,于洲只能露出一个无奈的苦笑:“养宠物不是那么简单的,人类世界的小动物很敏感,不喜欢我们身上的亡灵气息。”
话虽如此,于洲还是带着巫昙去了一家很有名的猫咖。
虽然叫猫咖,但是店里还养了两只萨摩耶和一只哈士奇,三只狗性格亲人,一个个都是人来疯,倒是比猫咖里的布偶猫更受欢迎。
两个小时后。
两人沾着一身狗毛走出了猫咖。
“萨摩耶像朵云一样。”巫昙仍旧陶醉其中。
于洲拍打着身上的狗毛,狗毛四散纷飞,于洲幽幽说道:“是啊,掉毛也很严重。”
他们两个依旧穿着魔法世界的魔法师长袍,牌子上滚着华丽的金边,巫昙的一头金色长发在阳光之下如金子一般耀眼,许多行人纷纷驻足观看。
倒不是两人不想换衣服,实在是他们及腰的长发还是搭配魔法世界的服侍看起来更和谐一点,正好让街上的人以为他们是COSER。
身为容貌最美丽的传奇生物,历代巫妖都拥有惊天动地的美貌,无论是在哪个世界,都免不了被人盯着不放的苦恼。
很快就有街拍的摄影师走过来搭讪,想要为两人 免费拍几张照片。
于洲摇头拒绝了。
他忍不住问巫昙:“数千年来都是这样么?”
巫昙说道:“这种事情是避免不了,在我刚诞生的那时候,魔法世界的文明很野蛮,看上谁直接抢走就好了,不用管什么情投意合。”
“我实在受不了这些没完没了的骚扰,后来的我总是戴着遮面,穿着长袍,把自己遮挡得严严实实,恨不得头发丝都不要露出来。”
路过一家奶茶店时,巫昙的脚步停住了。
于洲心领神会,他牵着巫昙的手走进奶茶店,一口气买了十二杯奶茶。
小情侣就应该这样,牵着手腻乎乎地黏在一起,一起玩好玩的,一起吃好吃的。
天黑的时候于洲领着巫昙来到了京大的小吃街,巫昙再一次从街头吃到街尾。
“人类世界的美食真是怎样也吃不腻呀!”
走出小吃街的时候巫昙一边拍着肚子,一边牵着于洲的手走过一家闪烁着的粉色霓虹灯的成人用品商店。
商店的规模很大,店里是暧昧的粉红色灯光,为了避免尴尬,店里面没有售货员,都是机器自动结账。
靠近窗户的透明的货架上摆放着令人面红耳赤的小玩具,玻璃窗上还贴着令人脸红心跳的推销广告。
巫昙看向店里的一套名叫“兔男郎”的套装,目光立刻被黑色三角连体皮衣后面的那个圆球兔尾巴吸引住了。
他脸色一红,停下脚步不愿往前走了,犹犹豫豫地探着脑袋往店里面看。
于洲脸色微妙地看了巫昙一眼,轻咳一声后说道:“要不要进去看一眼?”
在于洲充满揶揄的目光下,一股热意从身体深处滋生,一直攀爬到雪白的脸颊,巫昙的脸忍不住悄悄红了。
他抬起一只手遮住了脸,拽着于洲的手走了进去,羞答答地拿走了那件兔男郎。
“既然来了,那就多买点东西再走吧。”于洲坏心眼地说道。
巫昙的脸都快要烧起来了。
他已经不是那个对情事一窍不通的青涩巫妖了,他已经被于洲弄得像只熟透的蜜桃,轻轻一碰就能流出甜蜜的汁水。
他的腿已经软了,蜜色的眼眸涌上春水,用湿漉漉的眼神看着于洲。
回到那个小屋,穿上兔男郎套装。
巫昙觉得自己那一百年的禁欲期对自身欲望没有起到任何约束作用。
那就彻底沉沦好了,把那些巫妖的美德全都扔到一边。
他变成了一叶小舟,被湍流的海浪高高地顶到浪尖上,他恍惚着,眼前似乎出现了不断闪烁着的霓虹。
依稀间他仿佛看到有个背着竹篓的青年踏着满地的霓虹向他走来。
青年的模糊的脸庞渐渐清晰,渐渐和于洲的面容重合在一起。
他汗湿的指尖缠绕着于洲垂下来的黑发,一种无法言说的宿命感萦绕在他酥麻的心头。
巫昙有一种等待了很久很久的感觉。
似乎很早以前他就曾这样,将男人垂下的黑发轻轻缠绕在指尖上。
他穿过生与死的距离来到你面前,自望向你的那一刻起,你便被禁锢在他的眼神里,再也无法逃脱。
“龙,是一种只存在于神话中的生物,至少大部分现代人类都这么认为。”
“不过也有极少数人知道——龙是真正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
“近期许多人出现了龙化现象,在其发生变异的血液内检验出了原始古龙的基因,出现这种情况怎么办呢,首先不要慌,要多喝水,保持心情愉快......”
55寸的嵌入式液晶电视屏幕上,一位专家又开始讲一些没有营养的废话。
这年头专家的发言还不如一个屁。
于洲拿起遥控器关掉了电视,顺手解开了一粒衬衫扣子。
即使独自一人在家,他也依旧穿着板板正正的黑色西装三件套,仿佛下一秒就要启程去拍商业杂志的封面。
他把遥控器放在茶几上,皱着眉头坐在浅灰色的真皮沙发上陷入沉思。
最近越来越多的人出现龙化现象,就在昨天,于洲的一个助理脸上长出了好几片灰不拉几的鳞片。
以前那会龙族和其他物种还没有生殖隔离,再加上有些龙族生性风流,寿命又长,因此有相当多的一部分人类诞下了拥有龙族血脉的孩子。
过了数千年,这些血脉被不断稀释,这些人也变得和普通人无异,只有非常罕见的情况下,体内那点稀薄的龙族血统才会被激发。
这倒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最有问题的还是那个和于洲认识一千多年的好友搬山巨龙孟复。
——他居然想让一只大龄单身龙去孵化龙蛋。
开什么玩笑。
一只活了上万年仍旧母胎单身的龙族连恋爱都不想谈,怎么可能愿意孵化一只来源不明的龙蛋。
如果不是孟复是他的好友,于洲真想一爪子拍死他。
想到此处,于洲抬手揉了一下太阳穴。
他的头发梳到脑后,露出饱满的额头和漆黑锋利的眉毛,他的形象简直是从小说里走出的那种非常标准的霸道总裁,高冷禁欲,气场强大,压迫感极强,一般人站在他面前都不敢大声喘气。
也只有熟悉他的人才知道,于洲是一个待人很温和的人,他身上有一种被岁月淬炼后的从容,会让人不由自主地信任他、依靠他。
大概是他给人的感觉实在是太靠谱了,所以于洲才摊上这么一件麻烦事。
晚上九点钟,外面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就在此时,有人按响了于洲家里的门铃。
电子门镜上出现了一个年轻男人的脸孔,于洲面无表情地打开门,湿淋淋的孟复站在门外,脚边矗立着一个半人高的巨大黑色行李箱。
于洲深吸一口气,缓缓说道:“孟复,我再说一遍,我是一条公龙,不会孵化龙蛋,就算要托孤,你也应该找一条母龙。”
孟复擦了一把脸上的雨水,拽着行李箱的拖杆,不管不顾地挤了进来。
“帮帮忙啊于洲,这个不是普通的龙蛋,这蛋里面躺着一只噩梦小龙崽,噩梦之龙你知道吧,要是一不小心让这小崽子的噩梦之眼长出来,整个世界就完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