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似乎已经从宿醉和发烧中恢复过来,眼睛澄澈,白玉似的脸在昏黄光线下闪闪发亮,只是额头的肿包还没消下去,声音不再有气无力,理所当然的语气又回来了,带着从不考虑他人的傲慢。
梁鹤洲盯着他看了一会儿,起身,问:“你想吃什么。”
“随便炒两个菜就行,家常的那种,便利店可以买到菜吗?如果没有,远一点有个菜市场,具体在哪我也不知道,你自己用手机查一查。”
“嗯。”
他应了一声,顺手关了房间的空调,接过燕惊秋递来的公寓钥匙出门。坐电梯时接到了足球队教练的电话,询问他怎么请了假。
这是他大学两年来第一次请假,既不是因为生病,也不是因为家事,而是荒唐的色令智昏。
他心虚地用借口敷衍过去,挂断电话走出电梯,正好遇到了程庭南。
虽然昨晚见过,梁鹤洲也早就知道燕惊秋身边有“程庭南”这号人物,但两人没有正式认识。
他们互相打过招呼,又做了自我介绍,程庭南问他要去哪里。
“去买菜,惊……燕惊秋说你要来,让我做晚饭。”
程庭南叹了口气,抬了抬手里拎着的外卖纸袋,“我买了晚饭过来的,他也真是的,你白天上课晚上打工的,这么累,还让你做这做那,他昨晚没借着酒劲折腾吧?”
他与梁鹤洲想象中的高高在上不同,平易近人,完全与燕惊秋的风格相反。梁鹤洲看他一眼,有些嫉妒他谈及燕惊秋时熟稔的说话方式。
“没有,他昨晚发烧了,挺安静的。”
“啊?他怎么不跟我说呢,现在怎么样了?”
“应该好了,”他顿了顿,“晚餐炖鸡汤喝,行吗?”
程庭南犹豫了一下,说:“既然他生病了……也好,我和你一起去。”
他指着公寓大门边上停的自行车,把车锁的钥匙给了梁鹤洲,问:“你的车停在这里没问题吧?”
“没事。”
“谢谢你把车借给我,还有,为了答谢你做晚饭,买菜的钱就我来出吧。”
他似乎一下子看穿了梁鹤洲的窘境,但很好地规避了真正敏感的痛点,给足了体面。
梁鹤洲点点头,他又说:“小秋考虑不到这些事,你别和他计较,他这个人有点……你想听吗?想听我跟你详细说。”
梁鹤洲愣了一下,“想听。”
“先坐车。”
程庭南说着走到街边,招手拦下一辆出租车,两人坐进车里,他报了菜市场的名字,等车子驶出去,他才又捡起刚才的话题。
“从小到大,我几乎没见过他爸妈和他三个人同框,很夸张吧,但是真的,他爸爸是业界知名的心脏外科专家,妈妈是普内科医生,拿过白求恩奖章。
“两个人都是好医生,但在外救死扶伤,在内就没办法兼顾小秋,所以他不是寄宿在学校,就是家里的保姆带,偶尔会去我家住几天。”
程庭南停了一下,笑起来,“不过他不喜欢去我家,可能看到我和我爸妈其乐融融,他不开心。他就是这样,小心眼得很。”
梁鹤洲看着他的笑,感觉在听家长谈起自家孩子,虽然明里是数落,但言语间暗含宠溺。
他不知该如何回话,点了点头。
程庭南继续说:“换成别人从小寄宿在学校,一定会非常独立,但他什么都不会,连衣服怎么叠都不知道,因为这些事情,应该说所有事情,都有人帮他做。他长得好看,不管是老师还是同学都喜欢他,所以他从小就学会了用那张脸投机取巧,跟老师撒撒娇就能得到特殊对待,向同学卖可怜就能得到很多好处,他几乎不需要自己动手做什么事,慢慢地,就变成现在这样了。”
程庭南垂了垂眼睛,“他很自私,对吧?和这样的人相处会很辛苦。他确实……”
他确实美丽,但某种程度上更加险恶,像一只吸血蜱虫,不起眼的捕猎者,一旦落入他的陷阱,就在劫难逃。
他除了带来痛苦,一无是处。程庭南有些恶毒地想。
气氛骤然粘稠起来,梁鹤洲看了他一眼,他忽然又笑了,摆出一个无可奈何的表情,说:“不过谁让他是我发小,换做是别人,估计真的受不了他的脾气,你应该也听过传闻,知道他身边的人没一个待得长久。”
不知是不是梁鹤洲太过敏感,他总觉得这句话里藏着刺,不尖锐,小小的,但扎得人疼,像故意说给他听,针对他,炫耀与警告的意味暗藏其中。
梁鹤洲动了动嘴唇,还是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好“嗯”了一声。
程庭南没再继续这个话题,说起他和学校传闻中不同,并不难相处,又聊了些足球队的事,车子便抵达了菜市场。
等买好菜回到公寓,天已经黑了。
程庭南开的门,他有另一把备用钥匙,和他的宿舍钥匙挂在一起,底下还坠着一个毛茸茸的长颈鹿羊毛毡。
梁鹤洲跟在他后面进去,一抬头就和沙发上的燕惊秋对上了视线。
燕惊秋打了个哈欠,嘟囔着抱怨,“怎么去这么久啊,饿死了,你们怎么一起来了?”
他正要说话,程庭南抢先开口。
“正好遇到。你胃口这么好?往常宿醉了可什么都不想吃,只想喝皮蛋瘦肉粥。”
“那你买了吗?”
“买了,就是凉了,得热热,我听鹤洲说你发烧了?”
“嗯,现在已经好了。”
程庭南走过去,身形把燕惊秋遮得严严实实,他弯下腰,似乎在用手背给燕惊秋试温度。梁鹤洲看见燕惊秋交叉架在茶几上的双脚,很快乐地左右晃着,脚踝处一抹矜贵的粉红。
他移开视线,装模作样地收拾买回来的菜,试图偷听他们接下来的谈话。然而他们的说话声却矮了下来,悉悉索索的,怎么都辨不分明了。
他只好放弃,把粥铺的外卖纸袋和几袋子菜一起带进厨房,先热了粥,要端出去时,程庭南走进来接过了碗。
“我拿给他吧,麻烦你做饭,我和他都对下厨一窍不通,辛苦你了。”
他说着很客气的话,但端着“主人”的架子,比刚才说话时多了一份尖酸。
梁鹤洲眉眼低垂,只是点头,转身处理买回来的蔬菜。
他一个人在厨房忙活,炖鸡汤花了些时间,等他把砂锅端出去时,那两人已经吃上了饭。程庭南聊起了学校发生的趣闻,把燕惊秋逗得笑个不停。
他默默地听着,拿起筷子扒了几口饭,忽然就饱了。
吃完饭那两人也没有来帮忙,他自己收拾好厨房,虽然离打工时间还早,但已经待不下去,背着书包要走。
燕惊秋没同意,拉着他的手,说:“别走,再陪我一会儿。”
他看向阳台,程庭南正在收衣服,手里抓着他早上放进洗衣机的床单。本想说“有人陪你”,但话到嘴边又止住了,明明燕惊秋的手那么软,很轻地拉着他,他却怎么都挣不开。
他坐下来,燕惊秋自然而然地躺在他腿上,按着电视遥控器。
程庭南进屋时,意味不明地看了梁鹤洲一眼,对燕惊秋说:“你可以放人家走了吧?人家还要打工的。”
假如说先前对他的排斥藏在暗处,现下程庭南已经把它搬上了台,摆明了要赶他走。
梁鹤洲忽然想起程庭南钥匙扣上的长颈鹿羊毛毡,那挂件和燕惊秋的微信头像一模一样。
明明没有做错什么,但他霎时心虚起来,总觉得自己窥探到了一个不能被任何人知晓的秘密。他有些无措,动了动身体,想要站起来离开,但被燕惊秋一把攥住了T恤。
“他不去,”燕惊秋眼睛盯着电视,心不在焉,“他今天休息,倒是你,你什么时候走?”
程庭南眼角浮着笑意,脸颊却很僵硬,说:“那我给你把床铺了就走。”
“不用,让鹤洲弄。”
“行,”程庭南把衣服和床单扔在沙发上,“我走了,有事随时打电话。”
“嗯。”
程庭南走出公寓,房门“嘭”的关上了。
第11章 大狗
屋子里安静下来,电视里传出新闻主播板正的播音腔,至于播报了什么新闻,梁鹤洲一个字都没听进去。
他知道燕惊秋在看他,那双丹凤眼投射来的视线,仿佛被放大镜聚焦的阳光,渐渐点燃了他的耳朵。
他很不自在,搜寻着话题,问:“他……没事吗?”
燕惊秋伸了个懒腰,“谁?庭南?”
“嗯。”
“没事啊,我和他一直这样,怎么了?”
“没。”
燕惊秋点点头,说:“吃得好饱,你手艺不错嘛,你妈妈教的?”
他撩起衣服,孩子气地拍了拍肚子,两记轻而闷的可爱声响钻进梁鹤洲耳朵,他控制不住地低头看过去。
燕惊秋没有他预想中那么瘦,腹上有薄薄的肌肉痕迹,但此刻他蜷着身体,腰间便显出小小一团松垮而肥白的软肉来。
如果可以,好想摸一摸。
梁鹤洲不着边际地幻想着,眼神乱飘,干咳一声,说:“不是,自己学的,我妈妈很忙。”
“那你爸爸呢?”
梁鹤洲皱一皱眉。
就像沼泽里漂浮着的腐烂鱼虾,这个名字一经出现,便轻易挑起他的反感,他极不情愿承认,梁以材是他的父亲,是他和母亲的一切苦难的来源。
十岁以前,他们是一个和美的三口之家,家境甚至是优渥的,住着几百平的大平层公寓。梁以材是一家上市公司的经理,母亲是另一家小公司的文员。他衣食无忧,虽然比不上燕惊秋,但至少也过着光鲜亮丽的生活,课余时间还跟着已经从国家足球队退休的球员学习踢球。
十岁那年,在某个阴雨天的周六早晨,梁以材出门后就再也没回来。
他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那天原本要去踢球,但由于下雨,课程取消了。他闷闷不乐,抱着球站在玄关,脱下已经穿好的球鞋。
梁以材坐在他身边,摸着他的头,说:“我们鹤洲好像长高了。”
父子俩并不亲密,因为梁以材工作很忙,周末也不休息,往常他起床,梁以材已经出门。但那一天是个例外。
“瞧瞧,你这球鞋的鞋带都系错了。”
父亲慢吞吞的,替他整理鞋带,又和他在玄关玩了几个来回的传球,安慰他不要难过。
这是从来没有的事,父亲从不如此和蔼。
然后身后传来母亲裴素丽的脚步声,她拥抱了一下梁以材,梁以材亲了亲她的侧脸,这才拎着公文包出门。
他没说一句话,“再见”也没说,更没有回头,轻轻关上了门。
这天早晨,成了一家人最后一次“团聚”。
事后回想起来,梁以材的行为里处处透露着古怪,是他离家出走的讯号,但他和母亲都未觉察。
再之后,裴素丽向警方报告了失踪,而梁以材的下落还未得知,催款账单先一步到来。
这时候母子二人才发现梁以材因为赌博欠下巨额债务,透支了所有的银行信用卡,房子已经二次抵押,不仅如此,还欠下巨额高利贷,与黑社会恶徒有了牵扯。
家里多次遭到洗劫,所有值钱的东西被一扫而空,母子二人频繁遭受恐吓和死亡威胁,平和美好的生活就此坍塌溃败。
墙倒众人推,如此境况下,没有一个人伸出援手。为了躲债,母亲辞去工作,带着他辗转奔逃,最苦的时候一天打四份零工,睡三个小时,但也只能维持温饱。
而那些追债的人就像嗅觉灵敏的猎犬,怎么都能找到他们。
他们用他做威胁,十岁的小孩子,需要安稳地学习、成长,他不可能和母亲一辈子逃亡。于是为了他,母亲不得不妥协,被迫开始了暗无天日的还债生活。
而他,被迫在十岁那年长大,成熟,扛起原本不属于他的责任。
“你怎么在发呆,说话呀?”
燕惊秋伸长手臂,手掌在他眼前挥了挥,梁鹤洲回过神,下意识抓住了他的手。
“我……”
他想要告诉燕惊秋这些事情,很想说,想让他了解自己,想让两人变得更亲近紧密,但话到嘴边又堵住了。
从前,他没有欲望、也觉得没有必要剖开自己给别人看,逐渐习惯了沉默。但现在想了,却陡然发现毫无保留地表达自己,比什么都困难。
同时,顽固的自尊心又筑起高高的屏障,阻隔他向任何人靠近。
一个为人不齿的、抛妻弃子的、染上赌博恶习的父亲。
他羞于开口,害怕燕惊秋用鄙夷的眼神看他。
“我……我爸爸他……”
“他怎么了?”燕惊秋声音很轻,从他腿上坐起来,指腹轻轻蹭着他的手心。
他的心思被燕惊秋柔软的手牵引过去,那两个字旋即轻易地脱口而出。
“赌博。”
燕惊秋歪头靠在他肩上,展开他的手掌,好奇地摸他掌根附近的薄茧,似乎注意力全在他手上,漫不经心地问:“然后呢?”
“他失踪了,已经有十年。”
“所以你妈妈和你替他还债?”
“嗯。”
“为什么不离婚,他欠的钱和你们有什么关系?”
“就算离了也没有用,追债的人找不到我爸,就来骚扰我们。”
梁鹤洲闻到他身上甜甜的沐浴露香味,一垂下眼睛,便轻易望进了他宽大的T恤领子里,细软的皮肤和若隐若现的红,锤子似的,一下一下刺激着神经。
“警察不管吗?”燕惊秋抬眼,看见他上下起伏的喉结。
“一开始报过警,但我爸确实欠了钱,我们不占理,警察只能调解,债主中有一部分人是黑社会的,威胁我们不允许找警察。”
燕惊秋蹙了蹙眉,没有发表任何评价,又躺回他腿上,仍把玩着他的手,细微而柔软的触感,让梁鹤洲错觉有一只猫在舔舐他的手掌。
沉重地话题就这么戛然而止了。
两人静静看了会儿电视,直到燕惊秋打起了哈欠。他翻了个身,面对着梁鹤洲的肚子,闭上了眼睛。
梁鹤洲关掉电视,说:“别睡在这里。”
“不想动,这里挺好。”
“又会发烧的,”梁鹤洲说着,扶着他的后颈,轻轻站了起来,“我去铺床。”
他把沙发上的衣服一同带进房间,弯腰整理床单时,燕惊秋也进来了,上半身压在他后背上,搂住他的腰。
梁鹤洲停下动作,问:“你不舒服?”
燕惊秋哼哼唧唧,拖长了调子回答:“没有,就是……想靠着你。”
梁鹤洲心头一跳,攥紧手下的床单。
“小时候,”他又说,“庭南家里养过一条狗,阿拉斯加,叫凯撒,和名字一样,它很威风,很大一只,我住在他家,那只狗会和我们一起睡在床上,四五岁的小孩子,还没有它大,我和庭南会把脚放在它肚子上,很暖和,它的爪子会搭在我手臂上,很有安全感。”
他叹了口气,“后来凯撒得了细小,没治好,我上小学的时候,它死了。”
他收紧手臂,抚摸他的腹肌,咂了咂嘴,说:“你好像一条大狗啊梁鹤洲,真听话,真好。”
梁鹤洲垂下眼帘,慢慢松开拳头,抚平床单的褶皱,把枕头放回原位。
他直起腰,开始收拾散乱的衣服,一件件挂好放进衣柜,燕惊秋还是黏着他,嘟嘟囔囔地撒娇,说:“你陪我睡觉嘛,陪我陪我陪我……”
“我得去打工。”
“你别去,你在这里陪我,我给你发工资,比打工的工资多很多倍。”他说得随意,态度倨傲,拉开抽屉翻出一张银行卡,夹在指尖颠了颠,还未给到梁鹤洲手里卡就掉在了地上。
他没有要捡起来的意思,继续说:“这个卡,你拿去。”
梁鹤洲眉头紧皱,停下手上的动作。
多年来因为“贫穷”,他人总是用轻视和嘲弄的眼光看待他和母亲,但越是如此,母亲说,越不能顺着他们的意。他可以为有这么一个父亲而感到羞愧,但不能因为贫穷而羞愧,贫穷不是错误更不是罪衍,抛弃尊严才是。
对他来说,钱是个敏感的话题,谈及时总会小心翼翼,他不愿意因此被人轻贱,或是怜悯,在这个方面,任何特殊对待对他来说都是不必要的。
这是他的底线。
但偏偏,他喜欢的人,先践踏他的底线,又否认他的尊严。
他把最后一件衣服挂进衣柜,拉上移门,转头对上燕惊秋的眼睛,说:“不了,我要走了。”
燕惊秋已经预料到,他一见到梁鹤洲那双毫无情绪波动的眼眸,甚至不需要他说话,就知道会被拒绝。
他的“魔法”在梁鹤洲这里起不到丝毫作用。
“你这人真是不知好歹!”他推了梁鹤洲一下,朝他扔了两个枕头,又故意把刚铺好的床弄乱,气呼呼地看着他。
梁鹤洲神色平静,说:“早点休息。”
他走出房间,轻轻带上了门。
燕惊秋抱着手臂,侧耳细听外面的动静,静悄悄的,连关大门的声音都没有。他又等了一会儿,喊了两声“鹤洲”,不见回应,追出去一看,家里空荡荡的,梁鹤洲已经走了。
那把公寓钥匙,孤零零地躺在茶几上。
第二天一早,梁鹤洲没有像往常一样来接他。他走到学校,虽然饿,但憋了一肚子火气,没能吃得下程庭南给他买的早餐。
上午和下午,他都给梁鹤洲发了微信,要他晚上来找自己,但没收到回复。
放学前最后一节课是活体解剖实践课,需要解剖一只兔子观察其胃部蠕动情况,任课老师和他的父母相识,点名让他上台做示范。
他心情不好,给兔子打麻醉时怎么都找不准地方,后来刀口又划得歪歪扭扭,到了说明胃部蠕动情况的时候,脑子短路似的什么都讲不出来。
课后,老师把他单独留了下来。
“小秋,你心里藏着事,当然是做不好这样的精细活的。”头发花白的老教授一针见血。
燕惊秋脸色难看,抿着唇不应声。
“要想做一个合格的医生,首先要尊重躺在手术台上的任何一个生命,再要有泰山崩于前而不色变的魄力,你今天表现很不好,假如刚才你面对的是一个真正的病人,这样的状态,要怎么跟病人交代?”
沉默半晌,燕惊秋开口,“我记住了。”
老教授长长“嗯”了一声,满意地点点头,切换语气唠起家常,问:“你爸妈最近怎么样了?听说前段时间被请去国外做讲座了?”
“不知道,不常联系。”
“马上国庆假期到了,你的生日好像在假期里吧?总该要回来给你过生日的。”
燕惊秋愣了一下,要不是被提起,他几乎要忘了生日这件事。这对他来说不是个值得庆祝的纪念日,因为一心扑在工作上的父母,让他觉得自己的降生并不受到欢迎。
通常,他和程庭南一起简简单单吃碗长寿面,或者,邀上一大堆认识的不认识的人开派对,他喜欢酒精,喜欢和温暖的人触碰身体,喜欢宿醉醒来后大脑盘亘的空白,那段不需要思考任何事情的空白时刻,即便很短暂。
“我改天打电话问问。”他垂着眼睛回答。
老教授摆摆手,“好,去吧。”
“嗯。”
他脱下白大褂,在洗手池仔仔细细洗完手,背上背包,走到后门口时一抬头,看见了等在走廊上的梁鹤洲。
医科部的教学楼,梁鹤洲一次也没来过。
这一层都是解剖教室,一路走来,没有哪个教室像燕惊秋所在的这么安静。
离下课还很早,梁鹤洲站在后门口,透过窗户,看见握着手术刀的燕惊秋。
他微微低着头,眉眼认真娴静,温婉得仿佛另一个截然不同的存在。闪着冷光的手术刀落在那只昏睡的兔子身上时,梁鹤洲移开了视线。
他趴在走廊围栏上,看向下方被四周大楼围起来的一个小小庭园。几株飘香的桂树错落,甜腻腻的香气飘上来,他嗅着,惊觉秋天悄然降临,热烈的夏已然悠悠老去了。
忽然,身后教室传来一簇抽气声。梁鹤洲微微侧眼,看见围拢在燕惊秋身边的学生都弯着腰,聚精会神地盯着那只兔子。
只有燕惊秋,他站得笔直,嘴唇抿成了一条直线,似乎很不高兴。
梁鹤洲被他顿在空中的双手吸引了目光,那双手被医用手套紧紧包裹着,抵着手术刀的指尖圆润,手腕还维持着发力时的紧绷状态,再往上,他那对缓缓扇动的睫羽,卷起一股股柔风,直拂面而来,梁鹤洲似乎能闻见他的白大褂上散发出的凌冽消毒水气味。
他看起来更像是电视剧里扮演医生的影星,精致优雅,但华而不实。
梁鹤洲很是怀疑,燕惊秋如此自我主义至上,要怎么去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好医生。悬壶济世,救死扶伤,甘于奉献,怎么想,这些词都和他搭不上边。
不过就“博爱”这一方面来说,他的表现倒是很出色。
梁鹤洲胡思乱想着,没有注意到来到身边的程庭南,直到被拍了下肩膀。
他回头,程庭南笑着问好,说:“是不是在想他为什么会学医?这个职业确实和他很不相称。”
他神色如常,就如同燕惊秋所说,昨晚在公寓发生的事,仿佛只是他们俩日常相处的一个不起眼小碎片。
但梁鹤洲有些尴尬,与他拉开距离,轻声说:“应该是为了他爸妈才学的吧。”
程庭南一怔,看向教室里的燕惊秋,点了点头,“对。”
医学世家出生的孩子,即便想要走其他路,只怕父母也不会同意。但是,尽管燕惊秋回应了父母的期待,可却没有换回什么关注和认同。
不管外人如何看待他,实际上,他也只是个缺爱的可怜小孩罢了。
程庭南叹了口气,问梁鹤洲:“他叫你来的?”
“嗯。”
“他今天好像心情不好,你们昨晚吵架了吗?”
“没有。”确实没有。
程庭南将信将疑,“好吧,我准备带他出去吃顿好的,你要一起吗?”
梁鹤洲知道他不愿意让自己掺和进他们二人中间,识趣地说:“不,我还有其他事。”
“那就下次,”程庭南终于露出一个真心实意的笑容,“我们去下面坐着等吧。”
两人去到下方庭园,程庭南悠闲地玩手机,梁鹤洲很是拘谨,拿出教科书摊在腿上,但没看进去几个字。
离下课还有五分钟时,两人往回走,到了教室门口,下课铃正好响起。
越过熙攘的人潮,梁鹤洲看见低着头的燕惊秋,似乎在被老教授训话,等所有人都走完了,他才出来。
两人对上视线,燕惊秋挑了挑眉,生怕他跑了似的,先抓住他的手臂往自己身边拉,才和程庭南打招呼。
三人一起往教学楼外去,程庭南问:“我请你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