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雪镜眉头一抬,也从盒子里,夹出一块肉质极嫩的鸭肉,喂到了明昕面前,低声道:“味道到底不错与否,应该不能只靠说的,对吧?还是先吃我买的烤鸭,免得嘴巴被不明物污染。”
明昕看着喂到唇前的两块烤鸭肉,皱起了眉头。
然而两边的人却较上劲了一般,都要他先吃。
终于,明昕猛地把筷子往桌上一放,冷冷道:“闹什么闹,再闹,全滚出去别吃了。”
两边的人一下子正襟危坐,全安静了,然而夹着肉的筷子却还坚持地举在明昕面前,不肯放下。
明昕只得说:“把肉都放我碗里,我自己吃。”
于是明昕碗里边多了两块肉。
两双眼期待地看着明昕,想看他先吃那一块肉。
却见明昕一筷子下去,把那两块鸭肉都夹进了嘴里。
明昕走到墓前, 墓碑上黑白色的女人温婉地笑着,注视着他。
他盯着那张黑白照片看了一会,忽然出声:“殷雪镜, 你能再说一说,七年前你在这里对我说过的话吗?”
“可以,”殷雪镜说着,却转动眼珠,看向了一旁的褚心, “不过……”
褚心知道他想说什么。
虽然有些不忿,但他还是考虑了明昕的感受, 走得远了一点。
确认褚心已经远到不太能听清楚他们的声音的, 殷雪镜才朝着明昕走近一步,微微低头,在他耳边说道:“我最后一天在医院见到伯母, 她也许是察觉到自己活不久了, 你又不在身边,所以她拜托我, 如果见到一个长得有点凶的漂亮男孩,告诉他——
‘不管你到底是不是我的孩子,你都是个好孩子, 我爱你, 昕昕。’”
那双浅褐色的眼眸, 渐渐染上了水光。
十八岁那年,他被认回褚家。
他不愿意跟着褚云回家, 褚云却以为他在闹脾气, 便强行将他带回褚家。
见识了金碧辉煌的褚宅之后, 明昕意识到, 他完全可以从褚家拿到钱,回去治养母的病。
于是他从褚云手中借了十几万,奔回医院。
得到的却是养母病逝的消息。
无数次他都在回想着,临死时,他的养母会怎么想他。
尽管养母并不知道他不是自己亲生的孩子,明昕还是无数次假设,如果她知道了自己不是她的亲生孩子,临死时还失去了踪迹,会怎么想他?会对他感到失望吗?
所以在七年前,从殷雪镜这知道了养母在弥留之际所说的话语时,他便犹如被救出漆黑深渊的将死之人般,终于喘进一口新鲜空气。
这么多年来,他就靠着这口气,渐渐将自己改造成沉稳的晏总。
殷雪镜看着他微微泛红的泪痣,可他知道这个时候,明昕需要的是一个人待着,便只能强行忍住,也走到了褚心站着的地方,远远盯着明昕。
“殷雪镜。”褚心忽然小声叫了一声他的名字。
殷雪镜没有看他,冷冷道:“有话直说。”
“你们在一起了是吗?”褚心问道。
殷雪镜沉默了片刻,忽然低低道:“是,也不是。”
褚心没听懂这是什么意思,只是恶狠狠道:“你最好乖乖待在明昕哥身边,脑子里别冒出别的什么念头,更别想让明昕哥难过,否则我不会放过你的!”
说完,褚心以为殷雪镜会冷笑,亦或是说些嘲讽的话语,一如每一次他们独处时,殷雪镜做的那样。
然而没有。
殷雪镜只是沉声道:“我不会的。”
殷雪镜还小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和别人不太一样。
无论是什么知识,他都一学就会,无论是什么书,只要看一遍,他便能全部记住。
然而,他却无法像正常人一样,拥有正常的情感。
世界万物,无论是昆虫、飞鸟、人类,亦或是车祸时脑袋拧断的父母,于他而言,都不过是再寻常不过的一切,他厌恶混乱,然而对于厌恶,也仅只是浅尝辄止。
他不会哭,不会笑,所有情感就像是隔了一层雾,朦胧难辨。
就像是被挖去了灵魂的躯壳。
直到十八岁那一年。
体育馆中,站在他面前的少年,冷笑着弯下腰,眼角泪痣闪亮莫名。
像是水坝开了口,无数情感争前恐后涌入这具空壳。
厌恶、喜爱、嫉妒、恐惧、喜悦……
他因着明昕,获得了新生,而只要离开明昕,他就会死去。
只有永远留在明昕身边,他才有活下去的可能。
项目宣布成功的那一天,明昕主办了场庆祝的宴会,并在宴会上喝了个烂醉。
殷雪镜喝得比他多,还帮他拦了好几杯酒,眼神却比他清明得多,架着明昕的手臂,将他送到了车后座,将人放平在后座上,脑袋枕着自己的大腿,之后才对着驾驶座的司机低声道:“回家吧。”
平时殷雪镜都会为明昕开车,但只要有酒席,就会叫上一周开不了几回车的司机过来,司机也习惯了,启动了发动机,将车驶出地下停车场。
殷雪镜低着头,将发丝从明昕面上拂开,这时饮酒的眩晕慢一步涌上头来,他便抬手摘下眼镜,揉了揉眼镜,重新戴上眼镜后,又接着低头盯着明昕带着几分酡红的脸庞。
他们住在市中心不远处的独栋别墅里,安保做得很好,连一些比较有名的明星都住在里面。
下车之后,无人再关注他们,殷雪镜便彻底没了顾虑,直接将明昕打横抱起来,进了别墅。
明昕被放到床上后,便有些清醒了,半眯着眼看殷雪镜,殷雪镜给他喂了点水,去衣帽间给他找睡衣,又到浴室放热水,出来的时候,却听到明昕的说话声,他似乎是在和褚云说话,醉醺醺的声音还带着点得意:“……这个项目搞定了,之后你就没办法再对我的公司做什么了,哼……”
殷雪镜直接把他从床上抱了起来,明昕没有任何反抗,反而是手机里的褚云,一见到殷雪镜入镜,就立刻变了脸:“殷狗,你怎么也在昕昕家里?!昕昕醉成这样,是不是也有你一份?!你这狗崽子……”
褚云知道他们关系,是在三年前。
那时候明昕刚毕业,便搬出了褚宅,和殷雪镜同居在一起,褚云没通知他,自己悄悄上门看他,却不小心看到两人在家门口亲嘴。
对于褚云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
褚云始终认为是殷雪镜把自己弟弟拐走了,这么多年来,他一直致力于拆散两人,为此三番四次与明昕自己创立的公司对峙,然而却越走路越窄,总之直到今天,明昕已经两三个月没回褚家了。
殷雪镜脸上没有一点表情,他抬手就要挂断与褚云的视频电话,褚云察觉到了他的动作,立刻急急道:“昕昕,明天回家一趟吧?哥哥很想你,家里买了你喜欢吃的菜,你就算是要带人也行……”
手机被随手扔在了床上。
浴室热气氤氲,殷雪镜将明昕放进浴缸里,为他擦拭身体。
在这个过程中,明昕渐渐醒了酒。
突然,殷雪镜被勾着脖子,拉进了浴缸里。
水花四溅。
殷雪镜浑身都湿透了,他倒在浴缸中,明昕伏在他身上,皮肤沾满水珠,亮得惊人。
像逗狗一样,明昕勾了勾他下巴,褪去了在酒席上的沉稳姿态,醉醺醺地歪头,轻佻地笑道:“你最近做得很好,想要什么奖励吗?”
殷雪镜抬起眼,透过沾满水花的眼镜看着他,唇角勾起一点笑弧,低笑道:“真的可以索要奖励吗?”
“当然。”
水波荡漾,从浴缸中涌出的热水渐渐铺满整个浴室。
这一场澡,洗了整整几个小时。
中间水冷了,殷雪镜便抱着人到床上,明昕无意识碰掉了床头柜的东西,低头一看,轻笑道:“这么个破眼镜……嗯……你居然还留着……”
那掉在地上的,正赫然是一副镜片破碎的金丝眼镜。
殷雪镜跪在他面前,搂紧了他,黑色眼眸从地上的眼镜一瞥而过,低声道:“那是你送我的第一个礼物。”
明昕却已经忘记了这件事,只是轻哼道:“是吗?这么破的眼镜?你把它弄破的?”
“对,”殷雪镜说,“我让昕昕不高兴了,所以昕昕把它弄碎了。”
明昕忽然抬手把殷雪镜推倒了。
他坐在殷雪镜身上,是居高临下的姿态,放在殷雪镜脸侧的手轻慢而威胁地抚着:“那就把那副眼镜放在展示柜上吧。作为一个提醒,要是你再让我不高兴,碎的,就不止是眼镜了。”
明昕猛地握住殷雪镜在自己身上逞凶的坏东西,冷笑道:“还有这个。”
脆弱之物被拿捏在手中,殷雪镜却反而更是情动,哑声道:“如果有那一天,昕昕尽管可以废了我。”
为了项目,他们已经很久没有像这一晚一样酣畅淋漓了,到最后,明昕连小腹都微微地鼓起来,像是装了许多液体般,脸红得更是厉害,泛着艳丽的红。
洗过澡,他浑身清爽地躺在床上,尽管疲惫,却仍感到愉悦,便对着殷雪镜道:“再成功一个项目,我就再奖励你一次。”
下一个项目的截止日期,就在两天后。
正在打扫卧室的殷雪镜身体一顿,漆黑的眼瞳都被情动的红丝染得有些狰狞。
但他依然是忍住了,低低道:“好。”
休息日的早上,明昕向来起得很晚。
殷雪镜则率先睁开双眼,抱着明昕温存了一会,才起身洗漱做饭。
破碎的眼镜果然被放在了展示柜最明显的地方,殷雪镜的视线在眼镜上停留了一秒,随后迈步走向厨房。
正在他做饭时,一通电话打了过来。
“……殷先生,与晏氏公司的合作成功了,接下来需要做什么,要将其吞并吗?”
如果明昕听到电话那头的声音,会惊讶地发现,打这通电话的,竟就是昨夜与他一同参加庆祝晚会的项目负责人。
殷雪镜唇角的笑容消失了,他的语气阴冷而隐含威胁:“我没吩咐的事,别胡乱猜测。”
电话那头的人犹豫道:“我看您和晏总似乎关系非同一般,以为您想要……”
“我的事,我自有主张,再擅作主张,你就不用再做了。”殷雪镜冷冷道。
电话那头的人立刻哑了声。
将早餐做完后,殷雪镜并没有先吃,而是先将它们都放入保温箱中,随后到健身房中锻炼。
过程中,他时不时看一眼手表,思及明昕大约醒过来了,便离开了健身房,回到了卧室。
等他冲完澡,换好衣服,床上的明昕果然睁了一半的眼,迷迷蒙蒙地翻着手机。
“醒了?”殷雪镜俯下身,在他唇边吻了一下。
十八岁那年,殷雪镜想将一株野草养成属于自己的菟丝子。
可他却不料。
最后成为了菟丝子的,是他。
菟丝子是寄生植物。
只要失去寄主,就会死亡。
明昕抬手勾住了殷雪镜脖子,随意地与他接了个吻。
殷雪镜那双漆黑的眼眸渐渐被明昕那双浅褐色眼瞳映出暖光。
不过,这又有什么关系呢?
【野草与菟丝子·完】
第176章 小少爷下乡记1
明昕坐在车里, 看着车窗外渐渐从现代化的城市街道转变田地,轿车驶入没有铺水泥的坑洼小径,颠簸得他一上一下的。
他的心声却还很温柔:“统统, 解释一下,上个世界,你明明说我这个世界还会是少爷的。”
系统的声音有点小,“确……确实是小少爷不错。”
明昕的声音,瞬间冷淡了下来:“哦, 被丢到农村干农活的小少爷吗?”
上个世界,褚心的进度条停滞了许久, 尽管他的人生已经算得上是美满, 却一直卡在60%,没有进展。
直到明昕在三十多岁与殷雪镜结婚,进度条才重新开始, 以龟速缓慢增长, 每年增长个1%,甚至更少, 似乎幸福得很是吝啬。
直到明昕七十多岁,他才终于达到99%。
褚心那时精神已经很不振,明昕已经做好任务失败的准备, 然而他在死前, 却握紧了明昕的手, 问他:“昕昕,你幸福吗?”
明昕愣了一瞬, 点了点头。
下一刻, 伴随着褚心带着微笑闭眼, 世界进度也达到了满值。
最后的七天, 明昕始终陪在殷雪镜身边。
最后一刻,明昕躺在殷雪镜的怀里,忽然抬手摘下了殷雪镜的金丝眼镜。
像是知道他想要做什么般,殷雪镜低下了头。
七十岁的唇瓣已不复少年饱满,然而他们的吻却依旧热烈。
在失去意识的那一瞬间,明昕看着殷雪镜那双,本该漆黑一片的眼中,闪烁着光芒。
像是泪光。
也正是在那时,系统似乎是察觉到他的情绪有些低落,便说:“下个世界,你还会是少爷,整个家族就你最受宠,两个主角加起来都没你有钱!”
这个时候明昕想到这句话,便在脑海中冷冷道:“两个主角加起来,都没我有钱?”
“我也确实没说错嘛……”系统的声音越来越小,“只是……这个钱,暂时还用不了而已……”
似乎也知道自己很有可能会挨打,系统先是把一只脚伸入屏蔽墙,接着又把另一只脚缩进去,最后整只机械体都悄无声息地躲进了屏蔽墙。
明昕:“……”
这个世界的原剧情,正发生在乡村,讲究的是一个斯文受和糙汉攻的搭配。
主角攻受都是质朴的农村人,主角受在农村附近小镇上到高中,就回来做中学老师了,算是村里比较受人景仰的文化人,而主角攻则是个没什么文化的大老粗,为人老实憨厚,凭着一身腱子肉成为村里姑娘的热衷人物,但凡下田,田地旁的小径都能有五六个小姑娘不小心路过,两人算是竹马竹马,主角受打小就喜欢主角攻,却以为主角攻喜欢姑娘,只能将这份感情藏在心底。
直到一个叫杨明昕的城里人哭天喊地地被家里人送到村里体验生活。
这个叫杨明昕的年轻人,长着一张好脸,却浑身是富二代的坏脾气,好吃懒做还拿鼻子瞧人,不仅瞧不起主角攻这样的村里人,觉得他是大老粗,同时也看不起主角受,可再怎么恼火,他也没法回城里,久而久之,居然对主角受起了心思,把人按在玉米地里一顿欺负,却被主角攻发现了……
总之,在这个世界里,明昕就是这样的一根搅屎棍。
此时,搅屎棍本人站在农村破败的祖屋门前,手里拎着的名牌行李箱底盘几乎被农村坑坑洼洼的地面敲烂,他原本在国外乐不思蜀,接了通电话说他爷爷去世了,就忙不迭坐飞机回国,结果一落地,就被爷爷生前的秘书一轿车拐到这个山沟沟,觉都没睡好。
但为了稳妥,他还是又问了一句:“在这里那些债主真的不会找上门吗?”
在来的路上,秘书告诉他,他爷爷去世后,杨氏乱成一团,最后是被敌家收购了,却还是欠了几亿的债。
虽然杨老去世了,但那些债主都不是省油的灯,肯定会把这笔债算在明昕身上,杨老生前对秘书有恩,秘书便帮着把明昕运进这个与世隔绝的小农村,让他住在这间祖屋避一避。
想着,明昕便不由得悲从中来。
秘书看着面前的青年,作为杨老唯一的亲孙,他无疑是养尊处优的,浑身上下皮肉养的白得发亮,无一处不精致,听说在国外也很受那些欢迎,被那群外国佬勾着胡混,杨老听了坐不住屁股,打电话又叫不回人,怕他年纪轻轻就走入歧途,才想出这个下下策,要锻炼锻炼他亲孙的吃苦能力。
他心中不由得生出一丝怜意,却听明昕带着点悲意的质问声:“我以后真得住这个鸟不拉屎的破屋子吗?我爷爷的欠债关我屁事,干嘛非得我还?他们怎么不干脆去我爷爷墓前磕几个头,说不定我爷爷还能显灵给他还几个钱,找我管个屁用?”
真是好个狼心狗肺的不孝孙。
秘书面无表情,自动过滤了他的话,淡淡道:“少爷就在这好好待着,我得马上离开了,否则他们很可能就会发现这个地方,等风波过去了,我再来接少爷,就这样。”
轿车哗地一下从明昕面前飞离,只给他留下一道凄凉的风。
说是凄凉,也并不那么凄凉,至少在七月份的大下午,太阳烈得可以把人晒化,明昕最后还是坚持不住,流着汗拖着行李箱进了很受他嫌弃的祖屋。
结果一进祖屋,明昕就再也迈不开脚了。
不是因为屋子太过破旧,以至于他杨少爷不愿意把穿着高档运动鞋的脚迈进去,屋里其实很干净,带着点常年有人收拾的整齐感,装的灯亮度也够,照得屋里一片亮堂,所有一切都得以映入眼底。
可也正是因此,明昕一进门,就看到了摆在屋里正中央,足足有三四排黑漆漆的牌位。
明昕皱起眉头,冷冷地和它们瞪了一会,突然哼道:“看什么看!”
他转身就走向屋里唯一的床,坐在上面玩起游戏,行李箱被他丢在一旁,骨碌骨碌地转,平时没什么的声音,这个时候落在明昕耳里,不知为何,变得有些刺耳了起来。
他终于忍不住了,又站起身来,经过那堆牌位时,又瞪着它们,狠狠道:“看什么看!我出去随便走走,才不是怕你们!”
一边说着,一边脚步极快地离开了祖屋。
这个小村庄,对于明昕来说,是全然陌生的。
同样,他这个浑身穿着高档衣服,皮肉雪白细腻的城里人,对村庄的人来说,也是陌生的。
他一路上走,一路上的人都盯着他瞧,像看大熊猫似的,带着方言的说话声明昕也是一点也听不懂,他凭着那些人的说话声量与脸上的笑容,觉得他们是在笑自己,又觉得他们粗鄙难言,不愿攀话,脚下步伐便愈发快起来。
结果就是,他彻底不知道路了。
明昕慢慢停下了脚步,环顾四周,周围都是极像的房屋,远一点则是漫无边际的田地。
下午的太阳炽烈烈地晒着,明昕很快就感受到了干渴,软底的球鞋被粗糙的农村地磨平了,脚底一阵阵钝痛,如果有认识的人看他此时的脸色,就知道大少爷接下来肯定是要发火了。
可就在这时,两个笑着经过的小孩撕塑料包装的声音传来,明昕下意识看过去,眼睛顿时瞪得跟铜铃似的圆。
那两个小孩手上拿着的,竟是冰棒!
他现在终于也不管什么乡下人粗鄙不粗鄙的了,一个箭步拦住两个小孩,活像是要打劫似的,问他们:“喂,小孩,你们冰棒是上哪里买的?”
那两个小孩见面前突然冒出个脸色阴沉的漂亮大哥哥,真比他们班上的班花还漂亮,半大小子,也是知道动心的年龄了,顿时都羞红了脸,怯怯地抬手指了个方向,先是下意识用方言说了句什么,接着才忽然反应过来漂亮大哥哥是城里人,终于换了有口音的普通话,小声道:“在那里买的。”
明昕终于有了个迈步的方向。
顺着那两个小孩指的方向走了一会,他就看到了个便利店。
说是便利店,其实也不过是在门口竖了个牌子,上面写着“便利店”三个大字。
明昕进了门,狭小的空间里挤挤挨挨地摆着不少货架,中间仅容一人经过,对着门口摆着张桌子,大约是做收银台用的,桌后却空无一人,不知道老板去了哪里。
明昕从来没见过这么袖珍的便利店,可屋里却很阴凉,还有桌边一台风扇在满屋子里转,一阵阵的风吹来,明昕浑身的汗顿时便被吹得一阵凉爽。
大抵是夏天,放冰棒的冰柜离门口很近,明昕很轻易地便到了冰柜旁,拉开冰柜顶上的盖子,比风扇要更加冰凉的冷气袭来,明昕的手有些不舍地在冰柜里停留了一会,听到屋里有动静,才终于掏出支雪糕,朝屋里唯一的桌子走去,“结账。”
“九块。”格外低沉雄厚的声音自桌后响起。
男人的声音震得明昕耳畔麻了一下,他抬头,却看到便利店老板比便利店货架还要挤挨着紧绷在汗衫下的胸肌,男人手臂几乎有明昕大腿一般的粗壮,皮肤是经常下地晒出来的健康的小麦色,狰狞的青筋于手臂之上交错延伸,是说不出的凶狠与野性。
明昕被老板那一身腱子肉惊得有些紧张,更何况,老板不仅是壮,还很高,他自己就有一米八,老板居然还几乎比他高出一个头,似乎有一米九多。
明昕抬起头,看清了老板的长相。
只这一眼,他紧绷的肌肉就放松了下来。
老板长得很帅,至少是明昕至今所见,五官最俊俏的男人了,可眉眼却很温和,带着股天然的笨拙老实感。
甚至于,那老板还和便利店外没见过世面的乡下人一样,一双黑珠子直勾勾地盯着他,仿佛忘了刚说过价格般,低声又道:“九块钱。”
明昕从冰柜里拎出雪糕时, 周成正盯着他。
虽然从前也不是没进过城,可到哪里周成也从来没见过长得这么标志的年轻人,眉毛和睫毛都一样浓黑, 眼角上翘,看着很不好惹,皮肤白得透光,手脚都嫩得像豆腐似的,一看就是有钱人家宠大的小少爷。
“结账。”
就连声音, 都清凌凌的像泉水一样好听。
周成低下头,却见小少爷从冰柜里随手一拿, 就拿到了整个冰柜最贵的雪糕。
到底有多贵, 周成也不知道,老板去城里进货的时候,只特意买了几支回来尝鲜, 村里的小孩要买也都是买一块或是五毛的冰棍, 没人拿这一支一看就很贵的雪糕,于是为了把这一支雪糕保下来, 周成特意往大了说。
“九块。”
害怕小少爷没听清楚,他又重复说了一遍:“九块钱。”
小城里人却没什么反应,他从口袋里掏出个钱包, 里头装着一叠印着老外头像的纸币, 他翻找了半天也没找出张人民币, 那动作看起来像是有些为难似的,周成便好心提醒道:“你手上拿的雪糕是冰柜里最贵的, 便宜一点的有三四块的, 还有一块几毛钱的, 你要是嫌贵, 可以换一根。”
小城里人却抬起头,用那种有些古怪的眼神看了他一眼,手上却刷地一下,从钱包里抽出张银行卡,“能刷卡吗?”
周成皱起浓黑的剑眉。
他当然是认识银行卡的,却仅限于在银行里,而且只能用来存取钱,刷卡这一回事,他是从来没见识过的。
他很认真地问道:“怎么刷卡?”
小少爷像看什么怪物一样看着他,“用POS机刷啊?傻……什么人都是。”
泼死鸡又是什么鸡,周成有些糊涂,但在长相漂亮的小少爷面前,他并没有表现出来,只是道:“我打个电话。”
像是怕把娇嫩的小城里人从屋里吓出去,周成打电话的声音很小,但电话另一头的老板却声音很洪亮地传递出来,在老板响亮的方言中,周成终于知道了泼死鸡是什么鸡,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