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弱白月光揣崽跑了—— by猫不皂

作者:猫不皂  录入:10-16

苗笙一听眼睛就亮了:“这样园园岂不是很多人疼?”
“那可不!”唐鹭得意道,“绝对是我们疾风门第一宝贝疙瘩!”
游萧也觉得这样甚好,便道:“梅雪铮前辈就是四府盟中人,阿梅若是去了疾风门,相互之间也能有照应,确实是最方便的。等回头我们问问她,若她愿意,那就这么定了。”
等凌青壁和唐鹭两人走后,苗笙和游萧就去找梅谢了,她听后立刻表示愿意,反正她父母已经不在人世,公婆也早亡,丈夫去世后,她就只有自己孤身一人,这么巧遇上了园绮,相处这么多天,两人感情越发深厚,确实难以割舍。
现在能加入疾风门,一下子拥有了那么多师兄师姐,自然是再好不过。
能把自家侄女托付给四府盟盟主,梅雪铮自然也是放心的,他青荧门离凌云府也不算远,若是想见面,骑马几天就到了,方便得很。
只有平小红不是很高兴,还以为梅谢了和园绮会跟他们回汀洲呢,现在自己很舍不得啊!
“小红,你这么喜欢孩子,别忘了我这里还有一个。”苗笙见她不悦,摸着自己的肚子温声哄道,“崽崽再过一两个月就出生了,到时候我得养伤,你师父一个人顾不了两头,尽管我们会请乳母,但自己人比外人亲,少不得还得麻烦你帮忙照顾。”
平小红立刻就精神起来:“师娘,你放心,我保证把崽崽照顾好,我可是它大师姐呢!”
把这唯一的徒弟哄好,苗笙和游萧回到了自己房间,他才大病初愈,今天这一天虽然没做什么,但确实还是耗神的,合衣瘫在床上就不想动了。
独自望着床顶发了会儿呆,他忍不住“哈哈”地乐了起来。
游萧脱掉他和自己的靴子,躺在他身旁,轻轻抚摸着他隆起的肚子,好奇地问:“想到什么有趣的事了?”
“凌盟主他……”苗笙越想越觉得有趣,“竟然是下边的吗?虽说上下不是很重要,但他的气质真的不像……让人想象不到。”
白天得知这个情况的时候不便探讨,现在回到自家卧房了,实在忍不住要聊一聊。
难怪之前游萧还说,只要见了唐鹭和凌青壁,就不会再拈酸了。
“盟主其实就是惯着小唐师父,本来还说轮流来,但小唐师父不肯,时间长了也就那样了。”游萧也跟着乐,“这是我听聂阿爹说的,他们之前就笑他,还吹牛说什么终生不入情网,这一下子老房子着火,真是把自己给燃烧了。”
苗笙侧过身躺着,拱到他怀里,唇角含笑地说:“其实也对,不该用外表去判断,谢大侠和晏大侠也都颇具男儿气,只是一个儒雅,一个浪荡些罢了,或许是我的印象还囿于南风馆的小倌模样,觉得一个要阳刚,一个要阴柔些才相称,可人哪能用同样的标准去下定论呢。”
“是不该那么想,毕竟小倌们说到底都是有钱人的玩物,而那些所谓恩客,大多并非真正的断袖,只是为了享乐罢了,很多在家也是妻妾成群的,不然为什么老鸨子会给小倌们吃那些药物,让他们身娇体软如同女子?显然已经不把他们当男子看了。”游萧叹息道,“世上若是没有这些青楼瓦肆该多好。”
两人都是从南风馆逃出来的,对这种苦难的痛苦颇能感同身受,希望将来的世间,再也没有这般吃人的地狱。
不过突然把话题聊得如此沉重,也是苗笙不愿见到的,他搂住游萧的腰,温声道:“会好的,一定会越来越好的。”
“事情都解决了,咱们回汀洲吗?”游萧也不欲多说,一下一下轻抚他的后背,“若是要走,就得赶紧了。”
苗笙轻轻点头,笑得很甜:“走,尽快走,回家过年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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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苗笙:揣崽跑,没跑成。
游萧:是我追得尽心尽力不是?
凌青壁:若是我也能揣崽……
唐鹭:性感男妈妈,嘶哈嘶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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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主是为爱做零,他俩设定是双强哈哈~

第135章 百三五 回家
马洲和袁三会被暂时关押在待宵孔雀这里, 稍后水貔貅的总把头会亲自过来跟孔昙和凌青壁见面,把事情谈妥,游萧虽然是唤笙楼主, 但他辈分低, 又正巧懒得管闲事, 还着急带苗笙回家, 就不参与了。
至于杀不杀这两个人,苗笙不希望游萧手上沾血,哪怕这两人罪大恶极,确实该死, 他也不想自家楼主脏了手。
游萧对杀人也没什么爱好, 他宽慰苗笙,与其杀了这俩人, 不如效仿当年, 把他们送还给水貔貅。
水貔貅的总把头为人狠辣, 给他找事的手下都会不得好死,比如当年的段展眉, 现在马洲回去肯定没有好下场, 死得定然会比在外人手里更惨。
袁三要留着做人证, 证明当年青荧门和重花派的仇怨是段展眉一人所致,他本就是被悬红通缉的江洋大盗, 等事情完结后,会被梅雪铮和兰折玉俩人亲自送去官府, 还能领不少赏金。
官府既然通缉他, 就不会再包庇他, 袁三的下场同样不会好。死对他来说太轻松了,反倒是活着赎罪, 才是最重的惩罚。
对此苗笙没有意见,只要危险的事情不要再找上游萧就行。
另外,听平小红透露的小道消息,当得知十三年前师门的仇怨全是水貔貅干的,当夜梅雪铮便跟兰折玉在院子里谈了一夜的心,第二天兰女侠回来的时候,整个人都不太一样了,眉目含情,见人就笑,性子也不再那么暴躁,显然是多年心结一朝解开,人逢喜事精神爽的模样。
如果没猜错的话,年后,梅雪铮便会央求他师父去重花派提亲,把这被耽误了五年的亲事给定下来。
路上结识的朋友们所遭遇的事情都有了好结果,苗笙和游萧也放了心,可以安然离开。
临走之前,苗笙又想去那间乐馆看一看,毕竟那夜自己心情沉重,没来得及“观赏”绿绮琴的旧址。
游萧也没二话,驾马车带他过来。
“当年出事之后,是孔大伯帮忙把绿绮琴卖了,把钱全都给了我,我才有开万客楼的资金——最开始虽是姓段的出的钱,但以你的自由为代价,我觉得这笔钱就应该归你。”站在乐馆门口,游萧跟他说道,“新的买主没有修整,仍旧开了青楼,后来我赚了钱,就把这里重新买了回来,推倒所有房屋,把地面彻底烧得不见了原貌,重新再建。”
苗笙打量着乐馆的大门,恍然大悟:“难怪,我总觉得按你的说法,现在这个乐馆有点小。”
“对,它只是绿绮琴的三分之一。”游萧指了指旁边两家店铺,一间是花坊,一间是书坊,“我彻底拆分了这个地方,把他们卖给了不同的人,随便他们做什么去,但是不许开青楼。”
“所以这家乐馆,是用来糊弄我的对吗?”苗笙偏头看他,笑道。
游萧抿唇,也自嘲地笑了笑:“嗯,我想着早晚有一天你会醒来,会问我你此前的经历,若是我实在拦不住,只能带你来这里,那自然是要准备一家乐馆。至于为什么它一直是家乐馆,我想好的理由是,这里是我们曾经住过的地方,我希望它不要变。”
“楼主为了瞒住我,实在是费心了。”苗笙调侃道。
游萧长长叹息:“可我最后还是输了。”
“可你赢得了我啊!”苗笙仰头看他,表情颇为得意,“这还不够你骄傲的吗?”
游萧揽住他的肩膀,笑容恣意:“这才是我此生最大的成就。”
苗笙只是在外边看了看,并没有再走进那家乐馆,于他而言,这样已经足够了。
一切尘埃落定,腊月十五,他们依依不舍地告别了园绮和梅谢了,告别了所有亲友,乘上孔昙为他们准备的大船,将从落日河畔出发,经入海口,直接抵达汀洲岛。
“十年前,也是孔大伯为我准备了船,将咱俩送去了汀洲。”大船扬帆出海,站在甲板上,游萧对岸边的长辈们挥手,颇为感慨地说。
码头风大了些,苗笙裹着厚厚的棉披风,望着岸边那些人,心中也无限激动。
都说他以前不爱搭理人,或许是因为内心荒芜,早已成了死地,没了再跟任何人来往的想法;也或许是因为被段展眉监视,不敢结交朋友,怕给别人带来麻烦。
那时的他什么都没有,一朝醒来,却拥有了这么多亲朋好友,被人关心着,虽然对他们有些陌生,但心里其实还是温暖的。
“现在是我们一起,开开心心回家。”苗笙握住游萧的手,偏头看他。
阳光将他的笑脸映得极为灿烂,漂亮的眉眼中写满深情,也写满了前所未有的幸福。
经历七天七夜的航行,腊月二十二,大船抵达了汀洲港,平小红激动地把马车牵下船,拉着她的师父师娘直接往云闲山庄赶去。
汀州靠海,空气潮湿,冬日虽不算特别寒冷,但总是会下雪。此时此刻,天气晴朗,路两边却被厚厚的白雪覆盖,看上去宛若仙境。
七月出发,腊月回来,短短不到半年的时间,苗笙的心态和人生已经有了巨大的改变,他看着车窗外码头熟悉的风景,心中情绪波澜起伏,久久不能平静。
“当时我只想逃跑,现在却真的觉得这里是我的家。”他靠在游萧怀中,忍不住道,“苏醒并不是我的重生,是这几个月与你一起看尽世间百态,才造就了我的重生。”
说着这些话,他居然有些眼眶发酸,好像一个漂泊多年的游子,终于回到了故乡。
游萧紧紧抱住他:“于你是重生,于我,是生命终于变得完整。”
马车驶到云闲山庄门口,看门的小厮认出是自家大少爷的马车,驾车的是喜气洋洋的平小红,于是赶紧把门打开,门槛挪开,一个站在原地恭迎少爷回庄,另一个已经一溜小跑去通报家里的两位老爷。
山庄极大,因此空旷的地方不少,从门口往里走,走了好一段距离,抵达了一片宽阔的前庭,这里离后边的会客厅最近,四周栽满树木,之前苗笙离开的时候,就是在这里上的车。
因此现在,平小红也在这里勒停了马车,激动地探头进车厢:“师父师娘,我们到家啦!”
游萧扶着苗笙才下车,就看到两个身影施展轻功而来,落在了他们面前,一人怀里抱着一个小孩,正是聂云汉及卓应闲,还有向竹月和向鹤云。
两位成年人一个身着蓝色锦袍,桀骜不驯,一个穿着银白色的劲装,气质温润,怎么看都是一对佳偶。
回程的路上,苗笙听了游萧讲述两人相识相知相爱的经历,也不免感叹,他们也算是“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苦难令他们相识,而他们携手战胜苦难,最终迎来曙光。
命运果真奇妙,它并非决定了一个人的一生,而是先画下一张草图,再丢给你一支画笔,看你自己画出怎样的人生。
看到苗笙和游萧,活泼的向竹月最先叫出声:“大哥回家啦!还有笙哥哥也回来啦!真是太好了!”
向鹤云这小子像个老古板,才十岁大,规规矩矩地冲他作揖:“恭迎大哥和笙哥哥回家。”
游萧先向两位父亲行礼:“阿爹,闲爹爹,孩儿和笙儿回来了。”
苗笙对着旧友,突然产生了一种见岳丈的局促感,这感觉很微妙,他也不知道说什么,便只是笑着拱了拱手。
卓应闲的目光飞快地在他的孕肚上扫了一眼,然后上前轻轻拥抱了他:“小笙哥哥,欢迎回家,以后我们真的是一家人了。”
显然两人的关系,家里这“二老”已经清楚了。
“你也不事先给我们报个信,我们都没什么准备。”聂云汉笑呵呵地说。
平小红抢着说:“聂师公,我师父是想给你们一个惊喜呀!”
“是挺惊喜的。”聂云汉一挥手,“你们先去安置吧,好好休息,晚上我亲自下厨,给你们开接风宴!”
半年之前,苗笙在这里住的时候,其实并没怎么好好在山庄里转过,毕竟他那会儿身体比现在差得多,又谁也不认识,能不出门就不出门。
现在他已将云闲山庄当做自己的家,便萌生了“参观”的心情。游萧牵着他的手往后边院子走去,给他充当向导。
这山庄着实大,前边有一大片都只是风景,人住在这景致后边。虽然是隆冬时节,但院子里也并不全都是破败的景象,有一些常绿植物在雪中仍旧保持着傲然的绿色,比如结了红珠一样果实的冬青,比如游萧特意找人移植来的山茶树,看上去生意盎然。
苗笙边走边参观,才知道最外层的几套院子,都是有主人的,是游萧给孔昙、凌青壁他们,还有聂云汉的同袍们留的,为的就是让大家多来云闲山庄小住,好陪伴这两位“老父亲”。
整个山庄依山而建,自下而上是有天然的坡度,现在仰头一看,能看到山上那片梅林已经开花了,红的白的粉的,什么颜色都有,在一片苍茫的山林里,显然是独特的景致。
游萧看他目光落在梅林上,牵紧了他的手:“若是不喜欢,我叫人把它们砍了便是,或者移栽去看不到的地方。”
以前喜欢梅花是因为那首定情诗,苗笙现在尽管对这种花没有什么偏好,但看到好风景,依然还是欢喜的。
“不用,别给下人们找麻烦了,这些树现在长势不错,万一挪死了怎么办。”他淡淡道,“就在那里吧,也挺好看的。”
游萧好奇地问:“那你现在有什么偏爱的花吗?山庄还有很多空地,我替你种下。”
“我啊……”苗笙脸上浮现促狭的笑意,抬手在他眉心红痣上一点,“喜欢你这棵狗尾巴草!”
游萧捉住他捣乱的手,将他两只手拽住,往自己腰上一圈,顺势将人拥在怀里:“那你就是猫爪草。”
“猫爪草?长什么样子?”苗笙偏头看着他,好奇地问道。
“它其实是一味中药,块根一簇簇的,像小猫的爪子,因此而得名,春天来的时候会开黄色的小花,很可爱。”游萧在他额头上亲了一口,“药效呢,可以化痰止咳,解毒消肿,是味好药。”
苗笙乐了:“这还不错,我认下了。你是狗尾巴草,我是猫爪草,平凡普通,还能有一点用处,足够了。”
“还生命力顽强,怎么都能活。”游萧笑容温暖,“什么困难都打不倒。”
俩人半路亲昵片刻,继续手牵手往前走,绕过一片小花园,楼主突然停下了脚步。
苗笙定睛一看,认出了眼前的这个院子是游大少爷住的,名字同那茶楼一样,叫“唤笙斋”,再往后是聂云汉两人的主人院,而自己的梅花斋,则在这山庄最深处,挨着后边的山林很近。
“怎么?”他问道,“邀请我去你那里看看吗?”
此前在这里住了这么久,倒还真没进过这个院里。
游萧笑笑:“当然要请你进来,不过我想问的是,之后你是想住我这里,还是去住你的梅花斋?对了,你想个喜欢的名字,我立刻重新打个牌匾叫人换上。”
苗笙刚想说“当然和你一起住”,但突然想到了什么,又别别扭扭道:“和你住,凭什么啊?”
他倒也不是介意名分什么的,反正崽都要生了,人家小红一口一个“师娘”叫得那么亲,但不知怎么,他想起自己这糟糕的一生,像是没享受过半点正常的事物,突然就对一些“名正言顺”在意了起来。
别人都有的,他也想有。
游萧看他别扭又脸红,被他可爱坏了,捏捏他的脸颊:“那我今晚就向你提亲,等生了崽,咱们就成亲,如果你不介意大着肚子穿喜服,那我们尽快拜堂也没问题。”
“那还是等生了之后吧。”苗笙不想被人看到自己笨重的样子,觉得还是身形恢复了再说,他好奇地往唤笙斋里探了探头,“不过我可以暂时借住在你这里吗?我那院子太靠山里了,有点偏。”
他这给自己找借口的样子简直挠在了游萧的心坎里,楼主忍着痒,将人打横一抱,施展轻功,轻松跳进了小院,“哗啦”“哗啦”几声推门进了卧房,抱着他坐在了床上。
“看看环境满不满意。”他贴着苗笙的耳根轻声说。
苗笙好奇地打量游大少爷的房间,发现这里虽然不小,但比他想象的要简陋许多。
卧房里就是一张床、一张书桌,一些不怎么走心的装饰品,厅房里同样没什么个人色彩,家具摆设都像是买房子送的。
游萧看出他的意外,解释道:“十四岁之后我常年在外跑,不在这里久住,东西自然就少了。”
苗笙转去了他的书房,发现这里倒是有不少主人的痕迹。
书架上放了不少书籍,竖着的侧杆上画着斑驳的横杠,像是用来标记身高用的;正面墙上有楼主小时候的一张正面画像,胖乎乎的八岁娃娃穿着一件圆领袍,眉清目秀,眉心红痣红得耀眼,可爱得像是个年画娃娃;另一侧的博古架上摆满了奇奇怪怪的小玩意,有不少是游萧自己做的小机关,比如上了发条会跳的青蛙、可以自己走来走去的小人儿,以及上了弦之后,能够随着时光推移,自己开放凋谢的铁花。
苗笙好奇地欣赏着,走到了书桌前,看到桌子靠着的墙壁上挂了几张小卷轴,有一副字,写着“君子曰:学不可以已”,应该是游萧的座右铭,另有两幅卷轴,一张画的是一个人的背影,一张画的是人物小像,他定睛一看,正是自己。
只不过那上边的人看起来颇有些哀愁,不像他每日在镜子里看见的人。
游萧顺手便将那两张画像全取了下来:“这是我以前按着回忆画的,画功也不好,改天重新画过。”
“这就是以前的我吗?”苗笙拿过那张小像细细端详,“难怪他们都说我现在气色好,看来以前我果然是颓废的。”他将两个卷轴卷起扔在一边,勾住楼主的脖子,笑容得意,“还是现在的我好,你捡到宝了。”
游萧把他抱起放在桌子上,捧起他的脸,温柔地舔吻着他的唇,片刻后才松开,与他额头相抵,轻喘着说:“是啊,我何其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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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苗笙:看我相公房间。
游萧:满意不?
苗笙:房间满意,人更满意。

第136章 百三六名字
参观完游萧的房间和小院, 苗笙连梅花斋都不想去,反正那里也没自己什么记忆,直接就在他的卧室里歇了下来。
虽然在一起的时间并不久,但彼此亲密无间的相处已经成了本能, 对方的就是自己的, 他早就把自己当成了主人。
终于结束了这漫长辛苦的旅程, 积攒了许久的疲惫被彻底释放,苗笙躺在游萧的怀里,舒舒服服地睡了个昏天黑地,再睁开眼的时候, 天已经黑了。
“萧……”他连“游”都懒得喊了, 用额角拱了拱对方的下颌,“什么时辰了?”
游萧没他那么多觉, 最开始睡了一个多时辰, 很快就醒了, 见怀里人睡得不踏实,因为孕肚太大, 腰酸背疼, 总会翻身, 于是便用内力帮他暖了暖后腰,又轻轻揉捏了一会儿, 等到苗笙再度沉睡后,自己才又睡了半个时辰左右, 不久之前就又醒了过来, 满怀爱意地打量着怀中的“宝贝”。
“快到戌时了。”他温声道, 在苗笙脸上亲了一口,又用脸颊蹭了蹭对方额角。
苗笙迷迷瞪瞪, 语调也显得黏黏糊糊:“啊,你阿爹不是说要亲自下厨,给我们接风来着?会不会晚了啊?”
“他知道我们睡下了,只备好了材料,现在还没开始做。”游萧把手放在他的孕肚上,轻轻抚摸,“很累的话就继续睡吧,等明天再接风也不迟,恰好明天小年,一起庆祝了。”
苗笙确实还困,但也怕这会儿睡多了晚上睡不着,便挣扎着睁大了眼:“别了,接风是接风,小年是小年,哪好混为一谈,别让人家的准备落空。再说还有小红,在船上吃得也不好,她肯定盼着这一顿呢。”
这小徒弟一路跟着他们当牛做马的,也是辛苦了,无论如何也得犒劳一下,先从满足她的心愿开始吧。
游萧都听他的,当即便叫来了守在外边的下人,让对方通知聂老爷可以开始烹饪了,然后两个人才开始慢慢醒盹。
他先给苗笙又揉捏了一会儿后腰,又帮对方捋了捋有些水肿的小腿和双脚,等把人揉舒服了才下床。
刚换好衣服,就听外边门被敲响,卓应闲的声音传了进来:“萧儿,你们睡醒了?”
游萧和苗笙便走出卧房给他开门。
看到打扮一新的两人,卓应闲不由露出笑容,他明明不过三十多岁,那笑容居然有了些慈祥的味道。
苗笙:“……”
奇怪的感觉又出现了。
“萧儿,你阿爹在厨房,你去帮他一把。”卓应闲吩咐道,这显然是有话要跟苗笙说。
游萧略有些不舍地看了苗笙一眼,苗笙便给他使了个眼色,让他快去,少年这才跟自家爹爹行了礼,大步跨出门离开。
“啧,你俩还真是如胶似漆。”卓应闲促狭道。
苗笙刚醒来的时候,就对他感觉亲切,又听说他是自己的旧友,因此与他走得近些,现在却有点不知道该怎么摆正自己的身份。
是好朋友,还是岳丈?或者……公爹?
难不成要跟游萧叫“闲爹爹”?这些他都叫不出口!
卓应闲看出他的拘谨,拉着他到桌边坐下:“之前还同我挺亲厚的,怎么回来倒是疏远了?小笙哥哥,你还是叫我阿闲就好,萧儿虽然叫我们一声爹爹,但实际上,他可真不像个儿子,更像我跟汉哥的爹,这山庄都是他买好了等我俩来住的。”
“这话是不是有点夸张了?”苗笙被他的话逗笑了,忍俊不禁道,“不过他确实会照顾人。”
不能说像爹,倒是有点像娘。
诶……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
“他是太早熟了,八岁时初见他,他还是个孩童的样子,等后来你出事,他就好像一夜长大,等我们料理了自己的事情,来汀洲与他团聚的时候,他就不太像个孩子了,这十年来,他真的成熟得令人心疼。”卓应闲知道苗笙已经知道了过去发生的事,言语上也便没有再遮掩什么,“小笙哥哥,他是在一些事情上欺瞒了你,你别怪他。”
尽管看得出两人情投意合,定下终身,但当爹的还是心疼儿子,免不了多说几句废话。
苗笙认真地点点头:“阿闲,我明白的,爱一个人的时候哪有那么理智,人也不是时时刻刻知道该怎么做是对的就能做到,若是易地而处,我也不会忍心让他知道真相,自然能瞒多少就瞒多少。游萧待我怎样,我心里清楚,绝不会因为这件事与他有什么隔阂,反而会与他更加亲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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