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起案件本来就存疑,毕竟她是自杀的,很多人都不认为这个案子归属于‘二二七’流血事件。”
黎元皱了皱眉,他下意识觉得谢林的状态有些奇怪,但又说不出来是哪里奇怪。
“谢林,你想说什么……”
谢林突然就笑了,像一朵开到糜烂的花,他轻声说:“‘二二七’发生的第三年后,谢司宇失踪,最后被人发现淹死在河里,那不是一场意外,而是过河拆桥的清理门户。”
黎元面色凝重,什么样的人,会称呼自己的父亲为全名呢?
谢林:“谢司宇就是明面上的操盘手A,他天真地以为自己掌控了一切,最后却被他手中的刀反噬。”
赌徒生于金钱权利,同样死于金钱权利。
真相血淋淋地摆在眼前,当年的那个自杀的警察何其无辜!?
黎元沉下心神,道:“所以我们现在面对的有两方,一方是自断一臂的A,另一方是狗咬狗的B,听起来我们似乎可以坐山观虎斗。”
谢林掀了掀眼皮,忍住了翻白眼的冲动,道:“天真。”
黎元摸了摸鼻子,道:“我就是说说,又没有真想这样做。”
谢林淡淡道:“有些事情,你就算不想做,也有人推着你去做,与其被动挨打,不如主动出击。”
黎元露出灿烂的笑脸:“谢参谋果然不仅聪明,而且胆大。”
谢林说:“你打算怎么做?”
黎元站起身,道:“掀棋盘。”至于怎么个掀棋盘法,黎元没说,谢林也没有开口,俩人心照不宣,已经开始合作愉快了。
所以说,缘分真是妙不可言。
……………………
黎元坐在台阶上,手里拿着一根烟,没点,只在指尖转着,眼睛却望着空处出神。
程韶走过去坐在他身边,问:“刚才跑哪儿野了?怎么一会儿的功夫,就搞得失魂落魄的?”
黎元喃喃道:“你说一个人在怎样的情况下,才会以一种云淡风轻地态度,去谈及一个与自己关系极深的人所做的错事呢?”
讨厌、痛恨、失望,这些情绪似乎都不能形容谢林的状态,他更像一个陌生的旁观者,漠然俯视众生的神明。
程韶:“你说什么?”他有些怀疑自己听到的真假。
在他的印象里,黎元是一个内心坚定,目标明确的决策者,从来都是一往无前,这样类似迷惘甚至怀疑的语气,一点也不黎元。
好家伙,在程韶的心里,‘黎元’已经成为了形容词,专门用来概括‘老不正经’和‘臭不要脸’。
黎元回神,屈指敲了一下程韶的头,说:“不该问的别问,麻溜地滚!”
程韶心神溜了号,被敲了个正着,有些恼怒:“你个缺德带冒烟的,乘人之危!良心会不会痛了?!”
黎元一脸无所谓:“多谢关心,不会。”
程韶:“……”
果然人不要脸,天下无敌吗?
黎元将手中的烟又放回了烟盒,揣进了口袋里。
程韶看了一眼,那根烟放回后,一根没多一根没少,码得整整齐齐。
程韶:“你又不抽烟,怎么还老带着烟?”
黎元一本正经:“举头三尺有神明,我拿来烧香拜佛的。”
程韶嘴角抽了抽,道:“可去你的吧,谁家敬神拿着香烟的,不想说就不想说,我还不爱听呢。”
黎元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换了个话题:“案子处理得怎么样?”虽然这个案子不归他管,但黎元当队长当惯了,还是顺口问了一嘴。
程韶正了正神色:“我们从死者身上提取到了一种毒品,经检测,与陆深身上的同宗同源,是新型毒品。”
黎元:“同宗同源?所以说二者还是有区别的?”
程韶点头:“这次的致幻率更高,致死率却降低了。”
这种情况,不禁让人想起两个词——‘实验’和‘改良’。
上阳市的天要翻了,黎元如是想。
今年真是多事之秋。
“可怜的隔壁缉毒大队,本来就已经够忙了,这个案子下来,怕不是得不眠不休。”程韶感叹着,已经开始为自己的同事默哀了。
黎元摇了摇头,有些幸灾乐祸地拍了拍他的肩:“你的好日子也到头了,我亲爱的副队。”
程韶瞬间一个激灵,脑子里响起了一级警报:“你什么意思?”
黎元嘿嘿一笑,道:“缉毒大队那边一定会来抓人的。”
程韶:“不去,打死都不去,他们难道还敢强抢!?”
黎元无情戳破他的幻想,道:“唉~他们还真敢,而且你上一次也是这么说的。”
缉毒大队和刑侦大队以及扫黄大队因为地理位置的优势,一直都是哥仨好,早就不分彼此了。
所以三家经常因为各种事情互相借人,礼尚往来,十分融洽。
这样的习俗由来已久,而程韶深受其害,并一度对“毒品”二字产生了PTSD(创伤后应激障碍),黎某拿这事笑话了他好久。
程韶第一次被借出去的时候,跟着隔壁兄弟一起跟的一个毒枭。
当时的程韶还没有现在的温和稳重,还是一个容易热血上头的小伙子,对一切犯罪行为抱有天然的厌恶。
他觉得自己就是拯救世界、匡扶正义的大英雄。
于是这家伙毅然参与化妆任务,化身落魄穷学生,埋伏在了大毒枭的身边,结果,好家伙,程大美人直接勾走了人毒枭的心,偏生那人还是一个终极恋爱脑。
那一次行动的队伍毫发无损,怎么出去的,就是怎么回来的,除了程韶这个当事人被恶心到了,皆大欢喜,普天同庆。
缉毒的那些老六仿佛打开了新世界,差点扣着程美人不放了,美其名曰:“牺牲你一个人的清白,造福千万家啊!”
真是离谱,真当所有大毒枭都跟那脑残似的恋爱脑?别做梦了,美人计要是这么有用,那缉毒警早就失业了。
最后还是黎元出面将隔壁兄弟的美梦敲醒,这才把程韶给提溜回来,不然这副队还不知道蹲哪个犄角旮旯里拼命打工呢。
那一次的交换体验以及差点回不来的经历,着实让程韶看清了那群人模狗样的抠脚大汉的老六本质,并认识了一把,什么叫三十岁演绎出五十岁的沧桑。
虽然程韶还没三十岁,但不过就是四舍五入的事,不用在意那些细节。
程韶浑身充满了怨念:“为什么你可以休息……”
黎元得意:“因为我是正处级队长,而你只是个副。”
程韶凉凉道:“马上你这个正处级就要给我这个副处级让位了。”
黎元笑眯眯:“带薪休假的我表示很快乐。”
这刀子是专往人心口里插,毫不留情。
程韶呸了一声表示不屑,他为那个担心黎元心理状况的自己感到不值,黎元这个狗东西根本不配拥有温情!
他发誓,下一次再对这个狗东西心软,他就是狗!
程韶:“祝你永远休假,直到天荒地老。”说完拍拍屁股就走了,一点也不想听黎元的回话。
黎元哪会如他的意?
这祖宗将手扩成喇叭状,朝着程韶的背影喊:“承您吉言嘞!”
程韶的脚步更快了,头都没回:“承你个大鸡蛋!”
黎元笑着喊:“程同志,要讲文明懂礼貌,说脏话是要扣钱的。”
程韶又说了什么,已经听不清,黎元在台阶上坐着笑了一会儿,心觉这家伙估计骂得挺脏。
黎元笑缓过来的时候,面前出现一个阴影,黎元愣了一下,抬头,那人背着光站在前面,像山巅上一棵凌寒独立的松。
谢林面无表情地道:“扰民了。”然后将手中的东西扔给了黎元,转身就要走。
黎元下意识接住,才发现那东西是自己落在谢林那儿的扫描仪,见人扔了东西要走,他赶紧牵了人的袖子不让走。
“这东西你怎么不留着?还特意亲自来送。”
谢林止了步子,平淡如水的眸子望着黎元脸上的笑,说:“我用不上。”
黎元松了人的袖子,改抓了腕子,然后借着谢林的力站起身,顺势攀上人的肩,整得一副哥俩好似的。
他嘴唇凑近谢林的耳,道:“怎么会用不上呢?我们身边可到处都是耳朵。”
他呼出的热气罩在谢林的耳廓,又热又痒,扰人得紧。
谢林屈肘往黎元身上不轻不重地一戳,说:“撒开你的爪子。”
黎元就是脸皮厚也知道不能得寸进尺的道理,闻言乖乖撒了爪,只是挪了位置,扒着人的腕子不放了。
谢林扭头默默看着他,也不说话,黎元一脸无辜:“我怕你撒手没。”
谢林:“……”好吧,真是败给他了。
“聊也聊过了,合作也合作了,你怎么还赖着我不放?”
黎元:“不说公事,不讲案子,以私人的名义,交个朋友吧。”
谢林一怔,一句普通的交朋友的话,在黎元的嘴里说出来,却显得那么郑重,他能感受到对方的真诚,没有算计,没有试探,只是单纯地以真心交换真心。
从什么时候开始,谢林被黎元划到了“可信任”的范畴里呢?
谢林眸光微闪,说:“我以为我们已经是朋友了。”
话落,黎元的手又攀上了他的肩,声音都跟着欢快起来了,说:“既然是朋友,那搭一下肩没问题吧?别冷着脸啊,来,笑一个呗~”
得,刚夸完某人知分寸,这家伙就又开始得寸进尺了,这都是什么事……
……………………
“所以,你就以这么无聊的理由,大晚上的跑来敲我的门?”程韶站在穿衣镜前整理着自己的领子,嘴上抱怨着黎元的不请自来。
黎元翘着二郎腿摊在沙发上,手里扒着橘子往嘴里送,他的面前已经堆了一小堆橘子皮。
他因为吃着东西,说话有些含糊:“这抱上了金大腿的喜悦可不得好好分享分享。”
对于面前这个大晚上的就跑来跟自己分享交到新朋友喜悦的黎某人,程韶真的拿不出什么好脸色,看到对方的脸就想怼。
程韶把刚系上的领带又抽掉:“你不是口口声声说自己才是金大腿,天老大,地老二,你老三吗?”
黎元死不承认:“你胡说,平白污人清白!”
程韶凉凉地道:“需要我把录音放出来帮你回想一下吗?”
黎元:“……”
“天天这么提防着我,你不累吗?”
程韶:“你可太看得起你自己了,这个录音只是碰巧而已,谁天天关注着你说了什么,还得留证据。”
黎元:“那就好,不然我容易怀疑你对我有什么不轨的企图。”
程韶冷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黎*小人*元半点不带害臊的,却也转移了话题,不然俩人争论起来,那就是真的没完没了了。
“话说,程大美人这次要扮演什么?你这年纪不适合演穷学生吧。”
程韶:“什么穷学生,我这叫玩世不恭的纨绔少爷。”
黎元惊讶:“跨度这么大的吗?咱副队如此温柔娴淑,李由到底会不会立人设?”
程韶无奈:“这个剧本一开始是属于你的,你这边一出事,压力全给到我身上了,真是血亏。”
玩世不恭的少爷,不得不说,这人设立得还挺像那么回事。
别看黎元平时一副痞子混混的模样,但人正经起来,那股属于少爷的贵气还是很明显的。
所以说,李由作为缉毒大队里的糙汉头头,眼光也是十分独到,给黎元量身定制的剧本十分合适,做到了本人和外人都满意的程度。
就是可惜,角色落到了程韶身上。
黎元有些担心:“你有把握吗?”
程韶终于整理好领子,将外套披挂在肩头,靠在门口朝坐着的黎元笑:“放宽心,影帝级别表演可不是吹的。”
黎元啧了一声,冲他竖起大拇指:“不愧是你,多才多艺。”
程韶扒了一个橘子往嘴里塞:“比不上你黎大队长德艺双馨。”说完,他又看了看表,说:“我要出门了,你是想赖在这儿,还是滚回你自己家。”
黎元站起身拍了拍裤腿,懒懒道:“我还是走比较好,免得打扰你半夜带妹。”
程韶皱了皱眉,却没打算计较,因为就他的人设来说,他可能还真的得带妹。
夜色渐浓,城市里的霓虹开始妖异地闪烁,劳碌一天的人们洗去一身疲累后,开始享受难得的闲适。
上阳市作为一线城市,宛若一座不夜城。
酒吧上写着“夜色”的招牌已经亮了很久,里面放着令人迷离的歌曲,舞池中人们肆意舞蹈,吧台上坐着一个少年。
他不管是穿着还是长相,都显得很与此处格格不入,浅黄色针织衫,蓝色牛仔裤,大而水润的狗狗眼透着不知世事的清澈。
这是一种不管男性还是女性都能欣赏的美,就比如现在,少年专心盯着手里酒杯中的红色液体,两颊微红,暗中投来无数炙热的视线。
如果付梨和祁玉在这里,就一定能认出,这个少年便是温阑,神秘莫测,又引人探究。
“你好,认识一下?”
一个男人走向前,故作优雅地搭话。
温阑抬头,眯了眯眼,眸中闪过一丝厌恶,说出的话也没有多客气:“不想认识。”
男人没有放弃,他并不想失去这样一个单纯好骗的小美人,他向酒保要了一杯鸡尾酒:“这种酒的度数不高,你可以尝尝。”
温阑没有回话,安静地盯着酒杯,突然说了一句:“我在等人。”
男人带笑的脸冷了下来,马上就有几个人围了过去,看样子似乎是男人的手下。
温阑环顾了一下四周,众人视若无睹,甚至带着几分看热闹的意味,但当他的视线触及门口的人时,突然一顿。
门口的男人虽然穿着西装,,但没有好好穿,外套披在肩头,白色的衬衫解开了两颗扣子,蜜色的肌肤若隐若现,脸上挂着轻慢的笑,举手投足间尽显漫不经心。
他便是程韶。
程韶似有所感地抬头,隔着人群望进了另一双清澈的眼底,那双眼含着一汪水,可怜兮兮的,很引人心疼。
程韶愣了一下,然后把外套放在臂弯,跨步往温阑那边走,他的气势很足,周边的人不自觉地给他让路。
程韶不屑地瞥了眼某个想强抢的男人,道:“这位……”
他想了想,没有说出什么称呼,直接说:“强迫人可不是一件绅士的行为。”
男人不屑:“老子的事要你管?给我滚!”
程韶眼也不眨,拿走桌子上的酒瓶往桌上随意一敲,玻璃应声而碎,清澈的酒液流了一地。
他拎着敲碎的另一端,将尖利的玻璃对准男人的脖子,稍一使劲,就给他的脖子划了一道,有殷红的血流出。
这一切发生地太快,众人都没有反应过来。
这个角落安静了几秒,男人腿软,跪了下来,颤着唇求饶:“对……对不起,我滚,我滚……我以后再也不敢了。”
程韶:“……”
这家伙这么怂的吗?
程韶将人提着跪到了温阑面前,冷声道:“正主在这儿,你朝我道歉有屁用!”
男人又开始重复着对不起,像极了一个劣质演员,看得程韶直皱眉,都快忍不住阴谋论了。
真的有这么怂的人吗?
温阑眨了眨眼,慌慌张张地跳下凳子,跑到程韶身后,一会儿之后又探出头,表情犹豫:“还是你来处理吧,他跟我没有任何关系,我也没有判决别人的资格。”
程韶有些意外地看了一眼他,最后点了点头,对地上的软脚虾说了一句:“去自首吧,如果让我知道你没去,那你可连皇粮都吃不上了。”
温阑有些意外抬头看他,澄澈的双眼里盛满了疑惑,还藏着一丝丝隐秘的笑意。
程韶恶劣地笑了笑,点了根烟叼在嘴里,然后牵着温阑往角落走去。
热闹没了,众人收回视线,服务员过去清理垃圾,很快恢复了正常,仿佛这里从来没有发生过这种闹剧。
温阑低着头怯懦地开口:“刚才……谢谢你,我叫温阑,你叫什么名字?”
“温阑……很适合你的名字。”程韶笑了笑,“至于我嘛,鄙姓程。”
他连名字都不肯告诉自己……
温阑脸上是肉眼可见的失落,但很快又重新扬起笑:“先生,很高兴认识你。”
他说完,手中的酒杯往嘴边靠,红色的酒液尽数入口,有一些顺着嘴角一路滑到锁骨,最后隐没在衣物之间。
不得不说,这一幕很诱人,程韶在这一刻突然就明白为什么当初那个毒枭会一直缠着自己了。
想到这,他有些恶寒,虽然他不排斥任何性向的恋爱,但被变态缠上真的让人很难受啊!
真的,不能再想了,再想,隔夜饭就得吐出来了,他要是因为这个理由出师未捷,黎元能拿这事嘲笑他一年!
程韶掩饰性地仰头喝了一口酒,说:“不打紧,举手之劳,认识你也是我的荣幸。”
他谨记人设,说出的话都是一嘴子花花公子的味道,让队里的人知道了,该要惊掉下巴的。
温阑两颊红红,眼神有些迷离,托着腮望着程韶的脸,他迷糊地说:“先生很像我的一个故人。”
程韶心中一跳,下意识追问:“什么故人?”
温阑的目光染上难过,他说:“是很重要,很重要的人,可是我找不到他了……”
程韶:“你告诉我他叫什么,我帮你找。”
温阑眼神空白,摇头道:“找不到的……我忘了他,他也忘了我。”
我忘了他,他也忘了我。
程韶反复琢磨着这句话,怎么也想不清楚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心上却升上一股难言的悲伤和无力。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但奇怪的是,他想抱一抱这个小孩。
心中感叹:该不会这又是自己的父爱爆发?
作为警察的程韶不会这么做,但作为程先生,他会。
毕竟程先生是一个很肆无忌惮的花花公子。
于是他伸出手,轻缓而珍重地将温阑揽入怀中,没有任何杂念,程韶轻声说:“没事的,一切都会过去的。”
他像我温柔的父亲,可靠、安全、温暖,让人舍不得放手。
温阑在被揽入怀时,身子僵了一瞬,很快放松下来,将脸埋在程韶的肩膀,声音闷闷的:“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才不要大人欺瞒式的安慰。
程韶:“嗯,是大孩子了。”
温阑伸手戳了一下他的手臂,说:“可以放开了。”
程韶感叹一句:“那真是太可惜了。”他嘴上调戏人,手上却是自觉地放了人。
温阑眼神暗了暗,低头看着地板,神色复杂。
程韶没有再关注他,端着酒杯,翘着二郎腿,懒洋洋地逡巡着周围,像个寻找猎物的猎手。
温阑眯了眯眼,道:“先生,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程韶连头都没回:“你说。”
他端得好一副渣男模样,只是别人是吃干抹净后再渣,而他是还没上手呢,就开始渣了。
温阑抽了抽嘴角:“‘凌晨四点半,海棠花未眠’,你说,花需要睡觉吗?”
程韶缓缓转头,眼神藏着探究,说:“小孩,今年读几年级?”
温阑愣了愣,道:“我已经不读了。”
程韶垂了垂眸,道:“你好像少了一句。”
温阑:“少了哪句?”
“我在等你。”
这么肉麻兮兮的话,其实是一句暗号,是程韶跟线人早就约好的。
只是……眼前这人,年纪是不是有点小了?
程韶眼眸一暗,一手揽着温阑的腰,将人扣坐在自己腿上禁锢住。
程韶开口:“小朋友今年多少岁了?”
温阑愣住,没有挣扎,很乖巧地回答:“十八了。”
听到这个年龄,程韶突然有一股负罪感,但转念一想,耍流氓的是程先生,跟他程韶有什么关系?
于是,他将冒出的良心又给按了回去。
就在程韶纠结良心不良心的问题时,温阑在他耳边低语:“警官先生不必担心,我只是受人所托来传话的。”
程韶心里一个咯噔,直觉不好:“钉子为什么会托付你来?”
温阑语气平静:“因为他快死了。”
程韶有十万个为什么想问,但显然这个时间、地点,都不适合他俩谈这些,于是当机立断,程韶抱起温阑直奔厕所。
温阑愣了一瞬,很快反应过来,配合着程韶的力道,乖巧地把脸埋进他的胸口,模样娇羞极了。
程*花花公子*韶面上继续维持人设,心中却由衷感叹,小朋友的演技是真的炉火纯青,毫不做作。
舞池中的红男绿女在忘情地扭着腰肢,各色的灯光闪得人眼花缭乱,酒色之气弥漫全场。
有人看见俩人离开的背影,啧了一声:“刚才还装得那么贞烈,这遇着个金贵的,不还是投怀送抱。”
另一个女声附和:“可不是,这傍上大款,下辈子都不用愁了,谁还在意那些。”
“那嫩学生,长得真美,水一定很多,就是可惜了……”
“哈哈哈,什么可惜,人家兴奋着呢~”
这些人嘴上说的不屑,其实心里不知道有多羡慕,毕竟明眼人只看一眼程少爷这一身行头,就知道此人非富即贵,是条不可多得的大鱼。
程韶手上的那块表还是在他走之前,黎元从自己的手上摘下来扔给他的,并且还特意叮嘱对方必须还。
不得不说,黎元真的很有先见之明,用一块表就替程韶解决了不少麻烦——彰显高贵的身份以至于别人不敢招惹。
毕竟要不是身份尊贵,那男人也不会说跪就跪,酒吧里目光炙热的心怀不轨之人也不会止步于旁观。
程韶将人抱进厕所,砰的一声,将俩人关进了隔间,逼仄的空间里萦绕着酒气,迅速升温。
在俩人进去后,身后探出一个脑袋,在门口放了一个“维修中”的警示牌,施施然离开。
程韶将人放下,脸上已没了那副浪荡表情,取而代之的是严肃而又可靠的温柔,他说:“先简单说一下事情的原委吧。”
温阑坐在马桶盖上仰头看他,眸光清澈,似乎含了一汪春水,他的声音轻柔,却自带一股悲凉:“线人李杳,三个月前检查出肺癌,今晨去了急救,他没有时间了,我来替他完成最后一个任务。”
“至于为什么,因为我是他的朋友,我很敬佩他。”
又一个热心民众……程韶如是想,至于为什么用‘又’这个字眼,是因为刚接触过帮了忙的谢林。
现在谢大佬已经成了刑侦队新的大腿了。
程韶向温阑的方向敬了一个标准的军礼,才道:“他让你传的什么话?”
温阑目光闪了闪,恍惚了一下才道:“明天十二点,北方海港,交易开始,另,对方全程屏蔽信号,通讯设备可能无法运行,请注意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