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本座饿了。”
今天,因为凌晨时帮简云蓝出去买了菜,所以简云蓝出摊时没有带他,让他留在家里补觉。
造成的结果就是,饕餮醒来的时候,饿了。
饿了就要找点吃的。
这个是什么?花瓶?嚼嚼嚼。
这个是什么?空调扇叶?嚼嚼嚼。
这个是什么?电视机?……
简云蓝看看饕餮,又看看这满地狼藉,又看看一脸姨母笑、邀请他去‘享用’黑皮帅哥的管家。
这是什么地狱绘卷!
深呼吸,又深呼吸,简云蓝挤出微笑。
看着他微笑中带着淡淡死意的脸,饕餮悚然一惊。
简云蓝的面容,让饕餮想起自己曾经闯入阴曹地府大闹时,看到的那些跟在他屁股后面收拾烂摊子的、996工作中的那些社畜鬼差。
……看着还在喘气,其实已经走了好一会儿了。
饕餮警惕起来:“人类,你想对本座干什么?”
“饕餮大人,为了日后的长期友好合作,我们有必要进行一些针对性训练。”
简云蓝微笑着说。
饕餮有种不好的预感。
一小时后,市中心的竹锦公园。
竹锦公园,是B市宠物家长们最常去的公园,这里有非常适合遛狗、玩飞盘的大草坪,还有林荫遮阳,沿河走道。不仅遛狗的,还有遛猫,遛乌龟,遛鸟的,之前甚至还有人带着自己养的蜥蜴来晒太阳。
狗狗家长们三三两两聚在一起,炫耀自己家毛孩子,互吹彩虹屁:
“王叔,你家这法斗养得可真不赖嘿,看这体型,这小鼻子,哎哟。”
“哪里哪里,还是杨婶你家的萨摩耶水灵,训得这么听话!”
“嘿,要说大型犬,谁比得上顾董家这几条呀,一条赛一条的聪明、健壮,跑得比警犬还快呢……”
被簇拥在人群中间,是一个穿着唐装的中年男人,他头发灰白,但精神奕奕。男人手里,牵了足足有五条绳子,五个大型犬乖乖呆在他脚边,听话极了——
边牧,德牧,金毛,阿拉斯加,甚至还有只哈士奇!
那五条大狗,一看就被养得可好了,各个膘肥体壮,皮毛被打理得光洁顺滑。
顾天承生平没什么特别爱好,就好养狗,待狗比待他自己亲生儿子还好。他最自豪的事情,不是白手起家创建了如日中天的顾氏集团,也不是买下万亩豪宅、私人飞机,更不是曾在纳斯达克敲钟,而是——
他的狗!
每周来竹锦公园溜达,都是顾天承的高光时刻,在其他狗狗家长的一声声羡慕的夸赞中得意得忘乎所以,不知今夕是何年……
顾天承敢放话,就这偌大的B市,不会有人的大型犬训得比他好,养得比他结实漂亮!
突然,身边的杨婶指着前方,惊呼出声:“那只狗狗,好漂亮啊!”
众人纷纷看去。
“真结实,真威风呐!”
“要说漂亮,哪比得过顾董家的大黑……咦,真的挺漂亮。”
“嚯,这肌肉,这身板,和大黑比起来也是不遑多让啊。”
顾天承面色一僵。
德牧大黑,可是具备做警犬的资质,顾天承费了好大功夫才把它带回家的,是顾天承最自豪最喜爱的毛孩子。
是谁,是谁养的狗,比他的心肝宝贝大黑还漂亮?
顾天承急急循着众人的视线望去。
不远处的人行道上,一个相貌俊美的年轻人,牵着条大型犬。
顾天承的视线一下子就被那条狗吸引了。
——这皮毛,这身形,这矫健流畅的肌肉线条,这一身威风凛凛的华丽银毛。不仅如此,还有那两只毛绒绒挺直的大耳朵,耳朵尖带着火焰般的青红毛,那如宝石般的暗金色瞳孔,简直像是画卷里走出来的神兽……
可别说,还真是漂亮。
更引人瞩目的,是那大型犬的仪态,它昂首挺胸,有种久居上位者般不怒自威的气质,金瞳漫不经心地半睁着。
俗称,王霸之气!
“也就比我家大黑差一点点吧。”顾天承酸溜溜地哼了一声,不愿承认他的心肝,一下子就被比下去了,“长得是漂亮,训得可不一定呢。”
爱狗人士都知道,这养狗啊,三分养,七分训。
很多大型犬养得是好看,但训得却很一般,护食、不听指令、甚至扑咬人的,这些都是主人的失职。
王叔说:“是啊是啊,越是漂亮威风的大型犬,越难驯呢,可不是人人都有顾董这样训狗的天赋的。”
顾天承刚刚弯下去的脊背,一下子又挺了起来!
“毛毛,坐下!”那年轻人出声,手掌平放。
大狗眼神中流露出一丝不情愿。
人类,本座又不是狗,凭什么要听你的指令!
年轻人挑眉,凑到大狗耳边说了句话,然后比了个口型……
‘云吞面。’
等等,云吞面?
有读懂了唇语的围观群众,不太确定地挠了挠头。
简云蓝说的那句话是:“功德无量勇猛的饕餮大人,小的回去给您做云吞面!”
大狗耳朵抖了抖,神情很明显地陷入激烈挣扎。
片刻后,它低头,顺从地乖乖坐下了。
它的体型实在是优雅漂亮,两只前爪交叠着坐下时,有种难言的高傲贵气,看着让人啧啧称奇。
“不就是坐下吗,谁家的狗都会,不要说大黑了,就是小七都会呢。”顾天承不屑地道,小七是他家的哈士奇,天性难驯爱拆家的,但如今也熟练掌握许多指令了。
谁知,下一秒。
“毛毛,转圈!”大狗转了个漂亮的圈。
“毛毛,作揖!”大狗以两只后脚站立,前爪相握,做了个完美的揖。
“毛毛,跳舞!”在年轻人播放的《霍元甲》音乐中,大狗耳朵抖动,有节奏地随着音乐转圈,打滚,踩着鼓点跳出优美而霸气的舞步。
围观群众:“?”
顾天承:“???”
不是,哥们。
你怕不是在逗我吧!!!
“毛毛,飞!”
饕餮:“……”
人类,你不要得寸进尺!
罢了,不跟这凡夫俗子一般见识,就再依他一次吧。
谁让他是功德无量威武勇猛的饕餮大人呢。饕餮得意洋洋地想。
……更真实一点的想法是:
云吞面。吸溜吸溜。
在短暂的助跑后,饕餮后腿蜷曲,猛一蹬地,腾空而起——
银色的长毛随风飞舞,它在空中停滞了整整有五秒,金瞳如火焰般燃烧着光,真如从天而降的神兽一般。
众人纷纷叹服。
“哇,精彩精彩!”
“这狗也太通人性了吧。”
“这真是让人心服口服,养了这么多年狗,还没见过哪家的狗能这样的。”
顾天承磨了磨牙,感觉心里酸酸的,悻悻地给自己挽尊:“这算不了什么,我家大黑,要是找老师针对性地训练一下,也能……”
大家用同情的眼神看着他。
养了一辈子的狗,竟然被年轻人比下去了,这感觉可不好受吧。
突然,身边一个畏畏缩缩的人影飞快撞了下顾天承,顾天承只觉得自己口袋一轻。
他的钱包不见了!
“啊,小偷,有小偷!”杨婶尖叫起来。
顾天承一摸口袋,失声道:“我的钱包被偷了!”
钱包里放的证件、信用卡、现金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钱包里有他亡妻的照片……照片上的妻子,还未经受过病痛的折磨,无忧无虑地微笑着,在帮未出世的孩子绣虎头鞋。
妻子走后,他从未再娶,这张照片是支撑他走下去的唯一念想。这么多年,他都珍惜地贴身放着,没想到在大街上会被人抢钱包。
顾天承急得满头大汗。
德牧大黑曾经是作为警犬被训练过的,第一时间就冲了过去,“汪汪汪”叫着,但那小偷骑着电动车,跑得飞快,背影变得越来越小,快要看不见了!
突然,一道声音响起:
“毛毛,追!”
一道银色身影如闪电般掠过身侧。
那身影快得就像一道飓风,很快把大黑、小七等一众狗狗都甩在身后,白色的死神一般对着那逃跑的小偷步步紧逼,越来越近。
然后,它扑了上去!
那小偷万万没想到,骑着电动车开足马力的他,竟然会被一条狗追上。
“卧槽,什么鬼,狗??!”
一股猛烈无比的力道,带着血腥的弑杀之气,把小偷整个人死死压制在地上。
那大狗居高临下看着他,暗金瞳孔流转着慵懒的红光,有种顶级捕食者的慑人气势。
“啊啊啊,狗狗大人,我错了,我再也不敢偷东西了,呜呜呜……”小偷的鼻涕眼泪一并流了下来,连连磕头。
饕餮:“……”
‘狗狗大人’?
饕餮眼神一暗,露出森森的獠牙。
……小偷竟两眼一翻白,直接被吓晕了过去!
哼,弱小无耻,鼠辈。
饕餮从小偷身上走下来,悠然自得地用爪子梳理了一下毛发。
警察很快赶来。
听说了‘毛毛’以一己之力击溃了小偷,警察们也都啧啧称奇:“这狗真能干,训得真好啊,我们的警犬都得跟毛毛学习呢。”
其他狗狗家长也围着他们,你一句我一句的夸赞:
“是啊是啊!”“汪汪队立大功”“主人也是训得好,这么大的狗,训练难度不低呢”“真是英勇无匹的好狗狗。”
饕餮得意洋洋地昂了昂头,在一声声夸赞中迷失了自我。
……这狗是当得越来越熟练了。
“没有那么夸张,”简云蓝牵着饕餮的狗绳,谦逊地笑道,“我只是业余爱好者而已。”
顾天承拿回了自己的钱包,仔仔细细地检查一遍。妻子的照片完好无损,连一丝褶皱都没有。
他再看向简云蓝和饕餮时,那态度立刻就不一样了,带着溢于言表的欣赏赞美。
不久前,顾天承还因为简云蓝的狗养得比他好而酸溜溜、看不上人家呢,但现在——
简云蓝狗养得好,是他应得的,这就叫英雄出少年!
这狗,也是好狗的,又勇猛又善良,他的大黑还有多修炼修炼,争取向人家看齐!
老泪纵横,顾天承感动地握着简云蓝的手:“小伙子,你和毛毛真的是帮了我大忙啊,说是我的救命恩人也不为过……”
简云蓝说:“哪里哪里,作为一个三好市民,这都是我的分内之事。”
顾天承:“这是我的名片,还有我的电话号码,改天邀请你来我家一聚,一定要给老头子这个机会,好好报答你啊!”
他递过自己的名片,上面写着‘远洲集团董事长’几个鎏金大字。
换成别人,这时估计已经激动地蹦起来了。
——远洲集团的董事长啊,能让顾董事长欠下这么大的一个人情,这可是泼天的富贵,说是一步登天也不为过!
但简云蓝只是淡淡扫了一眼。
顾天承是谁?不认识。
他在远洲集团楼下摆了几天摊,还是现在才知道,远洲集团的老板姓顾呢。
真是个小说里走出来的姓啊。简云蓝感慨。
难道主角攻也姓这个?没这么巧吧,哈哈。
简云蓝把名片放进口袋里,并不打算跟对方有进一步的接触,因为,简云蓝并不认为自己做了什么大事,随手的善举而已。
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顾天承感动地继续说:“老头子我,平时没什么爱好,就好养养狗,以后也可以一起交流交流养狗心得。”
“哦?”简云蓝有点感兴趣了。
“我也是最近才开始养狗的,很多事都不懂,如果顾老先生愿意赐教,那就再好不过了。”
顾天承:“哈哈哈,你才开始养狗?小友真是谦虚。”
明明训狗训得这么好,却说自己才开始养,顾天承想,这孩子真是有谦逊藏拙的美德啊,这在当代年轻人里可不多见了呢。
看着简云蓝,顾天承是越看越欣赏,连连点头。
真是个好孩子啊!
万界直播间。
【……】
【好的,简老板不认识顾董,我为什么丝毫不觉得意外呢】
【饕餮大人,原来是这么可爱帅气的吗……(吐血)(吐血身亡)这还是曾经那个威震万界、残暴弑杀的上古凶兽吗!】
【简老板!不!认识!顾董!】
【这是什么天漏被简老板捡到了啊啊啊啊,不仅卖了顾董这么大一个人情,还让顾董非常欣赏他。原著里的顾董事长明明威仪无比,城府极深啊,谁知道他的最大爱好是养狗(摔)】
【新观众,主播竟然不认识顾天承吗哈哈哈,他下一步是不是要说,自己不知道《偏执独占》的主角攻是谁啊,应该是装的吧???老观众你们快告诉我他是装的对吧QAQ??】
【沉默】
【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他可能……真的不知道……】
周三,早上六点半。
窗帘布唰地一声被拉开,贝诗看着床上的男朋友,轻声说:“宝贝,起床了。”
张默睡眼惺忪地睁开眼睛,打了个哈欠:“老婆,你怎么起这么早……”
他看一眼手表,惨叫出声:“六点半?!你认真的吗?!”
作为产品经理狗,他们的作息和常人不一样,经常晚上八九点甚至十点才下班,因此上班时间也比正常人要晚,十点钟打卡,甚至十一点都可以。
平时,张默都是睡到至少九点,再急匆匆咬着面包出门去赶九点二十分的大巴。
而今天,贝诗竟然早上六点钟就把他叫醒,这还让不让人活了!
张默两眼一翻,快昏过去了。
“你不是一直想我送你去上班吗,”贝诗的语气温柔似水,但听着不知为何,有种难言的诡异,她微笑着说,“今天我送你去上班呀~”
愣了片刻后,张默有些感动。
原来,这就是贝诗提前叫醒他的原因。
之前他错过大巴、要贝诗送时,她都是不情不愿的。
对于每天黑白颠倒的经纪人来说,能睡一个懒觉是多么不容易的一件事。
但今天,贝诗竟然主动要送他上班,为此还早起了!
这可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看来,老婆嘴上说不在乎他的死活,心里还是爱他的。
张默看着穿戴整齐的贝诗,越看越高兴。为了送他上班,贝诗竟然化了妆、穿了漂亮衣服、还喷了香水!
这可是他们几年前刚刚开始恋爱时才有的待遇啊。
张默起床洗漱换衣服,虽然睡眠不足,但整个人都是飘飘然的,他刮胡子,换上高级西装,喷古龙水。
洗手间暗格小抽屉里放着一枚钻戒,是他攒钱很久买下的,张默一直在思考什么时候求婚最合适呢。
也许,今天就是那个特殊的日子!
张默美滋滋地把戒指放进口袋里,对于一个奋斗多年的恋爱脑社畜来说,没有什么比甜蜜爱情更滋养人的了。
打工这么久沉淀的郁闷都一扫而空,张默感觉尸体暖暖的。
等张默洗漱出来,贝诗已经连鞋子都换好了,整个人显得迷之容光焕发:“宝贝,我们现在就出发吧?”
“现在就走?”张默有点惊讶,“才七点。”
开车过去也就四十分钟,他可是十点才上班呢。
“是呀是呀,”贝诗信誓旦旦说,“万一堵车,排队晚……不是,你上班迟到就不好了,要给领导留个好印象嘛。”
什么给领导留个好印象,他又不是新来的实习生,他在远洲集团已经打工七年了啊!
但是,作为一个合格的川省耙耳朵,对于老婆的决策,张默从来都是无条件服从的。
张默点点头:“好吧,那就出发。”
虽然遇上了早高峰堵车,但一个半小时后,早晨八点半,贝诗的特斯拉停在了远洲集团楼下。
看着眼神专注、熟练地打倒车挡倒车入库的贝诗,张默眼里满是爱心,觉得贝诗实在是太帅气了,不仅为了送他上班早起,还对他这么温柔,他何德何能!
老婆太爱我了怎么办.jpg
车到了,贝诗却没有动作,没有催促张默去上班。她坐在车里,眼神深沉而锐利,看着公司楼下的某个角落。
张默:“?”
张默:“老婆,你看着那里干什么呢?”
如果他没记错,那个角落……好像是炒饭摊的位置?
贝诗咳了咳,收回视线,笑道:“没什么,那里有只小猫,看起来可好吃——不是,可好看了。”
张默:“哦哦。”
两人又不说话了。
在那阵难言的沉默中,张默拿过公文包,迟疑地说:
“老婆……那我就先走了,你回、回去的路上小心?”
贝诗却一把拉住了他。
她有些吞吞吐吐,似乎在酝酿着什么:“你别走,我有事想拜托你。”
张默心跳漏了一拍。
难道贝诗和他心意相通,今天这么完美的打扮,这么热情地对待他,难道……她也想要求婚?
有事拜托他,是拜托他——余生请多指教?
张默摸着口袋里那个戒指盒,吞咽了一下口水,心跳飞快,酝酿着等会要说的话。
好激动,好紧张。
而贝诗看着远处炒饭摊的角落,警惕地扫射着周围任何潜在的‘竞争对手’,也吞咽了一下口水。
好激动,好紧张。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突然,远处传来三轮车的清脆按铃声。
“时间到了……”贝诗喃喃道,眼神炽热。
“是啊,时间到了,但我们的爱却永恒。”张默含情脉脉地看着贝诗,同样眼神炽热。
心头燃烧着无尽的柔情,张默下了车,单膝跪下,“亲爱的,这么多年,我有一句话藏在心头,想要跟你讲……”
他颤抖着掏出口袋里的戒指:“我想问,你愿不愿意,嫁——”
“……吃炒饭的时间到了!”
贝诗看着远处简老板的炒饭摊,口水直流,挥舞着双手快乐无比地、猿形毕露地向炒饭摊狂奔而去,边跑边喊:
“张默你这家伙倒是跟上啊,磨磨唧唧愣在原地干什么!”
贝诗回头,看着单膝跪地、握着钻戒的张默。
张默也眼泪汪汪地看着她。
“……”
“……”
这么多年的情爱与时光,终究是错付了!
新的一天,又可以去摆摊了!快乐!
昨天简云蓝睡得很早,因此睡眠充足,神采奕奕,而且,他已经想好自己今天要做什么了:
菜心炒饭!
前两天的炒饭都比较油腻,而简云蓝注意到,在包子铺老板吴秋荷的宣传下,不少周围的小吃摊老板也来买炒饭。
这些老板大多四五十岁、人到中年,其实大早上的,吃太油腻的炒饭,虽然好吃是好吃,但对他们的健康可不太好。
今天,就做点清淡的,好吃又健康。
而且,现在年轻人都被工作所摧残,健康状态堪忧,所以简云蓝并不担心自己的炒饭会遇冷。
虽然他享受着投喂食客美食的过程,但让他们能吃得快乐、吃得毫无负担,简云蓝自己也会更开心。
简云蓝骑着三轮车来到菜市场,自从三轮车升级了电动系统后,他只需要控制方向,骑车简单多了。
“简老板,来瞅一瞅看一看,上好的土猪肉!”
“我这鸡蛋,自家老母鸡刚下的,热乎着呢。”
“简老板今天买什么?番茄要不?”
刚一进菜市场,就听到各种叫卖声。简云蓝在这边进货一周,大家都认得他了,叫得也格外热情。
“简老板,看看俺家酸菜!”穿着高中校服的女生热情地招呼他,一口河南普通话,身旁放着个大罐子,“怎么做都可好吃嘞,酸菜炖粉条,酸菜鱼,酸菜炒饭。”
简云蓝对她有印象,自己之前在她这里买过优质番茄,记得她的名字叫童玲,每天天不亮就起床帮家里摆摊,七点多还要骑车去上学,很勤奋的一个小姑娘。
简云蓝心动了:“看看酸菜?”
童玲笑眯眯地揭开罐子,从里面搬出一大块石头,解释道:“俺们河南嘞酸菜,都要放上这么一块大石头。”
罐子一揭开,一股浓郁的酸香扑鼻而来,光是闻着,简云蓝的口腔里就不由自主地分泌出口水。
定睛一看,那酸菜颜色自然,菜叶透着淡黄色,菜帮子也半透明状,显然是自然发酵的。简云蓝伸手轻轻按压,酸菜韧性十足。
这可是上好的酸菜。
“这一罐我全买了。”简云蓝当机立断。
今天的炒饭,可以做两个口味,菜心炒饭和酸菜炒饭,让食客自由选择。
“中!”童玲喜笑颜开,每次简老板来他们这买菜,都能把整个摊子一锅端走,她也能早点收工去学校,能多学一会,“俺这还有些小米辣,免费给老板恁搭上。”
“谢谢。”简云蓝笑着点头。
然后,他在菜市场里逛了一圈,挑好想买的雪菜,土鸡蛋,葱姜蒜,便心满意足地回到了别墅,开始为出摊做准备。
因为饭是要去现场现炒的,出摊的准备很简单,把食材都清洗完毕,切、剁料理好,分门别类地装在罐子里,这个过程本身也很治愈。
一切准备就绪,时间悄悄来到八点半。
是时候出摊了。
饕餮穿着哆啦A梦睡衣,懒洋洋地走出来,打着哈欠:“一路顺风。”
“你在想什么呢,”简云蓝怪怪地看着他,“上车啊。”
不打工,就想吃白食,天下哪有这样的好事?
饕餮:“……”
饕餮臭着张脸,不情不愿地上了车,大长腿委委屈屈地坐在三轮车后座上。
管家姨母笑看着两个人。
哎呀今天少爷也和饕餮大人甜甜蜜蜜地骑着三轮车出门了呢。
这世界上最浪漫的事,不就是他骑着三轮车,温柔地笑着,载着心爱的白毛黑皮帅哥,一起奔向美好生活……
如果有人能读懂管家的心声,估计会抓着他的肩膀疯狂摇晃。
你倒是从哪里看出的‘温柔的笑’啊?
简云蓝那明明是即将出摊的兴奋狂笑,和压榨员工的黑心邪笑。
是cp饭吗你就瞎磕!
简云蓝在路上骑着,变成大狗的饕餮郁闷地趴在后座上,打瞌睡。
突然,旁边路上,一辆加长林肯缓下速度,慢慢和三轮车并行起来。
“小简,好巧啊,干什么去?”
顾天承威严无比的脸上,挂上了慈爱的笑容,看着简云蓝的眼神满是欣赏:这一代年轻人,能这么早起床的可不多了,小简一看就是天赋异禀,未来可期啊!
不知道他骑着这个三轮车,是要干什么去?
是要去做慈善,救济社会,还是什么其他公益活动?小简这么善良,一定是这样。
“顾老先生,您好,”简云蓝笑着跟他打招呼,“我去你公司楼下摆摊卖炒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