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他未必清楚这个小鬼就是厉鬼,只是觉得他形迹可疑,所以一直暗中跟着他们。
直到今晚发现有机可乘,就跑出来捡一个现成的大便宜。
“厉公子,我虽然跟他结伴同行,但我跟他其实一点也不熟。你们如果要打打杀杀的话,能不能先放我走呢?”
阿难果断跟应长恨撇清关系划清界限,还走上几步尽量跟他拉开距离。
原本他俩之间就隔着两丈远的距离,这一下至少在四丈以上了。
应长恨睁圆双眼瞪着阿难,脸色铁青地重重一哼。
“疫鬼,今晚我是逃不出你的手心了。我这一身鬼元精华既然要归你所有,那你能不能答应我一个请求,杀了这个小妖为我陪葬?”
“我倒是没问题。”
厉无情一脸无可无不可地点点头,又扭过头似笑非笑地看了阿难一眼。
“就是不知道,和兄是否愿意满足你的这一要求。”
阿难自然是强烈反对,哇哇大叫着说:
“当然不行。自己要死了还非得拉别人垫背,就算是做鬼也不能这么不厚道吧?应长恨,我劝你善良。”
应长恨满脸怨毒地瞪着阿难,咬牙切齿道:
“臭妖怪,我落到今日这种下场都是因为你,为什么还要对你善良?今晚我非要拉上你一块死不可,你休想一个人活命。”
“你这个可恶的家伙,居然一定要拖着我去死,那我先下手为强把你弄死再说。”
阿难满脸气急败坏的神色,撸起袖子冲过去,把已经摇摇欲坠的应长恨扑倒在地,骑在他身上左右开弓地暴打一气。
“死鬼,我忍你很久了,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猫啊!今天不打死你,我就不姓和。”
被人骑着打这种事,应长恨完全没法忍。
他目眦欲裂地瞪着阿难,拼命调动最后一丝力气,猛地一口咬住他落在自己脸颊上的一只拳头,鲜血立刻涌了出来。
“啊!好疼!快松口啊!”
虽然自己的手也疼得要命,但应长恨却不肯松口,还更加用力地磨着牙齿,恨不得直接咬死这个臭妖怪。
厉无情背负双手后退几步,神色愉悦地欣赏着眼前这幕狗咬狗的戏码,感觉比看戏要精彩多了。
阿难出手杀了应长恨对他没影响,反正他只要趁其魂体未散前吞噬掉就行了。
下一瞬,恶狗嘶咬般缠斗在一起的两个人身上突然金光大绽,光芒灼亮又刺眼。
厉无情不自觉地头一偏掉开视线,等到他再回头时,金光已经消失了。
那对狗咬狗的一妖一鬼也跟着消失不见了,只剩下一片被压得东倒西歪的杂草,证明这里片刻之前有人打斗过。
一眨眼的功夫就跑得踪影全无,只有一个法术能够做到,那就是能够缩地脉千里的缩地术。
这可不是什么小妖小怪能够掌握的基本技能,而是三界之中只有大能们才能运用的高阶术法。
厉无情原本满脸的愉悦神色顿时荡然无存,俊美的面孔上满是怒不可遏的表情。
他气冲冲的一脚猛踹,踹翻了身前那棵两个人都合抱不拢的参天大树。
“和、光——我还真是小看你了!”
厉无情说的这句话,每一个字都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淬满了浓稠的怨毒与憎恨。
原本他以为和光是一个只能替厉鬼打打掩护的小妖,可以同甘不能共苦,甚至还会背后捅刀子的那种妖渣。
没想到这家伙看似没骨头的软脚虾一只,其实是在扮猪吃老虎,关键时刻竟放大招把厉鬼救走了!
看走了眼的厉无情,气得一张玉白的面孔隐隐透青,两排牙齿咬得格格作响。
如此难得的能够吞噬厉鬼的大好机会,居然就这样错失良机了,让他怎能不恼怒到极点?
目光扫到不远处的黑虎尸体后,厉无情满心澎湃如潮的怒气才总算稍有平复。
虽然得不到厉鬼的鬼元精华了,但幸好还有这头神仙座骑的内丹作为补偿,今晚也算是没有白来一趟。
第24章 救命之恩
金光突然大绽的一瞬间, 应长恨还没反应过来怎么一回事,眼前就蓦然一黑,什么都看不见了。
片刻后, 一双眼睛重获光明时,他愕然发现自己身处的环境已经变了。
不再是林繁草茂的深山里,而是躺在一片波光粼粼的湖水中。
普通人落在水里, 如果不善泳的话肯定已经淹死了。
但是应长恨是鬼, 阿难是妖, 都不是会溺亡的物种, 而是轻如落叶似的漂浮于江面上。
“喂,你现在该松口了吧?再咬下去可就是恩将仇报了!”
应长恨后知后觉地松开嘴,阿难从他身上翻下去, 平躺在水面上, 举起已经被咬出一排血窟窿的右手背呼呼喊痛。
“死鬼,你是属狗的吗?我皮糙肉厚的都被咬成这样,下嘴也太狠了!”
一脸困惑地沉默片刻后,应长恨直截了当地开口问道:“臭妖怪, 我都要拖着你一起死了,你为什么还要救我?”
“因为我贪图你的美色, 想通过救命之恩让你以身相许。这个答案怎么样?”
对于阿难很不正经的回答, 应长恨哭笑不得地回了三个字:“少扯蛋。”
“也是, 你哪有什么美色啊!人家疫鬼那才叫有美色。你长得没他俊俏, 又总是一副能冻死人的冰山相, 动不动就给我脸色看。要不是为了攒妖品渡雷劫, 我才不救你呢!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救鬼一命想来也差不多吧!”
“救一个厉鬼, 还想胜造七级浮屠, 你真是想多了。”
“不算吗?那我岂不是亏大发了!为了把你从疫鬼手里捞出来,我还动用了唯一一张缩地成寸符,这个可是很宝贵的。我不管算你欠我的,你以后要怎么报答我啊?”
“你既然救了我一命,以后我也不会再要你的命。还有魅鬼和疫鬼如果想对你不利,我也一定会保你的。”
应长恨很干脆地点头认账,不管阿难是出于什么理由救了他,他终究是受益者,这个恩情不能不认。
阿难一脸不太满意的样子,讨价还价地说:“这就完事了?救命之恩不是应该以身相许吗?”
应长恨冷着一张脸反问道:“你不是嫌弃我没有美色吗?那还要求什么以身相许?”
“美色不重要,毕竟我又不好男风,但是你可以换个方式以身相许嘛!比如以后给我当牛做马、为奴为婢什么的。”
阿难笑嘻嘻的一番话说完后,应长恨冷酷无情地给了他一个字的回答——“滚”。
“刚救完你就让我滚,死鬼,你也太翻脸不认人了吧?做人不能这么无耻啊!”
应长恨自动屏蔽掉无耻这一指控,直接问重点。
“你刚说你动用了缩地成寸符,又是你自学成才画的符咒?”
“是啊,这么厉害的术法我都自学成才了,是不是超级无敌优秀?”
阿难一派自吹自擂的口吻,应长恨照样是连标点符号都不信。
缩地术这样的高阶术法,绝不是一个小妖就能自己学会的。
一来连此类法术秘笈的边都摸不着;二来就算是侥幸得了一卷法术秘笈,也会如同看天书一般云里雾里。
低阶术法与高阶术法,就像《三字经》与《道德经》的区别。虽然同样都是文字,但后者比前者晦涩难懂一百倍都不止。
“如果你真的是自学成才就掌握了缩地术,那你的优秀放眼三界都无人能及。”
“谢谢谢谢,谢谢夸奖。其实我学得马马虎虎,也就是半桶水的水准了。”
“看得出来,缩地术至少也能去往千里之外,可是咱们眼下却泡在扬子江中,显然你只缩了不到五百里的距离。”
扬子江因扬子津渡口得名,应长恨已经认出了不远处那处渡口,自然也就知道自己身处何地了。
“有五百里就算不错了,毕竟我还带着你呢,已经算是超正常发挥。估计也是你咬得够狠,血流得够多的缘故,因为这张符一定要用我的鲜血来驱动。”
应长恨不是笨人,恍然大悟地说:
“所以你骑着我打的时候,是故意把拳头往我嘴边送的?那你一开始要求厉无情先放你走,也是知道我肯定不会答应要拖着你一起死。所以故意那么说,好顺理成章地冲过来打我,再启动缩地成寸符一起走是吧?”
“恭喜你,都猜对了。”
厉无情出现时,阿难和应长恨之间隔着两三丈远的距离。
如果他主动往他那边凑,疫鬼一定会警觉地认为他们是想要联手对付自己,但狗咬狗的撕打起来就是另一码事了。
应长恨忍不住再次问道:“我连死都要拉上你垫背,你到底为什么还要救我?”
阿难煞有介事地回答道:“阿难弟弟,我一见你就觉得亲切,倒像是久别重逢的亲兄弟一样。如果你不介意的话,以后我就是你大哥,你就是我小弟……”
应长恨没好声气地打断道:“闭嘴吧你。”
扬子津渡口位于邗城,这里有着东汉广陵王的千年古墓,很适合鬼躲进去养魂。
应长恨之前对战黑虎拼尽全力,眼下就需要这种阴气足的地方滋养阴魂。进去一呆就是三天三夜,出来时又是一个小孩。
阿难笑眯眯地说:“阿难弟弟,我还以为你闭关三日出来后又是一条好汉,怎么还是小孩呢?”
应长恨无可奈何地叹了一口气。
“你以为我想啊,这不是没办法嘛!炼制法宝让我消耗了太多法力,如果被其他恶煞发现那就只有受死的份儿。只能缩小形态变成小鬼,尽量避免引起注意。”
“现在厉无情已经识破了你的小鬼伪装,也一定会再想办法找机会吞噬你,友情建议你最好是换一下伪装。”
“如果法力足够,我还可以变成其他模样,可就是不够啊,只能缩小为自己的孩童外形。”
“既然换不了外形,那就扮成小女孩吧!厉无情一定想不到堂堂厉鬼会假扮小女孩,那样你就安全多了!”
七八岁的小男孩与小女孩外表特征区别不大。穿上一身裙装,再挽上一对双垂环髻,男童也就如女童一般无异。
对于这样的骚操作,应长恨本能地想要拒绝,但转念又一想,这的确是一个让人意想不到的法子。
虽然假扮女童不是一件能让他愉快接受的事,但是被疫鬼吞噬更加无法接受,只能两害相权取其轻了。
“如果我要扮成小女孩的话,那你也扮成女人好了。否则咱们走在一块,疫鬼就算认不出我,也会认出你的。况且魅鬼也想把你找出来弄死呢。”
应长恨不想一个人男扮女装,试图把阿难也拖下水。反正这妖怪是假扮女人的一把好手,不算为难他。
阿难半句推脱都没有,不假思索地就点了头。
“英雄所见略同,我也是这么想的。咱俩扮成女人上路,无论魅鬼还是疫鬼,一定都打死也想不到的。是吧?”
应长恨一边点头称是,一边在心底暗叹:要论骚操作,谁都骚不过这家伙。
假扮女人固然不容易被认出来,但女子单独出远门却是很不合理的事。
接下来阿难准备继续朝着东海的海中洲进军,一路上跋山涉水还要走上千里路。
如果是一大一小两个女人独自上路,分分钟会被山匪抢去当压寨夫人的节奏,没有哪个弱质女流敢冒这种风险。
对于阿难和应长恨来说,这样的风险自然不足为惧,却会暴露出他俩不是寻常的“弱女子”。
疫鬼又是一个精细人,万一被他察觉出异样就要大事不妙了。
阿难看似不着调很没谱的一个妖,其实做起事来心细如发,绝对不想冒这个会暴露的风险。
这几天阿难一直没闲着,在邗城最大的酒楼干了几天打零工的跑堂。
酒楼这种地方龙蛇混杂,消息来源也多。他既能赚钱糊口,也能听说城里最近有什么新鲜事。
邗城近日有富商四处采买色艺双全的妙龄女子,听说要送往鄞城一位大官的府第充当家伎。
豪商巨贾送姑娘巴结权贵,是时下常见之事。
从邗城到鄞城有上千里路,到了鄞城距离东海的海中洲就不足两百里远。
富贾千里送佳人的这趟车马之行,阿难打算去蹭上一蹭。
一个时辰后,阿难带着应长恨,一起去找富贾委托的牙行自卖自身。
上次在华城,阿难乔装成女人时,是蓬头垢面邋里邋塌的乞丐婆。这回要走色艺双全的路线,自然要打扮得格外出众才行。
拿出手头不多的一点银两,阿难买回一月白一桃粉两套女装。
他先把自己装扮成了淡妆素服的美貌佳人一枚,除了衣着发型方面的改变,还巧妙地把喉结隐藏起来了。再把应长恨打扮成穿着桃粉裙衫的小女孩。
一身娇嫩粉衣的应长恨感觉浑身上下都不自在,小脸蛋皱得跟苦瓜似的。
“别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多笑一笑了。尤其是一会儿见了人牙子,更要笑得灿烂一点,否则人家不要你这个不小点怎么办?”
应长恨这个小女孩的年龄,不在采买范围内,只能靠阿难的三寸不烂之舌去忽悠了。
第25章 阿福
牵着应长恨“小姑娘”的小手走在街头时, 阿难“姑娘”一步三摇,走得宛如风摆杨柳一般。
吸引了不少路人频频朝他行注目礼,眼睛很馋的那种。
路旁几个浪荡子模样的家伙, 还冲着他嬉皮笑脸,言语轻浮。
“哟,这是谁家的姑娘, 模样好生标致啊!”
“瞧瞧这杨柳小蛮腰, 走起路来扭得真好看。”
应长恨忍不住瞪了那些浪荡子一眼, 又数落阿难道:“你差不多就行了, 也不怕闪了腰。”
“有人出言调戏,就说明我演技超棒,扮女人扮得非常成功, 这是好事啊!”
阿难一脸骄傲自豪的表情, 还走得更加婀娜多姿。
旁人都觉得这“姑娘”走起路来扭得甚是好看,只有了解内情的应长恨默默捂脸,觉得根本没眼看。
来到牙行找到牙婆后,阿难“姑娘”开始了楚楚可怜的表演。
“我们姐妹二人本是高邮人士, 我叫桃娘,妹妹叫杏娘。父母双亡后来邗城投亲, 谁知却寻亲不遇, 盘缠也用完了, 眼下走投无路。听说牙婆你正在采买良家子, 预备送往鄞城一位达官贵人的府上。小女虽不才, 却也略通文墨、浅识音律, 愿意自卖自身寻条出路。”
眼前这位美貌佳人姿色出众, 谈吐文雅, 像是书香门第出身的小姐。
一朝落难不得已自卖自身, 是不可多得的上等货色,牙婆自然是忙不迭地点头答应。
“行行行,没问题,以姑娘你这等才貌,老婆子可以断定,将来入了贵人府一定能倍受宠爱出人头地的。”
“谢你吉言。只是我妹妹还小,我不能撇下她。请问能不能行个方便,连她一起买了同往鄞城呢?她虽然年幼,模样却还算清秀,又生得聪明伶俐,入府后现学歌舞技艺也来得及的。”
阿难一边姿态温婉、声音温柔地说着话,一边把应长恨推到牙婆面前“展示商品”。
他再不情不愿,也还是进入表演模式,仰起一张红苹果似的小脸蛋,冲着她笑成了一朵怒绽的春花。
“婆婆好,杏娘这厢有礼了。”
牙婆低下头,仔细端详了应长恨“小姑娘”一番,发现这是一个小美人胚子,一起买下也不吃亏了。
“行,我可以把你们姐妹俩一起买了,一同前往鄞城应该也问题不大。现在你们先随我去后厢房验身吧!”
达官贵人采买良家子入府,都要事先验明是否清白之身,这也是惯例。
这个时候,阿难的幻术就可以派上用场了。
牙婆为“姐妹俩”验身时,自以为看到的一切其实都是幻象,他们压根就连衣服也没解开过。
两天后,一个由八辆马车和十几名护卫家丁组成的车队,浩浩荡荡地离开了邗城前往鄞城。
阿难和应长恨“姐妹俩”坐在同一辆马车里,另外还有四辆马车分别载了八位妙龄女子,剩下的三辆马车则用来装行李。
富商要送这批年轻貌美的姑娘去巴结权贵,一路上的衣食住行都不敢怠慢,把她们当成千金小姐一样精心伺候着。
所以阿难和应长恨的这趟行程,不但舒舒服服地坐着马车赶路,还吃得好住得好。
穿得也不差,十位姑娘都穿着同样的白绫单衫红罗裙,可谓是遍体绫罗。
“怎么样?我决定来蹭这趟车是不是很英明?一路上的衣食住行都被打点得妥妥当当,咱们半点都不用操心,只管吃吃喝喝睡大觉就行了。”
应长恨对其他的都没意见,只是看自己的一身女装很不顺眼。
“如果不用穿这身衣裳就更好了。”
“哪有这么十全十美的事,能这样舒服的赶路已经很不错了,你就知足吧!”
这倒也是,应长恨啃着手里一块香甜可口的桂花糕,不再有意见了。
这时候,那只大阿福娃娃自己从他袖笼里滚出来。泥塑的眼眶里,两只画上去的眼珠,跟活了似的滴溜溜乱转着四处看。
以前应长恨会把这个娃娃藏起来,轻易不让阿难看见。自从他从疫鬼手里救了他后,他就不再藏着掖着它了。
只要他们俩独处的时候,大阿福经常自己跑出来“玩”。
他头大身子小,整个人是椭圆形。虽然没有手也没脚,但是可以到处滚,弹跳力也不错,行动还是挺方便的。
“你这法宝叫什么名字?”
“就叫阿福,你那铃铛呢?”
“我管它叫小铃。”
阿福似乎知道小铃跟自己是同类,最喜欢找它“玩”。老是用额头去撞虎头铃铛,试图与之进行交流。
但是无论它怎么撞,虎头铃铛都十分高冷地一声不吭,一副“本铃才懒得搭理你”的嫌弃作派。
这回也一样,锲而不舍地撞了好久后,单方面沟通失败的阿福,原本笑嘻嘻的面孔变成了哭唧唧的表情,滚回应长恨的手心求安慰。
“我家阿福想知道,你的铃铛为什么不响?”
“我家小铃是个高贵冷艳的铃铛,一般情况下很矜持不爱响。”
对于阿难这个一本正经的回答,应长恨翻了一个大白眼。
“我说的是真的,你翻什么白眼啊!”
“我没翻白眼,我只是在仰望天空。”
“我信你个鬼——呃,你本来就是鬼。”
车马行至吴城后改走水路,所有人登上一艘楼船,穿行于烟波浩渺的太湖之中,目的地是太湖另一侧的菰城。
上船后的第一晚,阿难和应长恨吃饱喝足了就上床睡觉。
睡得正香时,突然听到有人在外面拍门,是随行护送的家丁在敲门。
“开门,快点开门。”
阿难“姑娘”睡眼惺松地打开门后,一名家丁举着灯进屋查看了一番,又问了一个问题。
“你们有没有见过商姑娘?”
商姑娘是一同被送鄞城的十位妙龄女子之一,阿难跟她一点也不熟。他们此番同行不过是蹭车,不需要跟其他姐妹们太过熟络。
不过阿难是个精细人,还是留意到商姑娘一脸愁容,显然并不情愿去鄞城当家伎。
等到了鄞城后,他打算出手捞这批弱女子一把。只是救人容易,接下来要怎么安顿好她们就难了。
“没有,怎么来问我们,不是应该去问孟姑娘吗?”
孟姑娘与商姑娘同乘一辆车,沿途住宿时也同住一间房,上船后也不例外,理应是最清楚她下落的人。
“孟姑娘半夜醒来,发现商姑娘的床是空的,我们在甲板上找不着她,现在只能挨个房间搜了。”
把两层楼船的所有房间都搜上一遍后,仍然不见商姑娘的踪影。
既然船上找不着人,那就只能说明她已经离开了这艘船。除非她长了翅膀能直接飞走,否则就是跳进了太湖。
“天啊,商姑娘她……该不会是跳水寻死了吧?”
孟姑娘脸色发白地说出这句话时,其他姑娘都吓得花容失色,阿难“姑娘”和应长恨“小姑娘”却不以为然。
如果是跳水寻死,商姑娘翻过船舷落入湖水时,一定会有重物落水时溅出的声响,那种动静声绝对逃不过他俩的耳朵。
既然他俩都没听到任何声音,只能说明商姑娘擅长水性,是如一尾游鱼般悄无声息地从船舷处滑入湖中。
阿难合理推测,并不愿意去鄞城当家伎的商姑娘,趁着船行太湖的机会,利用自己会凫水的技能逃之夭夭了。
如果她扑通一声跳下湖,会惊动船上值守的人员,第一时间下水救人。那样她就未必能成功“水遁”了,所以悄无声息的消失最为稳妥。
阿难并不打算指出这一点。如果护卫人员真以为商姑娘已经跳水自尽了,就不会再派人把她抓回来。
然而,护卫队的首领也不是吃素的,同样想到了这一点。
“商姑娘恐怕不是跳水自尽,因为夜里值守人员没有听到有人落水的声音,她应该是深谱水性跳湖逃跑了。”
意识到了商姑娘是逃跑,首领就让船夫掉头转向,驶往距离此处水域最近的一座岛屿。
商姑娘跳水后,如果不想体力耗尽淹死在茫茫太湖中,唯一的选择就是游去这座小岛。
虽说岛上无人居住,却是过往渔民的临时栖息之地,可以施以援手把她载回岸上。
做完这个决定后,首领就打发其他姑娘都回屋。
“行了,没事了,你们都先回屋呆着,没事不准离开自己的房间。”
大船行驶到那座岛屿附近时,远远就望见那儿泊着一艘小船。
那艘小船并非渔船,而是一只乌篷舟,船篷里亮着一点烛光,斜斜映出两道身影,也不知里头是什么人。
虽然不知道船家是何许人也,不过首领一看那乌篷舟斑驳寒酸的外表,就不免心存轻视。
临近小船时,他还很不客气地吆喝起来。
“我乃邗城富商胡公门下护卫首领,正在搜捕跳水逃走的家伎一名。船上的人打开门走出来,我要检查是否有私逃人员藏身其中。”
首领趾高气扬的命令下达后,一个轻盈矫健的身影,很快就从船篷里钻了出来。
阿难一直趴在窗户边留意外头的情况, 随时准备出手搭救。
如果商姑娘真躲在那艘乌篷舟上,他可以施展幻术让首领根本就认不出她,把她当成全然无关的一个陌生人。
可是从船篷里走出来的那个人, 却让他意想不到地吃了一惊。立马从窗边缩回头,以最快速度钻回被窝里。
早就躺回床铺上睡觉的应长恨顿时察觉到了不对劲,小声询问道:“你怎么突然像遇上猫的耗子一样?”
“你还记得咱们在女王蜂老巢外头遇上的那个青衣女修吗?”
“当然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