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兽都市之鸾宣————小谢

作者:小谢  录入:09-08


      序

      我想,我还是喜欢白小花比较有保障。他的级别不够高,手底下的高级驱魔人级别也不够高,而我,是他养大的孩子,是他的超级打手,是他不可取代的肖榭。就算他结婚,生子,我也永远是他最重要的人。

      我喜欢这种感觉,最重要的人。
      最重要的人。
      我想成为鸾宣最重要的人。

      01

      “有一个人很倒霉,每天上班必然发生一次车祸,每次吃饭必然会摔坏一个碗,每交到一个女朋友三天后必然会被踹,每买一条裤子必然会撕裂下档,每刷一次牙必然会流一次血,请问,这个人最后是怎么死掉的?”

      “当然是撞死啦!别的不大可能死人吧?”有着一双圆眼睛的短发女生说。她的眼睛瞪得很大,样子很清纯,除了那双看我的眼有点花痴。
      我微笑着摇头。
      “答案不会这么简单啊!我猜,是倒霉死的!”烫着可爱卷发的女生有点得意。
      我仍然微笑着摇头。
      女生们唧唧喳喳围着我:“肖榭,说啊,这个人是怎么死的?总不可能失恋自杀或者刷牙流血流到死吧?”
      我一笑,露出嘴边一粒杀伤力巨大的洁白小虎牙装可爱:“这个人是喝凉水呛死的。大家没听过一句话吗?人倒霉起来,喝口水也会呛死。出门就撞死,这个死法一般发誓的时候说吧?比如我要是骗了你,出门我撞死!”

      “……”
      女孩子们噘起嘴。
      我合上课本,微笑着起身,摆摆手:“回家睡觉啰!”
      “肖榭,一天睡十二个小时,你睡得着吗?”
      “当然。”我把手插到裤兜里。
      这一幕挺无聊的是吧?唉,我就是这样无聊的人,而且我享受这种无聊,无聊的生活才是最安逸的,安逸的生活至少保证我还活着,没断根胳膊缺条腿儿。
      其实我不但无聊,还很懒惰,所以我除了说无聊的话逗人生气或者大笑之外,基本很少做事。我从来不做饭和洗碗,一切由白小花替我雇的钟点工代劳;袜子每次买30双,每天轮换着穿,然后在月底扔给白小花洗;被子也当然是不叠的——既然晚上还要张开,又是叠又是张,不是很烦吗?

      白小花总感叹:“肖榭你这么懒,万一哪天我两腿一蹬去见上帝,你一个人可要怎么活?我可不担心。白小花这种只会推别人上前砍杀自己站在后面扇扇子凉快的驱魔人高级长官有死的可能吗!?我也从不以自己的懒惰为耻。过分勤劳是对生命的浪费,我宁愿用这个时间躺在太阳底下睡上一觉,或者捧着下巴发会儿呆。这两样都是我喜欢的事,其中最喜欢的是发呆。因为每当这个时候,就会有很多目光落在我身上,她们的声音很小,但我每句话都能听到:“好帅啊……”“这么忧郁的样子,不知道会让人心疼吗?”“如果我是他女朋友,一定不会让他这么难过……”

      切,谁忧郁了?我明明是在发呆。
      不过,这些话虽然荒谬,却令我愉快,没错,我喜欢被人恋慕的感觉。
      但有时候,被人恋慕也会带给我困扰。
      就拿今天来说,上完无聊的文艺批评课,我回租的房子睡觉,竟然被同性恋劫色。要是我从大街上走当然遇不到这种事,可苏州的房价实在太贵了,我好不容易租到一间小房子,和学校隔了一座公园,为了少走路不花钱,只好每天跳墙进出公园,穿过一段种满枫树的山坡,去学校上课,或者回家睡觉。

      话说当时,树又高又密,阴森森的。当我走到一个拐角的时候,一个家伙突然扑上来。唉,最讨厌被人吃豆腐,一脚踹过去。
      那个家伙断线的风筝一样飞出去,我一看,是个男的。长得还行,体格也不错。世风日下啊!随便长得好看一些些的就去做鸭,随便体格强健一些些的就去打劫,一群自甘堕落的家伙。

      那家伙爬起来,显然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嘴巴和眼睛都呈圆形,吃惊地问:“你把我踢飞的?”
      我转头看看。
      四周没别的人。
      他也认识到这一点,摩拳擦掌走过来,看样子似乎想再试一下。
      我说:“我没钱。”
      他说:“我要劫色。”
      我说:“你是男的。”
      他说:“没错。”
      我的眉毛开始抽筋,我指着自己的鼻子:“我也是男的。”眉毛抽筋通常是我不悦的外部征兆。我比较少发怒。我认为内涵、修养很重要,发怒的样子又特别丑,因此即使碰到不高兴的事,也会尽量控制情绪。

      他点了点头:“虽然是张女人脸,不过我还分得清公母。”
      这次我换嘴角抽筋——赞美人一定要注意技巧,你说我长得精致我没意见,说我比女人漂亮我也没意见,但你不能说我的脸是“女人脸”。
      发怒,也是需要技巧的。
      怎样发怒比较美,我特别有研究。
      我轻笑,右手食指点在额头,摆出一副很拉风的姿势——这时候如果有照相机,我的照片绝对可以上男色杂志——我很帅很冷酷地说:“你要为你的话付出一根肋骨的代价。”

      当我说完这句话,他的右手不见了。
      动手的不是我,所以我也吓了一小跳。
      准确地表述是这样的:一个人身狼头的家伙突然从空气中钻出来,一口咬掉这个男人的手,然后消失在空气中。
      又是一头饿坏的狼人。
      我叹了口气,也消失在空气中。
      我当然不会消失,只不过我和狼人的速度都太快了,在一般人眼中好象是凭空消失了。
      虽然在一般人心目中狼人是很可怕的,但我要告诉你,那绝对是误传。
      狼人是我最不喜欢猎杀的东西。
      为什么?当然是因为他们太弱了!
      说起来狼人也很可怜。因为本届的驱魔人进级指挥总部设在苏州,近来总部要下来检查市况,要是路面不清净实在有损“苏州驱魔组”的名声,这样势必影响白小花进级,而进级关系到白小花的薪水,综合以上,导致的结果是各种生物受到大肆围杀,吸血鬼们都爬回日本东京总部哭诉去了,狼人们不团结,去别的地盘容易被同类欺负,只好心惊胆颤地窝着,但是,他们总要出来寻找食物,于是没几天就被猎杀得七七八八了。

      咦?快追上了!
      我且把无用的同情心放一边。做人最重要的是站对立场,驱魔人身为人类的保护者,只好视狼人的生存权和吃饭权为无物了。

      02

      在狼人即将窜出树林的一刻,我一记手刀劈出。
      以我的速度来说,狼人的头应该在十分之一秒后从肩上滚下,但是,在我手刀挥出前的十分之一秒,狼人的人头就已经飞了出去,撞到树干上,骨碌碌滚到了地上。
      我吹了声口哨,收手。
      五个年轻男人出现在我面前。
      从感情上,我把我遇到的人分为两类:一类是比我帅的,一类是没有我帅的。但基本上我没有遇到过比我帅的,这个分类显得没什么意义,而且过于笼统,因此我从理智上将我遇到的人细化为三类:一类是比我差一点点的,这种统称为美人;一类是比我差一截子的,这种统称为还行;一类是比我差很多的,这种统称为不能看。

      现在我面前的这五个人,有三个属于“不能看”,一个属于“还行”,一个属于“美人”。
      其中一个“不能看”穿了件紫得发红的T恤,右手扫了扫染成碎金的长留海,傲慢地说:“真不知道苏州分部的驱魔组在搞什么,治安这么差,狼人也敢在公园窜!”
      说话的时候,他用挑衅的目光看着我。
      丑人爱作怪,世道如此。
      刺伤傲慢的人的自尊的最好方法莫过于——不予理会。
      所以,我优雅地甩了甩头发,背脊挺直地走出树林。
      “不能看”在我身后继续挑衅:“喂,是男人不是?苏州驱魔组的人这么没种?靠!长女人脸的家伙果然是不行啊。”
      我站住,回头看了他一眼,记住他的样子。寡人有疾,寡人记仇。驱魔人私斗要扣薪水,但如果时机得当,公报私仇也无不可。
      美人拍了拍“不能看”的肩:“阿渊别这样。”然后向我微笑,“我们是四川驱魔组的,奉命参加进级考核。初来贵地,多多包涵。”
      原来如此,怪不得这么嚣张。
      驱魔人每隔三年进行一次进级考核,通过考核的提升一级,加薪水,相应的,随着级别的提高也会承接更危险的任务。进级考核都是真枪实弹,过程相当危险,有资格参加考核的,绝对是精英中的精英。

      白小花跟我说过,要我参加今年的进级考核,可惜我的生活理想实在不高:能吃饱饭,有太阳晒,一切就OK。至于二级驱魔人薪水不够花……我的想法是,等我大学课程毕业,以我的传奇生活为蓝本,写一本玄幻小说,到时候把我的照片放到封面上,做美少年作家是绰绰有余了。

      这样说吧,其实我不是很愿意做驱魔人,跳来跳去太麻烦,总是有出不完的任务。而且,只听说驱魔人被异化,后来被同伴净化的,谁听说哪个驱魔人成为富豪的?
      我倒不是想要做富豪,我只是希望写一本书,然后用这本书的钱养我一辈子,再也不用为维持生计而和高级吸血鬼那种恐怖的东西拼命。
      就在我打算离开的时候,美人在我身后问:“肖榭,这一届的进级考核你会参加吧?”
      这个人,知道我的名字。
      “他就是肖榭!?”剩下的四个人见鬼一样大叫,表情复杂,模样略显痴呆,一副不肯接受现实的样子。
      “无兴趣。”我回答,离开。
      “我会等你的,肖榭。”美人微笑,“不然就真的无趣了。”
      虽然这个男人长得很美,气势也很足,格调看起来也不错,可惜我的理想是做美少年作家,三级驱魔人么……兴趣缺缺啊,兴趣缺缺。
      “我叫鸾宣。”美人报上名字的时候,我已经走得远了。
      这就是我和鸾宣的初遇,又平淡又无趣,毫无刺激和惊喜可言。
      很久之后想来,当时我淡漠的态度一定让那几个驱魔人彻底石化。
      他们以为我的淡漠是源自高傲。
      他们一定想不到,我只是没有听过鸾宣的名字而已。
      是啊,怎么可能呢?拥有同样惊人到让人崩溃的战绩,鸾宣已经越级成为六级驱魔人,我却仍在二级驱魔人的位置上徘徊。一个迅速升级,一个趴在二级线上不进,两个鲜明诡异的对比共同成为驱魔人们饭后闲嗑牙的料子。

      然而事实是,我确实没有听过鸾宣的名字。
      对于懒惰的,好逸恶劳的,一心成为美少年作家的我来说,关于驱魔人的一切,都是毫无意义,我实在是兴趣缺缺,兴趣缺缺啊……

      03

      走出树林,是一条白石子铺成的小路。两旁有高耸的树木和鲜绿的草坪,各种形状的石凳散落着摆放,早晨有老人练太极剑,晚上有小孩子在草坪上追逐打闹。我最喜欢的则是在夕阳下沿着小路散步。

      傍晚,是一天中最好的时光。
      最悠闲,最惬意。
      如果打开门,门里没有白小花,我相信我会更愉快。
      那个一脸白痴相的家伙面前已经有一堆梨核、香蕉皮了,现在正抱着我治便秘用的蜂蜜一勺一勺地舔——不要以为美人就不便秘,本人就是个反面教材啊。
      以我的经验,他在这种时期出现在这里通常有两个原因:一,逼我参加晋级考核;二,用非常奸险的方法逼我参加晋级考核。
      我赶在他开口之前开口:“我下周要考试,再不好好复习就挂了。”
      白小花吃得不亦乐乎,说的话更是毫无同情心:“你又不是第一次挂。复考费也没几个钱,我出得起,出得起。”
      我冷着脸说:“想让我参加晋级考核是绝对不可能的,你死心吧!”
      白小花顿时乐了,摸摸我的脸:“乖。我不说你就知道我的来意了,不愧是我养大的,果然聪明伶俐无人能敌。好啦好啦,三天后去分部报到。”
      这个人,听不懂人话吗?
      我翻了个白眼:“不去!”在他面前,没有保持风度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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