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鸣才多大,三十不到的人谈什么感情。花花世界玩玩就成咯,别指望当真。”
“你有什么资格说我儿子,你以为要他跟你一样玩个几十年再成家?时代不同了,早一点我见着也没什么不好。等他们从港澳回来,我觉得可以让这位苏老板到家里来坐坐。”
“妇人之见,”连余风轻哼,“大丈夫志在四方,老子的欧美货线还没展开,他就想成家休息了?没门儿。”
“老头子,你把你儿子当什么人?”连母踹他一脚。
连余风却是大笑:“当我儿子咯!就这操行,他要不是我儿子,老子早就一枪崩了他!”
——
苏穆煜第二天再去葡京赌场时,他要找的人已经不见了。
很奇怪。
连金发碧眼老外也一起消失。
苏穆煜逛一圈下来,很是失望。这次魂魄溜得也太快了点。
连鸣派人去打听,两人只好从赌场出来,在街上到处闲逛。
澳门不大,弹丸之地娱乐项目倒是出奇地多,街边小食也包罗万象。
苏穆煜啃着半个猪扒包,在小店老板不知对谁“丢!丢雷老母”的叫骂声中,蹲在街边做乌龟。
连鸣挨在他旁边抽烟,单手拎了瓶从对面酒吧里买来的酒,很有一言不合就能上前锤人的凶相。
“我说哥!好歹你是大佬儿子来的嘛,优雅点行不?”
苏穆煜吃得满嘴是油,很难将此时大剌剌蹲在街边的连鸣,同昨天在赌场豪掷千金的大少爷对上号。
连鸣抹了抹头发:“谁说要办古惑仔?”
“鸣哥,你真是没有一点自觉,你家不就是最大的黑`社会?”苏穆煜啃着最后几口猪扒包,深怕连鸣不明白,连手带嘴地比划上,“就是那种,看,看谁不顺眼,就砍谁!你说你家是不是?”
连鸣长叹一口气,把揉乱做造型的头发理好:“阿煜,那是傻逼来的。”
“那,泥、泥嘎素卓、森么?”
连鸣艰辛地从字里行间理明白了意思:“我家是良民,做正经生意。”
苏穆煜瞪大眼,浑身散发着“你骗人吧”的信息。连鸣没解释,懒懒地抽了口烟,从包里摸出一张纸条递给他:“人去香港了,追不追?”
“追!”
苏老板终于吃完猪扒包,顺利吼了声,惊得连鸣身后两名保镖吓一跳。
“我说鸣哥,出来玩的嘛,你带俩跟屁虫干什么。”
连鸣喝口酒,他朝身后的破败小店招呼一声:“你说装大佬的咯,老板!来首友情岁月!”
“丢!哪来的蛊惑仔!后生学什么不好啦!扑街!”
连鸣将西装外套搭在身上:“丢!粉丝唔得咩?!”(粉丝不行吗?)
苏穆煜啃完猪扒包,从地上站起来。他趁连鸣不注意,在他鸣哥的衣服上揩了两个爪子印。
“鸣哥,我跟你讲,伪迷才在这儿听歌,人家真迷还在警署里。”
连鸣回头,利眉一挑很是有些威力:“阿煜,干什么呢?”
“我没有。”
“行了,别骗儿子了。我看到了。”
连鸣低头看看自己身上的两个油印子。
苏穆煜往后退,到底是拒不承认:“你看错了。”
俩保镖推了推墨镜,现场气氛一度十分尴尬。
当天两人坐了渡船从澳门到香港,并在苏穆煜的怂恿下,顺利扔掉两名跟班。
连鸣笑着问他:“不做古惑仔了?”
苏穆煜咂咂嘴觉得没意思:“来香港的嘛,看维港夜景,逛小巷,品咖啡,泡酒吧来得爽嘛。”
连鸣办完酒店入住手续,从苏穆煜最后一句弱弱的嘀咕中听到了三个破天荒的字。
“阿煜,说清楚,泡什么?”
苏穆煜站在观光电梯上,趴着栏杆往玻璃外望:“泡你咯。”
“成,今天就可以不用出门了。给你充分时间泡我,要不要道具?我差人去买。”
“等等,等等!鸣哥!我开玩笑的!”
“还学会泡酒吧了?谁教的?”
连鸣倚着栏杆,一声冷笑。
苏穆煜眼睛一闭,卖了远在云城的马三爷:“还有谁,你的好兄弟马三咯。”
此时正抱着小男孩寻欢作乐的马三浑然不知人在温泉城中坐,锅从青天白日来。
遇上这么对坑人的两口子,怨得着谁。
十二月的香港,此时却有着异常的天气。温度不高不低,时不时刮来一阵风。还带着夏季的湿热。
苏连二人从酒店出来,坐着地铁去了中环。他们于巷落中闲逛,耳边却飘着邓丽君的《甜蜜蜜》。这香甜的歌声夹杂着异常温热的风,苏穆煜双手揣在裤兜里,有那么一瞬不真实感。
这是香港,真正的繁华之地。夜色`降临如万千繁星坠入尘间,令天幕都失色。紫荆花在国土的南端绽放,这里曾走出过无数炙手可热的明星。那是一段再也回不来的光辉岁月,是一段可以镌刻在书本上灼人眼目的历史。
同时,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香港出现大陆人蜂拥而来的淘金热。那个时期,不可计数的小人物在蒸蒸日上的香港,闯荡着一段属于自己的传奇。
或泯灭于世,或流传后人。
“1970年到80年,大概是中环的黄金时期。”
苏穆煜本意想去兰桂坊,据说当年的大佬都在那儿混过,很是风流。当然他还想去铜锣湾,那地方专出什么南哥鸡哥。
连鸣与苏穆煜顺着半山扶梯往上走,香港这地的大小坡道十分锻炼腿力。要不说混混们打不赢就跑,敢情都是地形练出来的。每天越野十公里,跑不赢的不是人。
“中环嘛,皇后广场,兰桂坊,中环摩天轮,各种码头,IFC国际金融中心,高楼大厦林立。不过后来随着商业区扩展到上环、湾仔北岸,这里人流分散多了。”
苏穆煜走在前面,回身说:“这些都没意思,回头我带你去大街小巷找咖啡馆。看演出、看展览,去吹风看落日。”
“阿煜。”连鸣忽然停下来。
“嗯?”
“你好浪漫。”
苏穆煜一怔,耳朵可疑地红了起来。
“这叫生活来的嘛!后生仔你懂不懂?”
连鸣挑眉一笑,并没有揭穿他。苏穆煜赶紧转过身去往上走,把连鸣甩出几米远。他低头看看自己手上的扳指,似乎还残留着昨天连鸣身上的余温。
丝丝入扣般撩人心田。
苏穆煜讲不清自己这算怎么回事,昨天把扳指撸下来戴在连鸣手上时,他好像是有那么几分交换信物的意思。交出去的不是扳指,分明是一片心意。
但过了昨晚,连鸣并没有进一步询问他的用意何在,苏穆煜自个儿也不好意思提起。他对于感情虽没什么经验,但明白自己是个理性的人。
苏穆煜前二十几年的感情生涯空白如纸,被连鸣一路追赶着走到了这一步,接下来又该怎么办。
两人各怀心事地往上走,将八百米长的半山扶梯走通头。苏穆煜还在继续往前,也不停下来逛逛路边的商店,更别说错过了他一直心心念念的荷李活道。
连鸣跟在他身边,见苏穆煜走得一脸笃定,索性也不管到底要去哪里。爱人在身旁,哪里就是他的归宿。
直到身边山景变得单一,幽长的公路一直看不到头。再往上是高耸入云的公寓住宅区,不少居民遛着狗开始夜跑。
苏穆煜忽然停了下来,他猛然抓住连鸣的袖子:“我鸣哥。”
连鸣眼皮跳了跳,从刚才他就觉得不对劲。
“阿煜……你是不是……迷路了?”
苏穆煜抬起头说:“你知道你怎么不提醒我?!”
连鸣:“我看你一脸淡定还以为你很有主意来着。”
苏穆煜:……
“您还真是高看我了。”
两人大眼瞪小眼,干看着对方好一会儿。没由来地蹲在地上笑出了声,两人你看我,我看你,满满的甜味儿荡漾在这林间,很有高中少年的青春肆意。
还真是什么人就得遇上人什么呀,天生一对才有可能情愫暗生嘛!
连鸣把苏穆煜拉起来,后者笑得眼泪花儿都出来了。
苏穆煜叉着腰,一手搭在连鸣肩上:“估计得劳烦你找路了,我跟你讲,这地儿我来了三次,这是第三次迷路。路痴,这辈子都治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