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这里,他停了话头,来了个意味深长的停顿。
“你确定咱俩现在睡的地方,不会有其他人闯进来吧?”
萧潇挑起眉,琥珀色的眼珠从狭长的眼尾处睨了阮暮灯一眼,“要不然,你好好一个帅小伙儿,肯定非得落下个分桃断袖的名声,以后也别指望能娶得上媳妇儿了。”
虽然知道他面前的这个萧潇,不仅魂魄不全,而且还记忆不清,但听到对方用“娶媳妇”来调侃自己,阮暮灯还是觉得胸口隐隐有些酸涩。
他心想,自己对这人的心意,别说弎子、周涵这些相熟的亲友,这几天下来,怕是就连黄伯两夫妻和拾壹那只小刺猬,都早就粉白墙上贴告示,一清二楚了。
看到自家徒弟没有接他的打趣,反而不知道为什么,露出一丝不甚明显的落寞难过来,萧潇就也不再提这茬儿,话锋一转,问了另外一个非常关键的事情。
“你既然能进来,那么有没有方法,能把‘我’也一起带出去?”
他指了指自己。
所谓“离魂”状态,指的便是灵肉分离,以至于三魂七魄无法正常指挥身体行动,而使得人被动处在要么疯疯癫癫、要么高热谬语、要么昏睡不醒的状态。
而灵肉分离的时候,有些人是俗话里所说的“出窍”,即魂魄游离在体外,无法回到肉身之中;而有些人则像萧潇现在的情况一样,虽然三魂六魄都在体内,却因为少了一魄而被困在识海深处这片狭小的空间里,无法脱离到能够操控肉身的浅层意识世界中。
“既然你也说了,我少的那一魄俯矢显然不是最近这一次移魂时才丢失的,也就是说以前的我一直都是用少了一魄的状态活得好好的咯?”
萧潇想了想,“所以,只要我能从这儿‘出去’,应该就能醒过来吧?”
其实阮暮灯在没有见到这个被困在识海里的萧潇之前,对他那游仙枕和灵犀符的计划,其实并没有多少把握,只本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念头,姑且一试而已。可现在确确实实成功了之后,要怎么将萧潇的三魂六魄从这个深层空间解放出去,反而成了目前最迫切也最困难的问题了。
“我还没想到办法。”
阮暮灯握住萧潇支在床沿的手,垂下眼歉疚地回答。
“不过,我保证,一定会尽快想到方法,将你带出去的。”
听到阮暮灯还没有能令他离开这个空间的腹案,萧潇倒没有露出半点儿焦急的神色,无所谓地耸耸肩,捋了捋已经晾得半干的长发,随手扯了条发带系了个马尾,从榻上跳起来,拽上椅子上的徒弟,挟着胳膊就往屋外走去。
“阿阮啊,我看你骨骼清奇、天赋异禀,不仅是百年难得一遇的练武奇才,而且想必……”
他将人拉到屋后,站定在一张简陋的灶台前,非常认真地盯着对方的眼睛,“而且想必,也一定很会做饭烧菜的吧?”
于是阮暮灯竟然就在一个梦境里面,兢兢业业地当起了家政夫,给已经许久没有吃过自家徒弟手艺的萧潇做起了晚饭。
“你在这个空间里,是怎么生活的?”
阮暮灯一边淘着米,一边问蹲在旁边,当真打算袖手旁观的萧潇。
“唔,虽然我在这里不吃不喝好像也无所谓的样子,不过嘛……”
萧潇一脸理所当然的说道:
“可是不吃不喝多寂寞啊,就算身体不会感到饥饿或者口渴,但心里还是总是会想吃到美味的饭菜的。”
说着他指了指蒸饭的锅子边上明显焦黑的一角,十分诚恳地继续说道:“不过你应该知道,我的厨艺实在很不咋样,所以这些天一直都没吃过什么能称得上‘好吃的’就是了。”
阮暮灯淘洗着米的手指一顿,“那你不是什么都记得了吗,怎么知道我会做饭的?”
“毕竟你可是我收的记名弟子啊!”
萧潇咧嘴笑了起来,露出两排整齐的小白牙,“以我看人的眼光,怎么会收一个连做饭都不会的笨蛋当徒弟呢?”
虽然萧潇说他自己不擅长厨艺,不过就算是被困在了深层识海之中,能去的地方只有他们肉眼可及的山坡、竹林和山下的小河这些极为有限的区域,然而身为一个正统吃货,哪怕穿衣居住再随便,他从来都不会在吃喝上委屈自己。
他在后院里挖了个小池塘,里面蓄着半池清水,养着一竹篓活虾;灶旁的大筐里搁着些新鲜的韭菜、土豆、竹笋、蘑菇和野苋;萧潇还从箩筐后面摸出个大篮子,里面放着一只割断了喉管的野山鸡,底下还有七八只大大小小的禽鸟蛋,也不知道他到底是从哪里掏来的。
“我想吃红烧肉,烩得油汪汪的,筷子一夹肉块还会微微颤抖的那种!”
萧潇看着阮暮灯切笋丁的利落刀工,不无遗憾地叹息道:“可惜翻遍了林子都找不到一只野猪……”
很快阮暮灯就将两人份的晚饭做好了。
一盘蘑菇炖山鸡、一盘香菇油焖笋、还有一盘韭菜炒河虾,外加一大碗蛋花苋菜汤,配上软硬适中的白米饭,无论是色香味都甩出了屋主这些天自己倒腾出来的那些玩意儿九条街开外。
显然就算是梦中的魂魄状态,萧潇的口味还是和以前没有区别的。阮暮灯做出的味道,恰恰是正对他胃口的那种,他吃得非常高兴,一连添了三碗饭,直到把饭锅吃空了才肯罢休。
吃饱喝足之后,萧潇筷子一搁,大大咧咧地往床榻上一躺,心满意足地揉着肚子,看样子是不打算再动了。
“时间差不多了,我大概快要醒了……”
阮暮灯替萧潇点了一盏油灯,搁在桌子上,抬头看向洞开的屋门外那已然黑透的天色,默默计算着两个时空流逝过的时间。
“没关系,反正你明天还会过来的吧?”
萧潇翻了个身,趴在床上,单手托腮,朝徒弟笑了笑,一双凤眼弯起,朦胧的光照下,看上去竟然真像狐狸化人似的,眉梢眼角都带着说不出的魅惑。
“我知道,你明天一定还会来的。”
第 105 章、十一、心宅06
第二天, 阮暮灯是被黄伯拍着肩膀, 从梦中叫醒的。
受游仙枕的影响,他果然睡得很沉。一直到日上三竿, 黄伯两夫妻商量着觉得不对劲儿, 生怕他是生病了, 忍不住进来看他,才将人从美梦中唤了起来。
简单洗漱完毕, 又胡乱地吃了些东西之后, 阮暮灯分别给林医生和白凤雏打了电话,将他昨晚梦中的所见所闻, 挑要紧的部分详详细细地说了一遍。
“如果真像你们猜测的那样, 既然萧潇本身的神识是清醒的, 只是无法摆脱深层识海的桎梏脱离出来,回归本体的话,那么我觉得,确实没必要继续去找他丢失的那一魄了。”
电话那头的林医生沉吟片刻, 说出了自己的意见。
“这几天我会帮你找找, 看看有没有什么可以将人的神识引归肉身的办法, 你就等我的消息吧。”
听筒中传来黑长直美人那把标志性的,清冷而仿佛不带多少感情的声线,在这时听起来却格外令人安心。
白凤雏的猜测也和林医生差不多,也答应了会尽量帮阮暮灯打听神魂归位的方法。
当然了,单单指望着别人的帮助,显然不符合阮暮灯的性格, 他在挂断电话之后,立刻投身到藏书阁中那几千卷的陈年故纸堆里,一本一本地翻阅查找起来。
如此又过了三天。
这几天阮暮灯除了照顾萧潇昏迷不醒的肉身,还有查阅藏书典籍之外,每个晚上都会抱着师傅睡在一张床上,两人同挤一个枕头,画着灵犀符的那两只手还十指交叠紧扣在一起,姿态极为亲密。
而每晚入睡之后,他果然会回到那片山坡上的小院里,给萧潇洗衣做饭,陪他消磨在这个空寂枯燥的时空中的几个小时。
如此到了第四日早上,也就是他们在知了观里呆的第八天,阮暮灯终于接到了林医生的回电,告诉了他一个“或许”可行的办法。
“你是说,婚、婚礼?”
阮暮灯难得的说话磕绊了一下,他生怕自己是听错了,忍不住再向对方确定了一次,“你的意思是,让我和萧潇举行婚礼仪式?”
“对。”
林医生像是完全没察觉到青年的窘迫一般,回答得很是干脆。
“你肯定听说过‘冲喜’一说吧?”
她问到。
阮暮灯当然知道这种鼎鼎大名的风俗。
所谓“冲喜”,指的是让一个久病不愈的病人和健康人结婚,用这件喜事的气运,抵消掉盘踞在病人身上的病气或者厄运,已期患者能凭此病痛痊愈、恢复健康。
后来这个风俗逐渐从病人本身进行婚配,发展到若是家里父母重病,也可以由子女嫁娶替高堂“冲喜”的,甚至有人诸事不顺、灾厄连年的时候,都会想到用嫁娶婚配来给家宅“冲喜”。
“我知道冲喜的意思,可是……这和萧潇的事情有什么关系呢?”
阮暮灯表示自己实在很茫然。
“我查过古籍,其实所谓的‘冲喜’,早先来自于闽粤一带,是一种类似于土巫的仪式。”
林医生耐心的解释着她找到的方法。
“当时有种理论认为,人在重疾缠身、病入膏肓的时候,三魂七魄也会日渐变得虚弱,处于容易离体的状态,好方便阴差上门勾魂时容易拘走。”
她像一个真正的医生在给她的患者作着病情告知似的,缓缓地继续说道:
“所以,若是想要帮病人固魂,就会选一个身强体健的年轻人,通过古礼缔结婚姻关系,使两人灵肉交融、二位一体,从而令病人的三魂七魄在另一方的庇护之下,就不那么容易被病气夺走了。”
“我明白了。”
阮暮灯何等聪明的一个人,林医生的话都说到这份上了,他怎么可能还会不明白。
“你是想让我也遵循当地古礼和萧潇举行婚礼,然后试着引导他魂魄归位,是这样吧?”
电话那头传来林医生“嗯”的回答。
“本来,仪式双方应该换过庚贴,确定彼此属相和合、八字兴旺才行。”
林医生补充道:
“不过一是我们谁都不知道、也算不出萧潇那家伙的八字,二是你们两人之间,一直以来都似乎有种超乎师徒关系的羁绊在里面……”
她顿了顿,轻轻叹了一口气。
“那种感觉,我也说不清楚,只是隐约这么觉得……不会再有谁会拥有比你和萧潇之间永远更紧密的联系了……非要形容的话,应该就是所谓的‘灵魂伴侣’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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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了林医生的提议之后,阮暮灯立刻开始着手准备仪式需要的东西。
鉴于萧潇现在所处的环境,物质条件实在匮乏非常——天知道这人为什么非要给自己脑补一个那么空虚寂寞冷的深层识海世界,以至于一旦被困住,连想吃口红烧肉都见不着根猪毛的——反正,是别指望他能拿出礼服盖头、红烛罗帐之类的物什来的。
经过这几天的观察和实验,阮暮灯发现,只要他穿戴在身上的东西,在梦中时就依然会在自己的身上,但却没办法留在那个空间里,就算他想要“放下”,等他一醒,东西也依然会跟着他一起回来。
不过婚礼只要能在他和萧潇相处的几个小时内完成,那就可以了。
阮暮灯决定钻一钻这个梦境规则的空子,把婚礼仪式中的必需品都穿戴好“偷渡”过去。
只是知了观别管有没有香客信众,但好歹是道门清修之地,自然不可能备着拜堂成亲用的东西,还得他下山一趟,亲自到城镇里采买。
于是阮暮灯带着死乞白赖非要跟着一起去的小拾壹,在附近镇子里跑了一天,买好了龙凤双烛、八股红线和两尺红绸,新娘子的胭脂水粉和全套镶翠金饰,还有新郎官的大红团花,以及一小管林医生特地交代要用上的赤金色珠光唇膏。
然而新郎穿的九品官服,还能在婚纱影楼里找到改改就凑合能用的,可翻遍全镇,也找不出一套能挤得进一个一米八五的大男人的对襟大袖来。
好在小拾壹说黄伯的夫人针线活儿了得,是女红的一把好手,于是他们干脆选了红底绣金的布料回去,求管家太太给赶制一套。
自此,婚礼用得上而萧潇那儿又肯定拿不出来的东西,都差不多有着落了,只除了一样——桃树枝制成的,用来挑新娘红盖头的喜称杆。
桃树为五木之精,既能辟邪退凶、扶助正气,本身又有兴旺姻缘、纳福延寿之意,只是桃树枝好找,要一甲子以上树龄,还雕成秤杆式样的却实在罕见。
正苦恼的时候,阮暮灯想到了上次跟着萧潇回来时,在梦境里碰到过的那位卖他们蜜渍小桃,还送了他一根发簪的“陶翁”。
如果他猜得没错的话,那位老人家,本身应该就是位修炼得道的桃树精,若是本体还在的话,树龄肯定早就是六十年的好几倍了。
于是第二天,阮暮灯又翻山越岭到了上次去过的舞云台,顺着他亲手复通的山溪一路往下游找去,果然在半山腰上发现了一小片野生的桃林,当中一株看上去最为显眼,树身足有一人环抱粗,浓绿的树冠间,错落缀着许多指头大小的青色小毛桃儿。
阮暮灯朝着最大的那株桃树长揖到底,口中尊尊敬敬地叫了一声“陶翁”。
直起身以后,他摸着这颗老桃树虬结苍劲的枝干,轻声说了萧潇的近况,然后又用恳切的语气,对看不见的树灵求道:
“我想找您要一根桃树枝,用来削成称杆子,好去救我家师傅,您看可以吗?”
四野寂静无声,那姓陶的老翁既没有现身,也没有回答。
阮暮灯就那么静静地站在树下,等了一会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