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府后院有条龙完本[玄幻耽美]—— BY:夜LR

作者:夜LR  录入:05-16

十七想了想,问道:
“晋王?可是前些日子闹得沸沸扬扬、到处都在通缉的那位?听说如今人已找到,早已经死透了。”
冯绰点了点头:
“正是。想来这里就算是有什么关系,如今晋王都已经死了。也就更没什么可说。左右不过是些捕风捉影的闲话,不说也罢,咱们喝酒。”
三人一起喝着酒,渐渐又说起了别的。十九讲完了故事,回头就把说过的话尽数忘了。郑十七与冯绰,却把彼此说过的这些话全都记在了心上。
第50章 第 50 章
却说那冯绰,明面上不过是个走江湖混事的,有时候收了人家的钱,给人保镖,有时候得了些什么消息,却又和别人一起去15" 王府后院有条龙0 ">首页17 页, 劫镖。实在找不到营生,找个街口使使枪棒卖药也是常有的事。表面上看起来,他和一般的江湖人没什么区别,每日里过着朝不保夕的生活。然而实际上,他却还有第二个身份。
冯绰是个吃皇粮的。
虽说如此,他实际上并没有什么职司,也没什么固定的称谓。他一个江湖人,本来就是上不得台盘的。只不过他每年春天都想法顺道往京城去一遭,到内务府领上一百二十两银子。这一百二十两银子他从来不花,都是直接想法捎寄到家里去。一方面为着养家,一方面也是留着点钱养老。每年去领钱的时候,他要把这一年里四处打探到的消息都交上去。平时要是能有格外重要的讯息,快马加鞭递到上边,还能拿到额外的赏钱。
不过这皇粮也不是容易吃的,据冯绰所知,像他这般的人足有近百名,每年递上去的消息有数千条。上面的人会把这些消息分门别类加以整理,辨别真伪,以及有用的程度。将递上消息的人定为上下三等九品。定了上等的人有赏,若是被定为下等,原本的一百二十两银子就要减半,若是有人连续三年被定为下下,这皇粮也就可以换个人来吃了。
在这些人里,冯绰不算干得特别好的,这么多年来,他只有一回被定到了上等。平常一般都在中等。最近几年他运气有些背,去年还是中下等,今年却成了下中等,只拿了六十两银子。冯绰觉得,给他发银子的那太监看他的眼神有点不对,他毫不怀疑,如果他今年不能弄来些特别的消息,明年定等的时候,他一准要沦落到下下。他给管事的太监使了些钱,管事的太监就给他讲了上元节时的事,说是如今圣上最挂在心里的事,一个是晋王,一个就是那青龙。他听过之后,把这些事牢牢记在了心里。
后来听说晋王已经伏诛,冯绰所知的线索如今就只剩一个青龙。这次他遇上郑家哥俩,如此大方地奉上三十两银子,也不过是为着想要多弄些情报来。郑家哥俩交游甚广,如今卖他俩这么个人情,绝对有利无弊。
没想到他运气还真不错,瞌睡便有人来送枕头。十九讲的这事,让别人听来可能只觉得是寻常的怪谈,冯绰却知此事也许就是他的晋身之阶。他毕竟做着这一行,一些寻常人不知道的秘辛也常常传到耳朵里。听说晋王被运到京城来时,面目都已经模糊,他身上又没什么明显的印记,因此是凭着他身上衣服才验明正身的。
如今圣上虽然已经昭告天下说晋王已死,撤下了对他的通缉令。但只怕圣上自己心里清楚得很,晋王很有可能还活在世上。
如今在东海之滨发现有一条龙与秀美天真的少年公子同行,这样的组合实在是让人无法不想到晋王与青龙。若能把这消息传回京中,今年冯绰就不用再愁评等的事了。
他和郑家兄弟又一起喝了不少酒,不露痕迹地想办法让十九多喝。十九本就嗜酒如命,就算不用人劝,也要喝个够本,哪里经得起冯绰这般。喝得酩酊大醉,嘴里的话不住往外冒。
冯绰问清了那两人的体貌特征,各种有用无用的信息也都收集得差不多,就与郑家兄弟道了别。结账离开了酒馆。他要赶紧回住处,把这些信息誊在纸上以免忘却,然后快马加鞭送到京城去。
郑十七也喝了不少酒,但却没有醉。只是装作不省人事趴在桌上,耳朵却一刻不停地留神听着冯绰与十九说话。郑十七并不知道冯绰的身份,如今看来,只怕这冯绰并不仅仅是个一般跑江湖的。他故意搜集情报,显然是另有目的。
郑十七没兴趣知道冯绰的主子究竟是谁,但这消息说不准什么时候能救他们弟兄一命,他也就默默记下了。之前冯绰提了一句晋王,郑十七蓦地想起,之前大街小巷都贴了晋王的画像,他还曾注意扫了一眼。说起来,那画像上晋王的模样,与他们之前遇到的那小公子,还真有七八分像。
莫非那小公子就是晋王吗?
这么隐晦的宫廷秘闻郑十七没兴趣多想,这会儿他见冯绰走了,便从桌上起来,叫小二打包了剩下的残肴,劈手夺过十九攥着的酒壶,将残酒倒进随身带着的酒葫芦里,拽起十九,往他们住着的那破庙去了。
十九这会儿已然喝得东倒西歪,郑十七只好伸胳膊架着他走,只求能顺顺利利走到破庙,住上一宿,明天便可以拿着冯绰借与的三十两银上别处去,再不用担心什么。只可惜郑家兄弟的这点运气如今已然用完,郑十七架着十九刚走到酒馆门口,便觉眼前一暗,前面被人挡住了去路。
十七没抬头,只是说了句“劳驾”,前面的人却并不让开。十九抬起头一看,却原来是冤家路窄。
挡在他两个前面的,正是那面白的小公子与那神龙化身的高个儿男人。
霄近来四处寻找郑家兄弟的踪迹,已然找了好几日,此时一见他便笑起来:
“这不是郑兄?那日之后便再没有机会相见,实在让人遗憾,小弟还有许多事要请教郑兄呢。旁边的这位是令弟吧?那日听郑兄提起,始终未得一见,今日见了,果然如郑兄所说,与郑兄长得一般模样。实在有趣,有趣。”
郑十七一见他们,不由得苦笑起来:
“那日蒙二位饶了性命,郑十七心里实在感激。只是当日不慎将先考所赐的匕首落在两位屋中,舍弟便又回去取。他性子一向淘气,顺手拿了二位的宝物。我责令他送还,他又怕羞,不肯再去。我只得叫他将宝物细细收存,以备将来再遇到二位,好能及时奉还。”
他说罢,便从十九腰间摸出那把玄铁匕首来,交到霄的手中。霄拿过匕首仔细看了一遍,确认确实是自己的那把匕首,并无什么损伤,便将其收入怀中,仍是站在十七面前不动。
十七也明白,此事大概不能这么轻易了结。可恨如今十九已然喝醉,他的胳膊又断了,如今就算是想要逃走也不容易。只得又赔笑道:
“是我兄弟的不是,我郑十七一定想方设法补偿,但请二位放心。”
青龙四下里看看,道:
“我还怕你们不承认,既然承认了便好说。此处不是说话的地方,你带着你那兄弟,跟我们过来。”
十七往两边看了看,此处也算是个繁华区域,人来人往,好不热闹。他打心底里想要留在这街上,只是对方武力惊人,只怕也并不很在意当街杀人,郑十七权衡利弊,还是点一点头:
“那就请您带路了。”
霄与青龙领着郑家兄弟离开此地,往偏僻处去。郑十七架着十九,额上不住冒汗,心中不断想着脱身的办法,却无甚头绪。好在他本来受了伤,又架着一个人,便有藉口走得慢些,只是一步步地往前蹭。
霄与青龙倒是不着急,此前他们只怕找不到这个人,如今找到了,便没什么可担忧的。如今他们时光大把,只愁没法打发,因此无论郑十七走得多慢,他们也等得起。
他们走了许久,才终于走到一处荒僻所在,四下里连一个人影也看不见。青龙往四面望了望,似乎觉得满意,找了个平坦的地方与霄一起坐了下来。
郑十七把醉得几乎不省人事的十九放到了一边,自己在霄与青龙对面坐下。陪笑道:
“能再次见到二位,实乃我郑十七的福气,如今我只求一事:我父母去得早,我这兄弟性情天真,不通世事,有得罪二位的地方,全是我这兄长的过失。二位若要怪罪,也请全冲着我来。我们兄弟虽然不成器,却也是清白人家出身,若是今日尽皆断送于此,父母坟茔无人打扫,未免可怜。”
霄本来下定了决心要杀此二人的,如今见郑十七一力承担罪责的模样,却又有些不忍。刚想开口说些什么,却见青龙冷笑道:
“你既然说出这等话来,便是知道我要杀人了。我要杀人的原因,你们不会不知道吧?”
郑十七颔首道:
“我已经听舍弟说过,自己也算有些猜测。二位的身份非同一般,如今找来,自然是担心消息外泄。不过如今就算是杀了我们兄弟两个,二位的目的如今也已经无法达到了。”
“怎么?”
“我们兄弟二人近来手头拮据,偏巧方才碰上一个熟人,借给我们三十两银子,又请我们二人喝酒。舍弟口敞,就把二位的事尽数说了。那人似乎对此颇感兴趣,将二位的事详详细细打听了一遍。照我看来,他这般详细打听,只怕是要给人传情报去。二位若能放了舍弟,我便把那人姓名住所告诉二位,二位觉得如何?”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我在厦门玩嘛,所以写了好多游记,都发在微博上面。写得很细致,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看看。偷偷告诉你们,我写散文比写小说好一百倍,所以去看下绝对不吃亏。
第51章 第 51 章
霄听见郑十七的话,不觉一笑:
“那人好心借你们银子,你就这样出卖人家?”
郑十七也笑:
“大家都是在江湖上混的,那人借我们哥俩银子,也不过是为了自己。我们哥俩交游甚广,这人来和我们攀交情,显见着是为了方便打听讯息。舍弟向他讲了二位的事,已经可以算是还了人情。兄弟的性命重要,也顾不得那许多,况且他也没说不让我们告诉别人。下次若还能见面,还钱时多给他一分利息也就罢了——如果我或十九还有机会与他见面的话。”
郑十七表现得这般狡狯却又如此坦荡,让霄觉得十分有趣,这让他想起了当年赠他匕首的那个游侠儿。那游侠儿连个正经名字也没有,街面上的人都称他小颐,也不知是哪两个字。当年那人送过匕首之后,就此消失无踪,再也没有在京城出现过。霄每当拿起那匕首,总要时时感怀,想着若能再见他一面就好了。
但这愿望到底是不能达成,
霄想起曾经的友人,再看郑十七便多了几分亲切,连带着旁边那个醉猫十九竟也显得可爱起来。霄本来就不愿杀人,此时见他这般,更不肯动手,说道:
“我答应你。你只消说出那人姓名住处,我便放了你们兄弟二人。不过你们得说个誓,再不许把我们的事告诉旁人了。”
郑十七点头道:
“发誓容易,只是我兄弟还不清醒,要发誓,总得等他醒了酒才行。我兄弟向来最听我话,这点事绝对没问题。至于此前我提到的那人,我与他相识也有七八年,见过三五回,只是不甚熟悉。他名叫冯绰,是个跑江湖的,身上有些武艺。寻常四处使枪棒卖药,有时候遇到机会合适,也会替人保镖。今日我在酒馆遇上他,可知他一定住在镇上,再详细的我可不知道了。这会儿天色晚了,他只怕还要再住一宿。你们尽可以去找,一定找得到。”
这镇子不算很大,可供住宿的客店仅有两三家。要找起来的确不难。只是霄却觉得没趣了。他跟青龙一起从东海出来,是为了闯荡江湖,好玩长见识的。这几天他为了找匕首,早已经将这附近几个镇子上的客店酒楼之类找了个遍。早就烦得不得了,如今匕首找回来,霄就再也不想找麻烦了。
那个叫冯绰的,听起来也不像是什么大人物。想来大约只是个潦倒江湖人,拿了朝廷的银子,靠着往宫里递些消息混口饭吃。这样的人在这世上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就算是一刀杀了,只怕都没人会去寻他,什么麻烦都不会有。然而也正因为他是这样的人,霄才更不愿意杀他。
他十几岁时,实在放浪形骸过一段。那时他厌倦了平时在一起玩时总捧着他的那些纨绔子弟,刻意避开他们,还真寻到了些特殊的朋友。
那一班经常在一处厮混的少年之中,有许多都与他年龄一般,里面有杀过人的,在其中格外受尊重。少数几个年纪大些,显得更倨傲些,平时独来独往,不大愿意跟小孩在一处。余下的人平素不过是挟弹飞鹰在城外打猎,有了钱就呼朋引伴一起去饮酒。他们平时若遇上不平,也要做些豪侠之事;听说城中哪里的官员富商得了什么罕有宝物,便要趁夜去取来。倒不一定非要据为己有,最重要的是,这可以当做是难得的能耐,在同侪面前尽情夸耀一番。
霄曾经在这些人之中混过很长一段时间,和他们在一起玩得不错。那阵子他一直隐藏身份,没人知道他是亲王世子,但这些少年似乎天生有识人的敏锐嗅觉,他们都知道,他和他们是不一样的,因此对待他似乎着意小心。
这类少年的流动性很大,每过一段时间,霄就能看到些从前没见过的生面孔,一问起来,就会听说他是从某地某地过来。至于霄曾经熟悉的那一些,也常有消失的。有些人有去向,有些却没有。霄想,或许其中的一些已经死了。
送他匕首的那个小颐,也是霄在那段时间里认识的人之一。他的身材比被人瘦些,动作很灵活,面目非常清秀,平时很少说话,总显得和别人不太一样,因此格外引人注目。或许就是因为这点差异,霄待他总有些不同。也正是因为这样,当年他向霄求助时,霄毫不迟疑就帮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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