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觊觎可爱玩家[无限][玄幻科幻]——BY:小金乌

作者:小金乌  录入:03-13

  “我看你也不想给西蒙斯那个毛头小子生小恶魔吧?所以, 你最好能让西蒙斯足够喜欢你,才会自愿把附身魔剑交给你。”
  时珑默默点头,忽然想到了什么:“拿到西蒙斯的附身魔剑, 解除盛炎灵魂的封印,然后呢?我们怎么离开长夜王宫?”
  长夜王宫中守卫森严,阿希洛德和时珑现在可以在宫中自由行走是因为他们大总管和候选王妃的身份,等到他们释放了盛炎的灵魂,怕是没有那么好脱身了。
  阿希洛德银眸浅淡,平静地说道:“然后,杀了西蒙斯, 趁乱离开。”
  时珑蓦然睁大眼睛:“杀了西蒙斯?!”
  他纤细的眉蹙起,漂亮的脸蛋皱成一团, 咬着嘴巴, 对这个做法又犹豫又不忍。
  和西蒙斯短短几天的相处, 时珑能察觉出来西蒙斯是一个爱恨都很直白的恶魔, 对于人类文化有着浓厚的兴趣, 因为从小在宫中长大, 还带着一些天真和青涩。
  如果换算成人类的年纪,西蒙斯比他还有小一岁,只能算个刚刚成年的少年人。
  阿希洛德看着她的脸色,嗤笑了一声:“时珑,你不会心软了吧?”
  时珑犹犹豫豫地点头:“一百年前人魔大战的时候西蒙斯都还没有出生,他没有伤害过人类。阿希洛德,我觉得他......”
  时珑从长而翘的睫毛底下偷看他:“我觉得西蒙斯,是个好恶魔。”
  阿希洛德银眸平静,“时珑,你为什么觉得恶魔会分好坏呢?”
  “你看到宴会上那些食物的了吗,心肝脾肺、手臂、大腿、眼珠,乃至身上的血管都不放过,那都是从人类身上割下来的。他们是你的同胞,是同样被选中的、愿意为守护人类牺牲一切代价的勇士。”
  “西蒙斯有阻止过这件事情吗?没有。他口口声声的说着喜欢人类,但是却没有对此做出任何举措。他的喜欢如此廉价,一百年来,他就着这样看着他的朋友、下属、子民们,把人类做成玩物、食品和装饰物,对着人类狂欢。”
  “两天和西蒙斯的相处,就足以让你无视这些罪孽,对他心生怜悯。时珑,你怜悯西蒙斯,谁又来怜悯这些被折辱的英魂?”
  “还是说,这么几天的相处,让你爱上了你的王子,想要成为他的魅魔王妃了吗?”
  “时珑,你我是人类选中的勇士,我们身后是所有的人类,你不可以懦弱。”
  时珑张了张嘴,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他细嫩的指尖不知觉地扣进了手掌,修剪整洁的半月形指甲在柔软的掌心留下了几道红痕,牙齿咬住红润的嘴唇,反复思量了很久,还是开口说道:“你说得对,但是造成这一切的是他的哥哥卡厄莱,是恶魔和人类的历代世仇,而不是西蒙斯。”
  “我觉得西蒙斯......罪不至此。或许、或许他是一个突破口。西蒙斯对人类文明这个感兴趣,说不准从他这里开始,人类可以和恶魔和平共处呢?”
  面对阿希洛德这样成熟又聪明的人,时珑心里也没底,一番话吞吞吐吐地说出来,既害怕阿希洛德嘲笑他异想天开,又怕阿希洛德质疑他的是不是背叛了人类。
  阿希洛德没有这么做。
  他看着时珑怯生生的表情,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阿希洛德抬起时珑的脸,他的手大,时珑的脸蛋又很小,尖尖的下颌骨压在阿希洛德宽大的手掌上,像是在托着一颗小珍珠,纤细的脖颈弯成一道漂亮的曲线。
  阿希洛德声音温和:“时珑,你几岁了?”
  “不是伪装成恶魔的年龄,是人类真实的年龄。”
  时珑垂下长睫毛,小声说道:“十九岁。”
  “还是个孩子呢。”阿希洛德笑了一下。他蹲下身,笔挺的西装裤脚弯折出一道折痕,和坐在石凳上的时珑平视,用了前所未有的耐心解释道,“我姓霍尔,全名阿希洛德·霍尔,你应该听说过这个姓氏吧?”
  时珑点了一下头,问出来他一直疑惑的问题:“格蕾雅·霍尔女士曾经跟着盛炎参加过每一场人魔之战,战功赫赫,让霍尔家族的名字响彻了人魔两界。你既然姓霍尔,又怎么会隐姓埋名到魔界当卧底?”
  阿希洛修长的手指无意识地把玩着时珑雪色的长发,长而柔软的发丝在他的指尖缠绕:“格蕾雅·霍尔是我的祖母。在祖母战死、盛炎阁下的灵魂被卡厄莱分裂封印后,所有人都期待着我的父亲可以继承祖母的信念,站出来成为人界新的领袖,继续为人类而战。”
  “然而我的父亲,他却不会使用魔法元素,只是个没有魔力的普通人。”
  “他是个胆小鬼,是个懦夫。他没有魔力,不能成为祖母那样的大魔法师;他不敢上战场、甚至连恶魔都不敢杀,只会躲在家里哭哭啼啼地喝酒;他每天醉醺醺的,连家门都不出,成了众人耻笑的对象。”
  “所有人都说霍尔家族的英名毁在了我父亲的手中,于是我从小便立志不能做我父亲的那样的人,我要像我的祖母一样,哪怕被杀死,被折磨、被欺辱误会,也要为人类而战。”
  “我第一次到魔界的时候和你一样大,也是十九岁。我知道盛炎阁下有一片灵魂在这里,所以瞒着霍尔家族的人,来到长夜王宫,应聘管家。”
  时珑问道:“你一个人类,是怎么做到王宫总管这样重要的位置上的?在这期间没有人怀疑过你吗?”
  阿希洛德陷入了回忆,他似乎想到了什么极为痛苦的事情,眉宇间环绕着阴郁,绕着时珑长发的手指一紧,不小心拽疼了时珑。
  “抱歉。”阿希洛德眉目舒展开,他放开了时珑雪白的长发,骨节分明的手指伸进时珑的头发中,慢慢地帮他梳理好被自己弄乱的长发。
  “你说得对,想到得到恶魔的信任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当时卡厄莱陷入沉睡,西蒙斯年纪还小,卡厄莱的副手担任了长夜王宫的代执行人,他也是上一任王宫总管。”
  “上一任总管已经快要老死了,他需要选定下一任总管。在数十个前面面试的恶魔面前,他们抬上来了一具人类尸体。这具尸体脸上的五官已经全部被魔息融化了,面目全非,皮肤黑焦,只能看出了是个成年男人。”
  “王宫总管说,这具尸体是一个伪装成恶魔,混入长夜王宫的人类。他伪装的极好,二十年来都没有恶魔发现身边的侍卫居然是一名人类。但是他还是被王宫总管发现了。总管有意卖了一个破绽,让这个人类觉得自己找到了盛炎的灵魂,被总管当场抓住。”
  “而我们面试的试题,就是这个人。”
  时珑似乎预想到了什么,嘴唇轻轻颤抖,害怕阿希洛德说出接下来的故事。
  但是阿希洛德的故事还在继续。他的嗓音温和,神色平静,仿佛在说一个与他无关的故事。唯有在绕在时珑头发上的手指不可自动的颤抖着,揭示了他内心抑制不住的情感。
  阿希洛德垂下银眸,后槽牙咬紧:“他让我们,去吃掉那个人类的肉,作为那个人类假扮恶魔的刑罚。”
  时珑蓦然睁大眼睛。
  长夜王宫还是这样富丽堂皇,天上的红月淡淡地把月光洒落在宫殿的每一处,笼骨台中的魔息半明半昧。
  在假山石环绕的花园角落,泉水泠泠,魔界特有的琉璃花开的正好,淡淡的花香掩盖住了土壤中的血腥味。
  不远处是一座栩栩如生的人体花束——不、那根本不是什么“花束”,那是他们的同胞、是永不瞑目的人类英魂。
  仿佛一切和之前相同,又仿佛用什么更深层、更隐秘的东西浮出水面。
  时珑抱住自己的肩膀,第一次觉得这里有点冷。
  长夜王宫不是什么供人纵情玩乐的宫殿,它是无数英灵的墓碑,是忠魂的坟茔。
  阿希洛德肌肉紧绷,声音低沉而轻微,像是风一吹就会消散,第一次在另一人面前,剖析了自己的伤口。
  “很难吃,是酸苦的。我的味觉和基因无时无刻不再提醒我,我在吃我的同类,这是一件该下地狱的事情。”
  “当我咬下他的肉的时候,我能感觉到他的肌肉颤抖了一下。我......我这才发现过来,这不是一具尸体,而是......一个还活着的人!”
  “那个残忍的恶魔总管居然还留了他一丝气息,用这种最痛苦的方式,要他亲眼见证自己的死亡。”
  “我竟然、竟然吃了一个活人的肉,吃了一个愿意隐姓埋名来到魔界的人类英雄!”
  阿希洛德的嗓音中含着愤怒和颤抖:“他的脸被烧毁了,但是眼睛却是完好的。我嘴里含着血/淋/淋的肉,恍惚地和他对视。”
  “我看到了他的眼睛。那一瞬间,他没有说话,我也没有说话,但是我能读懂他的眼神。”
  “他在说:不要哭,也不要害怕。忠诚、果敢、坚贞,为了人类,不计一切代价的守护。”
  “人类的火种从数千年前开始燃烧,人类不会屈服,英魂也不会被遗忘。人类没有恶魔那样天生的力量和魔法,却可以再人魔之战中和恶魔打成平手,因为——”
  阿希洛德银色的眼眸中闪着不灭的光亮。
  “因为忠诚、果敢和坚不可摧的信仰,是人类比金子还要珍贵的东西。”
  作者有话说:


第54章 如何成为王妃(13)
  时珑被震撼住了, 呆呆里立在原地,琉璃玉一样清透的眼睛里不自觉地留下了眼泪,落到了阿希洛德宽大的掌心。
  温热的, 潮湿的, 人类的眼泪。
  阿希洛德轻轻叹了一口气:“我都没哭, 你哭什么。”
  他冰冷的指尖擦过时珑眼角上残余的眼泪,声音中带着无奈:“这么爱哭,你来魔界前是怎么训练的。”
  人类卧底在魔界孤军奋战, 稍有不慎就会成为恶魔的玩/物或者盘中餐,所以需要耐心、机敏、超乎常人的毅力和信念。
  以及最重要的一点, 需要一颗冷硬的心。才能像阿希洛德那样,面对要吃掉自己同胞的时刻,硬下心肠, 获得恶魔的信任。
  而这个小魅魔,长得漂亮,年纪小,心思柔软,爱哭又娇气,仅仅听了个故事就掉眼泪,是一名非常不合格的卧底。
  理智上这么想着, 看到时珑温热的眼泪,阿希洛德却还是情不自禁地, 在内心深处、在情感埋藏的最底端, 有一点轻微的触动。
  像是冰封已久的土壤, 被落下了一点甘露;又像是贫瘠的寒岩, 被一点春天的嫩芽松动沙土。
  阿希洛德这些年来紧绷着一条弦, 时时刻刻在伪装自己, 以免被恶魔发现自己的身份。
  倾尽一生,隐姓埋名,尝遍了痛苦、磨砺与误会。就连人界也都在说,霍尔家族的阿希洛德和他的父亲一样是个懦夫,整日闭门不出,霍尔家族的荣光怕是要断送在他这一代手里了,他也从来没有后悔过来到魔界。
  因为在他身后,还站着他的朋友、家人和数不清的同胞。
  人类应该由自己来保护自己。
  只是,只是阿希洛德偶尔也会想一想,如果能有人站在自己身边就好了。
  那个人不用做什么,只需要用清澈的眼睛看着他,听一听他藏在心底的秘密。
  没想到那个人居然是个漂亮柔软的小魅魔。
  阿希洛德叹了一口气,再开口时语气好了很多:“说回到你刚刚的问题,你说西蒙斯喜欢人类。”
  “卡厄莱喜欢研究人类文化,主殿书房中整整四个书架里面放的都是关于人类文明的书籍,但是这并不妨碍卡厄莱发动人魔之战,杀了成千上万的人类。”
  阿希洛德的手轻轻抚摸着时珑微卷的长发,像是长辈在教导一名晚辈。
  “不,时珑,那不是喜欢。那是一种居高临下的、带有猎奇审美。就像是你看到了一只在看书的猪,你会多看它两眼,但是这并不影响你吃猪肉。恶魔喜欢人类,也只是奇怪于像人类这样魔力贫瘠的种族,为什么可以堪堪和恶魔打成平手。”
  “他们永远也不会理解人类文明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那是所有人类文明殊途同归般指向的母题——忠诚与勇敢。”
  阿希洛德停顿了一下,他的指尖捏住了时珑两边白嫩柔软的脸颊,让他抬起头来和自己对视。
  时珑漂亮的眼睛里还带着眼泪,像一颗晶莹的珍珠,点缀在他泛红的眼眶中。
  阿希洛德擦掉了那颗泪珠,声音很慢、很低沉、也很柔和,一个字一个字地说道:“人类应该是为自己的信仰与理想献/身。时珑,你对于我的计划来说很重要,但是我不想逼你。你会缩短释放盛炎灵魂的时间,但是没有你我同样可以做到。”
  “你可以拿到附身魔剑,释放盛炎的灵魂,然后杀了西蒙斯;或者你现在就离开长夜王宫,我会帮助你回到人界。”
  “要不要和我合作,你自己选择。”
  *********
  时间回到主殿舞会的这一晚。
  时珑纤细的手指握紧了西蒙斯的魔剑。
  阿希洛德的计划很顺利,这个天真的、爱恨分明的年轻恶魔从来没有怀疑他心爱的小魅魔的身份,毫不犹豫地把附身魔剑抛给了时珑。
  时珑握住剑柄的手微微颤抖,茶色的眼底一片清透。
  阿希洛德的声音响在耳畔。
  “杀了他,时珑。杀了他!”
  “为了人类,为了你的同胞,为了那些死去的英魂。”
  “杀了他!”
  时珑闭上眼睛,在阿希洛德一声声的质问下,长剑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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