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三月毫无武功,哪怕利用齐御风的身体去温习武艺,也吃了无数苦头。好容易他彻底好了,就又遇到那个冤家。
不是冤家不聚头,可他有点累了。不谈情不谈爱,就这样把人拐到床上去,反正他从头到尾仍然是和少爷在一起。至于张子初自己的想法,随他去吧,又或者看到他对过去的自己念念不忘,却被迫与自己在一起,大约才是真正的折磨。
明知道没有理由再折磨他,上辈子的事情是一场误会,可他不甘心,要说从齐御风身上复活是赚到了。可他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原来的齐御风天众奇才,需要做的事情,背负的重担太多,他扛得好辛苦。
他就好像一个沿街乞讨的孩子,忽然捡到千两黄金,又怕被人偷取又怕有人谋财害命。这还不算,手下那么多的士兵,每一次跟着他上战场都是把命交在他的手上。如果一个闪失,就会有人为他丢掉性命。
也许对原来的齐御风来说,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他生来就比别人高贵,有再多的人为他而死都是应该的。
可他陈三月做不到眼睁睁看着别人为自己而死,刚醒的时候他太好心,做了很多滑稽的事情。但齐御风残留的意志还在,他明白军中必须赏罚分明,否则就会大乱。
他慢慢的硬起心肠,学着心狠,还要学会在暗流汹涌的朝堂里不动声色。他努力了,把所有人都当做张子初,带着那么多的恨和怨,终于让他开始有齐御风原来的样子。
现在罪魁祸首就在自己府里,眼睛也看不到,还怀着对原来的陈三月那份爱。他倒要看看,张子初口口声声的旧情有几斤几两重。
这天用过晚膳半个时辰后,张子初被人带着走了半天,弯弯绕绕的到了一个地方。他有些奇怪,不知道霜降葫芦里卖的什么药,问了也不见他说。
这听得动静,是水桶倒水的声音,莫非要沐浴?就算沐浴,也不用神神秘秘的,忽然身后的门关上,留他独自一人。
他有些紧张,谁都知道自己暂时失明,看不到东西,这样如何沐浴?
正想着,忽然有一只手牵着他,慢慢往一个方向走去。他正想说什么,却不想自己的衣服三下五除二就被剥光了,随即被引着进入一个宽大的木桶,里面装满热水。
“你、你、你等下!你是这府里的下人还是谁?我可以自己洗的哈,你出去吧。”
他其实已经知道那只手是齐御风的,毕竟碰过好几次,但既然对方没有明言,显然不想他知道,那他也干脆装不知道。
然而身体的反应却很明显,那只手似乎对他的敏感所在了如指掌,哪里不能碰就去招惹哪里。
只一会功夫,张子初已经知道自己这下脸要丢光了。他不争气的那处已经有反应了!
这算怎么回事,顾不得许多,他怒道:“齐将军,你到底为何要如此捉弄在下!”
“你以后就是我的枕边人了,我如何会捉弄你。”齐御风终于还是开口,但这话一出,让张子初顿时恨不得自己没有捅破这层窗户纸。
“你、你敢!”
“你觉得我有什么不敢?”
他的声音带着一种恶作剧一般的笑容,随即手也开始抚摸张子初的身体,不安分的往两腿间而去。
张子初又羞又急,抓住他那只手,连声哀求:“齐将军,求求你了,不要这样!我不能对不起三月!”
他本以为搬出这个救命稻草来,起码可以让自己的演技到登峰造极的地步,万料不到对方根本没有一丝停顿,竟抓着他的要害就动作起来。
张子初觉得羞耻无比,只恨不得把头埋水里不再出来。这是什么走向?原文里没有写过有这段啊!莫非他看的是同人?或者他进入的不是原著的世界而是同人的?
不由得他胡思乱想,身体的感觉还在撕扯着理智。
这种感觉任何男人都很熟悉,是无数人都会为自己做过的事情。但是在双目不能视物的情况下,任由一个陌生人为所欲为,就不是什么愉快的经历了。
那里的劲可不存有什么羞耻体面,只管往前冲去,一边践踏他的尊严一边冲锋陷阵。这原是快乐的事,但如今却是痛苦的折磨。
他再说不出更多的话,只能哼哼啊啊,仿佛被他弄过无数次。
齐御风看到他的脸犹如被煮熟的螃蟹,心中无比得意,但想到这就等于迫使张子初背叛陈三月,不免又抑郁起来。
“将军,士可杀不可辱。”张子初觉得累了,眼泪莫名从双颊滑落,反正这个世界他出不去,十有八九要走主角的路,和齐御风折腾到天荒地老。
“既然已经辱了,接下来随你吧。毕竟草民胆小,不敢寻死。”他的声音很平静,但满脸颓丧,仿佛已经放弃自尊,任他摆布。
这不是齐御风想要的结果,见他如此,忽然害怕起来。他怎么可以这样逼迫少爷,让他这般失志。他明明考上榜眼,眼见能入朝为官,可以摆脱林如晋在山北设的罗网。
现在他似乎在残忍的毁灭他的一切,这又是为什么?
是啊,到底为什么?这一刻,齐御风陷入重生以来从未有过的迷惘。
第13章
这是一个漫长的夜晚,张子初没有失眠,睡得相当沉,只不过噩梦不断,不停地扰乱他的心神。
梦里他回到现代,正和日常一般进入办公室,后桌的实习生小琳又向往常一样往他桌上放了一点水果。其实他不是不知道人家女孩子的心事,但对方没有告白,自己也不好名正言顺的拒绝。好在她的实习期马上就要结束,离开以后应该就不会再缠着他。
他接了一个电话,不得不起身给艺术总监送文件,这是他暗暗放在心底多年的人。他毕业以后就一直待在这个公司,就是为了能一直见到他。张子初自信对他的五官记得清清楚楚,若有马良那般的画技,再画一个活人出来也不是难事。
可是今天,他走进办公室,总监抬起头来却是齐御风的脸。他忽然发现四周犹如碎片一样破裂,自己站在一个虚无的空间里。
他好像被彻底封印,不管怎样呼喊,四周都静寂无声。
这种感觉非常可怕,让他全身不自主的抽搐,随即汗如雨下,在被窝里湿滑难忍。
他最终惊醒过来,连声喘气,把外面的霜降也惊动了。
“公子,可是身上有哪里不舒服?”
“不要紧,你去叫人烧些热水,再搬浴桶进来,我要在房中沐浴。”
霜降连声称是,又叫人换了一床棉被,本要伺候他沐浴,却被拒之门外。
他彻底怕了,如今目不能视,当真任人欺凌。也不知道所谓的半个月就能复明是真是假,若是不能的话,与其苟且偷生,还是早点了断为好。
想到这里,他决定这半个月好好过,之后若不见好转便把事情办了。
那一日齐御风带给他的羞辱,在他的立场怕根本不算羞辱,不过是和旧情人重叙旧梦。
接下来的每一天,张子初都和齐御风一起用膳,再也没一起沐浴过。静静地过了半个月,谁也没有打扰彼此,但是张子初每次独自在房内就能感觉到有一道视线对着自己。
他几次试探,甚至气急败坏的喊齐御风的名字,辱骂他是胆小鬼之类的,却都不见吭声。
最后他只能认为是自己太多疑,看不到总是会想太多的,以齐御风的身份有什么时间每天来看他呢?
按照原文所写,齐御风在战场的威风太大,为了避免功高震主,皇帝早早把他调回京城。在很短的时间内,收回他的兵符,却又封他做羽林卫指挥使,还让帮忙训练十万禁军。
他每天都起早贪黑,比谁都辛苦,一个天潢贵胄,弄得比农民工还要忙碌。
就是这样,他有什么时间来偷看自己?何况陈三月也不是没见过张子初,都看了十二年,怎么都应该腻了。
这一天,江了了如约前来,给他拆了最后一帖药。她很是不愿,只道:“三天之内,你就能看到,不过记得切不可行房事,否则一辈子都看不到了。”
她一个女孩子,居然对他一个大男人吩咐这种事,还是在齐御风的面前。张子初的脸还没红,便听到她摔门而出,心中暗道她这话莫非是说给齐御风听的?难道齐御风和自己有一腿,呸,准确的说,他和原主的事被她知道了?
这样看来,她定是喜欢齐御风的,真是可怜的姑娘。张子初叹了一口气,所以为什么这姑娘和书里这么不一样呢。
书里她是一个名门庶女,被瑞王当做棋子,送原主做续弦。原主当时对齐御风心灰意冷,没有马上拒绝这件事,为此齐御风差点疯了。
“咳咳,既然我眼睛快好了,不如将军送我回府。”经过上次那件尴尬的事情,他真的不想见齐御风,现在眼睛看不到还可以装死。
“好,我让霜降送你回去。这五百两银子是我给你的补偿,你可以在京城再买一处宅子。”本以为他不会答应的,没想到这就同意了。
张子初的心还没转过弯,就听到补偿两个字,心里很不是滋味。所谓的补偿,你不会想说那天晚上那件事的补偿吧,但……他也不是女子,而且原主的身体也不是第一次被陈三月伺候,根本不是大不了的事情。
“将军当我是名伶小倌吗?”张子初不想再和他折腾,得罪就得罪,大不了互相伤害。这条大腿注意和他无缘,抱上了也许会死,还不如离远一点。
“你的那处宅子是旁人借你的,如果你真喜欢,也随你吧。”齐御风的话带着一点酸意,说完就走了出去。
这是什么情况,刚才不是他找这家伙算账,怎么好好的被反将一军?还有,他不收这五百两,怎么就变成喜欢林如晋借的宅子?
等等,这意思不就是齐御风在吃林如晋的醋?照原书所写,确实如此,但到底收不收好呢?
他有些犯难,这收了以后就更纠缠不清,但想到那天晚上的事情,就算不收也未必就能和他撇干净,不如还是收下为好。
霜降非常舍不得他,央他再过几天等复明再走。
张子初却是另有打算,这五百两银子先留着,如果京城待不下去就马上跑路。他打算逃到一个谁也找不到的地方,这样也就不怕这群人纠缠。
他刚到府门口,常春就欢喜不已,扶着他进房,似乎非常高兴。
这种欢喜不似做伪,但想到林如晋安插这个人在身边,让原主和齐御风在原书中生了数次误会就心有不喜。
他思来想去,决定等下一个和吴满聚会之时,托他帮忙找宅子。吴满京城人士,清流人家,家底虽然不多,但人脉极广,是最佳帮手。
这么想着,他决定等着眼睛复明就先去拜会一下吴满。岂料数日过去,他丝毫不见一点光明,心便一点点沉下去,这到底是不行。不管是何处有问题,自己这眼睛大约是真看不到。
还好他是魂穿过来的,身体不是自己的,这样的话现代的他应该还在床上睡大觉。
想到这里,张子初打定了主意,还在死法不难找,记得曾经在网上看到说菊花和鸡肉不能一起食用,否则会中毒而亡。
他用过晚膳之后,自称还不够饱,让厨房炖了一整只鸡,又让人准备菊花茶在屋内,说晚上当做夜宵吃。
等到屋内空空如也,张子初不免惆怅起来,别人穿越都运气极好,怎么自己就这么背呢!
他狠狠的啃了一大口的鸡肉,又喝了大口的菊花茶,还挑了几个大嚼一番,便坐在那里等着发作。
这么等着等着就睡着了,只感觉一个桃花眼的公子正看着自己,便懊恼起来:“早知道能看到,我就不死了。”
那公子的眉宇与自己非常相似,只比他俊美了些,此时一脸凄苦,竟说道:“若早知你会寻死,在下决计不会拖延兄台复明的时机。”
“我的眼睛是你搞的鬼?”
“在下不曾下毒,不过是想让你慢一点恢复。”
“这是为何!我和你有什么冤什么仇……”张子初的话刚问出来,忽然想起桃花眼这个特点,不就是原文里的张子初独有的吗?想到这里,他话也不利索,支支吾吾道:“你、你放我回去吧。你和陈三月继续折腾,我就不搅和你们了。”
书中的张子初摇了摇头道:“你看的书其实是一个作者黑粉写的盗版,那个黑粉嫉恨我,这才故意写那么一篇同人让我和他受尽折磨。如今你穿进来的是原书,大可不必如此担心,只是我……”
他听得跳脚:“你说什么,我在回去魂穿回去熬夜看完的那本真的是同人!”
只见那桃花眼偷笑片刻道:“我走了,你好好享受书里原来的人生吧。”
“喂!你走去哪里?”他彻底蒙了,什么情况,为什么这位原主要走啊。
他刚想再说,但见原主的人已经不见,猛然惊醒过来,整个人连带椅子跌倒在地,还碰翻了桌上的茶壶。原来那茶虽然透着菊花的香气,里面放的却是另一种不知名的花。盘子里被啃了大半的也不是鸡腿,而是鸭腿,这让他大受打击。身为一个吃货,怎么可能鸡肉和鸭肉都分不出来呢。
然而这些都不可怕,最让他惊悚的是有一双脚就在眼前,他不敢抬头,生怕看到原主的鬼魂。
然而头顶上却传来一个恨恨的声音:“因为失明,便不想活下去吗?张子初,在你眼里我到底算什么!”
第14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