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明予安以为那句“会把现实病痛的一部分带回书中”是唬他玩的。
一觉醒转,看着屋内熟悉的摆设,明予安只觉得背后一阵钝痛。
像是有人从骨头里不断地用针刺扎他一样,无论如何都无法缓解。
这种触感虽然勉强能忍,但却是令人恐惧。
好不容易逃离了这么久,怎么突然就回来了。
而且明予安环顾了一圈儿,并没有见到阿九的身影。
不过阿九常用的东西都在,大多衣物也在不远处的柜子上叠的整整齐齐的,应当是没有走远。
又等了几日,明予安才在一个深夜听到了外面的叩门声。
明予安睡的浅,外面一点风吹草动都能醒过来,当机立断就跑了出去,连鞋都顾不上穿。
从门缝看去,身影甚是熟悉。
明予安当机立断给他打开了门。
“阿九……”明予安看见他这幅样子的时候,一时间忘了自己方才要说什么。
阿九和以前不一样了。
以前在山中,两个人一切从简,身上的服饰不是从尘世买的就是明予安自己裁的,版型倒是合身,就是多少有些朴素。
只是阿九现在身上这身暗色的绣金衣,腰上扎着玉束带,还挂着一块儿腰牌,这幅装束一看就不是出自凡人之手。
“师父,前两日看你不在,我已经成功去天庭领命了。”阿九见着明予安有些呆滞,先一步笑了出来。
“这样啊……挺好的。”明予安一时间没反应过来。
毕竟明予安对他的印象大抵还停留在刚捡回来的时候,那段儿无忧岁月,没想到一晃多年,当初的那头小豹子长大了,要展翅高飞了。
小院这块儿四方地,已经不够他施展腿脚。
“要去天庭当差吗?是不是觉得山中这种日子,太过平淡了些?”
阿九只认为是自己深夜回来,把师父吵醒了所以才惹得他不悦,“也不平淡。不过天庭那种地方有利于修行,而且熬过千百年,说不定就能执掌一方,到时候也能让师父——”
“那你什么时候回来。”明予安没听他说完,就打断了。
阿九稍微愣了一下,“可能一去就是许多年,毕竟那种地方,繁缛礼——”
“那就别回来了。”
明予安说完之后便回了屋。
其实明予安有些不太开心。
虽然这种想法自私,但他的的确确希望阿九永远是那只大猫,会用脑袋蹭人的撒娇精。每日过得平淡却舒心。
想到需要和别人过多交流,明予安就觉得一阵头疼。
当然,阿九除外。阿九不算人。
刚沾着枕头,明予安就感觉到背后缠上来了一条八爪鱼。
几日不见,还愈发变本加厉了起来。
“师父是不是生气了?”阿九见他不躲,便抱得更紧了些,恨不得要把人勒窒息了似得,“还是说,师父舍不得我走?”
“没生气。”被这么抱着,理智上虽然叫嚣着反抗。但实话说,明予安其实挺喜欢这种感觉,被人圈在怀里,被珍视的这种感觉。
毕竟现实里这些都是尝不到的。
“那师父方才为什么问我什么时候回来?还不听我把话说完转头就走?”阿九对此不依不饶,甚至还空出来了一只手,想去和明予安的指尖相互触碰。
“……”
两个人离得很近,彼此能听得见对方的心跳。
明予安能清晰的感觉到两个人完全不是一个频率,尤其是自己的,跟快要蹦出胸膛一样。
明明只是被抱着而已……最多也只是碰碰手。
“师父明明不想让我走对不对?或者说不想离开我?”
“怎么可能,你走了我就再给你找个师娘。”
明予安下意识的反驳了一句。
但如果有可能,明予安的确希望他是那只长不大的大猫,永远在他身边。不过这种希望明予安不会说出来,太难为情了。
阿九听闻之后迟迟没有说话。
倏地,张开嘴就对着明予安颈部咬了下去。
明予安吃了痛,下意识叫道,“松口,你干什么——”
“师父可以再重复一遍方才的话。”阿九闻此悻悻的松了口,附在明予安耳边压低嗓音道了一句,这一次声音里明显带了几分危险的气息,“我走了您就怎么样?”
“你走了我就给你找个师娘。”明予安喜欢往枪口上撞的性子不是瞎说的。
只是刚没说完,方才还是缠在他身上的身躯忽然翻身压了上来。
明予安下意识想动弹,却是发现手腕被死死的扣住,一点儿都动弹不得。
透过昏暗的光线,明予安能看见阿九以往温文尔雅的面容已经挂上了几分厉色。
似乎有些不悦。
“反正你也不会回来——呜——”
没有任何征兆,唇瓣就被咬住。对方的动作明显有些粗.暴且不得章法,但明予安哪儿经历过这些,尤其对方还是他一手养大的阿九……
被吻得七荤八素的时候,意志甚至还会叫嚣着想要索取更多。
喘息和不堪入耳的水声在黑暗中被不断放大。
明予安不敢说话,因为一开口,就是令人脸红心跳的呜咽。
过了半晌,阿九才结束了这场纠缠。
“看不出来,明面上师父说着只要我走了,就会去找别人,但原来初吻还在。”
“……”明予安偏过头去,不想看见他这张脸。
“放心,阿九不管去哪儿都会带着师父。在山中待了这么久,师父也出去转转罢,真是不想出去也只当是换个地方看书描画,这样哪怕阿九在天庭当差,也能每日看见师父。”“横竖师父养了我这么多年,九重报答您也是应该的。”“阿九会有名扬天下的那一天的,保证不给您丢脸。”
明予安依旧是没敢和他对视。
只要安稳健康就好了,说什么远大抱负……都是空的。
“那便跟你去罢。”
阿九听到这儿果然笑了,将扣紧手腕的五指稍稍松开了些,“不过师父要是再说出来要去找别人的这种话,阿九会很想对您做出非常过分的事情。”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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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要是阿九不追寻什么远大理想和仕途,师父以后就没那么多事儿了。
然而没有后悔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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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后两天考试,先遁了,回来一口气肝到完结。
第138章 番外五
其实明予安来到这个世界之后,去过最远的地方只是山脚下的城镇,最多购置些东西就会回来。
至于太远的地方,当真是没去过。
以前明予安记得,阿九还小的时候,总是什么事儿都依赖着他。
然而如今一晃,明予安发现好像已经反过来了。
出了门两眼一摸瞎,只能靠着阿九带路,完全分不清东南西北。
明予安其实并不喜欢依赖别人。
以前在现实的时候,虽然生活只能算得上勉强自理,但好歹手中的资产能让明予安有些底气。
但是现在不一样,什么都没有。
尤其是出了山,连路都不认,明予安其实心里一直有种不安。
不过还好阿九考虑的比较周到,从步入天庭前面的集市开始,就一直拉紧明予安的手,从来没有松开过半分。
“师父,再往前一直走就能到天庭的地界,我来过一次看过,那儿环境不错。适合静养,而且有挺多医术高超的人士,先前师父不是总是觉得身后疼,无法入眠吗?说不定换个环境,找个好一点医师就有所改变。”
这哪儿是能治得好的。
明予安只是笑了笑,没顺着他的话接下去。
“阿九,既然以后去当差,总归得有个像样一点儿的名字。”明予安想了想,最终还是把瞒了这么多年的事实说了出来,“其实阿九这个名字是我以前养的一只猫的。和你一样,也是白色的,不过最后跟别的小公猫跑了……”
阿九:“……”
不过说来豹子也算猫,就是体型差距有点儿大。
但是在不知其情的情况下用了别人的名字,阿九总觉得自己有点儿像那个替代品。
“师父以前养的猫……”
“别想太多,就是只猫。不会化形,只会一天天惹祸,打翻东西,把墨汁弄得哪儿都是,晚上也不睡,就会叫唤。相比之下你都显得乖巧了不少。”
明予安其实当时怎么把阿九抱到动物医院的明予安已经忘了。
反正这么多年记得的版本一直都是阿九和别的猫跑了,而不是某一天突然躺在房间的某个角落不会动了。
“就叫九重罢。”明予安思量了一会儿,“既然心有大志,有个寓意相符的名字,也算是一点儿微不足道的祝福。”
阿九点了点头。
横竖师父说什么就是什么。
而且阿九这个名字,也的确有些过于简陋,不登大雅之堂。
其实随着九重迁徙过来之后,和以前的生活差别并不大。
依旧是一处竹林小院,院前有个池塘,里面长满了莲花荷叶,还有几条个头不小的锦鲤。唯一的区别大概就是天庭只有昼没有夜,无论何时天都是亮着,只有偶尔遇见阴雨天气,才会稍稍黯淡一些。
每日也依旧是看看书,或是哪会儿兴致上来画上两笔。
从现实带来的那些病痛不算特别碍事,比明予安预期好了不少。
估计也只是把疼痛带了过来,别的症状并不明显。
日复一日的过去,明予安只知道九重是真的争气,从刚开始的一介草根,到现在已经能手握大权,成了那个能掌控世间生杀的圣器的掌管使。
前前后后不过才用了百余年。
不过这百余年之中,两个人之间的纠葛也比以前更深了。
每逢入夜,不仅仅只会相拥而眠。
这双.修之道,的确有助于双方功力大增,尤其是对于九重这种原本就是从妖化形而来的,哪怕已经修成大果,这种方法依旧凑效。
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而言,九重能取得如此突飞猛进的进步,也有这方面的功劳。
稳定的时光持续了百余年,似乎是从一个雨季开始,渐渐的开始发生了变化。
身上的疼痛加重了不少。
最开始只是有些影响睡眠,到现在几乎是每日每夜都是煎熬,除非困到极致,才能稍稍睡一会儿,但不久之后又会因为各种不适醒来。
“师父,要不今日我告假罢,您这样下去也不是事儿……”九重瞧着明予安今日似乎比往常都要眼中,额前溢出的汗已经能浸透两侧的鬓发,面色也是惨不忍睹,哪怕裹着被子,也抑制不住席卷而来的寒意。
可外面明明温暖如春,连单衣都嫌热。
“横竖也不是第一天这样了。”
“上一个郎中说是比较罕见的一种毒,会使人血寒骨痛……虽然不能根治,但应该有缓解的办法。”
明予安没说话,甚至说是已经说不出来话了。
原本来到这儿就是为了逃避病痛,结果兜兜转转,还是没逃离这个怪圈。
“有止痛的灵草吗?或是助眠的,我想多睡一会儿。”明予安缓了缓神,最终还是无力的请求了一句。
这些药草不能多用,但九重看着师父现在这幅样子,实在是不忍心让他继续备受煎熬。
“好,那师父好好睡一觉,晚些时候我回来。”
明予安的回应只是点了点头。
九重给他喂了药之后,就匆匆离开了。
九重记得前两日从别人口中打探到过一种医治的方法。
虽然说是医治,但痊愈大抵是不可能的,只是把这种疼痛转移成别的,只要按时服药,就不会影响日常生活的那种。
毕竟这种病症实在是罕见。
九重也不知道师父是何时沾染上的。要真的是毒,不可能只有他一个人中招。
要是去外面染上的病……九重也觉得不应当。
明予安从来都是恨不得在家里扎根,让他出去比赶鸭子上架都难。
将方子打听清楚之后,九重就想办法照着抓。
因着这病古怪,所以这方子自然也古怪的很。
需要别的丹魄来作为药引,还需要一只活人的眼睛。
也就是说,九重需要杀一个仙,最好是在少年阶段的,以此确保药效。
少年阶段甚至更小就成仙的,基本是血统所致,不会是自己修成的。
至于眼睛,要求只能是活人,九重并不介意充当这个药引。
横竖是为了师父。
对于别人而言这种事情兴许有所难度,但是对于九重而言,有龙腾镇在手,一切就变得不是那么难了。
其实只要找准目标,稍稍动那么一下手,他就会死于非命,成为师父的药引。
瞄了许久,九重最终将目光放在了孟家的大少爷身上,初长成的年纪,天赋异凛,修为早就远远超出同龄的孩子。最关键的是体弱多病,而且从龙腾镇上的迹象来看,即便这会儿不杀他,他也活不了一月便会死于顽疾。
最终九重挑了个日子,偷偷动用了私权,取来了这块儿丹魄。
毕竟一开始九重的出身就是妖,对于人世的情理伦常并不是那么看重。比如和自己的师父如此纠缠,在九重看来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
至于取无辜之人的性命,九重只知道这种行为在外人眼里看来似乎不好,但究竟是哪儿不好,九重也说不清,反正不能让师父知道就对了,不然自己这种行为肯定会挨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