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王喜欢哪一个儿子或者臣子,就另外赐给他一个城市,让他成为城主,除了需要向国王纳税和遵守泰锡的法律,其他都是城主说了算。
当然,这种不是永恒的,因为随时会有看不爽的国王把他叔叔或者亲兄弟弄死,收回城池。
就比如现在这一届的国王,美尼斯的亲舅舅,他已经弄死了他七个亲兄弟和不计其数的堂兄弟,收回来许多城市。这些收回来的城市有部分已经送给了他喜欢的儿子们。
而他的下一代,未来的国王还会再一次重复这个过程。
美尼斯一直在想,如今在漠西的这个舅舅能侥幸苟活,除了向国王进献美人的功劳,其实还是因为他明明白白地告诉所有人,他就是一个只会吃喝玩乐的废物,不要把他当成是威胁。
若是平日,美尼斯不在乎和这个荒唐舅舅打交道,但是现在情况不一样,他不希望这个舅舅冒犯了身边疑似神子的人。对那最喜好美色的色中恶鬼而言,美貌的男人和美貌的女人是一样的。
如美尼斯的所料,白马不喜欢被人罩上一层又脏又丑的布,它非常抗拒。但是美尼斯没有料想到的是,云泽没有因为爱马的拒绝而决定不进城,他拍拍白马,让白马自由跑向一侧。
美尼斯见状要去追,被云泽拦住。他看着云泽揪着他衣角的手,忽然有种软软的情感从心头升起,一下止住脚步。
“美尼斯,没,问题。”云泽用着完全不熟练的本地语说出两个词,并且伸出大拇指,四个手指合向手心,大拇指弯了弯,“谢谢,开心。”
白马会回去宠物空间,不必担心。
美尼斯收回跨出去的一只脚。当对方喊着自己的名字,还做了这样有趣的手势尝试和自己交流,那种奇怪的柔软的情绪更强烈了。
美尼斯便让护卫回来,自己伸手将云泽斗篷上的帽子提起来盖在他头上,然后把自己脖子上的一块围巾围到云泽的脖子上,把他脸挡住大半,就露出一双眼。
美尼斯一只手拉着马,一只手拉着云泽,对着云泽有点呆呆的愕然表情一笑:“这里风大。”
云泽实在不习惯两个男人手拉手,他想把手抽回来,不料对方握得更紧了。
“这里人多,会走散。”
他们一群人慢慢走近,混入进城的队伍。
云泽看到了数百米长、十多米高的石头垒砌的城墙,还有一个石头做的拱门,可容三辆马车同时通行,门的两侧有两个三米高的石狮子和飞鹰。
穿着白色麻布的长衣和包裙,手里拿着青铜器的士兵守在城门口,目不斜视如一尊尊的雕像。
“这里是漠西,泰锡第二大城市。”牵着马绳的美尼斯对云泽介绍道。
但云泽的注意力全在紧紧握着的手上。
他身后的马车上装着香料、精美的陶器、宝石首饰、布匹和盐,这都是最紧俏的商品。他们和附近其他类似的商人没有任何不同。
美尼斯告诉云泽,这些都是泰锡卖得最好的货。其他商人的东西也是大同小异,也都跟着许多护卫。
在这年代行商确实是件危险的工作,不但要经常和强盗、野兽打交道,有时候遇上不友好的城市,不但货物被扣押,可能还要被当成是间谍处决。
但这么危险的工作,还是有那么多人抢着去做,只因利润。
深入了解过商人这个职业的美尼斯说:那些外国商人只要把其中一辆车的货物卖出去,本钱就回来了。但是更多的时候出去就再也回不来,所以出门前他们都会安排好所有的事情。
很多商人一生做一次生意就能赚到一辈子的花用,这是个高风险高回报的职业。
“只要进了城就好了,泰锡的法律非常详细,偷窃一块金子以下的财物要割掉鼻子,偷窃一块金子以上的财物直接处死,所以到了城里就不用再担心货物被抢走或者偷走。”在他们的边上,有一个真正的商队,他们风尘仆仆,但眼里闪耀着光芒,就好像过年时候发现公司要连工资带福利奖金一起发的员工。
领头一个中年人伸出手,好像要拥抱这个城市:“我爱泰锡,没有商人能不爱泰锡,天哪这简直是神的国度。我要在泰锡购买很多的羊毛毯和香膏回去,泰锡的羊毛毯和香膏非常有名。”
不但是他,商队其他人也都高兴起来,他们热情地赞美这个城市这个国家。
美尼斯便轻声解释:“这里每天都有商队进出,因为漠西的城主喜欢那些华丽但不实用的东西,他愿意用大价钱买这些。当然,最重要的是因为泰锡是一个对商人十分友好的国家,甚至会让士兵保护这些异国商人的安全。而泰锡本地的商人也是世界有名的。”
美尼斯一心一意和云泽宣传泰锡美好一面,只字不提它的耕地资源不足和对外征战不休。
事实上,除了商人,其他国家的人应该不太喜欢泰锡,国王作风强势,法律比较严格仔细,整个国家从上到下都属于战争民族那种,好战,遇到敌人喜欢分分钟怼回去或者杠回去。
因为缺少适合耕种麦子的土地,泰锡的农业不发达,但是畜牧业和渔业还可以,另外还有商业辅助,勉强可以填饱百姓的肚子。
这里最有名的是青铜器,作为现如今数一数二的强大帝国,泰锡制作青铜器的技术和它士兵的强悍一样出名。
泰锡有很多铜矿,还有最好的青铜器匠人,那些青铜甚至可以富足到供给农事,很多贵族都有制作精良的青铜农具用于耕种。可惜民间禁止买卖青铜器,连耕种用的青铜器也一样,所以平民即便有钱购买,也只能使用一些石质的农具。
相对的,泰锡作为军事强国和农业弱国,其在艺术上的成就就有些差强人意了,毕竟不是老牌强国,是这几十年突然发展起来的暴发户。所以一些制作精美的生活器具在这里非常受欢迎,仅次于必须之物的盐。
这也是为什么泰锡在传闻里这样凶残,却还是有商人不远千里跋涉而来的原因。他们那些在自己本国还算不上十分出众的工艺品和其他东西,在泰锡这边都能换取高价,若是遇上漠西城主这样人傻钱多的肥羊,一次就能吃饱了。
商队要进去,要先经过士兵的检查,防止货物里藏着危险的人或者东西。而且他们这样人数较多的队伍也是要登记的,一旦出了什么问题,找起来也方便。
有一个专门的书记官在旁记录,他手里拿着一支不知道什么植物的杆削的笔,在黑色膏状的墨上沾一沾,然后写在一张好像树皮纤维制作的纸上。云泽瞥了一眼,是很复杂的文字,像是象形文字。
每一个长长的队伍,落在纸上只有一行,书记官很认真做着记录,别的人似乎很尊敬这位书记官。
士兵很谨慎地检查每一车的货物。
一个士兵走过云泽的身边,忽然止住脚步,转身看向披着斗篷的云泽。美尼斯注意到,眉头微皱了一下,踏出一步将云泽挡在后面。士兵的同伴拉了一下他:“你干什么?”
“好香……”是那种很名贵的香气。
这个士兵的同伴刚好鼻塞,什么都没有闻见:“什么香?是这些香料吗?你速度快一点,后面的大人都还等着呢。”
等待进城的商队很多,士兵只好放下心里的疑问继续检查。
美尼斯伪装的商队没有任何问题,所以检查后就被放行了,他们拉着马慢慢走入这个城市,漠西城里不允许城主和城主允许的人之外的人骑马,所以所有商队进了里面都只能拉着他们的马匹和骆驼。
是的,还有骆驼,据说是来自沙漠国家的商队。
士兵抬头朝着那边商人们的方向看,士兵的同伴特别奇怪:“你今天怎么了?商队里有美艳的舞姬么?”
“不,我在找那个带着香的人。”这样的香味,是什么样的长相才配得上呢?
第10章
漠西城有专门留给来往商队的一个特定区域,让他们在那里进行生活和交易。美尼斯和云泽等人就是去了这样一个为来往商人建立的自由商业区。
这一片区域有许多商队,而这些商队来自不同国家。
按后世的眼光看,漠西城也算得上商贸发达的国际性都市。
街上有许多的外国人,虽然他们在云泽的审美里都长得差不多,衣服款式也没有什么特别明显的区别,可在原住民的眼里,这些人的来历就像是夜晚的星星一样的明显。
在他们之前进来的商队,那个中年人如今正对着街上不同国家来的商人侃侃而谈。
“泰锡人非常重视他们的头发和胡子,据说每五天就要清洗一次头发和胡须,然后用香膏护理,你看街上那些长头发的男人,如果还有一脸漂亮的胡须,一定是泰锡人。一个泰锡人的出身看他的胡子和头发就知道,胡子粗糙的男人甚至娶不到老婆。”
那个中年人正教导他队伍里一个年轻人如何分辨不同商队的人。
云泽仔细地观察,果真,泰锡人无论男女都留着一头中长发,发色较深卷曲,皮肤多是蜜色或者浅褐色,也有极少数是奶白色,眼睛比较圆,眸色属于咖啡色系。
他又看向美尼斯,浅蜜色的皮肤,茶色的眼睛,深棕色的卷发打理得柔顺又有光泽。胡子短绒绒的,应该年纪不大,云泽忍不住有些好奇美尼斯的年纪。
“多罗人恰恰相反,多罗国一年有一半都是炎热天气,那里盛产黄金和宝石,他们派奴隶去荒漠里开采,然后让匠人制作成珍贵的饰品,最好的会先送给国王。多罗国无论男人女人都把自己头发剪得很短,甚至剃成光头,需要时戴上假发。多罗人皮肤比较深,喜欢穿着装饰金属和宝石的短裙,很好认。”中年人又说。
云泽就看向他们指的地方,那也是一个商队,牵着一队骆驼。多罗人的皮肤更黑一点,接近棕色,头发更短,不留胡子,下巴比较宽,嘴唇也稍微厚一点,但区别不是很大,云泽需要一一地对比才能区分出来。
“那是米萨人,瞧他们身上的贝壳首饰和珍珠首饰,恨不得让全世界知道他们有这些。他们生活在海上,驾驶叶子舟在各个海岛之间穿行,听说他们那里连婴儿都会游泳。米萨带来的珍珠和贝壳很受欢迎,女人和贵族们都喜欢这些东西,我真是嫉妒他们,他们只要在海里面找一会儿就能得到很多珍宝。”
海边成长的米萨人肤色发红,就是那种黑红黑红,脸比较长。这其中有少数,肤色是浅咖色,就能看出明显的区别,比如说下颌骨非常明显,鼻头大鼻梁高,眼窝比较深。
“嘘,是北国人,是海的那边最强大的国家,有着最强的海上军队。北国人都很严肃,他们的脸就像是冰雕的面具,我不信他们对着漂亮的女人还能像一尊石像。那个国家不欢迎我们,他们的屋子里藏着许多宝贝,却吝啬于分给别人哪怕一点点。不过我喜欢北国的女人,北国女人都有着一身牛奶一样漂亮的皮肤,大胸脯,大屁股。”
北国人和米萨人很像,只是身上的衣服非常严密,表情严肃。可能是注重防晒,所以肤色是那么多人里最白的,大都是浅蜜色,不过五官却更趋向于欧洲人。
云泽看得十分专注,美尼斯看了一会儿,倾身靠近,低声道:“您若是感兴趣,我也可以为您一一介绍。”绝对比这个商人描述得更加具体深入,从地理说到文化,从民族特性扒到他国政治。
云泽侧过头,对上一双茶色的温润的眸子,鼻尖几乎碰到鼻尖。
他靠得太近了,让不太习惯被人近身的云泽有点不适应。可是看街上别的人,男人之间勾肩搭背似乎很正常,甚至他还看到了类似贴面礼和亲吻礼的招呼方式,那么美尼斯只是拉着他,靠近一点说话,也不奇怪吧?
那头的中年商人还在教导队伍里的年轻人。
“还有这个,托托克亚人,头上有彩色羽毛,常常用华美的长袍把自己全身包裹起来。他们那里的长袍很有名气,最灵巧的女人用艳丽的鸟雀羽毛做成彩色丝线编织而成。”
他闭上眼,不知道回忆到什么:“大地和海的神灵啊,我见过一次他们送给多罗国王的长袍,那是托托克亚公主的嫁妆,那真是太美的,就好像从天上抓来云霞和彩虹,从海里找来各种蓝色,从大地寻来各种绿色,然后编织在一件长袍上。”
“一件制作精良的托托克亚长袍要用十车年轻善战的奴隶去换。只有托托克亚最美貌的少女可以编织出那种长袍,她们就和长袍一样的美丽,一样的值钱。”商人一副心驰神往的模样,“如果我能娶回来一个就好了。”
“婶婶不会生气地用陶瓶子砸你么?”他身边那个年轻人有点奇怪地问。
“你们不说,外面发生的事她怎么会知道?”说话间,商人已经朝着那群头上戴着彩色羽毛,脸上蒙着彩纱,身上披着五彩斑斓的袍子,如同一群孔雀的托托克亚人跑过去。
他热情地朝着他们张开双手,嘴里的赞美声如奔流的大江一样滔滔不绝。
“啊,美丽的姑娘,你就像是饱满的羊乳甜蜜多汁,你就像是春天的花朵馥郁芬芳,我愿变成追逐芬芳的蜜蜂,时刻围绕在你的身旁。诶,我美丽的姑娘,我用羔羊堆满了我的牧场,用麦子堆满了我的房子,我的房子建在我的牧场上,那里有美酒和面包,你若愿意来我的牧场,就如一朵花落在我的田野上,我把羊羔、麦子、美酒和面包都交给你,也把鞭子交给你,让你轻轻打在羔羊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