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诀弄了些布给他擦了擦胳膊上的血,然后撒上药粉,用绷带细细缠了,然后指着包袱里一套素净的新布衣,说道:“去换身衣服吧……你衣服破了。”
“给我的?“王二狗的反应,和每一个看见新衣服的孩子一样,眼里流露着欣喜的光,但是他抱着那包袱,却许久都站着没动,在温诀催促时,他说道:“我留着,以后穿。”
温诀说:“不穿以后就小了。”
王二狗说:“可是衣服会脏的。”
温诀反应过来他的意思,说道:“没关系,洗洗就好了。”他知道如今是旱季,缺水缺的厉害,所以也没指望让这孩子洗个清清爽爽的澡再换衣服。
王二狗闻言,想了想,然后说:“那我去换上这个衣服。”
王二狗抱着衣服,一瘸一拐的出去了,然而半晌回来,却还是穿的身上破兮兮那一套,迎上温诀的目光,他眼神闪躲了一下,然后结结巴巴的解释道:“我,我等天下雨了,我洗澡,再穿这个。”
温诀也不是喜欢强人所难的人,本来这衣服也是他去成衣店唤掉自己那身带血的衣服时顺手买的,更何况心在天这么热,衣服破了倒也不影响,所以温诀也就没再说什么,只是道:“我看你脚受伤了?”
其实刚刚给王二狗处理肩伤的时候,温诀就想说这个的,奈何小孩坐着不动,他又不能直接开口,所以就让他出去换衣服,小孩一走路,他自然也就有了问出来的机会。
给小孩脚上也弄了一遍,温诀再看天色,外面已经是黄昏了。
温诀抓着自己身上汗湿了粘在胸前的衣服扯了扯,心想为了你这小子,我可真是操碎了心。
王二狗也在看温诀,他盯着斗篷下面露出来的形状漂亮的嘴唇和白皙下颌,许久,终于忍不住的问道:“你为什么,一直带着斗篷?”
烟城九月,热火如潮。
“叮——铃铃……”
“同学们,下课!”,铃声起,讲台上女老师合起了手中的书。
赵云初坐在教室后排靠门的位置,老师音话刚落时,她已一只脚迈出了后门门槛。
大学校园,一路皆是茵茵绿树、繁花似锦,但比花更绚烂的,是学生们朝气蓬勃的面孔。
年轻的学子们,成群结队穿梭在这烟城最好的大学里,他们前程如锦。
能考上这所省内排行第一、在全国享有盛名的一流学府,赵云初心中本应是晴空万里。
可实际上她此刻很沉重,沉重的犹如头上飘着朵正落雨的乌云,而心里还塞着团能吸水的棉花。
她姐夫的公司运营出了问题,姐夫日夜操劳、积劳成疾之下,住进了医院。
赵云初想起那个才方过四十却已白了鬓发的男人,他对待自己就像对待女儿一样。
赵云初的父亲在她三岁那年进了监狱,从她记事起,就没见过她父亲的模样。
至于父爱这东西,却是毫无血缘关系的姐夫郁康然给她的,现在那人病倒了,她很担心。
赵云微垂头颅疾步走在回宿舍的路上,心中想着把书放回宿舍就去医院。
突然口袋里的手机剧烈震动起来,掏出一看,是她姐。
赵云初刚按下接听键,还未开口,就听电话那头传来她姐急促的声音。
“云初,你快过来医院!”那往日里温柔如水的声音中,此刻带着明显的颤抖和哽咽。
赵云初心里莫名一沉,急急问道:“姐,你怎么了,你哭了吗?”
“云初,你姐夫他……医生说他快不行了……”电话里赵云婷的声音断断续续,嘶哑的厉害。
“什,什么?”前进的步子一下僵在了那里,赵云初不敢置信,然后就听见她姐在那边又说了一遍。
那一瞬间,她浑身好像被雷劈过般,大脑一片空白。
不知过了多久,电话里传来压抑的哭泣声。
赵云初感觉自己机械的转了个身,然后撒疯野马一般冲了出去。
她疯了一般向着学校外面狂奔,由于跑的太快,一路上撞到个人。
赵云初不防之下连退几步,一屁·股坐到了地上,接着手掌就传来一股剧烈的疼痛。
显然是蹭在水泥地上擦破了,由于撞到了额头,大脑也一片翁鸣。
“……”被她撞到的男生不由皱起了眉头,却在看向地上的人时,一时愣住。
“同学,你没事吧?”
男生看见赵云初傻愣愣的坐在地上、再看她面色苍白,顿时给吓了一跳,立马走上前去,想要将赵云初扶起来。
赵云初坐在地上缓了几秒钟,推开男生伸过来的手,强忍疼痛从地上爬了起来。
她没有抬头,只语无伦次的道了歉,就急匆匆的离开。
男生保持着微微弯腰的姿势愣了一瞬,半晌直起身子看向那绝尘而去的背影,一时无言。
女孩穿着白色的T恤,浅色休闲裤,身形瘦削,可是她跑的那样快,黑色的长发被风吹得在空中纷乱飞扬。
到底有什么急事,竟要这样不顾一切般?
“秦少——你的手怎么了?”
突然一声低呼,打断了秦封宇的思绪,他转头看向身边的王旭,见王旭正看着自己的右手。
他低头,这才发现自己白色的衬衫上不知何时沾染了刺目的红色。
“封宇,你没事吧?”又一人出声询问,这人名叫许文洲,是秦封宇的发小。
秦封宇盯着自己染血的袖子看了半晌,想起什么,不由微促了眉头,“我没事,这可能是方才那人手掌蹭破了留下的。”
他说着转了身子,作势就要离开,脑海中却浮现方才那女孩惶急而空茫的眼神,莫名就有些烦躁。
“秦少,咱们不是要出东门去会所吗,你这是?”王旭见他突然往回走,不由道。
秦封宇视线扫了一眼自己脏掉的衣服,示意道:“回去换身衣裳,你们哥几个先去吧!”
王旭立马接道:“那你还来吗?”
秦封宇微有不耐:“你小子话哪那么多,你们先走,我随后。”言毕再不多说,扬长而去。
赵云初在校门口打了车,一路疾驰到了郁康然所在的医院。
还未走近急诊科,就听见了歇斯底里的哭声,她一时浑身僵硬,再迈不动步子——那声音,分明是她姐的。
第18章
温诀看着老人笑的露出缺了几颗的牙,只觉那模样祥和里透着可爱,再转念一想,这个鲜活的老人即将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不见,心中一时不由就生出了几分怅惘。
温诀来到这个世界这么久,一直都把自己当做一个旁观者,这是第一次,他如此清晰地感受到这些所谓“书中角色”的实质性。
开心了会笑,难过了会哭,受伤了会流血,会生会死,会离开这个世界……多真实啊!
而温诀身在其中,便是此中一员,这一切对他来说,就是实实在在发生的。
“你怎么不吃?”耳边传来的稚嫩询问,打断了温诀的思绪。
温诀抬起头来,便见小孩直愣愣看着自己,那双眼睛清澈而透亮,像是从未被这世间的风霜与污浊所侵染。
分明活的这样艰辛,这双眼睛怎么还可以这样干净温诀不能想象这样单纯无虑的孩子,要经历多少,才可以成为书中所描述的那个杀伐决断、断情绝爱的帝王。
他将手中剥了皮、已经凉掉的土豆送进口中,然后一边斟酌着措辞回答王大爷各种各样的问话。
温诀一个土豆还没吃完,王二狗已经吃好出去了,只是离开前又从桌子上缺了个角的大瓷碗里抓了一个土豆。
王大爷见状,把眉毛一拧:“二狗,都说多少次了,离那畜生远些,它可是会吃人的。”
王二狗头都没回,徒留下一句:“小狗他不会的。”然后眨眼便消失在了门口。
温诀开始以为他是捡到了条流浪狗之类的养着,但是等他吃完告别老爷子从屋里出来,看见小孩蹲在院子里的地上,将手中烧土豆掰成一块一块丢到那只埋头苦吃的大雕面前时,温诀再次无语了。
“你管这东西……叫小狗?”
他话音落下,王二狗尚未反应过来,地上的大鸟倒先猛的窜起来飞出了老远,在高空中扑棱着翅膀看温诀,俨然一副躁动不安的模样。
温诀想起上回自己将这金雕打下来,让王二狗炖一锅吃了的事,瞬间就明白了对方这种不安惶恐之态的由来,另外,他怎么记得“小狗”这个称呼,有那么点点的耳熟呢?
细细想了想,温诀恍然发现一个重大问题——小说里男主有一只神雕,小名不正唤做“小狗”吗?
男主有一回遇险,这金雕因救他而负伤,男主曾这么叫过一次,温诀记得自己当时还吐槽过这个名字,不过大概也因为书中只提到过一回,所以温诀的记忆才会不那么深刻。
不过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这只在小说里被描写的所向披靡,神乎其神的大雕,怎么会是他随手一袋碎银子给砸回来的?
这也太,任性了吧!
狗血不要钱,所以随便撒是吧?
温诀觉得自己快要被这个世界的狗血给淹死了,平复了一下心情,他问王二狗:“这是怎么回事?”
王二狗明白过来他的意思,解释道:“那天你走了后,我去请了大夫,大夫说爷爷那会儿不能吃这个,我就想着养一养,然后……”小孩说到这里,似乎不知道应该怎么表达,于是就顿住了。
温诀接过他的话头,问道:“然后养出感情来了,舍不得吃掉了?”
王二狗闻言,连连的点了点头,还说道:“小狗它很好,也很聪明的?”
温诀扫了眼那只仍在空中观望的家伙,这还只是只未成年的幼鹰而已,就已经这样大只了,等成年后,指不定多威武呢!
这样高傲难驯的野生猛禽,不过喂了几颗土豆,就死心塌地的认主了?
果然主角就是主角,不仅万人迷,连只鸟都抵不住他的“魅力”。
王二狗见温诀眼神复杂的盯着天空,有些摸不准对方的想法,于是试探着问道:“你怎么了?”
温诀收回思绪,随意的反问他:“怎么起这么个名字?”
“我叫二狗,它比我小,所以叫小狗。”男孩说的一脸认真。
这名字,比“王二狗”还任性!
心里这么想着,温诀嘴上却并不予置评,只是说道:“既然喜欢,就好好养着吧……也许它今后会成为你的福星。”
王二狗闻言,不由就想起今天白天的事,看着天空那大鸟的眼神里一时流露出喜爱和感激之情:“今天要不是‘小狗’,也许我就死掉了。”
温诀是亲身经历了今天那一切的人,因而自然明白小孩话中的意思,于是不可避免的,他内疚了。
从富裕村回来时,又是半夜,不过这一回温诀没要南熙替自己留门,而是轻轻松松一个起跃,便翻过了墙去。
他夜里回来的晚,只睡了一个多时辰,便到了该去上早朝的点,温诀洗漱过后,穿上一品武将朝服,在铜镜前戴上面具,遮住了那半边狰狞可怖的鬼面。
其实忽略他身上那些虬结的伤疤之外,他这具身挺拔修长,还是挺好看的,所以被面具遮住面上的伤疤之后,倒是别有一番神秘的美感。
昨日发生那样的事情,朝堂上,皇帝不可避免的大发了脾气,并且直接连名带姓揪出了负责西北一带赈灾事宜的官员成仕杰。
贪赃枉法,这在古代可是要命的大罪,成仕杰一听皇帝的问话,立马扑通跪了下来,认罪道:“微臣办事不利,没有管教好手底下的人,还请皇上责罚。”
这责任推卸的,实在太low也太拙劣,然而竟然还有还不少大臣上前替成仕杰开脱,说什么成大人心系百姓,一片忠心天地可鉴,此番赈灾不利定是手下有人做了手脚之类的话,几番狡辩之词下来,直把皇帝气的脸都通红,恨不能拍断龙椅扶手。
作为一个武将,温诀全程没有参与其中,他只是不动声色的一一扫过那些发言人的面孔,同时将他们的身份与立场进行对应。
涉局之人也许会觉得迷惑,但作为一个曾经的旁观者,温诀很快就看出来,这些都是大皇子手下的人。
大皇子殷弘厉母族势力很大,他的外公是当朝太师,三朝元老,而他自己也很有些才能,私底下还养了一群客卿谋士,虽然没有被皇帝立为太子,但在很多人心中,他已经是大商朝未来的帝王了。
殷弘厉有着完全不同于他的父皇商文帝的性格,狠厉果决,惯用权谋,而且善于招揽势力,从某些方面来说,他的确是适合成为一个帝王的,然而可惜的是,他又缺少一个好的帝王最应该拥有的——爱民之心。
醉心权利、自私自我,这样的人,称帝后,必定不会是百姓之福。
此次赈灾,成仕杰之所以敢如此欺君罔上、以权谋私,未可知不是受了他的指示,而大皇子党之所以会这样明目张胆,则是因为商文帝手中的势力被几乎被架空的差不多了,他们拿准了皇帝就算知道了,也拿他们没什么办法,所以行事间多有肆无忌惮。
可是让他们没想到的是,商文帝这一次却没有再姑息,而是直接当殿说要将这件事情彻查到底,并且任命温诀为钦差,让他前往西北一带进行调查。
莫名其妙就被安了这样的任务,温诀心情有些复杂,复杂的同时,又不由同情这个帝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