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银河道:“他死了!为了给你报仇,毁面容去当死士!”情绪激动,声音都是颤抖的。
李羡尘见洛银河盛怒难以自已,担心他伤情激荡,伸手握住他的右手,将他拉进怀里,在他背上轻轻的拍着,沉声道:“银河……他不是你那混账爹爹,更不值得你动手杀他。”
温暖的手,拍在背上的节奏,像是有魔力一般,洛银河的心瞬间安定了,连他自己都尚未察觉的缘由,被李羡尘一语道破。
李羡尘朗声向一旁的护军道:“压下去,看好了他,当年高云城一役的过往,还要交予刑部和督查院清查。”
时至今日,即便不查,李羡尘心里也都明镜一般,先父的仇怨已平。梁珏死了,祸首伏诛。
随之,梁珏和先帝的恩怨,高云城的过往,他埋下的暗桩,包藏的祸心,随着他殒命,以及二皇子的退隐之意,都将湮没入历史的长河里,甚至连些许痕迹都不会留下。
只是,大庭广众,话需得这样说,更何况,他最不希望的是洛银河再动手杀人——他已经为自己破例了。
彭明彦被押出去,账内的护军也极有眼色,都出了营帐。
李羡尘抱着怀里的人,半晌,待到觉得他心绪渐而平静了,才将他手中的刀拿回来,还刀入鞘,突然脸上现了愠色,道:“当日有人说,‘我辜负了他,便在三生石前等他’?”
说着,他放开洛银河,自顾自的走到床榻上坐下,又道,“洛大人不想解释一二?”
冷眼看着洛银河,想看他如何应对。
其实这话,当日他听见的时候,心里又痛又暖,他自然明白洛银河的初衷,但若是非要矫情起来,也够洛银河喝上一壶的。
这会儿用来给他岔话分心,再合适不过。
这几日里,洛银河还在庆幸,李羡尘一直心疼自己的伤情,似乎忘了这茬儿,谁知,他今日开始秋后算账。
走过去坐在他身侧赔笑道:“总不能让映禅他们一并给我陪葬,是不是?再说,当日你若非及时赶到,我们拼死相搏,也不一定能支持太久……”
李羡尘挑眉看他,不说话,显然是对这个答案不满意。
洛银河撇嘴,又使劲往李羡尘身侧蹭了蹭,嘟囔道:“这不是好好的嘛?更何况,你及时赶到了。”
见李羡尘还是面无变化的看着他,洛银河忽然皱眉,抽了一口冷气,捂住自己手腕。
紧张的表情明显在李羡尘脸上稍纵即逝,隧而,他一边检查洛银河伤处,一边道:“伤没事,你少装模作样的糊弄我,这事儿你非得给我一个解释。”
得,苦肉计也不管用了,总归得过这一遭,洛银河叹了一口气,道:“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吧。”
“有一个小男孩,他的父亲不爱他的妈妈,更不爱他,妈妈受不了,扔下他不知所踪。男孩成了父亲的出气筒,受尽冷落打骂,十几岁的时候,他的父亲没了。小男孩变成了年轻人,他学了一门本领,能医心。他的初衷自私又简单,他想医自己,可是他医了无数人,却始终医不好自己……”
李羡尘坐在一旁,默默的听着,伸开手臂将人圈在怀里。
洛银河继续道,“直到有一天,年轻人远离故土,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开始,他想回到家乡去,直到他遇到生命里第一个珍稀他的人,他从来都不知道,原来被人记挂在心上,是这样美好的事情,他和那个人患难与共,那个人一句‘万事有我’背后有无数的未雨绸缪。有一天,那人问他,愿不愿意和他潇洒一辈子,年轻人嘴上答得含糊,心里其实是乐意的。再后来,年轻人找到了回家乡的路,但是……”
说着,他伸出右手,拉了李羡尘的手,紧紧的握着,倚着他肩头,道:“有了那个人的珍稀,他不愿意离开了,只想和他舍半纸功名,闻落花听雨歇,无所谓去哪里……有你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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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朝年记》录,元和七年春,天策上将军李羡尘携结发太常寺卿洛银河,平定反相梁珏江南拥兵之乱。回都城复命后双双执意辞官,元和帝挽留,但见二人去意已决,赐金数万两。
丰徽公主平乱有功,赐封丰徽南康公主。追封驸马都尉姜图勋臣。
同年,皇二子看破红尘,替父出家为僧,青灯古佛相伴,为父祈福,求大显朝风调雨顺,民生安和。
元和八年,册立皇五子为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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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和九年春,蒂邑族,清流江畔。
闹市上一个面貌极为俊秀的年轻人喊道:“你等等我,走这么快做什么?”
他身前数步之遥,一名文生公子,身穿一件半新不旧的靛青色袍子,袍子上银线勾勾点点,仿佛描绘了星河在身上,他回头笑道:“三年不曾来,迫不及待想去喝一口黄昏酒,和酒馆的老板叙叙旧。”
那年轻人几步赶上他,望望天色,捧起他左手道:“快变天了,手又疼了没有?”
文生公子转转左腕,随着袍袖滑落,只见他白皙的腕间留着一块狰狞的疤痕,他夸张的皱眉道:“嗯……可疼了,待会儿,你可得给我揉揉。”
年轻人勾起嘴角,手掌拢上他的手腕,轻轻的揉着,道:“为何还要待会儿?还有哪里疼,晚上一并给你揉揉。”
换来文生公子侧目一笑,二人渐而并肩行得远了。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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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洛银河:没想到啊,还有苦肉计不管用的一天。
李羡尘:谁说不管用,不仅要啥有啥,还有增值服务哦,哈!
洛银河:我怀疑你在搞颜色,但我没有证据。
李羡尘:晚上颜色证据就都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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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一路捧场的你。
番外的话,可能过过会写~
拉一波接下来的文~《死神工作狂人设逐渐崩塌[快穿]》,专栏直通,mua!
#缘更番外·狗血味儿·恶趣味·大杂烩
第81章 番外一
暖阳,透过竹窗,洒进屋子里,爬过窗前的摇椅,攀上床帐。
一切都染上温暖的颜色。
松软的锦被里,洛银河睁开眼,又是一个宁静平和的早上,岁月静好的日子,他有李羡尘就够了。现代的生活仿佛离他越发远去,近半年来,他几乎很少想起现实世界,觉得自己骨子里,都融进这个时代了。
刚想起身,只一动,觉得腰间有些沉。
李羡尘就正躺在他身侧,一只手环在他腰上。虽然二人辞了官职,但李羡尘依旧保持着每日晨练的好习惯,就连洛银河,有时都被他带动得干劲满满,和他一同起来,装模作样的活动筋骨。
今日,倒是怪了,刮风下雨,雷打不动的习惯,怎么突然有了例外了。
昨夜……不该啊,并不过分。
李羡尘对他,总是保有着骨子里的温柔,虽然洛银河满身的伤和旧患,在李大夫精心照顾下早就好得七七八八了,但是这位李大夫,还是千百倍的呵护,情到深处偶然忘情,下一刻便像是后悔了,得去摸一摸他的脉,觉得无异才放心。
洛银河有时觉得奇怪,后来分析出两种可能性:要么是两人第一次那回,闹得太放肆,自己事后忽然眩晕咳血,把李羡尘吓出心病来了;要么就是……自己的旧疾沉疴其实还没好全,李羡尘没据实相告。
但是这种事儿吧……他又没办法直接问,说出来好像自己欲求不满一样。
那……到底是不是欲求不满,才会有此疑惑呢?
洛银河翻了个身,躺平,感觉自己要把自己绕死在李羡尘的温柔似水里了。
话说回来……
“你今日怎么没去晨练?”洛银河问道。说着,他翻身坐起来,想越过李羡尘,伸手去拿搭在床头衣架上的薄绒大氅,春日好光景,乍暖还寒。
但至今,他依旧没能把自己的左手肘骨受过重伤这件事记在心上,刚一伸手,就觉得左臂极不灵便的和自己较了一个劲。
身边的李羡尘忙起身,把衣服拿过来披在他肩上,才道:“夜里醒了,想再眯一会儿,结果睡过了。”
能吗?可能吗?雷打不动的生物钟,突然有一天,没电了?
洛银河不太信,但又没什么理由反驳。
蒂邑族人尚酒,感觉每天的酒从早喝到晚,几乎每个吃食小摊位,都会卖酒,在米酿里打个蛋,也能做一顿早餐。
洛银河从前只是听闻南方人有喝蛋酒的习惯,直到穿进书里,才真的见识过了。
二人的住所是李羡尘在蒂邑族制备的私宅,出了竹楼小院儿,便正对着清流江的一处转弯,每日清晨,总有个婆婆在这里卖些简单吃食,只要和婆婆照面,洛银河就喝上一碗蛋酒。
今日那婆婆见他二人出来,还未等两人说话,便给一人盛了一碗蛋酒,用不太流利的显朝官话道:“今天请你们。”
洛银河笑着接过来,眼见婆婆今天神采奕奕,衣裳比平日里鲜艳,头上也簪了一支银钗,就笑道:“阿婆今日有喜事啊?”
婆婆道:“也不算,今天七十啦!”
洛银河来不及道喜,就见远处有个老翁向着摊位来了,虽然还离得老远,婆婆脸上的笑意早藏不住了。她道:“我老头子,今天说让早点收摊,回家吃顿好的。”
相伴到老,还能如初识般甜蜜,洛银河只觉得真好。喝光蛋酒,从怀里摸出一小锭银子,递在婆婆手里,道:“算是小辈给阿婆寿宴添菜了。”
他转而看向李羡尘,见他面上也挂着极淡的笑意,但再细看,又觉得苦涩。
洛银河因为身世的缘故,也不知多少年没有过过生日,对于生日这件事本身就并不大在意。
但曾给李羡尘排算过两次星盘,细想他的生日,是……二月初九。
天嘞!这么想,不正是三日之后吗!一个闪念划过,他想给李羡尘准备个惊喜,但念头冷静下来,又觉得不能唐突,刚才眼看那婆婆提到生日的事情,李羡尘的表情怎么看都不是十分欢喜的模样,更何况自从和李羡尘相识以来,似乎他从未过过生辰,就连府里的人都未曾张罗过。
二月初九……这个日子,好像还在哪里看到过,很熟悉。
骤然想起来,正是当时查高云城围城时,一份密档记述中一扫而过的一笔,高云城破,瀚安卌六年春二月初九……当时,他心思只在事情的因果始末上,才忽略了日子。
难怪。
这要他如何去过这个生日,这一天对李羡尘而言更深刻的该是他永远失去父亲的日子。
细想,李羡尘每年两次祭拜先父,一次是清明,一次是寒衣……从未在祭日的正日子上祭奠过,大约是真的不大愿意面对。
难怪这两日萎靡,从前他是太忙了,如今闲在了,情绪多少会被放大。但这种问题,最好交给时间,刻意安抚,一个不妥,反倒容易强化记忆,弄巧成拙。
他抬眼看向李羡尘,正巧和李羡尘目光触上,许是看出来他有些出神,李羡尘问道:“想什么呢?”
洛银河笑着摇摇头,下一刻流氓搂大姑娘一般揽过李羡尘肩头,笑道:“这位美人,咱们约好了摇光兄今日叙旧的,可别让他久等了。”
李羡尘被他猛的往怀里一带,猝不及防,趔趄一步撞在他肩头,皱眉莞尔。
二人与姜摇光三载未见,他倒是风采依旧,即便如今是蒂邑族一人之下的大祭司,忙得脚打后脑勺,也还是一副少年模样。
“天玑……”说着,姜摇光顿了顿,“宗主他这两日事正在闭关,待到几日后出关来,见到二位定然高兴极了。”
洛银河笑道:“三年不见,摇光兄怎么还跟我二人公务起来了。”
这话出口,姜摇光先是一愣,而后哈哈笑了,道:“是了,每日跟族里那些事务内臣说话,闹得我都拘泥。天玑闭关前,收到二位的来信,就颇为高兴。嘱咐我一定要多留你们住些日子。”
三个人年纪相仿,共过患难,如今李羡尘和洛银河双双辞官,更没了邦交的考量,加之他自己也未带仆从,外人打眼看,就是个蒂邑族的贵族青年人,带着两位中原来的朋友,四处观光,难得自在。
午饭过后,姜摇光言道,今日是族里信奉的蛊神九幽姑娘的飞升日,神庙和广场上会很热闹,还有好多未嫁的姑娘去求姻缘,问二人要不要去看。
本来就没什么正事,自然是要去看的。
洛银河奇道:“蛊神还管姻缘?”
姜摇光就笑了:“九幽姑娘的情蛊最厉害了,普通蛊师的情蛊,顶多是能让某个人不愿离开那个下蛊的人,可是九幽姑娘的情蛊,却能让中蛊的人真正爱上对方。”
这么一听是蛮厉害的,不愿离开和爱上,乍听差不多,可认真去想,可不是天壤之别么。
见洛银河沉吟,姜摇光就打趣道:“二位,要不要求一蛊试试?”
洛银河刚想问,这法儿竟然不是传说,还没失传?
便被李羡尘先抢了话去,他道:“不要,我和银河有更高的境界。”
姜摇光疑惑道:“怎么说?”
李羡尘看了一眼身边的洛银河,笑道:“他曾与我‘死生契阔,与子成说。’”
姜摇光显朝官话说得利落,但到底是外族人,对于这些诗词知之不详,更对二人过往知道得也不详,面露疑惑之色,问道:“为何不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