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钥 第一部 钥石融合-----聿日

作者:  录入:11-16

他们两个人的认识,不晓得这样算不算是好的开始?
「星球是什麽?」扎克很好奇的问,他认为既然冷暮认识,那他们也就可以算伙伴,而伙伴之间是没有秘密的。
冷暮对於他的问句,别说是回了,连看都没看他一眼,直接回到他的床上继续看他的书,很显然他跟朱朔华都有同样的想法,要在这个世界开始,就必需从文化背景上打好基础。
朱朔华看了那只穿著内裤的人一眼,然後转头跟裘风说明天出发的时候,麻烦到吉达的饭馆去找他,他要先回去准备收拾东西,说完,人就直接越过扎克的身边,视若无睹的从房门离开。
扎克张嘴,指指自己又指指那个已经走得不知人影的人,然後一脸愤怒地偷瞄冷暮一眼,最後用难以置信的语气询问裘风。
「这什麽意思!我们是伙伴不是吗?他们这什麽态度,我是副团长耶!副团长耶!懂不懂得尊敬长官!」
裘风扬眉,抽出嘴上的烟杆,敲了那内裤底下微露羞颜的小弟一下,瞬间房间传出鸡猫子鬼叫声,下面的团员们还以为发生了什麽恐怖事件,纷纷冲上来,没想到就看见自家的副团长正捂著他亲爱的小弟乱跳。
「亲爱的副团长大人,下次麻烦你先将那位兄弟藏好之後,我们再来讨论尊敬这两个字的由来。」裘风摇摇头,决定再到外头吸一会烟杆,一边走著,一边忍不住问自己,几十年前,他究竟是发了什麽疯,竟然会跟这个丢脸的人组成佣兵团?
究竟是为什麽………唉………

第十九节
朔华刚踏出旅馆的大门,就看见蕾莉纱坐在外头的阶梯上,小小的脸庞望著天上闪亮的星空,一双手握在一起,紧紧、紧紧的十指交握。
他在心里叹了一口气,知道她坐在那里是为了什麽。
「蕾莉纱,你怎麽在这?」心里知道答案,并不代表说得太明白会比较好。
他说话的声音很轻,但是还是把坐在那头不知道在想些什麽的女孩给吓了一跳,连忙从阶梯上站了起来,拍拍裙襬的灰尘,然後对著他露出一张非常美丽的笑脸。
蕾莉纱其实只是有一张清秀俏丽的脸蛋,但不晓得为什麽,那种努力让对方开心安慰的笑容,竟然会是那样打动他的心。
「我在等你,我想说,你也许明天就要走了,可是这是镇上难得的庆典,所以……陪我逛逛好吗?当作是这个小镇留给你的最後一个回忆。」也是我对你最後的一个回忆………
朱朔华不想拒绝,而且很难得的对她笑了,他打从心里希望这个女孩子可以过得开心。
「那就要麻烦你带路了。」
「当然!」摸摸鼻子,一脸舍我其谁的表情,再度让他莞尔。
「来吧!我们先去看看牧师那儿,牧师叔叔这个人最没创意了,每次庆典的时候,用的都是同一招,将光明女神给摆在外头,让谁可以顺利在女神面前一口气念完千言祷词,谁就可以得到一本书的奖赏,你的记忆力哪麽好,当然要去扫一下牧师叔叔的面子,最好把他最喜欢的那一本『众神故事』给赢走,一定可以看到他垂头丧气的模样。」
蕾莉纱用力闭上双眼,然後咬牙,在心里祈祷千百遍之後再睁开双眼,希望自己有足够的勇气!
突然感觉到自己的手被那一双熟悉的粗糙小手给拉住,紧紧的握在掌心,朔华垂眼瞧见那小小的耳根,早已经红得好像快滴出血来,而那一张假装找寻方向的脸,小小的贝齿下,双唇却是一片死白。
她在害怕,害怕他连这样一个小小亲密的动作也会拒绝。
倔强得令人心疼的女孩。
反握住那只小手,感觉它在掌心里震动了一下,双唇上的压迫终於消失。
「我可不想让牧师大叔恨我。」
「这样他才会永远记得你麻……不然……你不知道什麽时候,才有可能再回到这里。」最後的几个字,几乎是含在嘴巴里。
「你说什麽?」
「没什麽……啊!你看那个,看那个,那个是菲嘉国最好吃的龙果,我小时候有吃过一次,是老爹趁妈妈不注意的时候买给我的,很甜喔!」
「真的吗?我买几个,回去你可以跟大叔一起吃。」
「不要啦!那很贵耶!」就是因为很贵,所以老爹才瞒著妈妈偷买,可是老爹不晓得,她偷偷藏了一点给妈妈吃,妈妈只是笑著,看著外头忙著帮商人抗下行里的老爹微笑。
「没关系,我想吉达大叔他说不定没吃过。」不让蕾莉纱有拒绝的机会,朔华立刻拿出一般人家可以吃上七、八天的两个银币,买下四颗鲜红色有著龙麟般外皮的果子,只有拳头大的鲜红果实,看起来半透明,里头的种子可以隐约瞧见,非常的漂亮。
蕾莉纱接过四颗龙果,粉红色的双唇不由地笑了一下,她想起那时候老爹偷偷把果实拿给她瞧时,的确是只有那麽一颗,虽然说小时候的自己要分享给老爹时,那粗犷的笑脸猛摇头说自己已经吃过了,而且还吃的很饱,现在一想,也明白那天阳光下果冻般晶莹的果子,是唯一一颗。
「谢谢,你也一起吃。」
所以她决定收下他的好意,那麽多年的时间,老爹终於有机会可以嚐嚐看那年她跟妈妈所嚐到的甜美。
朱朔华接过龙果,咬去外皮,再咬了一口果肉,的确甜得满口清香,口感竟然有点像是地球的哈密瓜味道。「很好吃,你也吃吃看。」
蕾莉纱擦擦果实外皮,学朱朔华一样将外皮给咬开,接著一口甜蜜的味道从舌蕾传到心里。
她一直以为自己可以忍住,假装若无其事。
没想到一直忍著的泪竟然为了这样一口甜蜜,噗簌而下。
「蕾莉纱………」朔华停下脚步,他心里知道这眼泪是为了什麽,却无法去安慰。
「我没办法离开。」
她抬起头,鲜红的果汁将两片唇瓣染成美丽的胭脂红。
「我想过要跟著你离开这个小镇,但是却没办法……因为…因为爸爸在这。」她反覆问过自己,她知道自己有多麽的喜欢这个男孩,但为什麽走不出去?
为什麽走不出去这个小镇?
直到刚刚那一瞬间,那甜蜜的滋味让她想起这一辈子里,除了他,还有一个多麽重要的男人,而那个男人,是用了多少的爱照顾自己。
「我很喜欢你,很喜欢,从来没有这麽喜欢过,但是这样的喜欢也许还不够强大,没办法抹灭掉爸爸在我心里的重要,所以我只能假装不在乎。」用力地喘著气,管不了来来往往参观庆典的人,看向自己的讶异眼光,至少让她,把心里的一切都说出口,就像妈妈曾经对她说的,只要自己曾经去做过,也许有一天会後悔,但因为是自己选择的,至少不会有遗憾。
小小的烟火,在头顶绽放,这时的烟火也许还不是很进步,但在这种只有小油灯,月儿比什麽都皎洁的时代,却显得更加明亮与美丽。
朱朔华从来没被人像这样告白过,尤其是这种离别前的告白……虽然会发展到目前的状况,并不是他的错,但还是对她感到些微的歉疚。
「我不知道你为什麽会喜欢我,我并不是一个好人。」在这几个月的相处之中,除了像兄妹一样的关怀之外,他并没有再多给些什麽。
「但是,我很谢谢你喜欢我,请原谅我只能对你这麽说。」没办法再多,也许有一天他也会懂得这种爱,但不是现在,不是蕾莉纱……
「我知道。」
「你是个好女孩。」
「我知道,只是我也很清楚像我这样的好女孩并不是你需要的。」
「蕾莉纱……」
「我并不是在自暴自弃喔!」闪耀著泪痕的脸庞,坚强的撑起微笑。「我这是在安慰自己,并不是我不好,事实上我觉得自己是这小镇上最棒的女孩子。」
朔华紧握住那长满厚茧的小手,想起那个总是一大早就起床叫起所有人的身影,捧著一堆的脏衣服在村子不远的小河边清洗的模样。
「不,蕾莉纱,你不只是这小镇上最棒的女孩子,我相信在菲嘉这一个国家里,你也会是最棒的女孩其中之一。」
「谢谢!所以不是我不够好对不对?」
抬手,摸摸她的头顶,心里很想多为她做点什麽。
「是的,不是你不够好……我唱一首歌给你听好不好?在我们去牧师那儿的路上。」一首算是我替你唱的歌。
『睁开眼 我的天空一片星海
还以为 这里就是爱你的未来
为什么 黑暗之中充满期待
却传来 更多沈默的无奈
忘不了爱只剩下手心里的温度
才知道幸福只是短暂的幻影
我走在迷雾花园里寻求爱走过的记忆
半清醒 半迷醉 来去的痕迹
梦醒 突然发现已经不是原来自己
一颗心徒留下错误的相遇
落花有意流水太无情
有缘相遇 擦身又分离
琴声悠悠 辗转到天明
最爱的人你在哪里
落花有意流水太无情
最爱的人你在哪里 』
以前妈妈,会把他带在身边,一边摆弄温室里的花花草草,一边听从音响里传来一首又一首的歌曲,各式各样五花八门的歌曲,可以说是全世界的语言都有,但记忆力还算不错的自己,听过一次两次,也就记得那一首首的歌,以前,他只唱过给母亲听,现在在这个奇异的天空下,重新翻成另外一种语言唱给这个喜欢自己的女孩听又何妨?
很悲伤的歌,但………能将悲伤唱出来,不啻也是一件幸福……
不远处,牧师瞧见两人,扬手对他们呼唤,朱朔华微笑,轻轻放开那只他永远也不会忘记的小手。
为什麽 黑暗之中充满期待
却传来 更多沈默的无奈
忘不了爱只剩下手心里的温度
她看著他的背影,握紧仍残存著属於他的温度的手,紧闭的双唇张启,将那首从不曾听过的歌,轻轻地念了一次。
「牧师大叔!我们要来赢走你的宝贝了喔!」
张开双手,就像他所知道的一样,她不需要安慰,刚刚的一首歌已经残忍却又温柔地把她从梦里带回。

第二十节
原本在森林里的时候,朱朔华就觉得这个世界的许多生态跟他的故乡地球很像,在离开了小镇和裘扎克佣兵团行走一段时间之後,马车外的风景真有一种好像回到地球远古时代的感觉,不论是植物、动物、地形和气候变化,都和地球极为类似。
「你的星球跟这里像不像?」他开始想是不是那些能孕育生命的星球,都有类似的特徵。
今天他和冷暮一起坐在马车外吹风,这让佣兵团的人颇为惊讶,因为冷暮平常几乎不怎麽和人亲近,在佣兵团待了这麽久的一段时间,甚至还有人没跟他说过半句话,没想到这一路上下来已经有三天多的日子,这两个外型都出色且跟他们不太一样的人,竟然会像好朋友似地几乎都在一块行动。
而扎克跟裘风两人在见过他们两人相遇的那一刻,早已经把他们归类为同一个地方来的,所以倒不是很惊讶。
「类似,不完全相同,我们那没卫星。」
他知道他说的是月亮,这几天的相处,他已经可以很容易猜出那简短字句下代表的意思,也许也正因如此,冷得像块冰的冷暮对他的靠近,不但不排斥,更是有问有答。
其实朔华不知道的是,冷暮对他对自己毫不恐惧或是自卑等等负面情绪的态度感到奇特,所以不但没排斥他的靠近,更进一步的稍微修改一下自己对人态度。
当然,稍微。
在别人看起来,他不过是从一天一两句话,变成一天十一、二句的差别。
「他妈的,还真的有不要命的。」
突然,在马车边的一个佣兵团员轻叫了一声,朔华跟冷暮两人同时转头朝前方望去,可以瞧见地平线的地方有烟尘滚滚,一看就知道有大队人马正往这里过来。
「怎麽知道是来找碴的?」这三天来,他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场面,尤其是对方距离还算遥远,既然连人都看不清楚了,怎麽知道是来劫货的。
「没有信号,为了避免突然的袭击危险状况发生,在同一条路上两队人马相遇时,一定会燃放属於该兵团或商队的信号弹,像我们的裘扎克信号弹射向半空,会连续出现红蓝两色的烟,对方一看见就知道我们的身份,如果没有恶意的话,他们也会施放信号弹。」
而现在对方不但没有信号出现,还来势汹汹。
「信号弹不能作假吗?」这种确认方式一听就知道并不保险。
「靠记忆力,每一个佣兵团或是商队出发的时候,一定会向经过的各工会登记,身为一个好的团长和商人,就必须将有可能遇到的商队信号给记住,如果出现那种其实应该在远方的商队信号,那就是作假,再来就是靠判断力,毕竟作我们这一行的,难免都比较危险一点,要赚大钱,就要冒这种风险。」
後来回答朔华的,是骑马到後头吩咐队形的扎克,这时候他一向赖痞模样的表情,变得严肃且充满信服力。
「冷暮,一样冲前面?」冷暮的行动虽然他可以吩咐,但并不代表他一定会照著做,不过若是冷暮不照著做,几乎可以肯定都是因为他的主意比自己好,所以对他这种会让人误以为没有团队精神的态度,裘风跟扎克两人向来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冷暮点点头,直接就在驾马的座位上站起身,头轻轻地转了一下,旁边的人都可以清楚听见那骨头与骨头之间喀拉作响的声音。
「你呢?要参加?还是乖乖躲在马车里?依照我的建议,最好是躲在马车里会比较好。」转头看向朔华,扎克并不认为她那一身纤瘦的身材可以在敌我双方杀伐上有任何的贡献。
「不参加,也不躲马车,事实上,我对看戏比较有兴趣。」他不想现在就在所有人面前施展他的能力。
那有可能会被当成怪物,而且实际上他的能力也还没强到可以瞬间加入战场,那是yy小说里主角才有可能做到的事,而此刻,反正他已经付了佣金,自然他可以选择不用付出劳力。
「这并不是一个好主意。」
「放心,我可以跟你保证等打完之後,你还可以看到我在这。」
「尸体?」
「我该谢谢你的预告吗?」
「不客气。」
在前面都可以听到两人无厘头对话的裘风,很乾脆的翻了翻白眼,都什麽时候了,这两人竟然还有时间在後面聊起天来。
看了一下往这里冲来的队伍,看人数绝对是他们两倍以上,至於等级……
「是青色。」
远远的就可以看见那清一色的衣服,青色是他们的名字,之所以叫青色,除了因为他们山寨位於青色山脉中的某一处之外,还因为每次出来抢的队伍都穿著青色的短衫长裤。
「真是棒呆的对象。」扎克语带讽刺的说。
谁都知道青色盗贼团一向是有名的狠辣,姑且不论他们个人的杀人放火能力强不强,至少他们砍起人来的时候,没人见过他们有心软的时候,对於稍微小一点的商队或是佣兵团来说,他们是最不想遭遇的对象。
朔华书不会白看,在饭馆的日子不会白待,他听过太多次从佣兵们口中知道的青色盗贼团。
「你想我会看到你的尸体吗?」
扎克觉得这句话听起来还真是要命的熟悉。
「放心,在你先风乾之前,我应该还来得及帮你祭拜一下。」
很虔诚地做出祭拜的动作,刀,就这麽突然出现在还在合十的手中,银色的刀柄印出一张嗜血的脸庞。
「开、动、了!」
第二十一节
抢劫这种东西,并不是向电视剧一样还要彼此打个招呼,甚至还可以问问为什麽抢自己的原因,抢劫的本质向来是快、狠、准。
**沙尘滚滚,窒息的杀气在短兵交接前一刻弥漫扩张开来。
裘风还没来得及说上一声「冲!」,一个高大修长的黑影带著舞动的银芒横空划过。
朔华没来得及看清楚冷暮是怎麽办到的。
当他身影停下的那短短一瞬间,最前方的两匹马跟上头的两个盗贼,已经头部以诡异的方式曲折,七孔不断渗出鲜血地躺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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