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雪》————丁宁

作者:丁宁  录入:12-08

  我心想完了,我要被砍头了,可是太子却只哈哈一笑,揽住我腰的手使劲捏了一把,我顿时如针刺一般全身都僵住了。

  “好柔软的身子骨! “

  太子端着酒杯往我嘴里灌,一边在我耳边轻声耳语:“难怪能得雷霆独宠,比女子的腰还细还柔呢!”

  “太子殿下——”我已不胜酒力,有些头昏脑涨了,“请放了小民。”“呵呵……”太子笑,笑得高傲,“今夜就让我来疼你,不许逃!”

  疼我?我昏沉沉地已辩不清什么意义,只是“咯咯”地傻笑,双手无意识地推拒着他的胸膛,雷霆?雷霆呢?

  “雷哥哥——喝酒!咱们来喝酒!”我端起酒杯往眼前人的嘴边送,“别晃,别晃呀!哎呀——”忽然一个强势的力道把我拽了起来,我被勒入一个宽阔厚实的胸膛,好安心的感觉!我不自觉地双臂环住那个颈项,脑袋埋进颈窝里,喃喃自语着睡去。事后我回想自己的行事,从雷霆那儿出走在街上晃荡时,误会水灵均被关在柴房纵火后,以及这次太子宴上,每逢遇到事情我总会不自觉的昏过去,丧失了意识,不敢直面以对我难以解决的问题,我在下意识中总在逃避,我是个胆小鬼,是个懦夫,我真怕这样的自己终会因此而失去了雷霆……

  当我第二天早上抱着宿醉后头痛难忍的脑袋呻吟时,我才想起昨晚是我第一次喝酒,作为伶人的我居然从未沾过酒,这不得不托干娘班规甚严之赐,因为有很多成功的艺人都因沉迷于酒乡而荒废了技业荒废了前途。而在将军府里,雷霆晚餐时偶尔会自斟一杯酒,从没让过我,我也从来没想过要喝。

  我嘟囔着酒真不是个好东西,雷霆便要我日后不许再喝酒,除非真想喝,那也是只有我们两人时才行,多一个人不行,少一个人,只有我自己时也不行。我想我这辈子也不会想喝了。我担心得罪了太子,过了两天却不见动静,因着年节的喜庆气氛,除夕之夜的事也很快就淡薄了……

  虽不耐寒,冬天却是我最喜爱的季节。睡觉时人缩成一团,脑袋埋进由一堆软软暖暖的东西编搭成的安乐窝里,随手翻阅本乐谱,美妙的乐声仿佛就自动在耳边悠悠扬扬的飘起;或者看看《搜神记》,上天入地妖魔鬼怪一下全涌到眼前;又或者只是看着床前地上的火盆,火盆里木炭发出蓝幽幽的火光,外界的冰霜凛冽就成了另一个世界,变得好象遥不可及;偶尔打开窗子调节一下室内的空气,沁人心脾的凉风迎面而来,人不由激灵灵打个冷战,真是冷也冷的爽快,暖也暖的舒适。

  更何况这样舒适的环境里还有心爱的人儿相伴,我赖在床上假寐,雷霆则坐在一旁观看兵法或史记一类的书,那时那刻,人生不做他想……雷霆问我喜欢冬天的理由,怎么说呢?想了好半天,我写下了几句话:把夏日炽热的情感浓缩成剔透的晶莹把秋的沉甸藏在心底用一种庄严的凝固于洁白之中把春色孕育(呵呵,梅娃娃会写现代诗耶!^0^,嘻嘻……这是咱家自己胡乱写的啦^_^)

  “哈哈,这是什么?古里古怪的,”雷霆取笑道,“还有,你的字好丑。”

  “喂——”我涨红了脸,要把那张纸抢回来,奈何雷霆坐着举起手臂我也够不着,气得我嘟起嘴:“你懂什么?那是诗!诗你知不知道?”

  “诗?呵呵,既不合仄又不压韵,连打油诗都称不上,这是哪门子诗?”

  “这是我梅降雪自创的,好比屈大夫写《离骚》,说不定会独开先河,流芳千古呢!”我气咕咕地朝他喊。

  “不得了不得了,咱家的梅娃娃要做大诗人了,让我看看,有没有诗人的天分哪?”“哼!”我昂起头,下巴朝天。“呵呵,我只看见一只骄傲的小公鸡。”

  “臭雷霆!”我跳起来打他,“敢说我是小公鸡?我哪儿骄傲了?”

  “还没有?那后面的尾巴怎么翘上天了?哈哈……”

  不知什么时候,少言寡语的雷霆也学会贫嘴了,很酷的一张脸上笑容也越来越多,我真的好高兴……过了破五,过了小年,终于到了我盼望已久的元宵节。

  我喜欢元宵节不为别的,只为了看灯笼。满厅满院满街的各式各样的灯笼,围着皇宫四周的南北大街,东西大街上,彻夜的灯火通明,什么“吉庆有余”、“福禄寿僖”、“五子登科”、“八仙过海”、“鱼跃龙门”、“花开并蒂”等等,每盏灯都有一个小故事,寄托一份吉祥如意的愿望。

  灯具有琉璃的,有纱照的,最多还是纸糊的。每年最引人注目的是皇宫钟楼外展放的巨大的“龙凤呈祥”的灯,很多新人都喜欢在那儿放上一对“鸳鸯戏水”的小灯,以寄托心意,也算对天子和凤宫娘娘的尊崇。可是天公不作美,十五一早还阳光灿烂,到了中午却开始乌云密布,傍晚时分终于纷纷扬扬下起雪来,洁白轻盈的雪花在空中飞扬漫舞,越下越大。我不即愁上心头,看不到明月,恐怕也看不到灯笼了吧?

  “民谚说:‘雪打灯,五谷丰’,看来今年又会是个好收成了。”雷霆却笑眯眯地说,那神情就象久旱无雨,突然有一天大雨倾盆时的老农,吸着旱烟袋,看着节节拔高的庄稼时喜不自盛的表情。他其实是个挺乐观挺知足的人呢!我想。他给我披上斗篷,戴上手套,“走!看灯去!”他知道我喜欢灯,因为从大年初一我就在他耳边唠叨个不停了。

  “还会有吗?这么大雪!”我迟疑着,脚步却自动往前赶。“有!雪里观灯才更有趣呢!”雷霆步子太大,我必须小跑着才能跟上,不一会儿我身上就热气腾腾了。真的哪!

  雪白的街道两旁五颜六色的灯更显流光异彩,冰凉的雪,暖暖的灯,大街上洋溢着人间特有的温情和乐趣。

  雷霆牵着我的手,不说话,慢慢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前行,遇到我感兴趣的灯时,他会停下来问我要不要,我摇头,世间很多东西惟其买不到时才愈显其宝贵和魅力,这样美丽的灯,让大家一起欣赏会更快乐。我只独占雷霆一个就足够了。

  因为是佳节,平时不出门的大姑娘小媳妇们也都三两结伴,四五成群地出来了,叽叽喳喳象一群快乐的花喜鹊,经过我们身边时都会不自觉地在雷霆身上停顿一下,我知道那目光中充满了爱慕和幻想,因为那些目光和我看雷霆时一样。

  浓黑的剑眉透着凛凛英气,幽深的双眸象充满诱惑的大海,挺拔的鼻梁带着男儿傲然的气概,略显薄的双唇呈现雅致、优美的弧度,这是一张上天精工细作的脸

  “怎么了?”雷霆问。“嘻嘻,没什么。”我为有这样出色的人物做伴而骄傲自豪,一时忘了自己矮小平凡的外表,觉得自己也浑身闪着熠熠光华。

  “瞧你满脸得意,一定又没在想什么好事。”雷霆故意皱着眉说。“是啊!我没在想什么好事,我只是在想一个姓雷名霆的大坏蛋而已。”我说,说完赶紧争脱他的手往前跑。

  可是人多街滑,我步子又小,跑没两步就被雷霆捉住,他一把抱起我扛在肩上,狠狠地打我屁股几下,“还敢不敢这么狂妄?”

  我轻声叫着,心儿“怦怦”地跳,为了周遭异样的目光而羞红脸,“好哥哥饶了我吧!我再也不敢了。”我小声哀求着。“呵呵,不放!这是惩罚!”

  于是我就象个小孩子一样,被抱着,红着一张比红灯笼还红的脸儿看完了灯市。

  *** *** ***

  基本上,我是个不信神的人。这是有缘由的。

  小时候,每逢初一十五,干娘便要烧香磕头,而每次迁居也要如此,求的是事事顺利,平安大吉;每逢庙会,班子里的姐妹也都要到城隍庙去敬香、烧纸钱,求的不外是找个如意郎君,生活美满;那时我也跟着拜,只求能让我找到父亲母亲,让我拥有一个真正的亲人。自然,我每次都是要失望的,为此我渐渐恨起神来,神那高不可攀、神通广大、法力无边的形象一点一点泯灭,直至只是一座泥塑而已。孔子的弟子季路曾向他问起鬼神之事,孔子回答:“未能事人,焉能事鬼?”问起死,他照样回答:“未知生,焉知死?”妙!

  答的实在是妙!初时看到这几句话时,我不即鼓掌叫好,不愧是绝代智者,简单几个字就阐尽了人鬼、生死的玄妙。

  虽不信神,但我相信天地之间存在着一种神秘、不可抗之力,这种神秘、不可抗之力左右着我们每个人或辉煌或平淡的生活,这种神秘、不可抗之力人们通常称之为--命运。

  我的命运之始就是白茫茫一片雪地,香幽幽一片梅林,我遍寻不着有血缘的父母,就宁愿相信自己是雪之精灵,梅之魂魄,是雪父梅母的孩子。

  我出生伊始就注定了与雪、梅不可解的情结。所以有雪有梅的冬季是我的最爱,有雪有梅有雷霆的日子更使我如在天堂,有时候我会狠狠地拧自己两下,以此确定这一切不是梦……“娃娃,起床了。”躲在暖暖的被窝里好梦正酣的我被雷霆硬硬的胡茬给搅醒了,我很奇怪他的胡子怎么长那么快,又那么密,他说这象征着他生命力旺盛,那老也不长胡子的我岂不没有血气,没有活力?他不置可否,笑了半天才说:“你的胡子呀,当你在雪地梅林的时候早就冻光了。”我瞪大了眼,“哪有刚出生的小婴儿就长胡子的?”

  真是的,雷霆越来越不正经了……“不要,”我翻个身,“让我睡啦,困死了。”雷霆说我是属“夜猫子”的,因为一到晚上我就高兴,就有精神,白天却常常无精打采的。

  这和我在班子里时长期的生活习惯有关,因为宴席歌舞通常是在晚上进行的;但大部分原因还是我个人的性情所致,在我看来,白天象征着忙碌、责任、嘈杂,晚上却是休闲、宁静、安逸,可以静静地看看书,思索一些问题,整理一下纷杂的情绪。何况,夜晚雷霆就会回到府中陪在我的身边,我怎生舍得睡?

  而且,大多的晚上,雷霆都要做那件事,把人折腾个半死才肯睡去,我真怀疑他是不是铁打的?要不哪来那么多精力?医书上不都是说男人精气最盛时是在十五岁至二十五岁之间吗?以后会每况愈下的呀!雷霆而立之年都过了两载,怎么还那么……“娃娃,”这是他在床上对我固定了的称谓,“下了一夜的雪,雪停了,后院的梅花也开了哦!”

  “真的?”我“骨碌”一下爬起来,他笑眯眯地点头,我便手忙脚乱地穿衣服,灭火救命似的着急,“为什么不早告诉我呢?”

  “还说?是谁老在赖床哪?”雷霆刮我的鼻子,“别急别急,雪不会眨眼融化,梅花也不会片刻就凋落的。”

  “哇!好棒!”我在雪地上奔跑,摘了帽子和手套丢给梅新,捧一捧雪放在鼻尖闻,“好香!好清爽的味道!一定也很好吃!”我张口要咬,被雷霆一掌打落,“不行!会吃坏肚子。”我扫兴地瞪他,然后又向后院跑,不用看,遥遥的已闻到梅花的幽香了……在一片雪茫茫中,十几株苍劲古梅绽开了朵朵新蕊,粉色的花瓣娇嫩的好似不经一阵微风吹,花心的蕊儿你拥我挤象争奇斗艳的小姐妹,又象一只只调皮的小精灵在粉色的舞台上摇曳生姿……好美!真的好美!

  雪是天上的花儿,梅是地上的朵儿,如今这天地交合,苍天后土各自献上了自己精巧的杰作,怎不叫人痴迷?怎不叫人心醉?

  我忘了奔跑,忘了言语,只是站在那儿呆呆地看,怕一不小心就惊散了这如梦如幻的美景。不知何时梅新又为我戴上了帽子和手套,雷霆把他的紫貂围巾也围在了我的颈上。

  “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现在在皑皑白雪中欣赏这幽香清艳的寒梅,实是人生一大幸事快事!”我诧异地回头望,说这话的人居然是平素少眼寡语的秦松,原来他也爱梅爱雪呀!我为又发现了一个知己而兴奋不已。“梅儿,在说些什么?”雷霆揽着我的肩,偎着他宽厚的胸膛,冷冽的风也丧失了威力,再也吹不到我身上。

  “我在对这些花儿说:你们好漂亮,谢谢你们为大家带来的美丽和好心情哦!”“你呀!”雷霆大手隔着帽子揉我的头,“童心未泯!”

  “什么?”我为看一朵含苞欲放的花蕾而走了神,没听见他说什么。“没什么,”他微笑着,“希望能永远如此。”“恩,希望永远如此。”我也如是说。

  *** *** ***

  我的生活安定于否,可以从有无时间和兴致读书上窥见一二。

  人的性情不一,嗜好不同,闲暇时的活动亦不尽相同,有人喜欢野外狩猎,有人爱好室内静修,所谓“智者乐水,仁者爱山”。

  我独好的是读书。

  有人读书为了博取功名,有人读书为了修身养性,而我读书纯为了兴趣,为了高兴,或者说是为了一种生活方式。

  班子里有位作词谱曲的师傅周绮云,早年据说是位官家小姐,后来遭逢战乱家破人亡,她便孤零零一人加入了“灵鸾”混口饭吃。

  她博学多才,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无一不精,只是在以玩乐为主的艺人圈里,她就显得太曲高和寡,始终落落寡欢。

  我叫她云姨,一开始跟她学弹琴,后来就整天粘着她什么都要学,她怜惜我认真诚恳,便倾囊以授,只可惜我资质欠佳,什么都学了点皮毛,让雷霆评价说就是:“字写的好丑,画什么不象什么,下棋每局必输,诗不压韵,歌不动听,赋不成骈,只有弹琴还凑合。”

  呜……

  我就这么差吗?

  就算是真的,雷霆说的也太直白了吧?

  不管怎样,我好歹也是人哪!就算象蚂蚁一样卑微,也是有真小小的自尊的呀!

  雷霆笑嘻嘻地说:“你就这么烂,这么差,可我万分不幸的就喜欢这样差的你,你说怎么办?”

  怎么办?

推书 20234-12-09 :《总经理的情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