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说了!不要说了!”我害怕极了,害怕这样被一个人剥地赤裸裸的。
“雪弟!”他在紧皱双眉,“要想人爱,先要爱人,要想爱人,先要自爱!可你太高的自尊和太深的自卑使你丧失了一颗平常心!你在虐待自己,也在虐待所有爱你的人啊!雪弟!雪弟!迷途知返吧!大哥就要远行了,再也不能陪伴你左右,你千万好自为知啊!”
“你要远行?要去哪?”我不解地问。
“呵呵!”他笑地云淡风轻,笑而不答转身走了。
“归去来!归去来!清山绿水归去来!无人共,月伴徘徊。飞一箫,何处不逍遥自在?”
歌声摇曳中白衣飘飘,渐行渐远,我的眼前依稀出现白纱窗前吹箫的白衣丽影……
“大哥?大哥——大哥!大哥!”我好象明白了,想挽留住他,可头痛欲裂,刚迈了一步就软软地倒在地上……
当我再次醒来时,床头几上烛光闪烁。雷哥哥双手合抱着我的手,目光有些凝滞,满脸的胡茬,满面的憔悴。
“雷霆———好丑。”我喃喃地说,伸手抚摩他有些刺刺的两腮,两颗晶莹的
珠泪从他眼中一点一点的,缓缓地滑落……
*** *** ***
曾有一种解释说和尚为什么剃发,因为发不仅仅是发,而是根根烦恼丝,你有多少根头发,就有多少的烦恼和妄念,断发即是断除烦恼,断除妄念。我们世俗凡人当然不必做此种形式上的“断除”,但也应保持一颗平常心。
平常心,可是何谓“平常心”?好心、坏心、苦心、甜心、黑心、野心……诸此种种都好找,到哪儿去找平常心?所以,平常心真真的“不平常”!
要看破红尘,又不万念具空;要看透世俗,又不沦落其中;要抓住什么,又不死抓什么;何其难能?何其难得?尤其深陷爱中!深陷爱中还能保持“平常心”的有吗?
我没见过。
所以当雷霆的眼泪滚落到我手上时,就象是滚沸的水滴在心窝上。疼!好疼!
水灵均说的没错,我把爱变成了双刃刀,伤着自己,更刺着雷霆。只是我没想到我伤他伤地如此之重,竟让这个堂堂的威武男儿淌下了泪。
男人并非都是“流血不流泪”的铮铮铁汉。窝囊的男人失败了会哭,颓废的男人酒醉了会哭,贪心的男人丧权破财时会哭,怯懦的男人受到恐吓也会哭……但雷霆不是。我知道他不是!
他失败了会再起,他酒醉了沉睡,他丧权破财时只会轻松地笑笑,刀架在脖子上时他会更快地砍掉对方的脑袋……对这样的男人来说,眼泪比血液珍贵。眼泪对他意味着什么?
我不知道。但我知道能让他流泪的人可以轻易地置他于死地,而他不仅不还手,还会笑颜以对。这样的男人不多。不!是很少!千分之一或万分之一,更或千万分之一中才有一个。
雷霆是这样的男人。我知道!
所以他的眼泪比淋淋鲜血更让我感到触目惊心。
“雷霆——” 我已整个人被他抱在怀里,看着他幽深的双眸一点点亮起来,“对不起!”
我只能说这些!事过境迁,一切的解释和懊悔都显得苍白和多余,我只能说这些!何况,能为我流泪的男人,也一定会明白我话中说不出的所有蕴意!
他轻轻地摇头,轻轻地啄着我干涩的唇瓣,试图使它们湿润起来。我笨拙地回应着,没有燃烧的欲望,也没有刻意的逢迎,一切就那么自然,自然地象一个个体,象从混沌之初我们就这样,这样的彼此交缠、彼此拥吻着。
心静如水。如一湾生生不息、悠悠然前行的溪水。那湾清澈透明的水来自我们的心。已彼此包容、已包容彼此的心。
平常心!如果这是,那么我和他同时拥有了。经过剑刺的锋锐,经过烈焰的炙焚,我和他终于拥有了彼此,也终于彼此拥有了。
雷霆轻轻地把那枚他最初给了我,又被我任性抛弃的戒指重新戴在我的手指上。金的、玉的、宝石的,他可以给我千倍于这枚小小的银戒指的戒指或任何饰品,但他没有,独独钟情于这枚银戒指。我想他一定有他的理由,就象他有理由坚持把它送给我一样,我等着他对我讲,等他愿意,一生、下世或者再下下世……
我也送他一枚戒指。金的。
因为自幼挂在我颈项上的金锁片是我唯一自己的东西。我把它改做了这枚戒指,和雷霆送我的同款式,稍粗大些,上面没写字,而是刻了朵梅花,因为他喜欢叫我“梅儿”。戒指是我早就做好的,时刻带在身上,现在终于是送出的时候了……
“水大哥走了?”我轻轻地问。他轻轻地点头。
“他是一位值得尊敬的朋友,也是一位值得同情的有情人。”我说。他再点点头,目光变得有些迷离。
“和他比起来,他象天上的凤凰,永远处在我触之不及的高度,可是他屈尊交了我这个朋友,所以我也被他赐予了我曾经想也不敢想的高贵,以后我不会再自卑了,因为他让我明白了什么是‘人’的高贵,而不是地位!”
他揽紧我,长长地叹息:“小东西,你的水大哥终于可以为你安心了!”
“雷霆,我很高兴你选择了我。”过了一会我说。
“恩?”他疑惑。
“因为你绝对有时间、有机会、有理由象要我那样强硬地占有他,那样——一切就会不同了。”
“小东西!”他的脸有些发窘。
“可你没有,你和他维持了淡淡之交,而等着我的出现——”
“这么臭美!”他轻轻的刮我的鼻子,“不自卑了,又变自大了吗?”
“哪有!”我轻笑着躲进他的怀里,“雷霆,爱我吗?”
“啊?”他似乎没有听懂。
唉!算了!要他讲“爱”啊,比登天还难!
雷霆这样的男人啊……
我好爱!
*** *** ***
人之一生若年之四季,从呱呱坠地的嫩芽,到繁华如锦的春夏,到果实累累的中年,直到白雪皑皑的迟暮,各个季节有各个季节的美丽和特色,每个年龄段也有每个年龄段的优势和弱点。
雷霆比我大,所以自然形成了我依赖他,他宠溺我的形态。或许我从小在女孩堆里长大,象雷霆这样的磊磊男子反而对我更富有吸引力,我把他当作成熟稳重的父亲,温柔可靠的兄长,诚挚投缘的朋友,偶尔他睡着时,我又希望他是我怀里可以任意亲昵的孩子。
我喜欢偎在他身边,靠在他肩上,坐在他腿上,亦或趴在他怀里,可以不说话,只是静静得感受着他的体温,聆听着他的心跳,这就足以使我心醉神迷、心满意足了。
古代帝王诸如秦始皇、汉武帝等,曾派人海外寻求长生不老的灵药,命方士道人炼取永葆青春的仙丹,他们渴求的是能永远位居人极,永享人间极乐。之于我,我也非常想能永远活着,但是是要和雷霆一起,和雷霆在一起,地狱也是天堂,没有他,天堂也象地狱。
我感恩一切使我和雷霆相遇的机缘,也感恩所有使雷霆垂青于我的渊源,我珍惜着和他在一起的每一时每一刻,怀着虔诚的心度过每一个有雷霆相伴的幸福至极的日夜……
天更冷了,在户外放盆水眨眼就会冻成冰块,连阳光似乎也成了冰冷的。喜欢在庭院里散步的我,冻了手脚,一进入生了火盆非常暖和的屋内,就变得又疼又痒,虽不是什么大毛病,却常常使我急急噪噪、心烦意乱的。
雷霆弄了药酒给我搓手脚,起初他的力道过大使我雪雪呼痛,几次下来他变得熟练了,我也好过多了。每天从早上醒来我就开始惦记着晚上他要为我搓手脚的事儿,因为实在太舒服了,那种酥酥麻麻的甜美从手从脚向全身的每根神经传送,过不大会,我就开始昏昏欲睡。
雷霆戏称我“贪睡的小猫”。他每次这样叫我,我就一定会忘了药酒的事而扑到他怀里“喵呜喵呜”的叫,说着一定要吃掉他这只超级硕鼠,于是瓶儿歪了,凳子倒了,我们嬉戏成一团,最后被吃的却总会变成我……
雷霆给我定做了一身紧身的薄棉衣、一件狐皮坎肩和一件貂皮披风,外出时这一身就足够暖和了,而他自己却只有一件貂皮大衣,雷霆对穿并不讲究,对一切似乎也不太执着,不知他最喜欢什么……
年之将至,水灵均已走了一个多月了,担心他在外受凉冻着,担心遭遇坏人吓着,想想他出走都是因为我任性的嫉妒和胡闹造成,我就更深感不安,雷霆看出我的苦恼,劝慰我说水大哥很坚强很聪明,一定不会有什么事,我也就只能暗中祈祷上天保佑,吉人自有天相。
朝中大臣开始互相送礼致贺,也有许多学了点三脚猫功夫的青头小子来送重礼,希望雷霆提拔能在兵部或军队上谋个差事,令我意外的是雷霆居然收下了这些礼品,收下后再转交给军里弟兄。在这点上我觉得他有些傲慢和狡猾,他却说无愧于心的东西他向来不会拒绝,他不是我理想中完美的不食人间烟火的清傲仙人,可是说回来,仙人不也年年接受供奉的吗?雷霆很实际,他从不惜打破我虽美妙却虚幻的梦想,我真不知这对我是幸还是不幸……
在震耳欲聋的爆竹声中,新年终于到来,我十七岁了。原本打算在府中安安静静地度过除夕,谁知太子下了封请柬,邀雷霆去东宫赴宴,而尤为特别的是专门写上了我的名字,指名我非去不可。
虽有些不情不愿,我们还是准时到了。天色刚晚,东宫大殿已是灯火通明,映得大厅流光溢彩,恍如天外仙境,美不可言。除了那次天子的酒宴,我这是第二次进皇宫,上次是伶人,而这次却成了赴宴者,几分惶恐,几分酸涩,还有几分的自嘲,造化弄人,命运堪笑啊……
太子倒也长得仪表堂堂,华衣丽服更为他增添了几风光彩,我不敢直视,偷窥几眼也就这么个印象。“你就是那个跳‘掌中舞’的梅降雪吗?”一个身穿紫色锦衣长袍的少年跑到我身边笑容满面的问。我点点头,被这张艳如五月榴花却又美若清水芙蓉的笑脸迷惑了,这是怎样一张糅合了孩子气的稚嫩和女性化的妖娆的脸蛋啊!
我更为诧异的是他的放肆大胆,他拉着我的手将我上上下先,左左右右打量了一遍又一遍,然后才笑眯眯地说:“你能为我再表演一回吗?”你是谁?我却不敢问,我看看雷霆,雷霆看看太子,太子笑着向紫衣少年招手:“称心,怎么这么着急?呆会儿我会让他为你跳上一曲的。”
我恍然大悟,太子的请柬上会赫然写上我的名字,原来还是因我是个伶人……
5
帝王君主好比天上的星宿,可带来盛世,亦可造成乱世,所以对君王的戒律可以归纳为两条:一是记住帝王也是人,二是记住帝王非常人,乃天子乃神的化身。这样第一条可以约束帝王的权力,第二条可以限制帝王的欲望。
当然,没有人敢去约束帝王的权力,也没人能去限制君王的欲望。而即将成为帝王的太子就实是一人之下,众人之上了。太子邀宴是一种恩宠。
酒过三寻,偎在太子怀里的称心又在催促让我跳舞,于是我再次站在了雷霆的手上。从高处环顾大厅,我诧异的发现每一位大臣的旁边都有一位美人相伴,或搂或抱,甚或嘴对嘴的喝酒,那种轻佻做作使这些素日庄严沉肃、威不可犯的达官贵人尽显丑态。而且这些打扮的妖艳明媚的美人竟然都是青青少年,整个大厅除了不男不女的太监,其余全是男子。
看着这些十四、五或者更小的少年,我只有两个字可形容:卖笑!是的,这些可怜的孩子在还不知何谓“卖笑”的年龄就已操起了皮肉生涯,一霎时,我的腿一软差点跌落下来,雷霆扶了我一把,很迅速,不着痕迹的,我心中稍稍泛起暖意,想着自己和那些少年毕竟是不同的,雷霆毕竟是真心待我,真心怜我的。
“好美!”
当我舞毕向太子谢礼时,那个紫衣少年称心从台阶上跃下来,拉着我的手又上下左右的打量我一番:“你多大了,十三了吧?”
“到年十七了。”我虽不清楚他的身份,但也看的出他是很受宠的,他眉目清秀,肤色白皙的几近透明,唇角的两个酒窝更是意态撩人。
“这么大了?”他不可思议地瞪大眼睛看着我,“我十四了,我还以为你比我小呢!怎么这么小巧呢?”
小巧?我苦笑,这词用来形容女子尚好,形容男子就不啻讥讽了,不过称心并不是在讥讽,他是单纯地在好奇,小孩子气的好奇而已。
“我能抱抱你吗?”称心瞪着大眼睛问。我瞬间红了脸,他怎么当我布娃娃似的?太子点点头,于是他轻易就抱起了我,“哇!这么轻?难怪能那样跳舞呢!”
他把我放下来,对我说:“你去上面陪太子喝酒,我来陪雷将军。”
“啊?”我吃了一惊,“为什么?”我小声问。
“当然是太子的命令了,快点吧!太子高兴会给你好处的。”说完他走向雷霆,坐到了我原来坐的位子上。我就象个机械木偶,一步步地走向太子的席位。
“小民叩见太子千岁。”我欲下跪,太子一只手拽住我的胳膊,就势一拉把我拉进了怀里,“太子殿下请自重!”慌不择言地我说出了如此狂妄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