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契合[ABO]完本[耽美]—— BY:十九瑶

作者:十九瑶  录入:11-09

半小时以后,接到消息的程修气喘吁吁赶到了。
他流了一脖子热汗,皮肤晒得通红,挥舞着一片随手捡来的叶子当蒲扇,仿佛一只深山来的野猴儿。当时何岸陪铃兰午睡去了,偌大的院子里只有戴逍一个人。
戴逍也没闲着,手持刨刀,架起一块约莫两米长的旧木板,正在流畅地削磨板面。
程修眉眼带笑地向他打招呼,又道了谢,问他自己住哪间房。戴逍抬头看了他一眼,面无表情,回头指着楼梯下方一间看起来就寒掺的屋子说:“你跟我挤一挤。我房里还有空地,够给你支张床的。”
程修的笑容凝固了:“为什么?”
戴逍很诚实:“省钱。”
“那何岸凭什么有单间?”
戴逍动作一顿,搁下宽刃刨刀,用一种“你是不是弱智”的目光看着程修:“因为他是Omega。”
成年Omega和成年Alpha睡一间房,相当于一块嫩羊肉端到虎口旁,定力再好也得滚到床上去。问出这么弱智的问题,程修感觉自己像个傻逼。
他挠了挠脖子,内心还是十分抗拒和一个初次见面的Alpha同居。
Alpha这类生物强势又野蛮,老爱胡乱释放信息素。程修虽然不像Omega那么敏感,却也有自我保护意识,没摸清对方的底细就草率答应,跟冒冒失失搬进狼窝没多大区别。他就说:“那你也给我腾个单间呗,反正你这客栈……”
他环顾了一圈:“入住率也不高。”
戴逍立马黑了脸。
他的客栈确实快倒闭了,但这事属于自黑可以、黑我滚出的类型。程修这么一戳痛处,他粗声粗气:“哼。”
程修:“不、不行吗?”
“不行。”戴逍断然拒绝,“我一个人住得好好的,肯牺牲隐私送你张床位已经够良心的了,别得寸进尺。”
他啧啧两声,赏给程修一个不识趣的鄙夷眼色,抄起刨刀继续干活。卷木花一层一层往脚边堆积,蓬松薄软,很快淹没了脚背。
他一边刨一边说:“你也别不开心,我这么跟你说吧,客栈里的每间房都是挂在网上的,少一间就少一笔收入。最近客栈竞争激烈,利润又不高,凡事都要精打细算,能省则省。我现在已经下架一间主题房了,要是再下架一间,今年肯定要亏得血本无归。你知道钱有多难赚,工商局那帮人有多难缠吗?
“再说了,我一个人挨饿没关系,我的猫挨不了饿啊。你进来的时候看见没,就那只——蹲在屋檐上特肥的那只,一天八顿饭,吃不饱就死命嚎,还去抢隔壁柯基的狗粮,把我的脸都丢尽了。就这只猫,不夸张地说,一年至少要吃掉我大几千块……”
戴逍口若悬河,头头是道,从六百六的食量讲到客栈的成本控制,从行业恶性竞争讲到实体经济泡沫,归结起来一句话:搭床可以,空房免谈。
程修听得一个头两个大,无奈举起了小白旗,服从分配。
戴逍这才拍拍工装裤站了起来,放下刨刀,扶正那块被削平的木板往地上用力一敲,震落了无数纷纷扬扬的细木屑。
他把木板挪到墙边放好,伸手一指角落的破屋,对程修说:“帮个忙,去库房再找几根差不多的木头出来,我给你把剩下的床板加工了——注意啊,挑霉斑少的。都是拿以前的旧床拆的,堆了好几年了,能凑出一张新床不容易。”
程修傻了眼:“什么?!”
戴逍看他少见多怪,粗声粗气道:“什么‘什么’?不做床,你自己掏钱买吗?”
“……”
程修仰望苍天三秒钟,挣扎着认了命,一头钻进库房挑床板去了。
住房问题得到“顺利”解决,当天下午,程修就拥有了一张量身定制的床——宽度一米二,长度一米八,半分不多,半分不少,只差没贴心地削成人形。躺上去翻个身,每块床板都跟要折了似的在那儿咯吱咯吱呼天抢地。
程修气不过,威胁戴逍:“我晚上翻身特别频繁,可能会吵死你。”
戴逍一脸无所谓:“你随便翻,比我呼噜声大算我输。”
“操。”
威胁失败,程修咬牙骂了声脏。
晚上两个人在僵硬的气氛中上床睡觉。程修闭目养神,躺着一动不动,旁边戴逍冷不丁说了一句:“我觉得,你一带二,应该干三份工。”
卧槽,要脸吗?
程修一屁股弹起来,劣质床板在底下发出了凄哀的尖哮:“一带二?铃兰还没六百六重呢,你好意思算一口?!”
“怎么就不好意思了,婴儿不算人啊?当人家干爹还不赚奶粉钱,你哪儿来的脸?”
戴逍市侩得坦坦荡荡,看程修的眼神活像周扒皮看包身工,恨不得当场刮下一层油水来:“你要是个Omega,但凡有那么一点可能性发展成我媳妇儿,我也就不收你房租了,最差也打个八折。但你看看自己,一个Beta,浑身上下没啥特点,长得还……嗯……”
“我长得怎么了?来,你说完,有种你说完!”
程修勃然大怒,一拍床板跳下床,扑过去就要弄死这个抠门还嘴贱的Alpha:“看不起Beta是吧?字母表上排得靠前点儿就拽上天了,要不要我背个倒序给你听啊?”
三秒钟后,他被反剪双手,麻袋一样“嘭咚”扔回了床上,腕上拿枕巾捆了个死结,挣都挣不开。
程修恨得眼珠冒火,边扭边骂:“还三份工,一份工你都请不起我!知道我以前月薪多少吗?”
戴逍懒洋洋打了个呵欠:“既然有钱,先把半年房租给我付了吧。”
“……”
程修一秒哑火。
戴逍乐了:“敢情人家是电子存折,你是嘴炮存折啊?”
“滚,我那钱都换成固定资产了。一百四十平米的房子,渊江市中心黄金地带,左手博物馆,右手话剧院,贵得要死,你赚的这点破钱连月供都不够。等那套房子卖出去了,我保证一次性付清租金……不,我要把你隔壁的客栈买下来,精装修,大减价,专门抢你生意。”
戴逍于是更乐了。
恶性竞争,不用我出手,镇上收保护费的混混马上教你做人。
程修没听到戴逍内心的嘲讽,以为他认怂了,火速享受起了报复的快意,讽刺道:“喂,你这么好心,该不会看上我家何岸了吧?听哥一句劝,别肖想何岸,他就算丧偶也轮不到你。知道他家Alpha活着的时候多牛逼吗?你们全镇客栈的房间加起来还没他家一栋楼多。”
“闭嘴吧,话这么多。”
戴逍抓起一床被子抛给程修,自己拿了俩耳塞塞住耳朵,翻身睡觉了。
住进青果客栈的第一天,程修就和戴逍结下了梁子。连何岸都没想到,两个性格这么好的人居然会彼此看不顺眼,搞得鸡飞狗跳。
程修因为一张床记恨上了戴逍,总爱挑些鸡零狗碎的事情向何岸吐槽,试图把戴逍描绘成一个镶进钱眼里的葛朗台,钢针都挑不出来的那种。偏偏何岸又知道,戴逍心地善良,是个非常招人喜欢的Alpha。
当戴逍身穿背心、露出花臂,宽厚的肩膀上驮着一只六百六的时候,画面奇异地违和,又奇异地温暖,让人无比留恋落昙镇的生活。
日子就这么细水长流地过了九个月,像一支卡农,重复着,重复着,逐渐就融入了少许美妙的不同。
今天没有六百六惊扰,鸭子们梳理完毛发,跳入水中,荡开一圈圈碧波与树影,钻过低矮的桥洞,集体朝镇东游去了。
“丫丫再见。”
铃兰挥了挥小手,向它们告别。
视野中央,一轮旭日从东方升了起来。朝霞是瑰丽的赤金色,天空渐趋明朗,雅闻一条街的店主们逐一卸下木板,开门营业,只有热闹了半宿的酒吧还在沉睡。
街角有一家书店,何岸曾经去过许多次。那儿卖插画集、烹调宝典、植物图册……唯独不卖印着西装半身像的商业杂志。属于城市的东西,偏僻的小镇上无人关心。
可是今天,何岸有些好奇了。
过了九个月安宁的日子后,他忽然很想知道,千里之外那座飘着烟尘与尾气的大都市里,那个驱逐了他的男人……现在过得怎样。
第十七章
天色浑浊,烟尘呛鼻。
这是郑飞鸾清早打开窗户的第一感觉。
但事实上,天气软件显示今日气温适宜,体感舒爽,空气质量指数低于30;卫星地图中,渊江植被密布,绿色覆盖了80%的城市面积;社交圈一水儿的照片,随便点开一张就是无穷无尽的晴空碧水、鸟雀花荫。
可惜那个美好的世界只存在于别处。
它与郑飞鸾五感隔离,无法在视网膜上成像。
属于他的世界更像一张被无限锐化过的照片——边缘尖利,色调刺目,酸臭的气味分子被放大了数倍,争先恐后扑入鼻腔,生怕他呼吸到哪怕一缕清甜的空气。
从不知哪天起,强烈的感官不适就一直死死纠缠着他,如同镜片上抹不去的污浊,令人厌烦,偏偏无可奈何。
郑飞鸾关上飘窗,去浴室洗了个澡。出来时,床边已经摆好了一套衬衣。
高支海岛棉,那不勒斯手工定制,最好的布料与裁剪,穿上之后却不断摩擦着肩颈与手腕,产生了类似劣质亚麻的糙刺感。没等系完扣子,郑飞鸾已经忍耐不下去,扯开衬衣掼到床上,烦躁地踏进了衣帽间。
但是直到布料铺了一地,他也没找到称心如意的。
衣架晃动的巨大声响引来了张婶,她匆匆赶来,只见那个她从小照顾到大的男人正裸着上身站在衣帽间中央,肝火大动,手里还攥着一件Brioni衬衣。
她战战兢兢地问:“飞鸾,这是怎么了?”
郑飞鸾手一扬,那件衬衣犹如一块不值钱的抹布,被毫不留情地掷到了张婶脚边:“你就让我穿这些东西出门?!”
张婶吓得头也不敢抬:“飞鸾,我真的……真的已经按你的要求熨衣服了,柔顺剂也加了双倍的量,连裁缝都说……”
说他们找不出更舒适的面料了。
千篇一律,每天都拿同样的借口搪塞他,却连最简单的穿衣问题都解决不了。
郑飞鸾竭力按捺住怒火,随便拽了一件衣服穿上,冷冷地道:“张婶,你在郑家做了也有三十年了,父亲一直夸你尽责,才选了你过来照顾我,怎么一离开本家,你就不会做事了?到底是我的衣服特别难保养,还是我比不上父亲,可以随你敷衍?”
这诛心之论实在骇人,张婶一下子面色煞白:“飞鸾,你、你怎么能这样说话?我从小就最疼你,对你和对我的亲儿子没什么两样……”
“出去。”郑飞鸾寒声道。
张婶有苦难诉,只得委屈地离开了。
郑飞鸾系好七颗贝母扣,又抓起了一件熨烫平整的西装。衣物一着身,他就像被发红的烙铁烫了肩,额头爆筋,牙齿咬紧,几乎想把张婶喊回来再骂一遍——这哪配称做西装?!简直就是一件透气性奇差的雨衣!
布料沉甸甸地裹住躯体,汗液无处可去,在密闭的夹层间蒸发。闷热、潮湿、黏稠,还不如梅雨季节一床永远干不了的湿被子!
他攥着衣领,许久才缓缓呼出一口气,没让暴躁的情绪掌控自己。
餐厅里,张婶摆好了一桌子早餐,从清粥豆浆到可颂咖啡,中式西式一应俱全,唯恐不合郑飞鸾的胃口,但挑剔的郑少爷依旧没赏脸。
他端起咖啡喝了一小口,随即脸色一变,“呸”一声全吐了回去,然后将杯子往桌上粗暴一砸,头也不回地离开了住处。
什么咖啡豆才烘焙得出这种味道?
难喝得要命!
这个世界大约是疯了……不,一定是疯了。
张婶做的菜他从小吃到大,几乎可以说塑造了他对食物的一套评判标准,无论米其林三星还是藏于民间的珍馐美味都不能与之比肩。搬离郑家大宅后,他曾抱怨吃不惯新厨子做的饭,父亲便让张婶跟了过来,专门照顾他的饮食起居。
可即便是这养刁了味蕾的菜肴,也渐渐变得一顿不如一顿,以至难以下咽了。
每一天,郑飞鸾的生活都在相似的混乱中开始。
上个月是这样,上周也是这样,到了今天,衬衣、西装、早餐……这些他指出过十几遍的问题非但毫无改善,还愈加糟糕。所有人都劝他“平心静气”,他却不知道除了圣人,还有谁能“平心静气”地忍受这样的生活。
早晨七点半,黑色迈巴赫准时停在了楼底。司机拉开车门,恭敬地请郑飞鸾入座,然后回到驾驶座,发动了汽车。
他正准备出发,郑飞鸾突然道:“下车。”
司机猛打了个激灵,一句话不敢多问,立刻开门下车等在外面。不一会儿,又听郑飞鸾说:“上车。”
便诚惶诚恐地再次坐了进去。
这辆车的隔音效果奇好,内部极为安静,凝重的空气沉甸甸压在肩头,将司机吓出了一身冷汗。他忐忑不安,又不知郑飞鸾什么意图,只能挺直背脊,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
郑飞鸾的目光游弋在衬衣袖口上,一边以指腹轻而慢地摩挲,一边淡淡地道:“刚才,我看了一眼油表读数。”
司机神色大变,肩膀明显僵硬了。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连续三天,你来接我的油量都是10%,不足二十升。”郑飞鸾抬眼,一束凌厉的目光打在了后视镜上,“昨晚是我自己开车回来的,进库前注意了一下油量,不多不少,正好50%——那么剩下的40%一夜之间去了哪里?我需要一个合理的解释。”
他的语气极冷,司机打了个寒颤,哆嗦着说:“我……我不知道。”
“你不知道?”
郑飞鸾轻6" 最佳契合[ABO]0 ">首页                  8 页, 声重复了一遍,似乎觉得相当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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