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作家完本[耽美]—— BY:o白野o

作者:o白野o  录入:03-13

所以庄墨是要到处给他找项目,光京宇一家出他的书根本出不过来,任明卿现在完全是产能过剩。
“多吃一点。”庄墨忍不住给他碗里加了一只鸡腿。
这种手速意味着他现在正处于作家的巅峰期,比他年纪轻的没他有经验,比他年纪大的体力已经跟不上了。写作别看就是坐在那里打字,其实非常费体力,任明卿工作日的饭量是平时的三倍,平时就比他能吃,写完一天,能吃光半个电饭锅。
所以庄墨对这次比稿还是很有信心的。别的不说,谭思30岁,任明卿25岁,作家之间哪有5年可以差。谭思要走下坡路了,任明卿却还是早上八九点的太阳呢。
第66章
任明卿歇手之后也不到处乱逛,直接把显示器一关,坐到桌子边吃饭,谭思再次目瞪口呆。
谭思觉得任明卿就是个码字机,一点儿也不像个作者。哪个作者不摸鱼?哪个作者写完不自我陶醉?哪个作者没有个社交网站展示自己,一天刷十遍八遍的数据评论?
“你一直是这样的吗?”谭思忍不住问他。
“怎样?”
谭思使了个眼色:“我看你连他的话都听不见。”
他自己就不一样了,有时候写着写着要去刷微博。
“我有听到他叫我,但是我正写到一半,不想被打断。”
“你牛逼,我在旁边听着都烦。”谭思瞪了一眼庄墨。
任明卿意识到谭思在跟他谈写作,有点受宠若惊,不好意思地摸了下鼻尖:“是吗?我没注意。”
“你开了结界吗?”
任明卿认真地想了想:“可能因为写作的时候,需要统筹安排的事情太多了吧。人物性格,行为逻辑,对白语言,遣词造句,矛盾冲突,抑扬顿挫,大剧情,小细节……而且这些都是并行的,不是做完一项再去做另一项,而是无论何时都得兼顾,所以只能将全部思维放在故事当中了。”他用力敲了敲脑袋,似乎对它不是特别满意,“这样一来,现实生活中的事情就无法顾及,就像电脑为一个程序贡献了太多CPU,运行其他程序就很慢,不灵光。刚才那个电话,我听见了,但我动不了,因为我还在推敲用哪个形容词;后来大概大脑放弃了对我的指挥,听觉就自动屏蔽了吧。”
31" 天才作家30" > 上一页                  33 页, 谭思也是创作者,很能明白这种忘我状态,可是任明卿的注意力能够集中这么长时间,还能收放自如,还是让他对其有很大的忌惮。也许他真能一个人写完30万全稿也说不准。
庄墨全程在一旁笑得端庄雍容,那眼神好像在说:看看,我的太太,看看。
两只码字狗吃完饭以后休息了一个小时。谭思趁机打了会儿两局游戏,任明卿在床上睡了个午觉。等下午重新上工的时候,谭思困得不行,不得已灌了一杯咖啡,但是精神状态依旧不如早上。
反观任明卿,码字已经变成他不可或缺的生活方式,他很享受这个过程,一旦把手放在键盘上,就能迅速进入状态。
谭思咬咬牙,靠着一股不服输的干劲,总算忍下了三心二意想要摸鱼的冲动,耐着性子陪任明卿坐下来码字。
开什么玩笑!他来给后生小辈下马威,结果被将一军!他才不服气呢!
其实关于这次需要创作的故事,谭思头脑里有一些灵感喷涌的片段,趁此机会尽数写到稿纸上。一旦进入故事当中,他渐渐被吸引住了全部注意力,同样进入了“魇住了”的状态。小说创作最为突出的一点就是沉浸,也就是任明卿中午说的“无暇他顾”,作者一旦沉浸入想象的时空,就等同于穿越了,很难分神顾及现实。
等谭思收手,天已经黑了。他回头,庄墨系着围裙,好整以暇地望着他,而刚刚下楼的李让看他的眼神简直像是活见鬼。
这可以说是谭思登上榜首以来状态最好的一次。
——
谭思匆匆浏览了一遍,得意洋洋地发给了李让,命令道:“一会儿你看看。”
他又大喇喇地把手搭在任明卿的肩膀上:“咱们哥俩也交换一下文本呗,互相学习进步。”
任明卿早他收工。谭思埋头苦写的时候,他拿着鼠标,不停地在改稿。下午写了7000多字,总共完成了两篇人物小传,但是他写的时候觉得有些地方不对味儿,在返修。这个工作至今没做完。
庄墨忙道:“你愿意给他看,那是你的事,度他山的稿子你却不能碰。”都是商稿,怎么好看来看去。
任明卿转过头盯着庄墨:“公平起见,都给你看,要你来评审,怎么样?”
谭思求之不得:“好啊好啊!”他才不在乎什么商稿不商稿。
两个作者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一合计,统统眼巴巴地望着庄墨。
庄墨经历着新老作者修罗场,忍不住冷汗直冒:“呃……”
新老作者统统板起了脸。
“……好。”
“不过我现在手里还不是正式版,还想修一下文,估计要再两个小时,你们能等等我吗?”任明卿问。
“修文?”谭思仿佛听说了什么天方夜谭。
他看看任明卿,又看看庄墨:“哦,他已经给你返修意见了?”
“没有。我就是自己修修。”任明卿解释。
“你还自己修文呐!”谭思大开眼界。他都是写完直接丢给庄墨,庄墨批红发过来,他还不一定修,要跟庄墨吵架。
“我感觉到了。”任明卿点点头,“我昨天又看了一遍你的《诡域》。虽然庄墨说套路简单,我也确实可以看穿你的写法,但这么几十万字下来,人物的塑造、剧情的推进都是浑然天成的,这个套路没有设计感。至少我看的前两本,你是完全用灵气在写作。”
“当然啊!不用灵气用什么?”谭思反问。
任明卿有点羞赧:“我灵气没那么充足,一般靠逻辑。”
谭思敏锐地直觉到这可能是一个可以进攻的弱点:“我知道你说的那种文章,讲究事先做好大纲人设,搞得布局精致,结构齐整,起承转合,清清楚楚,甚至还把剧情分解成节奏表,多少字数要抑,多少字数要扬。太匠气了!”
他猜任明卿手速这么快跟详细的细纲也有关系,不然时速近4000字是怎么来的?他在大剧情甚至重要细节上是不用动脑子的!最多关心关心遣词造句,前后文逻辑。他非常清楚接下来发生了什么,对整个故事胸有成竹,才能达到这个打字机的效果。
谭思见任明卿脸色一白,知道自己猜中了,满不在乎道:“我就从来不这样写。我认为这是对缪斯女神的亵渎。”
庄墨冷冷道:“可不是,好好一个系列写了十几本还没头没尾,最后拿’真人秀’这种烂理由敷衍了事。”
谭思不理睬他:“我觉得古往今来可以登顶的作家,都不是苦吟派。贾岛推敲二三十年,都不如李白喝醉了酒随意赋诗,对不对,小任同志?”
庄墨道:“小说是小说,诗是诗,两码事。”
可是任明卿终究是听进去了,吃饭的时候神思不定。他今天写得格外滞涩,修了三稿还不满意。后来他又花了两个小时调整故事结构,重新核定了情节点。最后他在9点钟才交稿,谭思早就在视听室里看了半天的动漫了。
庄墨把他们叫出来的时候,谭思胜券在握。他从任明卿脸上看到了犹豫不决、听天由命。作家对自己的作品心里自有B数,如果他觉得很好,他迫不及待地想要跟人分享。如果连他自己都觉得有问题,那保准是有问题。
庄墨花了点时间浏览两人今天的劳动成果,都不多,他15分钟就看完了第一遍。
“谁好?”谭思迫不及待地问,任明卿拧着眉坐在那里。
庄墨张嘴欲言,又组织了半天应该怎么说,最后发觉任何语言都是苍白的,直视着任明卿道:“今天确实是谭思写得好。”
谭思对此习以为常:“我就说。”
谭思站起来,拍拍任明卿的肩膀:“没关系,好好努力嘛,你还那么年轻。”说着扬长而去。
第67章
任明卿失神地坐了一会儿,庄墨挽起他的胳膊:“走,我们谈谈。”
两人上楼。庄墨想跟他好好聊聊,任明卿却意兴阑珊。他借口说累了一天,头痛,庄墨想到他昨晚熬夜了,给他放好了药浴,又恬不知耻地把谭思的书给丢进了垃圾桶。他等了三十分钟,浴室里都没动静。他终于等不下去,敲开了浴室的门。
任明卿在浴缸里抱着膝盖沉思。
“在想什么?”庄墨在浴缸边缘坐下。
任明卿失魂落魄的说:“你有没有想过,我可能一辈子都写不过谭思?”
庄墨把洗发水倒在手心里,温柔地给任明卿搓脑袋:“在我刚遇到谭思的时候,谭思也问过我这样一个问题。”
任明卿洗耳恭听。
“他说他会不会一辈子都写不过玄原。”
任明卿依旧愁眉苦脸。他没有因为他们都曾遇到一样的烦恼,就觉得自己和谭思拉近了一点点距离。毕竟,谭思后来做到了,他却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像谭思那样,超越大神。
“今天你们的比稿并不公平。你早就打好了细纲,你的稿子实打实,剧情量很满,没有多大的空间去自我发挥。你肯定在细节描写、氛围渲染包括心理描写上,不如刚被雷劈了的谭思。”
任明卿惊异地看着他。
“没错,他就是被雷劈了。他今天运气好,被灵感砸中了,这可能是因为你在他身边,他有危机意识的缘故。他跟我一起共事的这五年里,他从来没有哪天码字达到7000。他很忌惮你。”
“主要是灵感。”任明卿拉回了正题。
“灵感谁都会有,每个作家,或多或少,甚至不是作家,在漫长的一生里,都会想到一两个好故事、好点子。灵感之作就应该跟灵感之作去比,才能体现出两个作者的天赋灵气差多少。你真的认为自己没有灵气吗?你上着夜班三天之内赶出的《新房客》,好评如潮,那个时候的你没有灵气吗?”
任明卿想起《新房客》,抱着自己的膝盖流露出难过的神情:“那个时候我有,可我现在没有了……”
庄墨失笑,轻轻抚弄了一下他的耳朵尖:“怎么就没有了呢?”
“我写的太多了,耗光了……这次写人物小传,很多故事我都是编下去的,不是用灵感写的……”任明卿钻了牛角尖,越想越伤心,觉得自己匠气极了。
庄墨不以为意:“那是自然。30万字,限时限量,你怎么保证每个故事都灵气使然、浑然天成?谭思的书为什么看起来那么有灵气?他没有灵感根本不写。他也跟你一样苦等缪斯,但是他一旦失去了灵感,就不行了。你还能写,你写的还很好看,这就是你们之间的区别。不信你去看看《诡域》的结尾,你都能从他的字里行间感受到那种编不下去、连自己都无法说服的痛苦。”
庄墨从垃圾桶里捡起《诡域》的大结局,塞到任明卿手里。
任明卿终于缓缓伸出手,沉默地接住了。
“我看重你,不止是因为你很有天赋。有天赋的作家海了去了,但是他们都不如你。你对作品有执着的追求,为了文章能呈现出更好的质量,可以一个人坐在那里改十遍二十遍,这是你比他们都可贵的地方,相信自己。”
任明卿不相信了:“贾岛苦吟二十年,都不如李白随口一诹……”他想起这个典故就忍不住默默流泪。
“诗是不一样的。你要相信自己不是贾岛,而是贝多芬。莫扎特是神童,贝多芬却在30多岁才崭露头角。然而贝多芬的曲子恢弘,大气,深沉,结构严谨,是古典音乐的巅峰。”
任明卿被说动了,他觉得他自己写东西确实有点像德奥音乐。
“谭思的某些剧情,就跟莫扎特的旋律一样,特别特别迷人,让人一见倾心,灵感之作就是如此,是上帝注入你的脑中,它一下子蹦出来就是集体无意识的产物。可是长篇没有办法这么写,上帝没法慷慨地直接在你脑子里给你塞一个大长篇。长篇就像是一部交响乐,他需要1%的灵感和99%的脑力。这99%脑力是你作为作家、作为凡人可以努力的部分,你要花费无数的心血、无数的苦吟、无数的编织、尝试、修改去完成的。”
任明卿就是无法理解:“为什么谭思得到的如此轻易,我却要这么煎熬?!”
他死抠文本,为每一个剧情点抓耳挠腮,吃饭睡觉都在想着文章怎么写,但是谭思每天打打游戏、看看电视,就能创作出精彩的故事,他心里很不平衡。
对,就算像庄墨说的那样,他努努力,加把劲,可以追上谭思,但是他们俩的付出根本不平等啊!
庄墨突然住嘴了,他像是从来不认识任明卿一样看着他:“所以你是羡慕他写起来很轻松、很简单?”
任明卿不知道他为何看上去生气了。
庄墨帮他搓脑袋的动作停止了几秒钟,又重新开始:“创作从来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没有人能轻轻松松写出优秀的作品。谭思、玄原是个例,他们的运气很好,一本爆红,登上神坛,可是你看,连他们这种老天爷赏饭到这种程度的作者,不努力都撑不过几年。你希望你的创作是一场短跑,还是一场马拉松?”
庄墨的语气并不严厉,只是严肃。可是任明卿坐在浴缸里,不再流泪了。他像只惊弓之鸟,庄墨每说一句,他就吓得一激灵。
“你当然可以学习谭思,三天打鱼两天晒网。你也很有天赋,我相信你随随便便写出来的东西不会难看到哪里去。但你扪心自问,你提笔为文,到底是要写出什么样的作品?你苦熬,是因为你知道,你写得还不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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