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生轮》里有个段落,大约十多万字,任明卿足足写了四稿,每一次都是推翻重写,原因无他——前三稿,都没有达到90分。
他们一直以来就是不好就修的。
任明卿沾满泪珠的睫毛飞快地抖动着,软下声哀求:“我只是觉得太不公平了……”
谭思的存在弄得他仿佛是个傻子,他拼尽全力都比不上人家信手拈来,他自然会怀疑自己的付出是否得当。
“是不公平,但没有捷径。”庄墨斩钉截铁道,“如果连你都没有找到捷径,说明最短的捷径就是脚踏实地。任明卿,我不止一次说过,你今天能站在这里跟谭思同台竞技,是你背后那3000万废稿支撑着你,没人管你这3000万写得容易还是艰难,我不在乎,读者也不在乎,评价作家的标准从来只有一个:你写得好不好看。”
庄墨把谭思的稿子摆在他面前:“既然你觉得他写的比你好看,那么他好在哪里,你的问题在哪里,我们把问题解决。比他多花一倍的精力也好,十倍的精力也好,把他解决。”
任明卿坐在浴缸里,犹豫了一下,吸着鼻子拿起了谭思的稿纸。
“他……角色之间很有张力。”
“没错,对抗性,矛盾冲突强烈。”
“他们两个人的目的很清晰,又自相矛盾,一开始就抛了出来,所以特别紧迫。”
“没错,一个是杀人狂,一个是警官,互相追捕,试图杀死对方,仅此而已。你写不出来吗?你今天写的人物不处于这种对抗性关系,所以你不如他兴奋,剧情不如他紧张激烈。可你不激烈,但写得很动人。”庄墨扶着他的肩膀,把他掰过来,直视着他的眼睛,“你看,努力从来不会白费,不是吗?你的每一点努力,故事本身都会回报你。不要害怕谭思,同时,也不要有一丝一毫的懈怠。”
任明卿攥紧了稿纸,抿唇不语,可是他的神情不再那么绝望了。
庄墨拾起了一旁的浴巾:“水都泡凉了,出来吧。”
——
当晚,任明卿又要“一个人静静”。
道理,他都懂,但他有时候就要拧巴。
他昨天刚看了《诡域》前两册,那可是谭思的成名作,可以说是谭思这一生的巅峰了,要说写的不好,鬼都没人信。今天谭思又写的比他顺利,比他好,他心态就崩了。
先是嫉妒人家写得好;庄墨摆事实、讲道理、强征博引认定他能写的比人家好,至少打个平手吧,他又嫉妒人家写得轻松。
不过他哭归哭,说归说,明天爬起来终归还是会写的。
就是他始终有口怨气在胸口堵着:这个活又累又辛苦,而且不一定出结果。再好脾气的人磨久了都要抱怨几句,他主要是闹情绪了,一时间钻了牛角尖。
“我尽心尽责地帮你走出了牛角尖。”庄墨站在任明卿的床边据理力争。
作为编辑,他并没有任何失职,在任明卿心态崩溃的时候充当了他的定海神针,为他排忧解难。
“你说你不在乎我写得艰难辛苦……”任明卿裹着被子翻了个面,背对着他,只露出来一撮委屈的头毛。
庄墨:“……”
一时失语,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
“那你好好休息。”
作者的精神状态最重要,庄总舍小家、为大家,夹着被褥,慷慨壮烈地奔向自己的归宿。
第68章
第二天起来,任明卿又变成了那个吃苦耐劳的作者。他接受了自己的文章需要不断打磨的事实,写半天修半天,进展缓慢,但好在笔耕不辍,早上8点准时上工,写到晚上9点。
他从走上写作这条道路开始,没有一天不辛苦,不绞尽脑汁,不呕心沥血,所以也并不觉得很难适应。
他跟谭思较上劲了:我可能是没有办法像你一样落笔惊雷,但我可以改,改到我自己满意了、有可能跟你平起平坐了,我才罢休。
庄墨很敬佩他这种精神,但他以为,任明卿虽然主观上很想争胜,但他的内心其实一蹶不振。
这跟作家本身的性格有关系。像谭思、玄原之流,就是“老子天下第一、尔等全是菜逼”。而像任明卿这种性格的人,就很容易陷入“啊啊啊我是菜逼”的牛角尖里。他能感受到任明卿虚张声势下的不自信。
任明卿跟他也较劲,他不愿意给庄墨审稿,要一口气写出杰作给他看。
庄墨担心,他老是自己坐在那边冥思苦想,没人在旁提点,他会失去概念。
在庄墨眼里,任明卿这个开篇,有点问题,但问题不大。因为人物小传相当于长篇单元剧,而长篇也好,单元剧也好,对于开篇的要求,不是内容,而是结构。
30篇人物小传,第一篇小传最为重要,因为它要奠定整体的风格、基调,以及最最重要的结构。
只有做出好的结构,才可以不断地循环往复,完成比稿用的30篇,甚至于之后的100多篇正稿。
任明卿这一点就做的很好。他的短篇结构完整,可以复制。谭思写得很精彩,但是他收不住了,他一个小传眼见着就写飞了,字数爆棚,虎头蛇尾,完整度有欠缺,那他剩下29篇怎么办?他难道29篇,篇篇都那么爆下去?他篇篇都这么幸运找得到好梗?
任明卿已经找到了一个正确的结构框架,他内容欠缺一点精彩,改啊!小问题。哪怕全部重来,也不过是在已有的框架内填入新的故事,有什么可难的?
庄墨完全不担心任明卿的实力。
但是他担心任明卿会因为心态问题造成“失真”。
他可能初稿还行,改了两三遍,更好,但这个时候,他内心深处还是觉得“我不行”,给自己提出一些虚幻的建议,比如说以谭思的《诡域》作为目标,来修改自己的科幻历史——根本不是一种题材,也破坏了原有的风格——那就南辕北辙,越来越四不像。
这就是好编辑存在的意义。编辑作为一个局外人,能为作家纠正“失真”。这种失真是在他大量检修自己的文本时产生的心理偏差。
庄墨几次三番示好,任明卿都拒绝他审稿,这样的情况下,庄墨终于忍不住搬救兵了。
——
当晚,任明卿刚写完,就有个不速之客闯入了他的屋子——玄原风尘仆仆地拎着行李箱,一脸冷酷无情地杀到。
“小师叔……”任明卿惊讶地从位置上站起来,“你怎么来了?”
谭思亦是跟着他惴惴不安地立正,行注目礼。
“我是审稿团的内容老师之一。”玄原冷酷道。
谭思卧槽了一声。
玄原眉毛一抬,谭思旧社会童养媳似地闪到一边,屁都不敢多说一句。
他和玄原虽然没有私交,但神交已久,互成心病。玄原再自大,也有个谭思革了他的命;谭思再自大,他这个榜首终究是玄原不要了扔给他的。两个人经常私底下关注着彼此的风吹草动,虽然老死不相往来,对方的微博都要时不时偷偷刷一下的。
玄原操文青人设,经常在深夜里写点能被中小学生当成白月光写进QQ签名的漂亮话,配上炫富的插图;谭思操榜首作家人设,每天转发IP衍生产品。
双方都羡慕得死去活来——这个人怎么有着我梦想的一切!我怎么就写不出来他这种的!
“把稿子都拿出来我看看。”玄原进门连茶也不喝,往沙发上一坐,一派鸿安总裁的派头。
“这才一个礼拜……”谭思小声辩解,合同里可没说一个礼拜就要审稿。
“你是写得有多差劲才羞于见人?”
谭思是玄原的心病,在他心里扎了好几年,如今可算逮到了机会,他做了甲方,谭思做了乙方,那他可不得如秋风扫落叶般无情。
谭思忍不住小声逼逼:“那我还不是……从你那里拿了榜首的嘛。”
玄原面如寒霜地一把抽过他的稿纸。
谭思口舌上扳回一城,到底底气不足,小媳妇样地瞥了他两眼。
“你的也拿过来。”玄原道。
任明卿给了他厚厚一叠。
玄原:“……”
他不看书,更别提看文了。他堂堂鸿安地产的老总,日理万机,看什么文?!他们有他写得好吗?他一开始是很耐不下性子伺候这两位的。
幸好两位都是顶级作家,玄原比他想象得要更容易入戏。
看完以后,玄原心里已经有答案了。
“你的开篇确实写的挺好。”玄原给了谭思点面子,“不过开篇写的好看,连新手都做得到。新绘平台上那群刚出道的小孩儿都知道前三章要写得有趣儿呢。”
谭思又忍不住小声逼逼:“我又不跟他们比稿,我只要跟你小师侄比稿就完了啊。”说着瞥了眼任明卿,意思是他怎么不写的好看点儿?
玄原听出他语气中的嘲讽,哼了一声:“他带着枷锁跳舞,从哪里切入早有定局,当然不如你自由发挥来得顺畅。你也就快活这几天吧。会精心设计局面的作者,前期不一定会出彩,但一旦布局完毕,世界越写越大,人物越写越深,矛盾越来越多,各条线索相交并进,情节剧情错中复杂,作者灵感持续井喷。换而言之,我师侄是个大后期,而你今天写了多少?三百还是五百?”
这可说到了谭思的痛处。他的灵感枯竭了,不想写了。而任明卿即使垂头丧气,他也每天按时打卡码字,码足了量忧愁地离去,心情不好也不影响他的手速,这深深地伤害了谭思这种一天写1000的后进份子。他后来索性都不来一楼跟任明卿拼字了,伤自尊。
“写了一个礼拜,就写了两篇,第二篇都没写完。”玄原批评道。
“写得快有什么用嘛……”
“写不完就没有资格谈高下。”玄原训斥。小说看完整性和有效性。
“你不也没写完嘛……”谭思提醒了他一下他也同样身为灵感流作家,顺便跟他套近乎,“我们应该是一伙的。”
“谁跟你一样?!”玄原眼皮子一掀,“我的《尘烟笑》,写了5本,大结局足足20万字,所有线索理清,全人物结局。至少我的故事停留在清晰的节点,有个阶段性的巨号。不像某些人,史上最强烂尾。”
谭思能说什么呢?只能洗脚婢似的小声逼逼。
“而且我不写小说,我还有钱。”玄原掷地有声,拉着任明卿上楼。
谭思被刺激得不要不要的。可怜他堂堂五年榜首,见到玄原只能小媳妇样地嘤嘤嘤。
所谓一物降一物,谭思轻而易举就能把任明卿搞抑郁了,玄原于他,就如他于任明卿。
“你这样会不会不太好……”任明卿上楼以后,觉得玄原单方面屠杀谭思,有点残忍。他猜到玄原可能是庄墨请来救场的,并没有因为玄原对谭思的训斥就自以为是。他知道玄原是在安慰他。
“你先管好你自己。”
玄原坐下,把谭思的作品摆在桌面上。
“无聊。”他冷冷地吐出两个字。
“什么东西。”他又紧跟着骂了一句。
“地摊文学。”他冷酷地做了结语。
“……”任明卿呆呆地站在原地,玄原突然而来的粗鲁惊到他了。
“这种东西只有初中生才喜欢看,没有品位,没有格调,到处都是庸俗的桥段和无聊的悬念,通篇不知所云,根本不知道在讲些什么。而且他怎么才写了这么点儿?他真的有在认真比稿吗?”玄原疯狂吐槽。
任明卿:“……”
任明卿现在不觉得玄原是在安慰他了,他觉得玄原就是在发泄对谭思的不满。
谭思的作品不至于被贬得一无是处,不过他也意识到,在有的人眼里,谭思也不是万能的神,比如玄原。
玄原又调出来他的稿子,皱着眉头大骂:“你这个文风是怎么回事?”
任明卿老实道:“最近在看《诡域》,被带偏了。”
“做这么大的项目你还有空去看别人的小说?看也不看点好的。谭思的文笔糙得一塌糊涂,你要他憋出句好看点儿的、美一点儿的句子,比登天还难——他就是个民工,没有品位,没有文化。你别学他,《浩荡纪》时候的那种感觉不是挺好的吗?”
任明卿非常善于模仿他人的文风,写《浩荡纪》的时候他学四海纵横,那种沉郁顿挫的感觉连玄原都难以辨别最后一卷是续作。
任明卿很少跟玄原谈论作品,此时愁苦地与他解释:“因为庄先生说面向普罗大众,肯定是文风越简明易懂越好……”他看玄原脸色一变,又赶忙叹了口气,“当然,这不是行文的问题,行文是次要的,主要是谭思大神很有才华,很有灵气……”
“呵呵。”玄原一脸“你逗谁呢”。
任明卿:“……”
玄原站起来,把手套脱了,丢在他眼前:“你老师过世得早;我呢,又弃文经商了。我们这一支,现在只剩下你一根独苗苗。谭思当年就不该得这个榜首,他是趁着我们突遭大变,捡了个大便宜,你晓得吗?那年你老师要是没出事,我也不用每天医院家里两头跑,那《浩荡纪》完本,《尘烟笑》完本,有谭思什么屁事儿!他就是写地摊文学的,你却在这里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
“不是啊,主要是他的这个剧情张力……”任明卿还想跟他讨论讨论内容。
“我不听你这些有的没的!”玄原粗暴地打断了他的话,“你只要给我记着,谭思没什么了不起。论才华,他没有我的九牛一毛;论实力,他没有你老师的九牛一毛。你要相信你这个身世,天生就是主角,你这次要是拿不下他,我就代你老师清理门户,听到没有?!
”
玄原声色俱厉,任明卿肝胆俱丧,只能频频点头。
“拿出点杀气来!”玄原嫌弃地拍了他两把,“你现在好歹也是个新生代作家,有代表作,有知名度,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地球上没有我不敢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