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娱]与吉米同行 完结+番外完本[bl同人]—— BY:向家小十

作者:向家小十  录入:04-19

“我想要披头士的那张有签名的专辑,要是有人能送给我这个,让我做什么都行。”
詹姆斯每次路过,都忍不住过去扒柜子,一脸眼巴巴地渴望着说。
同为披头士乐迷的兰斯也会走过去看看。
但他会特别淡定地说:“我也想要,可我更想将来有一天,人们把我的签名专辑也放在里头展览。”
瞧这思想觉悟……
学霸和学渣的巨大差距。
那天的录音结束后,暂时就没什么事了。
戴维斯原本还帮他们约了伦敦几家比较著名俱乐部和酒吧,打算让他们再去演几场,来扩大乐队的知名度,可詹姆斯的未成年始终是个问题,没人举报无所谓,一旦有人举报又会多生事端。
既然已经签了唱片约,那就没必要再去冒这种不必要的风险了。
权衡利弊后,他干脆推掉所有演出,询问大家要不要趁着现在还有时间回一趟家。
毕竟,他们真的已经离家很久了。
巧合的是,埃布尔也打算跟他们去一趟利物浦。
因为严格来说,由于詹姆斯是未成年的缘故,他自己签的那份合同还不算是合法合同,必须让监护人再给补一个签名才行。其实,如果怕麻烦的话,也可以直接等几个月,等他成年了,重新另签一份。
但埃布尔目前手头除了行星乐队,也没什么别的艺人。
他就想干脆跟着乐队跑一趟,看看他们出生的地方,了解一下每个成员的家庭背景,方便以后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和来时的走走停停、还要四处停下来进行演出不一样,回程就简单多了。
利物浦和伦敦的距离本来也没多远,他们很快就顺利地返回了家乡
之后的事情进展也顺利。
车开到利物浦后,大家各回各家。
为了合约的事,埃布尔则跟着詹姆斯和林德两兄弟一起去莱蒙家。
然后,他看到了有趣的一幕……
在进家门前,莱蒙家的两兄弟不约而同发地停下脚步,互相打量一下,?" [美娱]与吉米同行0 ">首页11 页, 拱锉舜寺宰髡怼?br /> 他们尽可能让自己显得状态良好,光鲜亮丽,仿佛只是一起结伴出门旅游,沿途吃好、喝好、睡大床,而不是出门卖唱、缺吃少喝、居无定所,艰难地寻找事业发展机遇。
然后,他们才推开了家门。
老约翰是近乎惊喜地迎接了两个儿子的回归。
他直接跑过来,帽子扔到一边,露出大大的笑容,挨着个儿地去拥抱两个儿子:“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但这么一拥抱……
两兄弟之前做的所有准备就全白费了。
老约翰的神色顿了一下,但照顾两个孩子的自尊心又什么也没说。
直到很久以后,他才在一次偶然的记者采访中提及:“他们那会儿看起来一点都不好,穿得好有什么用?我一抱过去立刻就知道了。林德明显瘦了一圈,我的小吉米,胳膊腿都快变成柴火棍儿了。”
可当时父子团聚的气氛还是好的。
詹姆斯还用一般只有家里最受宠小儿子才会有的语气,得意地向父亲介绍了埃布尔,也炫耀地提到了那张唱片合约。
老约翰挺惊讶的。
他其实已经做好了‘儿子失败归来,安慰后再帮忙找靠谱工作’的全计划,可没想到詹姆斯居然真能靠自己在唱歌这件事上闯出一条路来。
他为此又是骄傲又是高兴。
但到了埃布尔让他签字时,他却也没失去理智,反而表现出一种过分谨慎和精明的态度,不卑不亢地说:“对不起,我看不懂这些,所以,我要把它拿给懂得人去看看,等研究明白了再决定要不要签字。”
埃布尔没有任何意见。
相反,他十分欣赏吉米能有这样头脑清醒的家人。
有些艺人自身条件不错,可家人却都唯利是图。
假如艺人成年还好,虽有碍名声,但可以狠狠心断绝关系;可如果未成年的话,往往会被迫沦为赚钱机器,被家庭活活拖累死的情况,绝不少见。
不过,他这份轻松愉快的心情很快就没办法保持下去了
因为老约翰是一点儿没撒谎。
说是研究,他就真的把合同拿去好好研究了。
而且,是那种逐字逐句地研究了整整三天。
除此以外,他还专门花了一笔钱去找个好律师,最后,把所有的条条款款都搞得清清楚楚,又和埃布尔交涉了整整一下午,才正式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别说詹姆斯看得目瞪口呆了。
连林德都被亲爹的这个操作给震住了。
莱蒙家最有责任心的长子一边心生佩服,一边暗自后悔自己这个当哥的不够负责,在弟弟签合同时,居然从没考虑过这些,感觉又从亲爹那里学到了‘保护弟弟’的新招。
埃布尔原计划是签完合同就回伦敦,继续去推行单曲发行事宜。
结果被老约翰这么一搞,生生耽误了快一周。
等好不容易处理好合同,他就再没闲心做别的事了,匆匆赶回伦敦去解决这些天堆积的工作。
幸好,Mixer唱片公司的宣传团队一向靠谱,并没有因为他不在而出什么乱子。
一切事务都有条不紊地运行和朝前推进着。
最先立功的是无线电部门,他们成功让BBC的广播电台同意在明天早上六点的时候,播放《烂草莓》。
别的队友不知道是什么表现。
反正詹姆斯在得知这个消息后,就激动地凌晨两三点爬起来,抱着一大杯热茶,开心地守在收音机旁边等着听自己的歌了。
时间过得太慢了。
一直等到差十多分钟六点的时候,他本来想把亲爹和亲哥喊起来一起等,可事到临头,反而又紧张起来,担心有什么变故,电台不播他的歌了,到时候失望岂不是一家人都跟着失望。
于是,在他患得患失、胡思乱想的时候……
熟悉的吉他旋律声响了起来,六点居然到了!
实在太难以形容那种感觉了,成功的喜悦一瞬间席卷心头!
詹姆斯原地蹦了起来,他把收音机拧到最大音量,开始满屋子撒欢地狂奔:“爸爸,大哥,快起来听啊!是我的歌!我的歌!我上广播了!我上广播了!!别睡了!起来high!起来high!”
林德和老约翰很快就被他吵了起来。
亲爹和亲哥全都好脾气地纵容着他:“行啊,行啊,吉米太厉害了!”“快,快过来让我们听听。”
詹姆斯急忙示意他们去听收音机。
然后,在一片安静中,从收音机里传来了一个发音纯正又很甜美的声音:“干干净净,整整洁洁,用心洗衣,洁净世界……”
林德呆滞地望着天花板,什么都不说地沉默着。
老约翰看了一眼小儿子,又看了一眼小儿子,再看了一眼小儿子,才干咳了一声,挣扎着说:“呃,这个歌嘛,脆生生的,还是很好听的……”
“爸!你想什么呢?”
詹姆斯无助又委屈地打断了他:“那是干洗店的广告,我的歌已经放完了。”
“吓死我了!我说怎么是女声。”
老约翰抚着胸口,松了一口气地一屁股坐到了沙发上。
第30章 所有问题
没能让老约翰听到自己的歌,詹姆斯有点儿遗憾。
毕竟,由于阅读障碍的缘故,他早些年总是因为写不出作业、上课读不出课文等等一系列的问题,给家里添麻烦。各种请家长的事件更是层出不穷,时常连累亲爹也经常被老师训得面红耳赤,所以,他在内心深处,非常想让老爹也替自己骄傲一回。
可惜,这次难得的机会被他一大早的患得患失和犹豫不定给糟蹋了。
但没关系,他乐观地重新振作精神:“还会有新机会的。”
新机会来得很快。
因为,一夜之间,烂草莓变成烂大街了。
不是贬义。
只是这首歌实在太容易学了(兰斯:挖苦人泄愤要那么复杂干什么)。
过于简单的旋律,导致随便什么人听完,都能跟着唱上几句。
尤其是在广播电台放完后,那回旋反复,极富洗脑和魔性的段落,可能依然会在大脑里一遍一遍又一遍地浮现,‘草莓烂掉啦,烂掉啦,烂掉啦!你的草莓烂掉啦’,这时候,哪怕是个白痴,大概都能跟着一起唱了。
而最有趣的地方在于……
这首歌本身虽然是容易学的,可假如想和原唱者唱出一样的感觉,却又没什么人能做到。
因为主唱的唱腔和声音几乎是不可复制的。
作为北英格兰利物浦的本地人,詹姆斯不管是说话,还是唱歌,其实一直带有浓重的地方特色,他的口音不是最常听的那种慢悠悠,吐字清晰,又优雅的英式官方发音,而是一口利物浦当地方言音,也就是传说中的Scouse(炖杂烩)Accent.
这种口音的主要特征是吞音、略音非常严重,对外属于能不能听懂全看命口音。
一般在发音时,他会不自觉地能省就省,能略就略,而且语速一说快,经常是叽里咕噜叽里咕噜一大段,别说外国人了,连本国非利物浦本地的English Speaker都不见得能听懂。最简单的例子,what正常来讲是what,可詹姆斯经常会习惯性地吞掉‘t‘,直接说wha?
所以,尽管唱歌时,他会刻意控制着咬字清楚一点儿(也就是说英语普通话)。
但如果仔细听,依然能感受到那种别人难以模仿的独特风格,单词和单词之间总会有含含糊糊的少音和联音,使得这首歌听起来含含糊糊,像是一个年纪不大的少年由于不高兴,干脆嘟着嘴唱出来的。
而且,由于是正儿八经的录音室版本,自然没了现场表演时故意挑衅的贱贱感和诱惑感,反而带了一种英国人比较习惯的随性和慵懒感。不同于一些流行歌曲过于激烈高强节奏所带来的剧烈冲击,简单地就像是随口哼唱出来的一支小调,没有任何侵略性和刻意感,让人一脸无奈地听完了‘邻家孩子嘟嘟囔囔的抱怨’,可除了会心一笑外,并不会升起一丁点儿的反感。
除此以外,如果懂行的人可能还会注意到,这首歌的旋律简单却设置得很精妙,负责节奏的鼓声敲得极有技术,虽有好几段是重复的,可鼓手却能将之敲得松弛有度,不紧不慢,并在一些延伸的节拍上巧妙处理,既不喧宾夺主,又能和主唱的声音结合得恰到好处;而吉他声每次出现的时机,也颇具点睛效果。
于是,整首歌听下来,配乐和人声浑然一体,毫无雕琢斧凿痕迹,一气呵成。
节奏轻快、朗朗上口又容易学的歌声,很快就赢得了一部分受众群体的欢迎。
尽管这时候,已经开始有乐评认为,歌曲本身弱智且无意义,重复段落太多,简单到近乎乏味。
可这依然不能阻挡大众对它开始了热情的传唱。
在行星乐队重返伦敦时,大街小巷几乎谁都能哼上一句‘你的xx(可替换词语)烂掉啦,烂掉啦’。
与此同时,这首单曲也得以从热门金曲排行榜的最底部,如一只和兔子赛跑的乌龟一般,缓慢却没有停止地一名接一名的向上攀爬到了第四十七位,并还在慢慢地继续向上攀爬中,形势一片大好。
为了再加一把力,当行星乐队刚刚回到伦敦,埃布尔就跑来通知他们,准备上电视。
并且,这位做事雷厉风行,可确实有几分死板的家伙发给每个人一份资料。
兰斯接过资料后,却没有立刻低头去看,而是不引人注意的后退一步,低声问:“要帮忙吗?”
詹姆斯感激地望了他一眼,却摇了摇头。
兰斯于是理解地点点头,不再说什么了。
真奇怪,明明知道那是一个本质很傲慢的人,可詹姆斯时不时就会难以自控地产生一种‘他很善解人意’的错觉。
对此他也没有再想太多,而是低头去看属于自己的那份资料。
自从知道自己不是智商低,是阅读障碍症,并且,这个症状是可以改善甚至治愈后,他就再也不会因为读写问题而紧张了,尽管依然在这方面进展地跌跌撞撞,比别人都要费力百倍,可好歹还是有了点儿进步。
所以,他把烟叼到了唇边,腾出手指头去按着纸张上的单词,一个字一个字地往下看,试着靠自己来解决一切问题。
他略有些艰难地边看边读着:“吉米,喜欢红色,这他妈谁说的?爱吃炸鱼和薯条,那得看是什么炸鱼吧!我哥做的炸鱼一般都是黑糊糊的。乐队主唱,会吹口琴、摇沙锤……唔,口琴刚学没多久,沙锤这个没错。很爱队友,咦,我爱他们吗?其实,我每天都想揍他们一顿。虽然学习不好,但非常喜欢学习……等等,这是谁说的?喜欢学习的人是兰斯好吗?从事音乐和喜欢唱歌的原因是,从小狂热地爱好音乐,音乐能带给人快乐,想要让更多的人和我一样快乐,所以决心退学、追逐梦想?真奇怪,我他妈是弱智吗?想给人快乐,怎么不去马戏团当小丑,或者去学当脱口秀主持人呢?”
正皱着眉头看资料的乐队所有成员都哈哈笑了起来。
他们干脆也不看了,近乎放肆地把资料随手扔到一边,评价说:“通篇胡说八道。”
那一刻,埃布尔脸都气白了。
后来大家才知道,这几份资料是他花了不少钱,找什么厉害的职业写手帮忙写出来,要用于后期宣传的。
——如果早知道的话,我们对他的态度可能会……
——好一点儿?
——不,让他滚蛋!白花钱,写得什么傻逼玩意儿啊!
总之,埃布尔这回真生气了。
他对行星乐队的喜爱绝对毋庸置疑,可乐队成员身上的某些特质又让他反感和头疼,那种嬉笑怒骂,肆意妄为,过于随性的举止,带着青年人无所畏惧的傲慢,也许爱他们的人会更爱,可恨他们的人也会更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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