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娱]与吉米同行 完结+番外完本[bl同人]—— BY:向家小十

作者:向家小十  录入:04-19

但如何管理这些人?
乐队成员肯定是没时间的,所以,这就需要巡演经理的存在了。
詹姆斯他们起初十分自然地认为这个职位应该属于戴维斯。
那个在最艰苦时期就跟着他们一起奋斗,存在感不高,兼职过各种角色,却始终尽职尽责帮助大家的男人。
但埃布尔不信任他:“太年轻,还没有独立带过团,经验不足的结果就是搞砸你们的演出。”
然后,他态度强硬地推荐了一个据说曾带团历经两百场现场演出,有着丰富经验的巡演经理人,一个叫比尔的男人。
由于詹姆斯之前一系列不听话行为,这时候的埃布尔大概快被逼到濒临抓狂边缘了。
所以,乐队的大家有些不确定自己继续提反对意见的话,会不会把他彻底给刺激疯了?可是,戴维斯是他们的好朋友,怎么能不帮朋友说话?
一时间,气氛就有些压抑。
最终,詹姆斯认为不能辜负彼此的友谊,决心再次去危险边缘来个大鹏展翅时……
戴维斯主动退了一步。
这个戴着老式眼镜,有着可爱雀斑的男人主动承认了自己在经验上的不足,表示愿意成为比尔的副手,一起为巡演团队做出贡献。
他真是一个非常好的人。
不管外界以后承不承认,他都应该是乐队的第五人。
可当时的情况,确实处理起来比较麻烦。
埃布尔连续竖立威信失败,如果连更换巡演经理这种事都再次被驳回的话,很可能会气得自此放手不管,但乐队也需要他。
现实总是这么两难。
大多数人都希望自己能做个有情有义的好兄弟、好朋友,可实际上,所有人最终都只能在权衡利弊后,做出相对正确的选择。
不过,更换巡演经理成功这件事总算让埃布尔破碎的自信心有所回归。
他继续忙碌起来,每天甚至同时开着两部电话,不断地核实乐队演出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突发强迫症爆发一般,任何含糊、不确定的单词都能立刻让他火上心头,变得充满攻击10" [美娱]与吉米同行0 ">首页12 页, 性。
在这段时间里,他漂亮的助理小姐每次进办公室都战战兢兢,生怕莫名其妙遭到迁怒。
但埃布尔从这种忙碌中,自虐地感到了一种奇特的兴奋和满足感,那是一种在刚毕业从事这一行时,浑身是劲儿,一心大干一场的激情。
“和年轻人在一起待久了,我怎么也变得沉不住气了?”
他有时候忍不住这么反思,认为自己居然这么简单就被一个未成年的几句话给激得像是打了鸡血一样的行为有些傻。
可当他下一次看到詹姆斯时,依然会被那个金发的小混蛋气得火冒三丈。
那小子在气人方面绝对天赋异禀,无师自通,哪怕一句话不说,一双绿眼睛也总能生动形象地表达出一种‘哦,你只有这点儿本事吗’的似笑非笑感。
总之,整个团队都在日夜不停地高强度运转。
很快,伦敦地铁里就挂上了行星乐队即将巡演的大幅海报。
一个月……
二十三场演出全部确认无误。
乐队的第一场演出被安排在了一个剧院里。
在此之前,他们从来没有在这种地方表演过,以前的俱乐部、酒吧还有一些其它什么乱七八糟的临时场所中,舞台总是很小的。四个人之间的距离会很近,一个转身,一个侧头就能看到队友在旁边朝你微笑。可这里的舞台变得很大,他们必须重新熟悉舞台,确认彼此的站位,以免正式表演的时候,出现问题。
但这些都不是问题。
在提前试音的那一天,鲍德温坐在一堆架子鼓后头,像转笔一样地换着花样转鼓槌(鼓手通常都会这一手),神态自然随意,非常有大将之风;西奥摆着酷酷的姿势,摆弄他的贝斯;兰斯坐在一边镇定自若地给吉他换琴弦;詹姆斯环视整个剧场,在舞台上来回转悠着,像某种野生动物一大早巡视领地一般认真。
然后,巡演团队中一个工作人员气喘吁吁地跑过来。
他无比兴奋地喊着:“天!你们知道吗?演出的门票全他妈卖光了!”
詹姆斯站在高高的舞台上,立刻露出了一个异常灿烂的微笑。
后来那名工作人员说:“只冲那个自信的笑容,我就觉得演出绝对不会砸!”
但当晚的演出其实没什么可供多说的。
因为是第一场,大家开局平平,稳中求胜,先努力去熟悉场地和新来的观众们。
等随着他们越来越习惯舞台和底下观众后,才慢慢掀起了几个小高潮。
可即使是这几个小高潮,相比以前他们的表演,其实也不算什么。
只不过……
在这场演出中,詹姆斯明显暴露出了‘情绪在高峰期就会变得难以自控’的性格特质。
正如那张单曲专辑一般,他前一秒能高高兴兴地唱什么‘草莓烂掉了’,后一秒就会突然爆发出高音‘你会被鬣狗咬死’的诅咒,声线极端地转变,带给观众视听享受的同时,也会有很多的惊吓。
不过,每次他这么做的时候,一些姑娘们就很给面子地开始尖叫。
于是,乐队的表演就会更加如鱼得水,在观众们嘈杂的声音中自由翱翔。
尽管他们在这个时期多数是凭本能去演出……
可显然,在一众无聊的合唱团中,行星这支充满力量、节奏感、生命力、坚持拒绝回归平庸,又棱角分明的乐队,在整个乐坛已经变得独树一帜,而他们也在努力尝试着去建立属于自己的独有风格。
这一次,在表演结束后,终于有记者跑来采访了。
一个不知道是哪家小报的记者,带着前些日子一直被忽视的怨气,心心念念想搞个大新闻的冲了上来追着问:“打扰一下,听说你们的那首《烂草莓》,灵感来源是草莓乐队?”
于是,行星乐队的所有人都停下了脚步。
金发的主唱一脸诧异和茫然地慢动作回头:“Wha……?草莓乐队,那是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最后应该是what,吉米的方言音把‘t’给吞掉了。
第33章 年满十六
詹姆斯的态度自然真实,以至于那名记者开始怀疑自己消息来源的正确性,不得不重新换了一个问题。
草莓乐队的事情,就如同风过水无痕一般被大家有意无意地忽略了。
之后,这份规模不大的小报还是刊登了这次采访,在豆腐块那么大一点儿版面中这么简单介绍着:[吉米莱蒙,行星乐队主唱,金发绿眼,皮肤雪白的英俊男孩,身型纤瘦单薄,嗓音却极具爆发力,高音低音驾驭自如,性子有点儿混不吝,但在舞台上,非常耀眼。]
当时的行星乐队还处在‘歌红人不红’的状态。哪怕大街上很多人都在传唱《烂草莓》,可依然没多少人认识他们。
所以,报纸就只大概写了写相对表现显眼的主唱,没提及其他人。
然而,几周后。
随着一场接一场的密集巡演,他们迅速地席卷了整个伦敦!
埃布尔安排的二十七场演出,场次多在伦敦各大高校的周边,这个受众群体选得太妙了。
那里是十几岁青少年们的天下。
他们衣食无忧,可却实实在在是被社会遗忘的群体。
成年人……不管是家长还是老师,通常只会要求他们按部就班地走在正确道路上,却从不想去知道他们生活中遭遇过什么挫折,心里真正想要的是什么;更不会有时间去关注他们内心深处的情感世界。
面对那些由成长带来的敏感和不安,无处倾诉的青春期忧愁、苦闷和烦恼……
大人们只会说:“等你长大就好了。”
可什么时候才能长大?
现在,行星乐队帮他们提供了一个最好的情绪发泄场所。
每当夜晚降临,金发主唱就能从天而降,为他们点燃一场燎原大火,烧光现实中所有的愤懑和无助,从音乐中得到救赎。
比起录音室,詹姆斯无疑更喜欢现场演出。
因为只有在现场,他才可以拿着麦克风想怎么疯就怎么疯,想怎么唱就怎么唱,肆无忌惮地宣泄身体内部的所有情感。
每当这个时候,他那打了鸡血般的激动,也总能带给所有人一种难以抵挡的强烈气场,那仿佛灌注了灵魂的音乐会带给全场以超乎想象的享受。
“对我来说,如果我唱完后,观众们还能老老实实、一动不动地坐着,那就是一种侮辱。”
那个穿着、打扮都土里土气,经常一脸痴呆,因为连自己都怀疑自己智商有问题,行为举止就总显得不自信,哪怕硬撑着无所谓,可心里仍觉得低人一头的利物浦男孩已经彻底消失了。
取而代之的,是舞台上张扬和傲气的身影。
詹姆斯渐渐开始有了作为一名乐队主唱的绝对自信。
有一次在演出前,他看着那些端端正正的观众,立刻皱起了眉头,干脆模仿当年披头士约翰列侬所做过的行为,粗鲁地对舞台下面的观众提出要求:“没钱的鼓鼓掌,有钱的把你们身上珠宝弄出点儿响!”
这事搞得埃布尔一度很头大。
他认为:“你可以学披头士,但能不能学点儿好的地方?比如,穿点儿正式演出服什么的。”
于是,在下一场演出前,他还不死心地让那个巡演经理比尔送来了四套价格很贵的西装,建议他们演出时穿。
兰斯并不想把彼此关系弄得太僵,再者他本来也常穿西装,所以,接受良好地穿上了这套演出服;其他人也觉得,犯不上在这种小事上继续刺激埃布尔,就跟着一起穿了。
一开始并没有什么,个别观众还因为他们帅气的西装扮相而欢呼了几声。
可当詹姆斯开始唱起那首《和他分手》时……
事情开始变得不对劲儿了。
詹姆斯觉得,这太讽刺了。
因为……
“我不能一边穿着西装,一边唱什么‘他是个华而不实的男人,他穿着西装,他扎着领带,他装模做样,他不是个真男人’,这他妈是在骂我自己了吧?“
于是,他脑袋一热,在舞台上把西装给脱了。
别说巡演经理了……
连旁边的兰斯表情都是一懵。
幸好,他如今弹吉他的技术已经接近炉火纯青,才没被自家主唱时不时的神来一笔给惊吓到弹错音。
可这事还没完……
当詹姆斯再一次唱‘他穿着西装,他扎着领带,他装模做样’时,直接把脱下来的西装外套给扔到了舞台下!
底下本就激动的观众瞬间成了一锅烧沸的水。
他们争抢着那件外套,无数姑娘们也一脸满脸狂热地喊着‘啊啊啊吉米’,拼命地挥舞双手。
在还没有什么荧光棒的时代里……
想想吧,几千人同时举起双手在头顶挥舞,那场面简直震撼!
詹姆斯望着这一切,心情愉快地笑了起来,他的绿眼睛注视着前方,却给每个人都带来了一种‘他正在看我’的甜蜜错觉。
他把唇贴在麦克风上说话,所有人耳边就都能清楚地听到那轻轻地呼吸和急促喘息的性感声音。
场中观众紧张地望着他。
可他仅仅是笑出了两颗尖尖虎牙,用低音在人们耳边沙哑地说:“Darling,我希望你们玩得开心。”
观众们当即尖叫着回答:“开心!”
詹姆斯于是扯下了脖子上的领带,狠狠掷到地上,拉开颈口处让人感到束缚的一排衬衫扣子,双手抓住麦克风,用尽全身力气地一声嘶吼:“那就一起躁起来吧!”
现场气氛瞬间癫狂到了一定境界。
金发主唱开始在舞台上奔跑,手臂在空中按着砰砰砰的鼓声一下!一下!一下!奋力地挥动!灯光透过凌乱的白色衬衫,打在那节劲瘦有力的腰腹处,朦朦胧胧,若隐若现。
没有人再傻乎乎地坐到椅子上了。
他们全都站起来,不顾一切地蹦着跳着喊着。
一群傻姑娘被迷得晕头转向。
她们满脸通红,眼睛眨都不眨地死死盯着舞台,整颗心脏都只为舞台上的人跳动。
埃布尔(最后一次)尝试想打造的‘干干净净,新一代青少年偶像’的心血又白费了。
他可能一直都没搞清楚,从一开始,行星乐队玩得就是摇滚。当然,没事时,也可以唱唱《烂草莓》那种有点儿流行音乐风格的口水歌,毕竟,那可是钱啊!没钱连吉他琴弦都买不起。
可有一点儿……
他们的骨子里,依旧不是什么安分存在;他们真心想玩的酷音乐,从来不是什么《烂草莓》。
詹姆斯没有乖乖地穿着西装唱歌,反而将之变成了一件演出道具。
他肆意破坏西装的行为,表达着自身极端的叛逆和抗拒权威指挥的坚决态度。
当然,这种态度带来的社会舆论,可就不那么友好了。
很多人不喜欢他们活力四射、火花四溅的现场表演,也不欣赏他们反复煽动现场观众情绪的行为。
有记者在当时曾做过一个街头采访。
一位衣着得体的英伦绅士直接声称:“他们就是一群从利物浦乡下来的小流氓团伙,我绝不会让我女儿和这种流氓碰面的。”
但当有人把这件事告诉詹姆斯时……
这小子简直乐坏了。
他笑得绿眼睛弯弯,连小虎牙都露了出来,还对着镜头做了个搞笑的鬼脸,愉快地给出一个气死人不偿命的回答:“没事的,叔叔。在您不知道的时候,您女儿已经和我一起亲过嘴了。”
这可不算完全说谎。
当演出结束后,好多姑娘都眷恋不舍地迟迟不走。
她们满腔热情地围着乐队,围着舞台上耀眼夺目的金发主唱,鼓起一生中最大的勇气,一副可怜幼猫样地发出小小声的请求:“吉米,亲亲我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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