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罪者[现代耽美]——BY:吕吉吉

作者:吕吉吉  录入:08-15

  冯铃顿了顿,继续说道:“而且尸体出现了全身尸僵。还有,我刚到的时候就测过尸温,肛温大概是24℃左右,距离现在差不多过了一个小时吧……所以我琢磨着,这人大约应该死了十三到十五个小时左右。”
  “唔,那就是说,命案是在昨天晚上发生的了?”
  柳弈低头看着表,往后倒推了一下时间,“晚上八、九点钟的时候,应该还蛮热闹的吧?”
  他说着,抬头朝四周打量了一番,“我看这老房子的隔音效果也应该不怎么样吧?附近就没哪个邻居听到这屋里的动静吗?”
  “关于这点……”
  戚山雨脸上露出了十分一言难尽的表情,“这位死者的……工种,比较特殊,在邻居里面风评很不怎么样,所以平常他家就算传出什么动静,都很少有人会来搭理他的。”
  “哦?”
  柳弈露出了一点儿感兴趣的表情,“死者的身份已经调查清楚了?确定就是这屋的屋主?”
  “关于这点,还不能完全肯定,毕竟脸已经毁成这样,根本无法辨认了。”
  他遗憾地看了看死者那张血肉模糊、眼窝塌陷、牙齿外露的狰狞面相,继续说道:“不过,从现在掌握的各方面证据来看,是他本人的可能性应该很高。”
  说着,戚山雨打开手机,从相册里点出一张照片,隔空递到柳弈面前。
  柳弈定睛一看,发现里面是一张正面免冠大头照,但是,和一般的证件照不同,这张照片里的年轻男人,表情显得十分俏皮。
  他的发色和地上的尸体一样,是浅棕色的,他侧脸斜四十五度入镜,经过液化磨皮而尤显细皮嫩肉的脸蛋上,一只眼睛半眯着,嘴角邪魅狂拽地朝一侧翘起,似乎正对着镜头抛媚眼,右手还举到脸边,拇指和食指交叉比了个心。
  而在照片下方,还有一行鎏金花体字,上书“Franco”,大约是个艺名一类的玩意儿。
  “所以,这位的职业,到底是什么?”
  柳弈心里其实已经浮现了一个猜测,不过还是等戚山雨跟他解释。
  “照片里的这位,本名叫做黄子祥,今年22岁,父母双亡,这处房产,就是他父母留给他的遗产。”
  戚山雨回答:“至于他本人,两年前大专肄业之后,就一直在两公里外的酒吧街里的一家夜总会工作,在店里的艺名叫Franco。他名义上是个咨客,不过实际上应该做着陪酒和应召的工作。”
  “所以,他其实就是个牛郎,对吧?”
  柳弈直接说出了那个词。
  戚山雨有些尴尬地点了点头,“根据他们店里其他同事的说法,黄子祥平日的‘服务’对象以有钱有闲的阔太太为主,如果看对了眼,也会接一些同性生意。”
  他略一停顿,然后补充道:“我们问过他的邻居,隔壁好几户人家都反映说,大约也能猜到他的‘工作’性质,也常常会撞见他把相好的男人女人往自己家里带,有些时候他家还会闹腾到半夜,相当扰民,所以邻里之间对他的风评都很不好,平日里也几乎不会跟他打交道。”
  柳弈双手交叠,右手食指在左手手背上有节奏地轻轻叩着,“原来如此,因为邻居都知道他会带金主回家过夜,所以无论他家闹成什么样,邻居们都不会多管闲事,是这个意思吗?”
  “也不是。”
  戚山雨却摇了摇头,“我们仔细地盘问过与他相邻的两户人家,他们都反映说,以前虽然不时能听到他们家里传来一些不和谐的动静,有时候声音还特别大没错……但是,两家人仔细回忆过以后,都说,昨天晚上,他们并没有听到这屋里传出什么声音。”
  “这样可就有点儿有趣了。”
  柳弈看向旁边的冯铃,指了指死者脖子上那条艳橘色的领带,“这人的死因,确定是勒亡吗?”
  冯铃回答得十分干脆,“暂时没有发现其他致死性伤痕,而且从颈部皮肤和双眼结合膜的出血点来看,应该确实是死于机械性窒息的。”
  “那么,他的十指被削去,有没有可能是他在遭到勒颈的过程中,为了反抗而抓挠了凶手,而凶手又恰好是个有点儿反侦察知识的人,为了不在死者的指甲里留下自己的皮屑和血液证据,干脆直接砍断然后带走了他的十根手指。”
  “嗯,确实有这个可能。”
  冯铃表示同意,“我做过快速预试验了,死者虽然曾经遭到过侵犯,但是直肠里并没有留下精水,不知是凶手是并没有登顶,还是把用过的套子也一并带走了。”
  “我刚才,还觉得这应该是一桩模仿案呢……”
  柳弈的目光在死者的身上一寸一寸地扫下去,将每一条狰狞的伤口都一一仔细看过。
  “不过,现在看起来,或许,真的可能只是一个巧合?”
  “模仿案?”
  戚山雨听出了柳弈话里的关键词,“你是说,在新长垣影视基地里挖出来的那具无名白骨?”
  柳弈点头,“嗯,就是那个。”
  “可是,那案件的细节并没有见报,也应该没有从其他媒体渠道流出去过。”
  戚山雨表示不赞同。
  毕竟当时从工地里挖出白骨的时候,虽然很是轰动,也很快就见了报,但是爆料的工人们哪里有什么刑侦知识,根本不可能看得出那大半截还埋在土里的尸体是缺胳膊少腿呢还是十根手指被剁了呢。
  所以,那案件也只是以“新长垣发现无名白骨”作为噱头而已,至于更细节的东西,除非是内部人士,否则旁人很难知道,就算想要模仿,要做得那么正正好,也是一件非常有难度的事情。
  作者有话要说:经过留言的小伙伴提醒,补充了个小细节说明~⊙▽⊙
  今天太晚了,下一更的时候,一起回复前面三章的留言,爱你们哒么么么!


第72章 6.the silence of the lambs-0
  “说得也是, 在没有进一步的证据之前,还是不要先入为主的好……等等!”
  柳弈原本正盯着躺在地上的尸体, 忽然双眼圆睁, 猛地停下话头,两步上前,单膝在距离死者的头部极近的位置跪下, 朝冯铃伸出手,“手电筒给我。”
  冯铃虽然不知道柳弈这是发现了什么,依然还是立刻从前襟口袋摸出电筒,连同一把小镊子,一起递给了自家头儿。
  柳弈用镊子尖小心的挑开与死者锁骨平齐的衬衣的第一颗纽扣, 然后夹住左侧衣领,慢慢地朝外侧拉开。
  死者脸上伤口纵横交错, 将整张脸全都划了个稀烂, 放在胸前的两只手也被切掉了十指,因此,从伤口里流出的大量鲜血,不仅让死者的头部跟从血池子里捞出来似的, 整个都血淋淋的,连脖子和衣襟上也全都是血, 时间久了以后, 血迹慢慢干涸,将衬衣的布料都浆成了板状,一拉开衣领, 就扑簌簌地往下掉黑红色的渣子。
  “你们看,领子的这里。”
  柳弈将手电光圈打到最亮,照到衣领子上,“留意看,血迹的颜色。”
  冯铃和她组里的另一个法医,以及她带的学生,都不约而同地从柳弈脑袋的左边、右边还有正上方凑过去看,一下子就把所有视角给堵了个严实。
  戚山雨没法子,又不好挤开谁,只好在旁边等着,让几位法医先看完再说。
  柳弈让其他人注意的,是死者衣领上的一片渗透晕染状的血迹,边界模糊,上头的血液经过了十多个小时之后,已经干透了,晕染的起始位置呈现出一种颜色偏红的褐色,深浅均一,末端则是越来越淡的暗红色。
  然而,柳弈的电筒光投射上去,几人立刻清楚地看到,在死者领口的位置,有一个直径大约一厘米的半圆形区域,上面的血迹颜色要比其他地方的来得淡了半个色阶。
  “这个……”
  冯铃思考了一下,“难道是他的衣服上先沾了什么液体,鲜血再透上去,就留下了这样的痕迹?”
  柳弈点了点头,又要了一根棉签,在那片颜色略浅的半圆区域上面反复擦拭了几次,凑到鼻端闻了闻。
  “血腥味太重了,闻不出什么味道,暂时还不好判断这是什么液体,等回去实验室再说。”
  就在这时,门板传来“叩叩叩”几声有节奏的敲击声,几人回头,就看到戚山雨的搭档安平东站在门外,身边还跟着柳弈的研究生江晓原。
  “你们蹲那儿干什么呢?”
  安平东利落地换好鞋套,走到围在尸体边上的几人身边,“这是发现什么了?”
  “现在还不好说,也不知有没有用。”
  柳弈站起身,朝安平东点点头,又瞥了一眼足足比自己还迟了二十分钟才赶到的学生。
  江晓原接到柳弈扔过来的凉飕飕的视线,狠狠打了个哆嗦,不由自主地往安平东高壮的身形后面躲了一步。
  “安警官怎么才上来?还劳烦你把我那不肖弟子给捎上来了。”
  柳弈客气地问道。
  “我刚刚到楼下找尸体的第一发现人问话去了。”
  安平东“嗨”了一声。
  “那小伙儿吓了个半死,哆嗦得跟只雨打的鹌鹑似的,看着都可怜,我就让他呆在楼下,找个地方坐着说话了,也省得万一晕倒了更麻烦。”
  “对了,我还没问,这尸体是怎么发现的?”
  柳弈一听,恍然大悟状,想起自己竟然漏了这茬儿。
  “呵,这事儿,说来还挺有意思的。”
  安平东把“有意思”三个字咬得极重,听着有点儿咬牙切齿的味道。
  “发现尸体的,是一个送外卖的小伙儿……”
  根据安平东问到的情况,作为尸体第一发现人的小哥,是市里某海鲜烧烤店专送平台的外卖员。
  他接的这张单子上打印的下单时间,是4月16日,也就是昨天晚上的十一点三十二分。
  订单里林林总总叫了四个大菜,加起来有四百多块,而送餐时间则被定在了今天中午十一点半到十二点之间。
  外卖小哥说,他今天比预定的配送时间早了大约十几分钟到达,站在门外按了很久的门铃,没有人应门,于是拨打了订单上的手机号码,却听到铃声从屋里传来,而且听得出来,手机响起的位置离门口相当之近。
  小哥当时觉得有些恼火,伸手拽了防盗门一下,立刻发现门竟然是虚掩着的,他就自己将门拉开,然后试着扭了一下内层木门的门把手,结果一扭就开了。
  接着,外卖小哥自然是一眼就看到了横陈在客厅显眼位置的半光着的血淋淋的男尸,当即吓得魂飞魄散,连手里提着的饭盒也扔了,连滚带爬跑下楼梯,一直狂奔出楼道,才想起还得报警。
  当民警接到警情赶来之后,这位是说什么也不肯跟着警察上楼去指认现场了,连后来安平东找他问话,小哥也跟只受惊过度的兔子似的,瑟缩在楼梯口,哆哆嗦嗦地陈述着他的送餐惊魂记。
  “喏,手机就在那边,我们进来看的时候,上头还插着充电器。”
  安平东说完这一段之后,抬手朝大门玄关的鞋柜指了指。
  “我们查过了,下单的号码和付款账户都是属于屋主黄子祥的。”
  大家顺着他的指点看过去,果然看到窄窄的鞋柜顶部有一处粉笔做的标记,应该就是当时搁手机的地方。
  “我问过冯法医,她告诉我,死者的死亡时间应该是晚上八、九点左右,但外卖平台却是在晚上十一点多接到订单的。所以,我觉得吧,当时下单的,应该是还留在屋里的凶手。”
  他顿了顿,又补充道:“我猜想,他之所以如此作为,就是为了让尸体在第二天中午,被来送餐的外卖小哥发现。”
  “难怪小戚警官告诉我,你们认为,死者很可能就是黄子祥本人了。”
  现在的智能手机,几乎都能使用指纹进行开锁和支付,而且手机的指纹识别系统可不管机主本人是死是活,只要将手指按上去就能行。
  而对于现代都市人来说,手机又几乎是二十四小时不离身的东西。
  这就意味着,在本案之中,虽然死者的面相被极端破坏,但尸体不仅身高体型发色与屋主黄子祥相仿,而且现场的手机又是屋主本人的所有物,又很可能是使用了死者的生物学特征来打开的。
  “我本来也怀疑过,凶手特地毁坏尸体的面容,又削去十根手指,有可能是为了用别人的尸体伪装成屋主黄子祥的,但是,现在看来,这么做也太不靠谱了。”
  安平东说道。
  柳弈“嗯”了一声。
  在各地罪案之中,凶手因为各种理由,想要掩盖死者真实身份的情况,实在是相当常见的。
  这些凶犯采用的手段,最多的是毁坏面部、烧掉手指指纹或者干脆直接焚毁尸体,还有一部分是剥光衣服,或者拿走手机、证件等能证明身份的东西。
  不过,在此类案件之中,尸体的发现地几乎全都是野外或者一些人迹罕至的公众场所,至不济也得是某些入住管理不规范的小旅馆或者民宿之类的地方,而几乎不可能像这个现场一样,直接把尸体丢弃在某个知名具姓的人家里。
  毕竟以现在的法医学水平,个体识别技术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早就不是开膛手杰克能够横行雾都的年代了。
  比如在这个案子里面,假设凶手真想用一具别人的尸体冒充屋主黄子祥的,那么,他虽然可以毁坏遗体的面容,但只要头骨还在,法医们只需要搞到黄子祥本人的一张近期的正面照,用颅像重合法,按照8条基本标志线、34个标志点、9条轮廓曲线,以及13个观测点的软组织厚度,共计64项指标进行重合,就能判断出,两者是不是同一个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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