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炼金产品实在是伟大非凡,而其中蕴含的意味还能让教廷做做文章。于是光照会赖以传承的尊者信物被教廷秘密供奉起来,珍藏在这里,只有教皇和枢机主教才有权限打开。
基本无人涉足的地下暗室,不正是发生一些罪恶的最好地方吗?
当红衣主教将蜡烛放在一旁灯架上,开始窸窸窣窣从自己肥猪似的身上脱衣服时,拉斐尔就知道接下来要发生什么。
“我杀了他。”
时至今日,拉斐尔再次说出这件事情后,脸上的表情依然寡淡而冷酷,没有其他丝毫表情。
庆幸在经历了暗室扔蛇后,拉斐尔便习惯性的会在身上配上尖锐的利器。
等到一切尘埃落定后,拉斐尔也在私人医生那里做过全面的心理测量,结果是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反社会人格。
那是拉斐尔第一次杀人,但是他的动作冷静,熟练的不像是第一次,大概也能说明许多东西。
等到后来拉斐尔才知道,其实公爵夫人花了大价钱收买那位枢机主教,只是想买他的命而已。原本枢机主教只需要将他骗到那间储物室,然后把厚重的石门降下,任他拉斐尔在里面喊破喉咙都不可能被人听到。
但也许是拉斐尔这幅皮相生的极好,恰巧那位红衣主教又是个恋童癖,这才给了他翻身的机会。
“别说了。”
这一次,抬起的手变成了宗祁的。黑发青年不容置喙的紧紧将那双粗糙的手裹住,眼神清澈,没有丝毫畏惧或者是害怕情绪。
真好,他不害怕。
拉斐尔在讲述这一切的时候,实际上内心冷酷的可怕,就像在讲述他人的过去一般。
而宗祁,不过是一个简简单单的动作,一句简短的话,便让他觉得,好像自己所有经受过的苦难,都是值得的。
能够遇到这个人,值得啊。
若是经受苦难是我到达你的必要道路,那我甘之如饴。
第67章
在拉斐尔冷静的处理完红衣主教的尸体后, 他将主教手指上的权戒拿下,正准备从这间深不见底的储藏室里走出去。
他不知道迎接他的会是什么。
梵蒂冈有专属自己的宪法, 自从拉斐尔入了教籍之后, 便同样受到它的约束。
可是这宪法对于高层神职人员来说不过是一张废纸,例如教皇,作为梵蒂冈的君主, 全世界的宗教和精神领袖,他的冠冕代表有三层,代表了神权人权的结合。和在梵蒂冈上,教皇默认不会受到任何律法的约束。这也是为什么在二零一四年时候,世界披露梵蒂冈神父们劣迹斑斑的性侵史时, 会那么迅速的引起全世界哗然。而作为仅仅比教皇低一级的枢机主教,另外一边不过是一个不受宠家族的三子, 上头还有公爵夫人打包票, 想来也不会是一件多么难处理的事。
可是,这对于拉斐尔来说,就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了。
失踪了一位枢机主教,清查到他的头上, 他根本无可躲避。
那个时候拉斐尔甚至想好了要怎么样躲避警卫,从梵蒂冈里逃出去。就算在外面风餐露宿做一个乞丐,也比现在的生活要好得多。
拉斐尔最后深深的看了一眼这个暗室。
在他回头的那一刻,他的意识忽然被一道玄奥的神秘所攫住。
【吾能感受你的渴望, 吾能给予你至高无上的权力】
并没有任何人说话,但是这么一道意识却如此玄而又玄的汇入了拉斐尔的识海, 明明白白的同他对话着。
就像是四维空间的生物被迫同更高维度的生物对话,低维度的生物无法控制,只能被迫接受这种意念传输。
“……代价是什么?”
【消除神秘】
理所当然也是情理之中的,没有丝毫力量的少年选择了握紧唯一的,能够通往权力之巅的钥匙。
代价是什么他不清楚,拉斐尔只是从心底里无比厌恶着那样没有力量的自己。对于这种时候的他,伸出手的人无论是天使还是魔鬼都无所谓,只要是能够让他获得力量的东西——
拉斐尔都会毫不犹豫的答应。
在他同意交易的那一刻,盛放在储物室中心的上帝之眼忽然爆发出一团炽烈的金光,灿烂的足以同太阳比肩。
这道金光阵仗浩浩荡荡,从地下暗室直接穿透,投射到位于地面上的圣堂之内,将所有正在念诵圣经的教徒惊醒。
“上帝啊!这是——圣灵降世!这是神迹!神迹啊!”
人们颤巍巍的下跪,流泪将额头抵在冰冷的地面。即使是教皇,面对这样的神光,也不得不屈下膝盖,恭恭敬敬的献上作为信徒的忠诚。
早在很久远很久远的过去,梵蒂冈曾经是有记载过天使降临的。但是这一切和神迹有关的神秘,在近代几百年间忽然消失匿迹,再也没有任何身影。与此同时,神迹的消亡也是梵蒂冈从神权巅峰走下来的重要原因之一。
如今的神迹再度现世,又怎么会不让教众们动容哗然呢?
以教皇为首的大主教团顺着神光,恭恭敬敬的走入地下室,几乎是以匍匐姿态,将拉斐尔从地下暗室里请了出来。
手戴上帝之眼的稚嫩少年站在贮藏室中间,他的眉眼冷峻,虽然身披陈旧的教袍,但是浑身都笼罩在神光之下,似乎是传说中奉神的名,前来拯救世间,为人间受难的救世主。
“他怎么处理?”
临走之前,拉斐尔面无表情的指了指被他摆放在另一旁的尸体。
“他冒犯了您的权威,死不足惜。”
所有人都是如此回答着,他们看着拉斐尔的眼神不像在看一个活物,内里掺杂着畏惧,崇敬,还有深不见底的,足以让他们失落神权重新回到顶端的欲望。
真讽刺。
光照会的圣物被梵蒂冈借用,奉为自己神权的代表。
可梵蒂冈却不清楚,他们一直打击的异端,实际上才是能够真正沟通神秘的枢纽。
光照会的首领成为内定的下任教皇,成为梵蒂冈当之无愧的权力中心,这难道本身不就是一件十分讽刺的事情吗?
金发的少年站在圣堂的门口,顺着矗立在梵蒂冈中心的十字架,淡淡的抬眸望向远处下落的夕阳,摩挲着手背上的上帝之眼,眼神有着不属于他这个年纪的勃勃野心和狠厉。
风将他的袍角掀起,更加衬得他身形消瘦纤长。在他身后,瞻仰神迹的神职人员呼啦啦跪了一地,口中呼唤着圣灵的伟大名字,圣歌在高高的穹顶下反复回荡起伏。
再之后,光照会首领的归位,在神秘组织也掀起轩然大波。
光照会神圣尊者的位置只是空悬,因为炼金术的禁忌,这么多年没有人能够调动光照会转移到地下的所有庞大部分。如今神圣尊者归位,必然又是一阵腥风血雨。
中间经历了多少年,拉斐尔才掌握了这个庞大的组织,其中辛酸不必多言。但等到他真正成为整个欧洲无冕之王的那一刻起,他的报复也就同时展开了。
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活着。曾经对他做下一切恶果的人被送入了与世隔绝的精神病院里,谁都很愿意卖这位新任光照会领袖一个面子,而威斯敏斯特公爵的头衔,也没有任何意外的落到了他的头上。
等到拉斐尔拿到他所有能在兰斯亚特家族拿到的一切,他同时也加冕成王。
后面这些,拉斐尔都不过轻描淡写的一笔带过,听在宗祁耳中却是一个字比一个字都要来的心惊肉跳。
“后来我有去查阅当初蔷薇十字会遗留在光照会中,有关于上帝之眼的部分典籍。”
要说炼金术邪恶,没错,它确实是邪恶的,因为它的等价交换过于霸道,不仅仅是人体,甚至连灵魂这种禁忌领域也被纳入交换的范畴。
上帝之眼的真实,实际上并不亚于第六元素的圣物。它其中也有自己一道等价交换的等式。
那日拉斐尔奋力反抗,在地下暗室里将枢机主教杀死,事实上就是阴差阳错的构成了上帝之眼苏醒的必要等式。
没错,灵魂是激活上帝之眼的必要。
但是光照会的真正宗旨确实促进人类发展,怎么说呢,也许这就是事物的两面性吧。
宗祁听到这里,内心一个咯噔,但是眼下的情景不容他再多想。他安安静静的将手覆盖在金发公爵的手上,却被他反手握住,裹在手心。
拉斐尔不带任何表情的讲述着这一切。
刚刚见到他的时候,宗祁在布莱克老管家口中听到的拉斐尔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纨绔子弟,除了不风流以外,其他任何地方都足以同老拉美尔比肩。这种性格可以说也是宗祁最不喜欢的性格。
宗祁的第六感很强,他一看拉斐尔,就知道这个人足够危险,脸上的笑容也足够虚伪,所以对他不知何意的示好和靠近一直表示抗拒,小心翼翼的隐藏着自己身怀黑卡。
但是命运真的很巧合,巧合到这个看上去一头骚包金毛的纨绔子弟居然是光照会的首领。
反正宗祁是真的惊了,就算他知道蔷薇十字会和光照会之间的关系并不是敌对,他还是没有暴露自己底牌。
再然后,就是在森林里。
圣灵之馆的森林是他们两个关系的转折点。
其实也正常,对于两个大男人来说,一起出生入死就是过命的交情了。宗祁一直都是个很分得清事理的人,要是有人真诚对他,他也会真诚回报。
就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这种友情好像就有些变质了。
宗祁不是傻子,他知道自己的异常,只是不愿意多想,但他门儿清的很。
明明宗祁也没有经历过,但是当它来敲门的时候,却能刚刚好分辨出它的模样。
“没有关系,那些都过去了。”
男人有些粗糙的指腹从他的手上轻轻划过,带起一串如同电流般惊颤的感觉,从皮肤层一直滑落到心尖上,酥酥麻麻的。
“能够遇见你,这就够了。”
还是那样喑哑又磁性的声音,只是掩映在内里的情绪再也无可隐藏,一层一层的将宗祁裹住,无处可逃。
拉斐尔其实是不相信爱情的,也许这也和他第一次举起匕首的经历有关,所以他一直厌恶同他人的任何接触,甚至达到一种严苛禁欲的程度。
但还是值得,上天待他也不算太薄。
宗祁抬起眼,毫不畏惧的与他对视着,嘴角微微弯起,那双灰眸里落满星光,狡黠的像是一只狐狸。
“我记得……英国男人都十分传统,矜持,在感情上面含蓄而负责。”
他特意将语气上挑,表达出自己充分的疑惑。
“是吗?”
拉斐尔也笑了,只是这个笑容极具缱绻,同时又带着无与伦比的进攻性。
他的行动力一直很强,清楚自己想要什么,便会去毫不犹豫的追逐什么,如同一个老练的猎人,自信猎物不会逃脱掌心。
“我想……你肯定是没有认真读过《傲慢与偏见》,我的东方boy。”
金发公爵笑着低下头去,将对方来不及反驳的话语尽数淹没在了唇齿之中。
他们在夜晚的中国古街上互相拥抱,紧密的贴合在一起,热烈而温柔。像两颗干枯的,等待了无数年的心脏终于找到了一个灵魂交融的彼此,全世界只剩下十指相扣的温度,喧嚣纷纷远去,灯火皆是映衬他们的背景。
第68章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女作家简·奥斯汀的代表作, 宗祁虽然没看过书,但好歹看过BBC1995年经典版的六集片。
英国人在欧洲属于十分特殊的那一列。
他们冷淡, 矜持, 高雅,不轻易与人交心,还喜欢说别人都听不懂的英式幽默。很多人来英国居住几年都不见得教上一个英国的朋友。
在爱情上, 他们既没有法国男人那样的浪漫,也没有意大利人和西班牙人那样的狂野热情,更没有德国男人的沉默深情,但是他们也有着独属英国人的动人之处。
总是喜欢穿着考究西装的,手里提着黑伞的英国人, 在碰见能让自己心动的对象时,同样也会激起他们骨子里的自由和狂放。
《傲慢与偏见》里, 达西发觉自己已经无可自拔的爱上伊丽莎白后, 他便能够全然不顾伊丽莎白的出身,亦或者是世俗的眼光,狂热大胆的表达着自己的感情。
那一次达西不眠的夜晚,多长多泥泞的路都无法抵挡他从彭伯里到伊丽莎白家。在花园中突兀的求婚, 说是一时兴起,倒不如说是达西先生早就完全无法掩饰自己炽热的爱意,做出的疯狂决定。一点也不同于世人给英国男人贴上的刻板印象,什么冷淡矜贵通通都不知道被扔到哪里去了。
拉斐尔说完这句话就凑上来吻住了他, 言下之意就是宗祁根本不懂英国男人面对爱情时那种疯狂与热烈,那种像是一把火, 拖着爱人烈火焚身的炙热。
“我以为英国男人都会更加矜持一点的。”
等到宗祁气喘吁吁的从拉斐尔的桎梏中逃生后,他红着眼睛恶狠狠的瞪了金发男人一眼,刚刚的感觉太过激烈,他眼角竟然因为缺氧不自觉渗出生理性的泪水来,就这一眼,差点没把拉斐尔的心都给攫住。
“怎么个矜持法?”
“例如……今天的天气不错,和伦敦往常好像也没有什么区别;嗯,你的领结很性感,非常衬你的下颚;我一点也不觉得你讨厌,事实上你非常有趣,每一种有趣都恰到好处的踩在我的心上;我有很多很多的话想和你说,大概是一些平常到不足以挂齿的,但事实上……抱歉,我有些口齿不清……但我想说的是……实际上……大概……坦白的说,我喜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