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宝,"我温和地打断了他,问:"你觉得樊虎手下那群乌合之众是齐晖的对手吗?""......"不甘地咬了下唇,摇头。"他们敢跟条子公开对着干吗?""当然不敢!""这不就结了?"我拍拍手跷起二郎腿,"咱们安全着呢,尽管放心看戏吧!"
"可是、可是......我们老大也不好惹啊!"进宝急得差点哭出来。
我笑了:"傻瓜。"摸摸他的脑袋。此后任凭进宝软泡硬磨也不再吐露只言片语。好在这时如意的欢呼飘了进来:"招财哥醒了,阿宝!"
招财的确醒了,但是玩起了失忆的老把戏。当然不是彻彻底底的失忆,他只不过"刚好"忘了落到任无限手里以后发生的事。医生对此给出了科学解释,但都是一堆废话,至于能否让他再记起什么来可是一点法子没有。我自然失望,于是如意照例扮演安慰人的角色,说什么"人活着就好哇,忘了就忘了"云云。进宝......理应反应最强烈的进宝,却沉默,像条尾巴一样藏在我背后,似乎连多看招财一眼都嫌烦。招财倒很在意这"平白无故"的冷遇,那神气,简直比窦娥还冤。
随后夜幕降临,我正准备熄灯就寝,房门忽被人推开,进宝夹着只枕头蹭进来。
"阿宝?"话音未落,小兔子已经以兔类特有的敏捷一跃蹿入我的毯子,钻进我怀里瑟瑟发抖。被他求助的力度及身躯的凉意惊得一哆嗦,我立刻明白了兔宝宝的来意。
想必正被自己的罪行折磨得坐卧不宁吧?
"九哥......怎么办?怎么办?"一开口他便没头没脑地诉说,"我闭上眼睛就好像听到那家伙在哼歌,他哼得好难听,我说你别哼了,别哼了!他偏不,他还在哼哼,翻来覆去吵得我头都炸了!我扑上去、掐他的脖子、狠命地掐!我说看你还吵不吵,再吵老子掐死你!他的眼珠子鼓出来了,舌头也伸出来了,像条死狗一样......可他还在笑!边唱边笑,脑袋都歪在一边了还在笑!
"该死的他不知道有多闹!"话到这儿身子蓦地僵硬,"听......九哥你听见没?他又笑了、又笑了!我......我我真想掐死他,把他的脑袋拧下来!可是手指怎么就是使不上劲呢?我都没力气了,他怎么还不死!"扑在我身上,进宝边啜泣边下狠劲地绞我的睡衣,面上已呈现某种程度的疯狂--我还真怕他产生幻觉把我当成了樊虎!
"九哥,九哥,你教教我,教教我......怎么才能让他闭嘴啊!"他终于忍不住呜呜哭出声来。
对进宝而言,这是一场痛苦乃至残酷的蜕变。它只有两种结局,正如哈姆莱特那句经典台词:生存或者死亡。弱者注定困死在名为罪恶感的蛹里,只有强者才能破茧而出,从此化身为只在夜空飞翔的妖媚的蛾。生死存亡悬于当事人一念之间,外人想插手--很麻烦。
然而,进宝是我计划中不可或缺的棋子,失去他我同样会很麻烦。
昏暗中一个翻转,将年轻的躯体压到身下,我捕捉了他已烙下深深齿印的唇,小心撬开齿列,将他满腔的咸涩、苦闷、惶惑、挣扎......尽数汲取,咽下。
进宝一身极具攻击性的肌肉紧绷起来,他战栗不已,体温甚至是烫手的--这种情形与得知招财遇险时的愤怒极其类似,但又存在微妙的不同--宛如被撬开坚硬壁垒的蚌,虽仍有两扇壳儿虚张声势,其实最柔软的部分已在眼底暴露无遗,任•人•宰•割。
他死命攥住我睡衣前襟,仿佛替全身力量找个发泄渠道,又仿佛溺水者抓住一根救命稻草。但当我用撕的把这件睡衣脱掉,这双手便骤然失了着力点,软绵绵的,整个人都松懈下来。
轻而易举,我褪除他的上衣,用衬衫的长袖将两只威力强大的铁拳束在床头。他蓦地挣扎起来,我不悦,皱眉,按住他的肩头挤进他两腿之间,一探手,隔着薄薄一层布料逮住了丛林中尚在沉睡的鸟儿。
进宝禁不住闷哼,眨眨水光浮泛的眼,既疑惑又惊惶地望着我。
"九哥......"
"放轻松,小乖乖,"我润润唇,诱惑地低语,"我会让你只记得我......"不给他任何犹疑的机会,扑上去,就像掠食者终于撕破伪装尽情享用觊觎已久的美味--
......
也许这才是本性。
比起烟视媚行屈膝侍奉,还是征服与支配更合胃口。完事后慵慵懒懒地靠在床头,浅浅酌上三杯两盏淡酒,手指闲适地从枕边人发际滑至尾骨,细细体味那起伏间人体阳刚的节奏......世上最惬意的事莫过于此。
台灯依旧暖洋洋地睁着独眼,温柔地凝视着凌乱被褥间毫无睡相的小兔子。我轻轻叹了口气,把他压到我腰间伤口的腿挪开去。他不满地哼哼,惺忪睡眼勉强翕开一线来。
"来一口?"我微笑着向他举杯。
他闭上眼,顿了顿,咕哝道:"为什么是我在下面......"
"辟谣啊。"
"?"
"好像前不久还有人在怀疑我不行吧?"
"!"小兔子倏地红了脸,火霞一直烧到了耳朵尖。
我笑着放下酒杯,俯身,试探地舔噬那看起来很好吃的耳垂。兔宝宝哆嗦了一下,嘴里低低地哀告求饶,推拒的双手却绵软无力。轻车熟路了,我抓住他的分身,稍加刺激,这年轻的器官便在掌中茁壮起来。
"九哥......不、不要了......我、我不要......"哀求之中渗透了甜腻的鼻音。这使他的拒绝听起来更接近撒娇。我怎会放过如此美味?腰杆一顶,勃发的分身顺利挺进了温软湿热的紧窒,销魂的滋味令两人不约而同地逸出低吟。静待片刻,我半撑起身,手掌贴按上他左胸激烈搏动的那片区域。
"听得见吗,现在?"
"呃?"他不知所措地睁大了一双情欲氤氲的眼。
"那个缠着你的冤鬼啊,他还在唱歌吗?"
圆圆脸再次胀得绯红,进宝低下头,轻飘飘一拳向我袭来。我偏头闪过,扣住他的手腕顺势带进怀里。"别傻了,小乖乖,死人有什么可怕的?日子久了你会知道,跟活人比起来他们反倒是最温良无害的。况且......你什么错都没有啊!他--该死。"
"真、真的?"紊乱的吐息,迷蒙的眼神。
我眼儿弯弯,嗓音在昏暗中格外低柔,蛊惑人心:"没错,交给我吧,阿宝--把你完完全全交给我,那样就可以什么都不去担心了--没有痛苦,也没有烦恼,你想要的我替你弄到手,而你,只要乖乖照我说的去做就行了......很容易,对不对?"
作为回答,进宝一阵激颤,两腿钩住我的腰,拉下我的脖颈献上两片烫热颤抖的唇......新一轮狂欢自此拉开序幕。
小野兔再也逃不出我的手掌心了,我知道。
今年天气特古怪,五月间居然来了场大降温,头顶上终日灰蒙蒙的。好像特意来给这单调的视野添抹亮色,刚用过早饭就瞧见一辆乌黑锃亮的凌志车滑进街道,不偏不倚,恰恰在我家门口停下。
片刻,一个躬着背的小伙子从车后座钻出来,怕冷似的缩着脖子竖起领子,一路小跑地上来按门铃--来福的跟班,猴仔。
我摆手阻止了准备开门的如意,就这么隔着层纱窗与来人对话:"猴仔,你小子也早锻炼啊?"他忙打躬作揖地给我陪笑脸,说:"您就别消遣我了,方老板!我这不是奉了齐总的命来请您的吗?"
我瞥了眼"凌志":"晖哥好大的架子!这么大冷天要我下去觐见不成?"
"您误会了,误会了!"天气凉快得很,猴仔却扯了袖子揩额上的汗,满脸笑容堆挤得有些夸张,"齐总在公司候着呢,我奉命接您来的。"
敢情那辆凌志是我的专车啊!
"那感情好,你先下去,我就来。"皮笑肉不笑地说,我回房拿了手机,没去惊动熟睡的进宝,吩咐如意几句便出了门。在凌志后座坐定,猴仔急忙掏出一截黑布条来:"方老板......这个,得罪了。"
"请便。"我十分友好而且合作。眼前顿时陷入黑暗。猴仔似乎十分害怕布条半途脱落,绑好之后不忘重重一勒。
车平稳地启动了。
"猴仔,晖哥什么事找我?"
"这、这个......这么要紧的事,我哪知道?方老板,您未免抬举我了......"他拘谨地笑,嘿嘿嘿。我也笑:"说得也是。那--他怎么处置叛徒你总该略知一二吧?"
"?!!"座椅剧震--与路况无关。
我于是扯下蒙眼的布条,笑睨着他,问:"今天根本不是晖哥派你来请我,对吗?"
"你你你......你胡说些什么!"
"哎呀,反正我已经上了贼车,有必要再玩‘犹抱琵琶半遮面'吗?是不是啊,前面的两位?"
......
副手席上一人转过脸来--墨镜、压低的帽檐,面孔掩去大半,但声音似曾相识:"那一刀没让你学乖还真是遗憾,九尾狐。"
"哪里话,你们那只坏脾气小猫爪子利着呢!难道平时都没人给她修指甲吗?"
男人挑眉,黑洞洞的枪管亦加入后窥行列。这次聪明了,用的是黑市上常见的仿六四手枪。
"少耍花招。"他低沉地警告,枪口点了点猴仔,"你,愣着干啥?把他眼睛蒙上!"
后者抖得跟筛糠似的,蜷成虾米状,哀哀地叫:"不、不关我事啊!方老板,你听我说......我、我欠了高利贷好多钱......我、我是不得已啊!求求你,行行好,行行好吧!千万不要让齐总知道哇!求求你、求求你了......"边叫唤边在椅子上把头磕得"扑通"作响。
蠢货!死到临头还不自知......我叹了口气,宽容地向他许诺齐晖绝对伤不了他一根汗毛。这傻蛋立马感激涕零,经"仿六四"再三催促方拾起布条蒙了我的眼。
车始终匀速行驶。
我耐不住寂寞地开口道:"喂,你们准备带我去哪儿?见那个‘孙小姐'吗?"
"少废话。"
并非错觉,这两个大男人对那十几岁的丫头片子敬重得很。不过用膝盖想也知道他们不可能是上下级关系,没有哪个部门会任命十来岁的孩子做长官。唯一合理的解释是--这丫头是某位大人物的千金,任性的大小姐揪了父母的部下私•自•行•动。若再联系那把不寻常的枪......非军即警呢,他们。
车忽然停了。"仿六四"将我拽出后座,身后猴仔探出头,傻乎乎地问:"喂,还一半钱呢?"但闻耳中"噗"一声轻响,没了下文。踢开尸体,男人再次把我塞回车里,只不过换了他本人坐到身旁,枪口不时在我腰眼处"骚扰"一下。
不会比换轮胎更复杂,车若无其事地继续赶路。
我不由得叹息:"你们何必杀他?"
"仿六四"嗤笑:"不杀他,由着他去通风报信?"
"你如果真想保他性命,刚才就不该假惺惺收买人心!分明是你要他死!"开车的男人忽然激愤起来,听声音,清朗、干净,还有十二分的正气。
正气?呵呵,年轻人往往容易受盲目英雄主义的蒙蔽,世界在他们眼中黑白分明。他自命为白,我自然就成为黑。
多么有趣的理论!
"说得好,年轻人!"我赞道,"不过你好像忘了,动手杀人的并不是我啊!"
"你--!"
"7号,别上他的当。"身边那"仿六四"厉声说,警告性质的,枪柄重重一捅我的腰。
喔~年轻人是"7号"。腰侧被敲得疼痛,但我仍偷偷地笑了。
黑暗中不知过了多久,终于抵达目的地。依旧是在"仿六四"强烈存在感的胁迫下,我跨出车门迈进一道门槛,然后--
"怎么这样慢!"香风裹挟着银铃般的娇嗔拂面,眼前的屏蔽被人一把扯去:"嘻嘻,咱们又见面了,方大哥!哎呀,真是越看越觉得你好看啦!我可能会爱上你也说不定喔!"
这可真是世界上最动听的问候了!如果它的主人没这么可恶的话。渐渐的,眼部不适散去,我看清了面前娇俏的脸孔:白瓷一般细腻,漾着粉色红晕的肌肤;灵动的、流动着清亮亮眼波的大眼睛,弯弯的柳叶眉,秀丽高挺的鼻梁,丰润的红唇......别以为我在欣赏美女,我只是忽然觉得......小丫头这张脸似乎......很像一个人。
"不好意思,上次不小心伤了你喔--嗯,真把我吓坏了,幸好你没死!"腼腆地吐吐丁香小舌,小丫头也算在道歉。可是她的神情压根儿谈不上愧疚,倒像是--小孩子因为多吃了一块巧克力而向大人"投案自首"。
大约见我一直没回答,她扁扁嘴,委委屈屈地说:"不是人家的错啦!谁叫你要逃?再说......人家也被那么多血吓哭了啦!"说着一指两名男子,"不信你问他们,4号,你说话呀!"
"仿六四"浓眉一拧:"孙小姐,别跟他废话!"
唔,一个4号,一个7号。
"是啦是啦,赶紧要回你的东西嘛!"女孩冷哼,转头伸出食指戳我的胸,"方大哥,你真是大大的坏。赶快把4号的枪还来,当然还有你身上的东西--统统交出来!不然别怪我心狠手辣!"
"孙小姐,我只能万分遗憾地告诉你,枪和你要的东西都不在我手里。"
小丫头耸肩,偏头:"但是‘你'在我们手里。"笑着露出猫儿尝到腥味的惬意表情。
接下来轮到撕破文明的外衣了。4号和7号把我剥得全身上下只剩一条内裤,(相信这还是顾虑着女性在场,否则恐怕连这块遮羞布都不给我留下。)然后开始细细检视我的随身物品。东西实在不多:一串钥匙,一包纸巾,几张零钞,一只手机。孙小姐无疑失望至极,她拎起我那串钥匙细加端详,只可惜它们全都形状普通,没一个配得上保险箱那高贵的锁孔。于是扬手抛了钥匙串,拾起我的手机。
"嗡﹋﹋"不早不晚,手机蜂鸣起来。她皱皱鼻子,冲我做一个龇牙咧嘴的怪相,翘起兰花指,"咔"一声卸了我的手机卡,并且把它掷到地上"吧嗒吧嗒"地跺碎。一面跺一面说:"哼!我要你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孙小姐!"4号有心阻止却已来不及,"您这样......唉!"
大小姐甩甩头发,手机划一道优美的抛物线,倒栽葱地进了积满灰尘的墙角。傻丫头,这样一来我未必"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你想从我手机里找线索却是绝无可能了。
有了这项认识,我几乎称得上舒心了,于是有闲心打量身处的"囚室"。它原本是间浴室,一台老式的煤气热水器安装在门框旁,与之相对的那面墙上有扇不大不小的窗,木质结构,内铸铁栅,用不知哪个年代的彩色玻璃纸糊得死死的,完全看不见窗外情景。脚边是一只泛黄的抽水马桶,干燥的,积了厚厚一层垢。头顶有锈迹斑驳的粗管道沿墙缝蜿蜒,应该是上个世纪的输暖设备,现在已经发挥不了作用了。我低头瞥了眼胳膊上争相起立致敬的鸡皮疙瘩,挪动一下被尼龙绳反绑在水管上的双腕,轻轻吁一口气。
种种迹象表明,这里曾经是一处舒适的住宅,但已长年无人居住。
"别费心打量了,我的小狐狸。"丫头两手叉腰地迫近道,"就算你知道这是哪里又有什么用?你有办法叫人来救你吗?就算真有人来救你,呵呵......他们进得来吗?你呀,已经落入我的手掌心了!"说着凑过来,眯缝着眼,声音柔和地在喉间滚动--爱猫的朋友通常将其戏称为"猫儿打呼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