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这时许暮洲才惊觉,他身下坐着的是一辆古旧样式的轮椅。
罗贝尔伯爵自力更生地扶着他身下的轮椅转过身来,看向许暮洲。
他并未欠身,而是右手抚在胸口,轻描淡写地说道:“欢迎到来,许少爷。”
——是严岑。
然而许暮洲已经彻底懵了。
在听到严岑声音时,直到严岑刚刚转过身的那一刹那,许暮洲就已经认出了他,并十分笃定自己的判断。
可真的当严岑完全转过身来的时候,许暮洲却忽然又不确定了。他明明已经认出了严岑的脸,可仔细去看时,又总觉得不像了。
严岑原本的脸无论如何算不上典型的欧洲贵族长相,不知道是永无乡做了修饰还是申请身份的缘故,严岑原本的脸颊轮廓像是被做了细微的修整,这种修整并不明显,如果非要辨认的话,大概是眉眼原本的轮廓加深了。正因为如此,他的鼻梁显得更加高挺,加上他的脸色有些奇怪的苍白,一眼望过去,还真的有一种贵族模样。
许暮洲先前的判断没有错,只是这位“伯爵”并不像他想象的那般是个年过半百的中年人,他虽然两鬓灰白,但看起来只有四十岁左右,那种腐朽的老态,更多的像是一种人生变迁留下的沧桑感。
因为内置了翻译系统的缘故,许暮洲不太清楚严岑现在说得是中文还是什么别的语言,只觉得他说话的语气和停顿重音习惯都与往常并不一样。
乌云悄然散去,墙角处搁置的树状烛台中,有一只蜡烛燃到了底部,在满树烛火中悄悄熄灭了。
一朵烛火不会对屋中的照明产生任何影响,但许暮洲却没来由地攥了一把手心。
许暮洲有那么一瞬间,竟然分不清面前的是严岑,还是那位罗贝尔伯爵。
严岑见他不说话,捏着膝上的手杖转了一圈,低低地笑出了声。
他将轮椅往前滑动一节,接近了那张宽大的书桌,然后拉开书桌左侧的一只抽屉,从里面找到了一支点火枪。
书桌一角上放着一直三角烛台,严岑伸出手,将这三只蜡烛一一点亮了,才吹灭了手中的火枪。
烛火将严岑周身的一小圈地方照亮,严岑的右手食指有一下没一下地敲着扶手。
“怎么。”严岑说:“不认识我了?”
或许是光亮让许暮洲将他看得更真切了些,也或许是严岑终于笑了,许暮洲方才那种被气势所摄的压迫感消散大半,他不着痕迹地放松了紧绷的肩膀,冲严岑走过来。
一放下心,别的情绪就瞬间爬了上来,许暮洲几步走上来,半跪在地上去摸严岑的腿。
“你怎么坐轮椅了?”许暮洲皱着眉问道:“伤着了?”
“人物身份原因。”严岑说:“罗贝尔伯爵已经残了十来年了。”
“残了?”许暮洲拔高了声音:“那你这腿没事吧,还有感觉没?”
“我没事。”严岑哭笑不得地拉住他的手:“乱摸什么呢……我不至于不能走路,只是要费点力气。”
“啊……”许暮洲一听是要维持身份设定,才勉强放下了心,但依旧忍不住埋怨道:“你选个好身份不行吗?”
“伯爵不好吗?”严岑反问道:“在这所庄园里,没有人比我更适合行动了。”
“嗯,没错。”许暮洲语气凉凉地敲了敲他的膝盖,吐槽道:“您确实很‘适合行动’。”
“何况选这个身份还有别的原因。”严岑没往下说,而是笑了笑,轻飘飘地换了个话题:“说起来,我找到了一点任务头绪。”
许暮洲明知道他在转移话题,但也没办法。
许暮洲忽然想起一件重要问题,连忙拍了拍严岑,问道:“等一下,任务对象是罗贝尔伯爵夫人……你见过她了?”
“说得就是这个。”严岑顿了顿,拉了一把许暮洲的手,用眼神示意了一下他的膝盖:“……起来说。”
“不起来。”许暮洲抱怨道:“腿疼,这靴子太难穿。”
自从见到严岑,许暮洲彻底放飞了理想,他往地上一坐,两条腿平瘫在地板上,伸手捶了捶酸痛的小腿。
严岑见他实在懒得动弹,于是也不强求,重新开口道:“关于罗贝尔伯爵夫人,我得告诉你一件不好的消息……她死了。”
“……又来?”许暮洲敲着小腿的手一顿。
“很明显,是的。”严岑耸了耸肩:“而且,她是被杀的。”
许暮洲坐得累了,干脆靠在严岑的腿上,屈起膝盖有一下没一下地捏着腿上的肌肉。
“行吧。”许暮洲叹了口气:“我快习惯了,这次她的执念是什么?又是要找到凶手给她报仇?”
严岑没有回答他第一个问题,而是径直跳到了第二个。
“凶手不用找了。”严岑低下头看着他:“我已经找到了。”
“嗯……?”许暮洲抬起头,茫然地问:“你这次动作怎么这么快?”
“因为罗贝尔伯爵有写日记的习惯。”严岑从书桌上拿过一本厚厚的牛皮笔记本,在许暮洲眼前晃了晃。
“等一下。”许暮洲忽然有种不好的预感:“这个凶手……”
“是罗贝尔伯爵。”严岑冷静地说:“也就是,‘我’。”
第76章 静夜(四)
我亲爱的凯瑟琳:
我今日也如约定好的誓言般想念了你。
今日是你离去的第三天,说来惭愧,近日来我的记性不大好了,以至于今日差点忘记想念你这件事——直到晚上十点钟的休息时间。
说到这里,我必须诚恳地对你表示感谢,凯瑟琳,如果不是你及时提醒了我,恐怕我就要食言了。
昨日夜间下了一场暴雨,庄园后的玫瑰花田受到了一些不太好的伤害,听园丁说,由于没有及时打开引雨的帘子,所以导致一部分的花受到了损失。
不不,凯瑟琳,千万不要因此垂泪,我不愿见到你美丽的脸庞上蒙上一丝阴霾。我已经替你惩罚了那名园丁,他的血肉会化作养料,来重新娇养那片玫瑰花田。
我向你保证,在我们成婚十周年的那一天,这些玫瑰花一定会娇艳欲滴地出现在城堡的各个角落,将这座城堡点缀得生机盎然。
毕竟这是你一直以来的心愿,不是吗。
我是那样爱你,凯瑟琳。以至于我每当想起这件事,就觉得心痛如绞。
很抱歉,亲爱的凯瑟琳,我再一次在你面前失态了,我又让你见到了我不好的一面。
但我希望你能听从我的意愿,哪怕这心声是如此软弱不堪,我也想恳求你听完它——我们已经在主的见证下做了十年的夫妻,但实际上,我认识你的时间比这更早,大概至今已有十二三年了。
我再次道歉,凯瑟琳,我的记性确实已经差到模糊了,以至于我一时不记得我们见面的时间是春天亦或是秋天。
但这并不重要,我对你的爱并不会因外物而有些折损。甚至于这些都恰恰说明,我从始至终是那样的爱你,以至于满心满眼都是你,我的大脑被你所占据,其他任何事情,都不足以让我纳入记忆之中。
第三日是圣子的重生日,凯瑟琳,但我知道,你大概已经去往了天堂,不会回到污浊的人间了。
我当然笃定这个,不会有人比我更笃定了。
你是那样的温柔美丽,这一生都虔诚侍奉着主和丈夫,你忍耐苦难,顺从命运,但又积极地面对生活,从不因任何小事而抱怨,从不因任何无辜者而愠怒。
所以这也是我那样爱你的缘由,凯瑟琳。
我必须对你承认,从第一眼见到你开始,我就深深地为你折服,我希望你的眼神永远只落在我的身上,一丝一毫都不要分给别人。
凯瑟琳,我必须承认,我想要占据你全部的目光,我正是这样卑劣的人。
但无论你相信与否,我爱你,如同我爱神——哦,我居然说出这种话,真是罪孽深重。
但这无疑是我的心声,凯瑟琳,你知道我永远没有办法拒绝你。
何况这是你十几年来第一次开口请求我,我当然会满足你的愿望。哪怕你的愿望会令我心碎,我也愿意为了你承受这种命运带来的责难。
哪怕因手染鲜血而需要受到责罚,我也觉得非常荣幸。
这或许就是人生,承担你的愿望是我的荣幸,随之而来的苦难也是上天对我的考验。或许等我通过了这个考验,我们就能够相见了。
愿你安息,愿你在天堂永生安宁。
我爱你。
——查尔斯·L·罗贝尔
许暮洲啪地一声合上了日记本——这是罗贝尔伯爵最后一篇手书的日记,看日期是昨天。
新鲜出炉,信息量爆表,许暮洲想。
“这伯爵是个恋爱脑吗?”许暮洲抬头看着严岑,说道:“就这么两页纸,他到底要表白几次他老婆。”
“罗贝尔伯爵是靠军功封爵的。”严岑捻着膝盖上的手杖,有一下没一下地转着圈:“或者说罗贝尔家族都是,早年这位伯爵曾经带军出征,荣获了不少勋章和荣誉——”
这柄红木手杖大概跟随了罗贝尔伯爵很久,虽然保养的很好,木蜡和手柄都非常干净,但还是能看出手杖的磨损。
这只手杖的手柄部分是一只秃鹫,脖颈低垂着,眼睛处镶嵌了两枚晶亮的黑色宝石,看起来目光灼灼,像是紧盯着将死之人的不祥预兆。
这只秃鹫的一侧翅膀耷拉下一些弧度,翅根处露出里头包着的木料,是一小块黑褐色的痕迹。从外侧看,这已经能明显看得出损伤的痕迹,银的质地很软,如果遭受到重击很容易会变形。
“包括这只手杖。”严岑说:“还有——”
严岑顿了顿,回手拉开他身边的小抽屉,从里面拿出一柄手枪拍在桌子上。
光听沉闷地那声响,就知道这手枪分量不轻。这把手枪非常精致,手柄是带着纹理的硬木制成,枪管大概是某种金属制成,前宽后窄,枪管上也同样雕刻了藤蔓状的纹路。
整体来看被保养的很好,应该是很宝贝的东西。
枪械对男孩子的吸引力是绝对的,许暮洲眼前一亮,暗搓搓地伸出手想去摸一把。
可惜手刚伸到一半,就被严岑半路拦截。
“里面有火药。”严岑说:“中世纪的枪械跟你认知里的不一样,安全措施感人,别乱玩。”
“好吧。”许暮洲耸了耸肩,戏谑道:“罗贝尔大人。”
小狐狸一直这么见缝插针地调皮,伯爵大人当然不能就这么咽下这口气。
严岑挑了挑眉,伸手捏了捏许暮洲的脸,纠正说:“是伯爵大人。”
“还顺杆爬了。”许暮洲笑道:“说正事。”
“这两样东西,就是王室所赠送给罗贝尔伯爵的礼物。”严岑说:“枪代表权力,手杖代表地位……他是靠军功挣下这副身家的。”
“铁汉柔情?”许暮洲说。
他摩挲了下日记本的封面,这本日记很厚,许暮洲刚刚只翻了最后一页,还没来得及往前看。
“其实如果单单从他日记里的消息来看,这位叫凯瑟琳的伯爵夫人的死,好像并不是单纯被谋杀那么简单。”许暮洲说:“罗贝尔提到了满足她的愿望,我总觉得,是这位凯瑟琳想死,所以罗贝尔帮了她一把。”
“我也是这么想的。”严岑靠在椅背上,说道:“罗贝尔的日记里不止一次提到过命运和主,他们夫妻俩大概都是天主教教徒,教徒不可自杀,否则会沦落地狱。如果凯瑟琳真的是不想活了,那想要假手罗贝尔也情有可原。”
“所以还真是个情种?”许暮洲不可置信地说:“那这次总不至于是给凯瑟琳找凶手了吧……或者凯瑟琳死了之后后悔了,又不想死了?”
“我觉得有一点存疑。”严岑说:“罗贝尔伯爵是不是个情种我不太清楚,但他绝对是个非常自恋的人。”
“嗯?”许暮洲说:“这你也知道?”
“你看这书房里。”严岑示意许暮洲回头看:“墙面上挂着的是伯爵的征战时的羊皮地图,书桌上都是庄园的相关文件,和晦涩难懂的书籍。女主人喜欢玫瑰花,但这城堡里大多数因素都是荆棘,无论是烛台还是墙饰,大多都是如此。”
严岑这么一说,许暮洲也反应过来了。
“城堡大厅挂的画是伯爵的单人画像,也并没有凯瑟琳的画。”许暮洲琢磨了一下,迟疑地问:“所以这哥们儿的‘爱你胜过爱神’,水分也太大了吧。”
“说不准他觉得自己就是神呢。”严岑随口说。
墙角树状的烛台又灭了一盏蜡烛,屋内的火光显得有些昏暗了。严岑行动不便,许暮洲干脆自己从地上爬起来,拿过刚才严岑用来点火的小火枪。
“有备用蜡烛没。”许暮洲问。
“在烛台底下的小铁盒里。”严岑说。
许暮洲数了数铁树上熄灭的蜡烛数量,弯下腰从铁盒中捡出了几根蜡烛。
“我说,在家里点白蜡烛不觉得渗人吗?”许暮洲将蜡烛固定在烛台里,又一一点亮,才说:“看起来就很不吉利。”
“要么我明天就把这些蜡烛换成红的?”严岑非常虚心地问。
“……还是算了。”许暮洲顺着他的话想象了一下,顿时觉得红蜡烛比白的更渗人。
“就你这个城堡,一点光都没有。”许暮洲搓了搓胳膊,说:“到处不是暗红色就是深绿色,你真弄一堆红蜡烛来,搞得像配阴婚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