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神眨眨眼[现代耽美]——BY:ranana

作者:ranana  录入:06-04

我也这么以为,但是我们没死,我们还活着,只是我的过去成了一片空白,无法再追忆,再寻觅了。一些经验,一些道理我不再明白了,不再懂了,不再能把我搞得糊里糊涂了。我删掉了它们,丢掉了它们。
我要从头开始学,从牙牙学语开始学,我要重新认识这个世界,每一个人,每一朵花,每一棵树,就从身边的人开始。
我看身边坐着业皓文,我看我们还握住的手。业皓文的手是暖的,不知道它们还有没有更暖的时候,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放开我的手。
外头响起了一记尖锐的喇叭声。
我走出去,一辆工程车停在了天星门口,车灯照着马路,小宝坐在路中间,抱着一个人。我踩到了一只运动鞋,我捡起它,在路边放好。地上有些血迹,小宝的身后是一堵拆了一半的墙。
似乎是司机的人站在车边打电话,我们也打电话,叫救护车。我看着小宝,我想起来,有一次,我,小宝,盒盒,还有s,我们聚在一起喝酒,不知怎么讨论起梦想。小宝举高手说:“我知道!蜀雪的梦想是买房子!”
他说得没错,我一直在存钱,一直想有自己的房子,我还想有皮沙发,玻璃茶几,六十寸4k电视,游戏机,影碟机,音响,面包机,烤箱,高压锅,爆米花机,我想要一些可能派不上一点用场的东西。我想余生在自己的房子里陪着这些东西。它们也陪着我。
盒盒的梦想是环游世界,他想移民,想拥有一本不用每次去什么国家都要签证的护照。s,s什么都没说。他总是很沉默。小宝想了很久,他想不出来。过了一阵,我和小宝在宿舍里看电影,电影台播徐克的《青蛇》,电影播完,小宝激动地和我说,他有梦想了。他的梦想是遇到一个法海,他说,他见过那么多和尚,但是从来没见过一个法海,他要做青蛇,他要在水里摸法海光溜溜的脑袋。他也要开始存钱。存钱去杭州,去找法海。
“蜀雪?”业皓文叫了我一声,我一震,看到他,看到穿警察的一个年轻男人,那警察看看我,挑起一边眉毛:“蜀雪?身份证拿出来一下。”
我点头,说:“是,蜀国的蜀,下雪的雪。”
我又用力点了点头:“是我。”
我找身份证给他。
小宝还坐在地上,但是怀里的人不见了,小宝的手上……
小宝的故事就让小宝自己说吧。


小宝
1.
蜀雪悄悄告诉我:“小宝,肖灼朝s开枪,枪没响。”的时候,我脑海里浮现出的竟然是老马的脸。
老马比我大,大很多。老马比范经理还大。大不少。老马从没和我提过他具体多大岁数,我也没问过,看他的外表,我猜他五十来岁,他不胖也不瘦,一米七五左右的个子,总是收拾得很精神,很讲究,穿衬衫时,衬衫上看不到一丝褶皱,衣领挺括,衬衫的料子还很柔腻,衬衫下面配牛仔裤或者面料轻薄的九分裤,露出点脚踝,搭皮鞋,穿polo衫时一定搭一顶扁帽,裤子不是浅色麻料的就是雪白全棉的,配休闲鞋,偶尔夜里风凉,脖子上添一条薄薄的丝绵围巾,或是戴一双皮手套。他的脸呢,也不老,眼睛下面常年见眼袋,但也没肿成金鱼泡泡眼似的,额头上有些斑点,但颜色不深,头发不少,经常染,发丝没什么韧劲了,可尚能够在他头顶团成乌黑的一篷,有时因为戴久了帽子显得软趴趴的,贴紧了头皮,他会拿出梳子,慢条斯理地打理。
而脱了衣服,老马的实际年龄范畴就暴露了,以我的经验,我猜他应该在六十五到七十之间,老马胳膊上的肉松松垮垮的,一抬起来,一团皮肉就往下坠,呈倒三角形,好像他的胳膊上走着一头倒过来的单峰骆驼,老马的肚皮像一颗大果冻,他走起来,它就跟着晃,皮先晃,肉撞着皮,皮又晃,老马的大腿像两个水袋,一坐下,水袋像破了,完全摊开在了椅子上,变得扁扁的,老马的小腿肚像月球表面,不是这里缺个口,就是那里隆起个小包,他爱拿一把小刷子顺时针打圈刷他的小腿。老马的睾丸像两颗迷你丑橘,皱不拉挤的皮包着果肉,鸡巴像象鼻子——这一点倒和别的比他年轻的,比他老的,没什么差别。
老马不穿短袖,不穿短裤子,老马不和我上床。
我和老马在好再来认识,春夏之交,他来做按摩,我按了他的肩膀,他的胳膊,按了好一会儿他下面,他没硬,我跪着舔,他还是硬不起来。我笑着看看他,说:“最近工作很累吧?”
老马坐起来,穿衣服,愁眉苦脸:“早退休了。”他叹气:“唉,算了吧。”
我问:“给您泡杯参茶吧?”
老马奇怪了:“你们这儿还有参茶?”
我比了个手势:“可别往外声张啊,我们不提供,范经理私藏的,我顺了两包。”
我去休息室拿了个小包,里面有参茶茶包和一盒伟哥。回到房间里,我给老马泡茶,连同药丸一起递给他。老马笑了,只接茶杯,不拿药丸。他问我:“你多大了?”
我往小了说,谁不喜欢年轻的?管他是来征服或者被征服的,说年轻些准没错,而且我长得就显小,房间里灯光又暗,很难分辨。我说:“十八。”
老马咋咋舌头:“别乱说。”他吹吹茶杯上的热汽,道,“十八,老范会让你干这个?”
我吐吐舌头,说:“二十了。”

老马看我,我投降,捏捏他的胳膊:“二十四,快二十五了。”
老马不看我了,喝茶,声音轻了:“你去楼上学点真本事吧。”
那之后,老马成了我的熟客,他来,我就给他捏肩膀,捏胳膊,捶腿,端茶送水,老太爷似的伺候着。好几次,我还是想伺候伺候老太爷的小太爷,还是都失败了,老马唉声叹气,不让我试了,拍着我的手和我说:“小宝啊,我都能当你爷爷了,你就别为难我了。”
我说:“老马啊,我爷爷当我爷爷的时候都八十了。”
我爸妈五十多才有了我,我们老家结婚早,我妈十八就嫁给了十七的我爸,一年,两年,三年,五年过去了,我妈的肚子始终没动静,他们就信了佛,白天吃斋念佛求观音赐子,晚上大破色戒盼佛祖显灵,这么求了盼了三十多年,我被他们盼来了。他们对我那是宝贝的不得了,我的名字“小宝”就是这么来的。我被宝贝到了十岁,他们把我送进了家附近的一间小庙里报恩——他们觉得我是佛祖恩赐给他们,要我吃足十年斋饭,还了佛祖的恩情。于是,我十岁,不学九九乘法表,春眠不觉晓,花落知多少,abcdefg了,我学《地藏菩萨经》,《大慈大悲咒》,《金刚经》,学怎么叠银元宝,怎么布置法坛,敲木鱼,坐夏,给佛祖洗头,洗脚,刷阎罗殿里阎王大张的嘴里的细白牙齿。斋饭吃到第五年,我想不明白了,是他们要报佛祖的恩情,为什么不是他们自己来吃斋饭,为什么每次他们来看我,我都能闻到他们身上的肉香,看到他们嘴角的油光,他们摸我的头,拉我的手,我的头和手上全是他们手上的荤味。我也想吃肉,啃排骨,我不干了,从庙里跑了。
我把我的故事说给老马听。老马问我:“你老家哪里的?”
我说:“春城。”
“昆明?”
“小地方,说是城,就是个村,春城村,福建的。”
老马眼睛大了一圈:“我也是福建的,漳州的。”
“听不出来啊。”
老马说他十几岁坐船去了香港,后来去了美国,投奔自己亲戚,之后回国,在北京待了几十年,口音一锅炖,早就听不出乡音来了。
他说:“三藩市你知道吧?”
我点头,我看的美剧里好多都拍三藩市,它有不止一个名字,香港的翻译翻成三藩市,内地和台湾的翻成旧金山。我说:“金门大桥!老马,你去过那里吧?”
老马说:“去过啊,怎么没去过?我住的地方,天天都能看到。”
“哇噻,你住的地方风景这么好。”
老马笑了,他躺下了,脑袋枕在我的腿上,他说:“小宝,说几句你们春城话来听听吧。”

一会儿,他问:“你们不会讲的是客家话吧?”
我摸老马的头发,我记得有妈妈带着小孩儿来我们庙里还愿,她把孩子背在身前,我摸那个孩子的头发,他的头发也是这么柔软的,一只手抓不满。
我说:“崖有带兜糖仔,汝兜爱食无?”
老马的脑袋在我腿上动,好像在点头。他的身体蜷了起来。我说:“老马,我唱首歌给你听吧。”
我说:“小时候我妈唱给我听过的,很久没听到了,也不知道唱得准不准。”
我还说:“我也不知道唱的是什么。”
老马催促:“你唱,你唱。”
我就唱给他听。
入山看见藤缠树,出山看见树缠藤,树死藤生缠到死,藤死树生死也缠。
老马听了,身体蜷得更紧了。人真奇怪,小时候蜷在妈妈怀里,皮很皱,还没长开,浑身软绵绵的,到老了,老得全身发皱,什么劲也提不起来了,蜷在一个男妓的身上。我忽然觉得老马有些可爱,低头亲了亲他的头发。
老马说:“小宝啊,这是唱爱情的。”
我说:“你一说,我好像有些懂了。”
老马问我:“你要不要搬去我那里住?”
我一口答应。
我们在好再来是住宿舍的,一个房间两张上下铺,好再来人员流动快,我搬去老马那里的时候,我们宿舍四张床只睡了三个人,其实顶多算两个,我和盒盒经常碰面,结伴上下班,但是s总是神龙见首不见尾。s在我的手机联络本上备注名是:神龙教教主。
还是说说老马吧。
老马住在红星小区12幢303,据他说,他两年前住的还是电梯入户的小高层,一百五十多平,带个大露台,种了葡萄,番茄,养了睡莲,薰衣草,但是他孤伶伶一个人,越过越觉得房子空,房子大,到处都是塞不满的空间,打扫起来还费事,加上要供儿子出国念高中,读大学,说不定还得考个研,读个博,干脆就把房子卖了,买了现在这间一室一厅的二手房,他还是能种番茄,种莲花,就是大番茄成了圣女果,睡莲成了碗莲,养在一只青瓷小碗里。我见过,就在客厅边的阳台上,我见到它的时候他还是个花苞,合拢的花瓣簇成尖尖的佛手相并状。佛手的指尖鲜红。我没见到它开花我就从老马那里搬出来了。
老马结婚结得晚,离婚离得早。孩子一岁他就“自立门户”了,他从旧金山回国之后在北京给人做装修,赚了点钱,当时一个生意伙伴说融市发展前景好,他就跟着来了,两人合开了间装修公司,后来还搞物业管理,搞房地产,着实风光过。他和我说,小宝啊,你是没见过,你是不知道啊,我年轻的时候,人都是朝我飞过来,扑过来的,去唱个卡拉ok,酒杯就没法放下来,那是喝不完的酒,摸不完的屁股哇。
现在,老马老了,公司搞不动了,酒喝不动了,屁股也摸得不得劲了,整天提着个保温杯不是去看股票,就是上公园溜达,看棋,看鱼,看年轻小伙子的屁股。他还和我说,小宝啊,等你到了我这个年纪的时候,你就知道了,看比摸有意思。我说,那你一定去过四季广场吧?
老马年轻的时候看不太起四季广场这个地方,觉得那里尽是野鸡,没有档次,不入流,后来咂摸出看比摸有意思这个道理,他去了四季广场一趟,在那儿被人打了劫,对那里印象很差。我是四季广场出来的,我在那里遇到了范经理,我以为他喜欢皮滑肉嫩的半大孩子,和他装嫩,被他看穿,我怕他是警察,装疯卖傻,又被他看穿。他带我去了天星小炒吃炒面,喝可乐。他问我:“怎么不回家?”
我说:“师父说山下的女人是老虎,我就下山来看看。”
范经理给了我一个毛栗子,把我带去了好再来,楼上。隔天,给我安排了一个师父,教我拿捏人体穴位,拿捏客人,我学了半天就自己跑去了楼下,地下室,恨得范经理牙痒痒,揪着我的耳朵骂,狗改不了吃屎,死性不改的小兔崽子!
我对他笑,他踹我的小腿,踹我的屁股,我溜进了一间按摩房,正好有个客人在里面,等他点的技师,我迎上去,嬉皮笑脸,老板,我给您洗头,洗脚吧。范经理追进来,那客人要留我下来,范经理没辙,只好讪笑着退出去。
我习惯了给佛祖洗头洗脚,服侍他们,改不掉了。
我在四季广场出没的时候,从没听说过打劫的事,我们虽然没人管,但都懂规矩,规矩就是在黑夜出没,找一根电线杆,一棵树,在边上站一站,或者坐在“敖包”附近,等别人的一个眼神,眼神对上了,对准了,就去厕所隔间对身体律动的频率,无论协调还是不协调,自己选的人,不要有怨言,反正夜晚那么多,机会那么多,总有对的人会出现。打劫,恐吓的事情我们不做,打劫恐吓属于穷途末路的人才会干的事,我们都还没到那个地步。
我好奇问老马:“四季广场的小孩儿现在这么野?”
他说:“那可不是。”他念叨,“阿丰在的时候绝对不会发生这种事。”
我没听过这个名字,问:“阿丰是谁?”
老马叹气,抚掌:“阿丰啊,阿丰才是好再来的老板,是阿丰立了规矩,在这些规矩里我们才能这么自由自在啊。”
老马还说:“我在中餐馆里洗盘子,我睡在我姑妈的衣橱里,我觉得我是自由的,我没有钱,我出门被人吐口水,被人比中指,被人chinkchink的骂,你知道CHINK是什么吗?C-H-I-N-K,很排华,很歧视的词,可是,我也觉得我是自由的,我骂回去,我打他们!我打得他们满地找牙,我爬到天台上去看金门大桥,金门大桥好小的一个啊,横在云里面,云烧起来的时候,根本看不到它。它也是自由的,随心所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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