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铮和张金鑫都沉默的看着母子二人。
王太太的声音不可控制的颤抖,慈母爱儿之心让人动容,但若那个儿子手上已然沾染鲜血,而且明知事情无法遮掩过去,这样的场景只能令人心酸。
王新仪猛地背过身,对着所有人,大声道:“不是!就是我杀了他!我杀了他!好汉做事好汉当,不管是什么后果,我自己来担!”
王太太胸脯剧烈起伏,一手按在胸口,另一手指着王新仪,脸上血色潮水般退了个一干二净,保养极好的面孔此刻苍白如同死尸。
“你、你……”她忽然道:“枪毙的那个,是什么人?”
张金鑫面带愧色,说:“我找了个还有点良心的大烟鬼,答应他只要他认下来这件事,我就给他家里两千大洋。”
“既然刘家不知道,人也毙了,过去的都让它过去。金鑫,我知道你和新仪是最好的朋友,我再拿三千块,好好安顿他的家人。他为新仪挡了一灾。”王太太转向张铮,斟酌着想说些给新仪“脱罪”的话。
张金鑫面露不忍,说:“伯母,这件事……刘熙知道了。”
王太太愕然道:“他知道了?!”
张金鑫艰难道:“是,他知道了。”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何况是人命关天的大事。
王太太咬牙:“他是怎么知道的!”
张金鑫摇摇头:“我也不知道。伯母,我和铮儿就先告辞了。铮儿,咱们走吧?”
张铮把枪抵在王新仪头上,双眼之中充满威慑的盯着他,许久终于下定决心冷冷道:“往后咱们各走各路。”
这是很重的一句话,当年与自己一同做尽张狂事的兄弟,将来只能“各走各路”。张铮来的路上一直在想要怎么好好教训这个混账一顿,但如今看来已经不需要再白费功夫。
他收了枪,把枪放在枪套里,转身便走。
张金鑫朝王新仪看了一眼,他还陷在痛苦里,连忙追在张铮身后离开。
“铮儿,我知道这事儿我做的不好,但新仪毕竟是咱们的兄弟,我也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他死。”
“所以你就帮着他去死?”张铮头也不回,寒声道。
张金鑫愕然:“什么意思?”
“他杀的不是别人,是刘震,刘熙的儿子。多少人盯着刘熙,你真觉得没人知道是谁杀的刘震?”
张金鑫挣扎道:“可是,他们找不到证据……”
“证据?”张铮冷笑:“大烟鬼家里哪儿来的那么大一笔钱?说得清吗?再说只要有一个人知道真相,刘熙就不会被蒙在鼓里。”
刘震如今是不争气,但再不争气,也是刘熙的长子,是刘太太唯一的儿子。
张金鑫不甘道:“我只是没想过会有人发现。”
张铮不想再纠缠这个话题。
“铮儿,你要看着新仪死吗?”
张铮冷冷瞥他一眼:“不然我还能做什么?”
帅府中还是很热闹,张铮冷着脸进了议事厅,青禾询问的看向侯骁,侯骁摇了摇头,示意没发生什么。自从那回青禾若有若无的警告之后,侯骁便不断在心里给自己拉警报。
他不敢说自己做得有多好了,但总比从前好。
青禾长长舒了口气,没出事就好,他也怕张铮愤怒之下做出让他自己也后悔的事来。
“长顺,去备一辆车,我要出去。”
王永泽这两日休息,不在府中。
长顺道:“您要去哪儿?外边可不太平,我怕……”
“我有要紧事,你放心,不会出事的。”
“永泽不在,这样吧,我派两个人跟着您,行吗?”
青禾顿了顿,还是点头,又道:“找两个可靠的人,不要嘴大的。”
长顺心领神会:“您放心。”
帅府中的驻兵个个可靠,但即便如此,长顺还是很小心的从中分划出真正能信任的人,或许是士官,或许是普通士兵。
他在帅府最开始是张义山身边的兵,后来才划给张铮,在帅府待了这么多年,长顺对身边士兵们的品性、能力一清二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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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子敬失魂落魄的回了家。
卫氏连牌都没出去打,正在客厅里抹泪。
“妈,我回来了。”
卫氏恍若未闻,伏在沙发上哀哀哭泣。她确实生着一副好相貌,即便到了这个年纪也别有风韵,否则当初闵立山也不可能会看得上她。
闵子敬站在那儿,远远看着他妈。
这是一个可怜可悲的女人,她的一辈子都不由自己,她的父亲将她嫁给了闵立山,闵立山把她养在一个终年不见天日的环境里,让她属于少女的天真渐渐消磨掉,让她变成了一个只知道怪罪旁人的女人。
她从不去想,自己能做些什么。
闵子敬叹了一口气,过去抱住她,低声安慰良久。
卫氏呜呜咽咽,哭个不停。
闵子敬不知道她是又想起来废了手的两个“舅舅”,抑或是别的原因,他如今无计可施,无法可想。
他能做的,只是陪着他妈,让她在这个时候不至于太过难受。
第63章
奉天形势再一次紧张起来,百姓们人人自危,但从未动过收拾家产逃往关内或者其他地方的念头——整个中国都笼罩在硝烟之中,他们能往哪里逃?更何况,有张义山在,东北尚称得上安宁,去别的地方,一切只会更糟。
卫队旅重重围住关东军军营。
日本的态度连张义山都看不透,几天过去,还能这么沉得住气,这不是日本人的惯常做法。
掌权者的烦恼并不能真正影响普通百姓,他们虽然因为奉天的局势而觉得紧张,但一天三顿饭总不能落下,日子总还要往下过的,不是吗。
“青禾少爷,夫人请您过去。”
青禾顿了顿,“什么事?”
“奴婢不知。”小丫头福福身下去了。
青禾已然换好了外出的衣裳,打算出门了,此刻也只能暂且先去苏茜处。
张睿和晟儿正在吃鸡蛋羹,两个小孩儿每顿都吃得少,饿的很快。张睿看见青禾,抬起小脸道:“青禾。”
青禾笑起来,“嘴上沾了蛋羹。”
他哄了睿睿和晟儿几句,看向脸色不怎么好的苏茜,“干妈,怎么了?是不是出什么事儿了?”
苏茜道:“能有什么事,刘熙他老婆都闹到我这儿来了!”
她的脸色很不好看,说:“什么事儿!抽个大烟闹出来一条人命,偏偏还是刘熙的儿子!”
晟儿挥了挥小拳头:“杀!”
“刘太太怎么说?”
“还能怎么说!她想要王新仪的命!”苏茜道:“找我有什么用?难道我还能一枪崩了他不成?”
青禾道:“刘太太也是爱子心切,任谁的儿子被一枪打死也不会善罢甘休。”
“铮儿和他关系好,谁都知道,越是这样,越不能让他掺和这件事,不然别人会怎么看他,会怎么看他爸?”
青禾霎时领悟,说:“张铮不会管的。”
王新仪的父亲几年前帮过试图压下张义山的冯云,自那以后王家在东北、在奉天的地位就远不如前,而刘熙虽然从财务部部长的位置上退了下来,但仍然很有能量。
两个家族的角力以一条——或者说是两条——性命开始。
奉军和关东军、刘家和王家的对抗同时进行,张铮亲口说出不会再管王新仪死活的话,张金鑫心有余而力不足,何况他买人性命的事也被捅到了台面上,自顾不暇,那儿还能腾出手来去帮他?
刘如洁的儿子刘宁銮投笔从戎,在张铮身边做了一个副官。
这是张义山给他的补偿。
赵公馆。
杜仲远在门口顿了顿,深深吸了一口气,才迈入门中。
赵曼不在,她不肯再留在奉天,前几日已然搭火车离开。
杜仲远为她送行,彼时侯玉芝因事未至,只有他们两人。赵曼拎着箱子,在清冷的月台上沉默着看了他好大一会儿,说:“仲远,对你来说,侯玉芝这个人太过复杂。”
杜仲远道:“曼姐,世上没有那么多十全十美的事,有得必有失,这个道理我很久之前就懂了。”
他的语气很轻松,但脸色却不。他并不是真的看透了,如果有得选,他宁愿数年前在东京时没有去过那场宴会,没有遇见那个脸上挂着优雅大方的笑容、双目却冷若寒潭的女人。
杜仲远知道旁人是怎么看自己的,狼心狗肺,背信弃义,把糟糠妻和年纪尚幼的孩子放在老家不管不顾,连老父老母的死活都不问。
赵曼最后深深的看了这个青年一眼,再不说话,上了火车。
公馆内所有的佣人都被辞退了,明亮灯光下,侯玉芝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手指捏着一张看起来毫不起眼的纸。
她抬眼看向杜仲远,面无表情道:“你回来的越来越晚了。”
“有……应酬。”杜仲远故作轻松的在她身旁坐下,把公文包放在一边,“这上面画的是什么?”
侯玉芝不知道有没有相信他的话,淡淡道:“不该你知道的,不要问。”
杜仲远顿了顿,说:“咱们门口还是有人看着吗?”
侯玉芝点了下头,又将注意力放回那张纸上。
两人之间从未这么冷淡过,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样的相处成了一件尴尬的事。
“玉芝,下个月……我想回家一趟。”杜仲远提心吊胆,他觉得侯玉芝不会同意,但他是真的想回去一趟。
“好。”
“……什么?”杜仲远连忙掩饰住自己的惊讶。
侯玉芝看也不看他,说:“我很忙,就不跟你一起回去了。”
杜仲远颇有几分怅然若失,侯玉芝对他的掌控欲很强,寻常不愿意让他离开视线,他常因此为难,但当侯玉芝主动要放开自己的时候,杜仲远居然觉得无所适从。
客厅空空荡荡,宛如一个孤岛,夫妻二人近在咫尺,之间却横亘着让人窒息的长河。
“玉芝,回国之后,我还没有回过家,我想回去看看。”
连杜仲远自己都觉得这句话干巴巴的,没有一点儿说服力。回国之后已经过去了好几个月,但他从未真正坚持过。
侯玉芝甚至没有给他任何反应,折起那张纸上了楼。
【作者有话说】:回这边之后每天都要见好多人,哥哥姐姐同学朋友请吃饭什么的,腾不出时间来码字,真心抱歉,不管怎么样,给大家比心。
第64章 《招摇山》(正文无关,慎买)
楔子招摇山
南山经之首曰鹊山,其首曰招摇之山。
——《山海经》
我族族长是位温和睿智的老人,从来微微笑着,像是佛学里的弥勒。
某一日,这位德高望重的老人竟然亲手把我锁在了这招摇山里。他告诫我,若非生死关头,一定不要出这招摇山。我看着他凌厉的目光,只好按着族规发了重誓。
我自然不甘心。
凭什么我要一个人在这荒凉的山里,慢慢老死?
我问母亲,为什么?
母亲眼中含泪,我以为她会告诉我一切,可是没有。母亲只是轻轻抚上我的发,孩子,不要怪任何人。招摇山是我族圣地,族长教你在这里安心修行,好早日得悟大道,超脱世俗。
我不信。
招摇山与其说是我族圣地,还不如说是禁地。至少我直到成年,都没有听任何人提起过这个地方。而招摇山里,杳无人迹,满目苍凉。
某一日,我族为所有满二十岁的少年举行祭典。与我同龄的族人,或者身上长出暗青色纹路成为雄性,或者是额上显露赤色印记成为雌性——只有我,毫无变化。
历来,祭典都是由族长主持。我还记得,为我点圣水后没有看到任何变化的族长是怎样迅速的变了脸色。
或许,我是不祥之人?
罢了,想那些做什么。
母亲每十年来看我一次,现在已经来过九次,算算,我已经一百二十岁了。一百二十岁……遗族人的生命可以维持三百年,二十成年,自此容颜不改,直到三百岁,慢慢衰老,渐渐死去。
一百二十岁,于我,实在没有什么意义。
金乌东升西落,我也不过是寻个祝余食了,活着而已。
招摇山里野物甚多,初来时我尚还有几分新奇,日子久了,也不愿意再出去找寻那些东西。每日每日,就靠着母亲来时为我拿来的书籍打发漫漫时光。
簌簌响动,该是母亲来了。
我迎了出去,不管怎样,那还是我的母亲。
却不是,是一个陌生的族人。
他身上有青纹,是个雄性。高大魁梧,看起来却连站着的力气都没有了。
“莫离?”他问。
是了,‘莫离’是我的名字。一百年没有人叫过了,母亲只会叫我孩子,况且她每次来都是匆匆一晤,眼中泪水都流不完,怎么有空叫我的名字呢?
我点了点头。
那个雄性递给我一枚戒指,戒指上墨绿色的宝石圆润美丽。
他呼吸沉重,带着血气。
我看过许多医书,自然知道,他是将死之人。
我救不了他,只能扶他坐下。
“咳……谢了。”他道:“莫离,族里往后只有你一个人了。”
我愣住。
“族长命我把这枚戒指给你,这是你手腕上链锁的钥匙。”他呼吸浑浊沉重,断断续续道:“不必报仇。你往后便离开这招摇山,妥善藏在哪里,再也不要让别人知道,你是遗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