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耳朵/怀了总裁的孩子以后 完结+番外[现代耽美]——BY:唐采山

作者:唐采山  录入:10-03

  林尔刚点完头就被庄启严拦腰抱起,也顾不上旁人的目光了,林尔主动将自己贴紧庄启严的怀里。


第六十六章
  林尔被抱着回到房间的这段路,林尔是有些担心庄启严吃不消的,明明看起来体力已经透支,却还是抱着发胖了二十斤的自己走了好长一段路。
  “来,宝贝儿,躺好了。”庄启严将林尔轻轻放在床上,自己则是脱了衣服,就在林尔面前这么一件件地脱掉,最后只穿了内裤去洗澡了。
  林尔默默地斜卧在床上,等着庄启严。庄启严冲澡很快,十分钟不到便一丝,不挂地带着一身热气出来了。
  “呀!!!你怎么光着?!”林尔将眼睛捂得死死的,这么刺,激的景象,他真的是第一次见。他发誓,他真的只见过庄启严的半裸,体,就连那次发生关系也是穿了一半衣服,尺度这么大的画面今天是第一次。
  “以后终归要看到的,现在多看看慢慢习惯就好。”庄启严虽然这么说,但还是找了一套睡衣换上,免得那人的耳朵又要变红,“好了,睁眼吧。”
  林尔缓缓坐起来,拿着干毛巾帮庄启严擦头发,问道:“赶紧睡一觉吧,醒了告诉我怎么回事吧,我听秦臻说……庄点不见了。”
  庄启严抖开一条薄毯,将自己和林尔盖上,答道:“现在说,也没关系,我看见你就有精神了。庄点是被庄城绑架了。”
  “啊?!庄点不是……为什么?”林尔早就知道庄点是庄城的儿子,并且他早已发觉庄点和庄.家的关系不仅这么简单,因为庄点的存在和秦臻完全给人不一样的感觉。此时此刻,他已经混乱了。
  “庄点是庄城领养的孩子,这次庄城故意将公司搞得一团糟,分散我们的注意力,绑走庄点,还试图毒死父亲,与我争夺庄氏。”庄启严很平淡地说出这番话,边说还便让林尔和他一起躺好。
  “我现在躺着有点不舒服,你帮我买一个睡枕垫着吧。”林尔调整了下睡姿,最后将腿叠在庄启严的腿上,才好些,“那他,为什么要绑架自己的孩子?”
  庄启严将人往怀里抱了抱,说:“庄点从来就没有被他当作孩子看待。我十八岁的时候第一次遇见庄点,那时候,庄点很瘦,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虽说以养子的身份进了庄.家,但一直被庄城严格看管着。”
  “一开始,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后来我去上了大学,便很少再回来,难得回来几次,五次最多只有一次能看见庄点。现在想想,我很对不起他,为什么我不能早点发现他的处境呢?”
  林尔凝神听着庄启严说起这段往事,听着庄启严沉重的语气,林尔的心也揪了起来。
  “然后,就这么过了两年,许之铮从军校毕业,准备留在特种部队,入伍前有了闲暇时间,会经常来这个宅子找我,庄点和许之铮就是那时候认识的。许之铮跟我讲,说茗竹轩的阁楼里怎么有个可怜兮兮的小孩,都瘦得皮包骨头了,像只索命小鬼一样。”
  说道这里,庄启严锁着眉轻哼一声,像是在嘲笑那时的自己:“我还不信,和许之铮一起去看了那个小孩,结果就是庄点。那个场景,是我、许之铮、庄点这一生都不堪回想的。我见到他的时候,他被锁在阁楼的暗房里,房间里只开了口书本大小的透光洞口,庄点靠在那儿,手里拿着许之铮之前递给他的食物,一点点掰着吃,他听到我们的脚步声,吓得立刻将东西藏起来。”
  “庄点的警惕性很强,只肯和许之铮说话,后来许之铮告诉我,庄点就这么被庄城一直关着,庄城为了不把人逼疯每个月便放出来一两次。庄点的右脚被铁链子扣住了,身上尽是淤青和吻痕。”
  林尔的呼吸几乎将要停滞,他的眼眶湿湿的,他不敢将庄点现在的模样和那个可怜的小孩联想在一起。
  “许之铮也是花了很久才获得庄点的信任,庄点告诉许之铮,他被锁在阁楼里很久很久了,他不知道时间过去了多久,不过他大概推测了一下,有一年多了,因为庄赫种的花开完了一遭,上次他出去的时候,看见好多花又重新开了。”
  “庄城将庄点领养回来只是为了发泄他的兽,欲的,记起来的时候将人拖出来蹂躏一番,不记得的时候就将人遗忘在阁楼里,不管冷暖死活。再后来,我和许之铮将人救了出来,父亲知道了之后勃然大怒,打断庄城一条腿,将他驱逐,但是为了庄氏的名誉,以协助分公司为由隔断他与庄氏的正常联系。”
  “我能理解父亲的做法,他不能为了将庄城送进监狱而葬送庄氏的所有,让庄氏暴露在风尖浪口。庄点也这么留在了庄氏,与我们像家人一样,生活在庄氏。”
  林尔沉默不语,他理解庄赫的做法但是却不能接受,毕竟理解与接受是两回事。庄启严似乎看出了他的想法,又继续说:“最近,我和父亲了解到庄城的动机,早早地准备好了这一天,并且也查到他在领养庄点前,还领养了别的孩子,有一个,至今不知踪迹……在外地的这些年,他的私生活混乱,这次,父亲会亲手将他送进监狱,让他好好赎清自己的罪孽。”
  林尔这次放下心,他想,庄城这次不将牢底坐穿是不可能的了,只是他久久没能从庄点的过去中走出来,明明遭受过了最黑暗的暴行,却依然能笑得这么灿烂,林尔抱着庄启严默默地咬牙忍着眼泪。
  “所以啊,坏人真的太多了。如果你哪天忽然不见了踪影,能把我急坏。”庄启严捏了捏林尔因为情绪的起伏而红透的耳朵,说:“我好累啊,这三天,我只睡了五个多小时。”
  “睡吧,我陪着你睡。”
  “小耳朵,我好累,小耳朵……”庄启严的声音越来越轻,最后房间里回归安静。
  林尔听庄启严叫他“小耳朵”,他伸出手摸摸庄启严的耳朵,再也忍不住,躲在毯子里悄悄掉眼泪。


第六十七章
  许之铮将遮阳的窗帘打开,夕阳金橙色的光芒敷在庄点的脸上,。
  “怎么还没醒?快醒过来,我给你做晚饭吃。”许之铮捏着庄点的掌心,看着他安静的面容,想着他们这一路走过来,想着他与点点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想着他被打理干净,穿着新衣服埋着头害羞的样子,也想着慢慢变自信变开朗的他。
  假如小耳朵是一根坚韧的橡皮筋,它产于最粗糙繁忙的流水线,外表平淡无奇,却总外露着让人想拉扯它的情绪,换句话来说,这是根对孤独的孩子充满吸引力的平凡橡皮筋。而庄启严就是这个孩子。平常时,小耳朵可以忍受任何或轻或重的拉扯,当受到最极致的压迫时,小耳朵便体现出了橡皮筋精神,或反弹或断裂,反弹,毫不留情地弹击敌人,断裂,一损俱损,以最后华丽而完美的回弹结束自己的生命。
  而点点不是,他不是小耳朵,他是一块惹人怜的玻璃。多少个365天,它横竖着装饰在庄家大宅的某个地方,别人以为它很坚实,反复地擦洗它,触碰它,都很好。可这块玻璃脆弱得狠,击碎它只需要一份来自这个世界上最原始的力量。玻璃一被击碎,狂风暴雨便灌进庄家大宅这个恒温大棚。点点害怕暴力,从始至终都害怕,当受到毁灭性的拳头时,他只能碎去。
  “点点,天都要黑了,怎么还没醒?许大哥给你做吃的好不好?”许之铮摸了摸庄点的额头,心里在担忧,不知道庄城给庄点吃了多少药,药效还要多久才能过去,“我把晚饭做好,你就醒,醒了就能吃上饭了。”
  黄昏散发着最后一点余温,室内的温度也在逐步降低,许之铮将做好的饭菜放在桌子上,愣着神坐在椅子声看着饭菜的热汽一点点一点点地消失。
  “许大哥。”
  许之铮几乎是在声音传递到的同一秒站起了身,他看见庄点赤着脚站在他面前,揉着眼睛,很茫然地叫了他一声。
  许之铮猛地将人抱住,用力地按住庄点的头,喃喃道:“太好了,终于醒了。”
  “怎么,天都黑了啊?我浑身都疼,好难受。”庄点靠在许之铮的肩侧,揉了揉手腕,说道。
  许之铮平复了一下情绪,帮庄点理顺翘起来的头发,说:“饿了吧?吃饭。”
  庄点挪着酸痛的腿脚,和许之铮挨坐在一起,不顾一切地扒了两口饭,将腹部的空荡感填下去后,问许之铮:“我,我到底怎么了啊,许大哥怎么看起来这么着急?”
  许之铮低垂着头,将筷子里的鸡腿夹给庄点,沉默了许久,才说道:“没什么大事,你就算是小感冒发烧我也会心疼啊。”
  庄点成功地被说服,不过他知道不会真的没有什么的,他的身体他自己了解,既然许大哥不愿意告诉他,他选择相信许之铮,相信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他好。
  “点点啊。”许之铮突然这么叫了一声。
  庄点喝了一勺汤,抬眸看着许之铮:“嗯?”
  “和我一起去国外吧。”
  ……
  林尔这些天的睡眠好多了,一是庄启严公司的情况稳定了下来,二是庄启严托人给他买了睡枕,心情舒缓,身体也很舒服,每天睡得又深又沉。有时候庄启严还会趁他睡着逗弄他,捏捏鼻子,偷亲几口,林尔一般也没有感觉。
  庄启严和林尔之间隔了个睡枕后,每天想抱着人亲热亲热也不能了,但也好,两个人离远点睡,晚上林尔也能有翻身的地儿,还不会压着肚子。
  刚刚晚上许之铮来找庄启严,两个人在书房说了会话后,许之铮就走了,而庄启严一直冷着脸,除了林尔谁也不搭理。其实许之铮和庄启严两个人看似很像,做事往往能达成一致,有着时间磨合出来的默契,但庄启严要比许之铮更敏感一些,也会更有顾虑一些,许之铮做事讲究不拖泥带水,直来直去,而庄启严,不仅仅是他庄启严,他是庄赫的儿子,也是整个庄氏的继承人。
  就像这次许之铮想带庄点出国,这意味着许之铮及他的势力将要散去国外大半。许之铮解释说他希望庄点能够在国外好好生活几年,等到心底的阴霾真正地散去了,他才能放心。
  庄启严搓着手指,靠在椅背上,沉思着,他不是在抉择,更多时候,庄启严希望的是能有有两全其美的方法解决事情。
  许之铮离开了,庄启严就一直在书房想着,他抬头看看庄宅外面的夜景,灯火璀璨的,诡谲而又迷人,可这样地方,竟也留不住人,要走的,无非是被伤了,可这世界上,真的能有一个地方绝对安全、绝对幸福吗?
  正想到这时,林尔在门外轻轻地唤起了庄启严,庄启严一下子回过神来,耳朵里的声音慢慢清晰起来,身心的那些疲累和迷惘也都如丝抽散。
  庄启严借着窗外的所有光源扭头看向门外,就这一刻,他心底好像是有了答案。


第六十八章
  晚风轻拂着,林尔关上窗,拉上窗帘,将整个房间遮得丝光不透。林尔见庄启严从刚刚上床开始便没说话,以为他太困了,早就睡着了,结果自己刚躺下准备盖好被子的时候,被人一把搂紧。
  “还,还没睡着?“林尔睁大眼睛,背对着庄启严,被他抱得动也不敢动。
  “庄点要走了。“庄启严轻声说道,像是不忍打破这寂静完美的夜晚。
  “和许之铮?去哪儿?”
  庄启严叹了口气,在黑暗中略有些孤独地摇摇头。林尔翻了个身,看清了庄启严的脸部轮廓,轻轻用手捧住,温柔地亲吻了一下对方的唇瓣。
  “不要难过,这是好事。”林尔的手碰到了助听器,确定庄启严真的在听后,继续说:“等再次见到庄点的时候,他一定会真正地幸福。”
  “但愿。”被人吻了一下,庄启严的心情略好了些,他担心的不是庄点或许之铮的未来生活,而是生离的那一刻。
  庄启严沉思了片刻,将手覆上林尔的肚皮上,等了几分钟,问:“他……没动吗?”
  林尔“嘿嘿”一笑,答道:“今天动了。你唱歌他就动,你有没有喜欢听的歌,唱给我……们听啊。”
  “耳朵不好,不怎么听歌,好像……也不会唱。”庄启严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带着语气里的隐隐笑意和幸福感,完全没有消极情绪,可以说,身旁的这个人功不可没。
  “对不起,我……”林尔倒是敏感了一番,庄启严和他日常的无障碍交流让他时时会忽略庄启严的残疾。
  林尔没有听庄启严讲过,庄启严也没有主动提过,因为耳疾,庄启严到了上幼儿园的年龄时还不能和人正常交流,所幸,庄启严天资聪慧,庄,家为他请了康复老师,整日陪伴,到了八九岁说话才渐渐流利起来。他也有过丧气的日子,直到成年后,才渐渐说服自己依赖助听器。
  “没关系,你唱给我听吧,你就是我的耳朵,你听什么我就喜欢什么。”
  林尔的兴致也很高,也许是今晚的氛围很合适,又或者是今天的庄启严异常得温柔,不管怎样,林尔睡得笔直,望了会儿天花板,在脑海中挑出一首歌,说:“给你唱一首宝宝最喜欢的,之前在电视上听到一次,他就动了。”
  林尔清清嗓子,庄启严在一旁也起头说:“来,一二三唱。”
  房间霎时陷入沉默,林尔的声音沉了下来,缓缓开口:“请欣赏,余常清的《听风》。”
  “不,是林尔的。”庄启严插了一句。
  “诶呀,不要打岔。”林尔深吐气,咬咬嘴唇,开始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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