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宏远是何等精明,在迅速捕捉到程毓现在仍没有伴侣的下个瞬间,他那颗千疮百孔的心马上恢复了大半,理智上,他清楚程毓单身至今多半是因为自己的学术追求,同时,国内读研读博向来清贫,难以成家也实属正常。更何况,周宏远知道,就算程毓如今没有另一半,他也不会轻易接受自己。可感情上,周宏远却仍为这个发现而激动不已,他的心“怦怦”直跳,仿佛这份绝望的爱情有了眉目似的。
周宏远复又拉住程毓的手,“叔叔,叔叔,我不求你接受我,也不求你原谅我,你能不能最后再给我一个机会,让我赎罪,让我弥补……”
程毓心里乱糟糟的,这段时间,重话与难听的话他已经说尽了,再多的责备他已经不愿意讲了,讲多了没意思,他也讲不出。他向来是宽以待人、严以律己,他对周宏远虽说不出原谅二字,此时却已是疲了、倦了,他做不到原谅,却也不想看到周宏远再用这样卑微的姿态苦苦哀求自己了。他早已不恨周宏远了,所求所望,不过是个简简单单的相忘于江湖而已。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你有你的灯红酒绿,我有我的饭蔬饮水。程毓年纪大了,他也不想劳神费力的恨一个人,道不同不相为谋,如今的他,只想过自己平平静静的小日子。
“叔叔……让我对你好一次吧。”
“我不需要你的原谅,更不需要你回应我的感情,你就当我想赎罪,让我对你好一次吧。”
程毓心里微微一震。不得不说周宏远的这句话完美的把握了程毓的弱点。某种程度上,程毓与周宏远很像,都是原生家庭的受害者,只不过,程毓用过分的善良甚至是软弱来弥补童年,而周宏远则用一层又一层虚荣而市侩做外壳封闭童年。本质上,他们都在用整个人生来治愈童年。
成功了么?这谁都说不准。很多时候,连程毓自己都觉得自己没什么童年阴影,最初几年过得再痛苦,那也不过是孩提时代的旧梦,更何况他还有个疼他如生命的母亲。可那些伤痕从不因为人的轻视而消失,它就在那里,蜿蜒着,潜伏在,伺机将你攻破。很多时候,一米八几大个儿的周宏远会不屑于承认自己的阴影,他这个年纪,说这些总显矫情了,可那些连自己都不曾注意过的小习惯、那些刻进骨髓里的阴鸷与自私,都是一段失控甚至是惨烈的家庭关系的遗物。
究其根本,他们都是缺爱的人。因为缺爱,所以周宏远爱上了愿意为他倾其所有的叔叔,因为缺爱,所以程毓愿意用自己的人生换周宏远幸福平安。很多时候,周宏远都无法理解程毓,无法理解他取之不尽的善良与用之不竭的宽容,无法理解他近乎于软弱的舍己为人,然而,从另外一种层面上,周宏远却是无比了解程毓的。他知道,没有谁会比程毓更在乎亲情,也没有谁比程毓更渴望被人疼,所以,他太懂得如何拿捏程毓了。
程毓当然想有个人对他好了。他做惯了照拂他人的角色,母亲病了,他要照顾,后来,他接回了周宏远,他更要时时照料,工作上,他对同事能帮则帮。他从不敢麻烦别人,却总是对别人的麻烦尽心尽力。谈恋爱了,他愿意付出自己能付出的一切,却因为种种因素不得善果。他已经三十九岁了,飘摇至今,能真正称得上对他好的人,除了早逝的母亲,也只有大学同学李锐一人了。他实在太缺一个人来爱他了。这点他从不愿去想,更不会承认,却被周宏远分毫不落的看在眼里。
感性先于理性,程毓毫无疑问的心动了,而片刻的动摇后,是更深的抗拒。他厌恶这个毫无立场、毫无原则的自己,声音中带着不自然的强硬,“不用你对我好,我自己过得挺好。”
他的确过得挺好,拿到了博士学位,从事着自己最喜欢的科研工作,在二线城市拥有两套房子,存款虽不剩多少,月月却都有月租进账,加上各项补助,生活的舒心自在,他甚至还买了车,虽然不常开,却大幅提高了自己的生活水平。算起来,就连感情上的空档期也没多少,与前女友刚刚分手两年,身边更不乏追求者,只不过因为自己还未稳定下来,不想耽误人家罢了。程毓对物质没什么太高的追求,这样的日子他很满足,比起当初住在一室一厅、冬天没暖气、夏天没空调的远郊,如今的生活已经好了太多太多。他别无所求。
然而这种好真的足够么?他想要的又仅仅是这些么?
他混混沌沌地回到房间,黑暗中,心脏传来一声声嘶吼,某种**几乎要破体而出,他多想、多想要一个人来爱他、疼他、对他好啊。他多想被人放在心尖疼一次,又多想被人好生保护。
直到后半夜,程毓才渐渐平静下来。他不停地扪心自问,自己是不是疯了,被周宏远几句话轻而易举的蛊惑,难道他自己不明白周宏远是个怎样的人么?难道自己在周宏远身上吃得亏还不够么?他的悔恨只是表面功夫,他的深情更做不得真,有些人骨子里就刻着奸诈狡猾,汲汲名利才是他们生命的主旋律。
程毓不禁发出一声冷哼,心里寻思着,什么不需要原谅,什么不求回应,说得比唱得还好听,还不是表面一套背地一套?说得出是一码事儿,做得到是另外一码事儿,像周宏远这种信用度早就降为零的人,哪还有与自己谈判的资格?
想到这里,程毓不免有些恼怒,有些人不仅厨艺没什么长进,连头脑都没半点进步,还当自己是二十来岁的小年轻呢。程毓气鼓鼓地将头埋进被子里,倒头睡去。
作者有话要说:
已经凌晨两点零五了,太困了,晚安。
第73章
程毓早起惯了,六七点钟就自然醒。他现在不爱赖床,洗漱后便给自己磨了豆浆,又煎两了个鸡蛋,热了一个包子,正要敲门问一问周宏远吃不吃早饭,转念又觉得自己这样与十年前又有什么区别,着实好笑得很。
年纪渐长以后,程毓的消化能力下降了不少,平日吃不多东西,一个人吃完这些早点还觉得有些撑。吃完早饭后,程毓瞥了眼紧闭的书房门,竖起耳朵听了一会儿,没听着书房的动静,顿时心中又气恼起来。
程毓压着火气,洗完碗筷复又拿起拖把,“咣咣咣”一阵子,刻意将声音搞得老大,却忽视了防盗门钥匙转动的声音。
周宏远将门带上,脱掉鞋子,走到程毓背后,问,“叔叔,你怎么这么早就开始打扫卫生啊?”冷不丁的听着了周宏远的声音,程毓一吓,回过头,却看到周宏远手里还拎着跨越了半个城区买来的早点。
程毓皱了皱眉头,将拖把放在一边,用力抿了一下嘴,问道,“你钥匙哪来的?”
周宏远在程毓面前脸皮厚惯了,没觉得不好意思,直截了当地说,“我在抽屉里找到的。”
程毓早知道是这种答案,却仍为周宏远的无耻愤怒不已。他恨不得走上前撬开周宏远的脑壳,看看里面究竟装了些什么。
周宏远把早点往桌子上一放,凑到程毓身边,讨好而小心地说,“叔叔,你不是最喜欢吃以前那个小区附近卖的糁汤么?我今天开车过去,发现那个老伯竟然还在干,而且还有了自己的店面。”
听周宏远说起这些,程毓的表情倒是缓和了不少,他瞅了周宏远两眼,说,“这些事情你倒是记得牢。”
周宏远自然听得出了程毓的言外之意,他又凑近了几分,说,“你的事情,我都记得牢。”
程毓不以为然地耸耸肩,却也懒得反驳,便由着他胡说。程毓早饭本就吃多了,此时自然吃不下东西。周宏远本就是为了他才大老远买的糁汤,结果却变成了一个人吃,顿时觉得了无生趣起来。
程毓颇有些难为情,如此这样一来,再不好意思说出赶他走的话了。
上午,程毓打算去超市买点东西,刚站在玄关处准备换鞋,周宏远便跟了过来,神色紧张地问,“叔叔,你干什么去?”
程毓皱了下眉头,腹诽道,你还怕我跑了不成?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我自己家,总是要回的。只是他看到周宏远紧张的神色后,不禁动了恻隐,如实说,“去超市,买点东西。”
周宏远听了这话才放心下来,像个小尾巴一样立马黏在程毓后面,说他也要去。程毓懒得与他计较,左右是多个提东西的人。
程毓第一次坐上周宏远的迈巴赫时,心里不住冷笑,不知道当初那个跪在破落院子里的小男孩,可曾想过自己有一天会香车宝马?
购物中心离家不远,十分钟就到了,因着是周六,超市里人满为患,程毓推了辆小车,轻车熟路的走到蔬菜区,周宏远瞧他挑挑拣拣,突然有了主意,从货架上拿了一包干辣椒,又从肉类区要了块鸡腿放在小车里,临了还意味深长的看了程毓一眼。程毓不置可否,随他去了。
买完东西,周宏远又提议一起去吃东来顺。程毓瞥了他一眼,也没说话,却也没反对。
东来顺开在购物中心里,门前是两排椅子,不少人携家带口的等着,周宏远看了头大。他不愿为顿火锅劳神费力的等待,却又生怕程毓会不开心,于是小心翼翼地对程毓说,“叔叔,我们坐着等等吧。”
程毓只是淡淡地看了他一眼,没什么情绪,却让周宏远发毛。周宏远待在原地张了张嘴,不知说什么好,而下一秒,程毓则坐在了一旁的白色椅子上。周宏远没坐过去,他老老实实地站在程毓身边,像极了等待老师教诲的乖学生。周宏远已经好多年没在餐厅外等位置了,其一是他的时间向来珍贵,其二是这种事在他看来着实掉价,不符合他的身份。
商场里来来往往的都是人,几分尴尬浮上周宏远的心头,让他无所适从,又几乎抬不起头来。程毓倒是神色如旧,他掏出手机看了会儿,间或抬起头瞅周宏远几眼。周宏远向来把自己的颜面看得比天重,程毓自然知道周宏远此时有多别扭,只不过是看破不说破。
好不容易等到了他们的号码,两个人都饿过头了,反而没了兴致。周宏远按着记忆点了两盘程毓爱吃的肉外加蔬菜拼盘和虾滑、毛肚,最后还特地叫了程毓最爱的手擀面。
等肉和菜都上来了,程毓却只草草吃了两筷子肉和几口蔬菜。周宏远瞧他吃得少,便皱着眉头问他怎么不吃。程毓摇摇头,只说自己是早晨吃多了。
周宏远的心情突然就掉下来了。他记得程毓曾经是很喜欢吃东来顺的。只不过当时家里条件还没有那么好,程毓又素来节俭,所以大半年才会来吃一次。怎么这次程毓不开心了呢?如此一来,周宏远自己也兴致缺缺。天气炎热,商场里冷气虽开得足,却奈何守着口铜锅,一旁的后厨里还有大师傅烤羊肉串,是以整个饭店都显得烟熏火燎的。两个人都热得满头大汗,到最后甚至有些如坐针毡了。
吃过饭,两个人回到家,一个待在客厅里拿笔记本处理公务,一个则坐在床边儿看书。转眼太阳下了山,又到了饭点儿,周宏远兴致勃勃的跑到程毓屋里说他要做晚饭。
程毓皱了皱眉头,刚要反对,周宏远却说,“再给我一次机会,我回去之后好好练了!”
程毓自是不相信周宏远一个星期能练出什么门道,却也懒得管他,不过是一顿饭,谁做都一样。
周宏远在厨房里忙得热火朝天,程毓听着声儿再静不下心来,寻思着这孩子怎么快三十岁了还这么能折腾?
周宏远将锅放在大火上颠来颠去,辣椒,宽油,葱姜蒜,花椒茴香一一下锅,接着是切好的鸡肉丁,一入锅便迅速变了色,几下翻炒就熟透了,肉香裹着调料的味道从厨房一路飘到卧室,程毓吸了吸鼻子,眉头皱得更深了。
J城的人都爱吃辣,程毓也不例外,尤其辣子鸡丁,最得程毓的心意。不过,这已经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
做完饭,周宏远风风火火地喊程毓过来,他的眼睛里还发着绿光,邀功似得将筷子递到程毓手上,用颇为讨好的语气说,“叔叔,你快尝尝好不好吃?”
程毓神色有些古怪,他夹了一小块肉,放进嘴里,只尝了一口便把筷子放下,说,“嗯,还不错。”
周宏远舒了口气。S省人口味重,这道辣子鸡是程毓最爱吃的菜之一,重盐重辣,是以相较其他家常菜,容易上手得多。周宏远选这道菜学,其实有点偷懒的成分在,好在收效不错。
周宏远在程毓口中得到认可后才怯怯地坐在程毓对面,却发现程毓吃了半天只抱着馒头啃,再不曾吃一块儿肉。周宏远脸上的笑意逐渐僵硬,神色也变得不自然起来。他不明白程毓究竟是怎么回事,更不清楚是不是如今的自己无论怎么做都是错的?
说不失落是假的,但周宏远同样明白,程毓心里铁定不愿意与自己这样的无耻之徒共餐,心情不好,自然吃得敷衍。程毓看穿了他的心思,却只是稍稍勾了勾嘴角,却没说话。
吃过饭后,程毓坐在沙发上看了会儿书,周宏远则陪在一边。一晚上两个人都没说一句话,周宏远甚至怀疑程毓如今干脆是将自己当透明人了。
临睡前,周宏远终于憋不住了,他抵住程毓那屋的屋门,不许他关,颇为挫败的低着头,问程毓,“叔叔,你明天想吃什么?我带你去吃,或者我以后学了做给你吃。”
程毓本不想与他说话,瞧他这副可怜兮兮的样子,终于没忍住,平静地说,“我想吃清淡的。”
周宏远突然抬起了头,眼中写满震惊和难以置信。他本来只当程毓是对自己有意见,看程毓的表情不似作假,才知程毓竟是变了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