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入地球[现代耽美]——BY:布洛卡区

作者:布洛卡区  录入:11-19

  暴雨一来,程声就变得求生不能求死不能,脊背几排骨头疼得发麻,他不敢碰自己后背,只好拿两条瘦棱棱的胳膊抱住自己大腿蜷进沙发里。
  外面闪电打雷混着滂沱大雨,程声在沙发里缩成一团,两只手在自己身体上来回游荡,一边摸自己没什么肉的腿一边想——这幅病秧子身体,甭管男的女的,没人会想碰他一下。
  某次Frank半夜喝完酒从酒吧回来,门一开发现程声在客厅地板上躺着,Frank冒着酒劲的脑子当即被吓得泛金光,可躺在地上的程声却坦然,胳膊一伸,往自己卧室里指:“抽屉第一层里有个白盒子,你帮我拿一下,我刚才想去拿药,没想到滚下地板再也没站起来。”
  这种事几乎无时无刻在发生。
  临近期末,程声在图书馆通宵赶due,凌晨三四点的图书馆灯火通明,周围大把比他聪明的人同他一起熬,某个不起眼的人未来可能是某领域开头第一枪;隔壁楼也亮着,办公室里随便指一位正在工作的教授可能是某个理论的提出者。
  程声在天才中间兢兢战战地生活,觉得自己离家后什么也不是。
  这种情绪时刻压迫程声,他没有男朋友也没有女朋友,只有一个同住的室友,他开始成宿成宿耗在图书馆,面对的代码像黑洞一般吞噬掉他全部精力。
  有一次,刚赶完due的程声又一刻不停地拿出来年要投递的简历动笔改,前一秒他刚感觉不对劲,后一秒就“砰”地一声栽倒在桌子上。
  程声难得做了一场梦,梦里他又回到那座遥远的小城,有个面目模糊的人坐在他身边,用失真的声音说自己很想他。程声看不清他的脸,听不清他的声音,他知道自己难挡时间,正在慢慢忘记从前发生过的一切。
  再醒来时已经第二天,一睁开眼,满眼异国面孔,满耳灌着英语,周围竟一个熟悉的亚洲脸都没有,那一刻程声感到无限孤独和绝望。
  “我想家了,我想回国,我想喝炒肝。”程声躺在病床上说中文。
  四周没一个人听懂,程声这次不再继续开口。
  这种状况持续到他毕业那年,Frank陪他一起去看了心理医生,程声在医院填了一大堆量表,又被医生拉去做了些奇怪的仪器检查,最后被盖棺定论——你的确有病,吃药调节,利人利己。
  程声没有想象中那样难以接受,他早就意识到自己不对劲,情绪在某一时刻涨得太汹涌,那时他觉得自己无所不能,一宿宿兴奋得睡不着觉,可跌落时程声又以为自己万人嫌,世界上所有人都恨不得他早点去死。
  这次他像个乖孩子,老实地听医生话,老实地按时服药,生活渐渐流水般缓下来,程声不再要求自己跟最顶尖的学生角逐,他开始慢慢试着重新听回摇滚乐,但仍然不沾国内新秀,周末Frank拉着他逛博物馆,偶尔给他介绍新朋友,程声适应什么都快,能压死别人的病竟然被他这样一点点推开了。
  零三年,程声刚毕业便签上亚马逊,那时他对各家公司的氛围秉性不大了解,以为做技术的工种大同小异,谁知刚进公司一周就拍脑门后悔,企业氛围和电商属性和他通通不适配,硬着头皮做满一年才跳槽去了技术强企谷歌,这一做就几乎整整三年。
  零七年,在硅谷做社交网站的Frank找上他,两个人约在山景城一间酒吧里,程声比约好的时间先到,一个人倚着吧台百无聊赖地喝酒。Frank几乎踩着准点推开酒吧大门,进来看到程声便像个冲天炮仗似的朝他冲来,脸贴脸给了一个几年未见的热情拥抱。
  两人挨着酒吧边角落座,Frank屁股挨座嘴没闲着,一坐下便直说美国没搞头,工资再高也是拿命换钱给资本家打工,时间被薅得一丁点不剩,做的却不一定是自己乐意的事。
  这话说完Frank给对面程声添了杯酒,接着就说到正题,“你愿不愿意回国创业?你们那里市场实在大得可怕,技术还没填上需求,有的是idea能做。”
  零七年的中国互联网市场遍地金子,风口浪尖猪也会飞,更别提他们两个实打实的技术流,程声在对面抿着酒,有点心动。
  酒劲慢慢上来,程声嘴上开始没个把门,拍桌子胡说八道:“我CEO,你CTO,你要同意把CEO让给我,明天咱就开始。”
  Frank也跟着满嘴跑火车:“让给你让给你!可COO谁来?得找个土生土长中国人吧?现在的中国你熟吗?你都出来多少年了,走的时候你家是不是还是平房四合院?现在你们国家楼都要盖一百层了!”
  又是一年夏天,零七年六月,程声赶着夏日刚冒头的影子和Frank一起辞掉工作。两人带着这些年攒来的创业基金和一身技术从湾区回到北京。


第34章 零七
  二零零七?北京
  零七年的北京大变样。拆迁字样遽增,楼越盖越高,地铁线增了几条,出租车师傅练起英语口语。若是十年一刻度,九七零七间的十年可与八七九七间的十年大不相同。程声合理推断拿时间丈量自己这事实在愚蠢,因为他明显感觉时间在他身体里越走越快,他甚至难以预测一七年会以怎样的剧速降临在自己身上。
  航站楼翻新搬迁,程声从到达口出来,家乡的风还没吹到脸上,他心里就知道这城和人一样,在同一维度上不停地变。
  程声在国外学习工作统共六年,不多不少,读博做项目也差不多这时间,项目开项目合,眼一眨六年就过去了。他变了不少,有时照镜子甚至连自己的长相都认不出来。十七八时发小总说他脾气爆,眼睛里藏着个着火的亚马逊丛林,看人时噌噌冒火;现在泄得干净,眼里什么都没有,七情六欲仿佛都随风而逝了。
  程爸程妈和大爷大妈来机场接他,差点没认出来,眼前这个长得像青年教师的人哪是以前害天害地的混小子?大妈跑过去跟程声一个大拥抱,一面上下打量他一面感慨:“一个人在外面待这么多年是真长大了,精神气也比出去那年看着好多了。”
  老程在后面探头探脑,等前面程声大妈把人松开才过去絮絮叨叨:“在外面把自己照顾得挺好?脸色看着比以前强,以前寡白,别人一看还以为在家里遭虐待。”
  程妈过去,撇开老程的手,“你儿子今年都二十八了,老秦家儿子和他一般大去年都结了婚,这年纪再照顾不好自己怎么活?”
  等训完老程,她又转头拉着程声胳膊左看右看,腮帮子酸得厉害,话腔都带点哭:“脸上也稍微长点肉了,走的那年像骷髅架子一样,我都不想让你一个人跑那么远的地儿去。”
  一家人吃了顿饭,程声还带一个浓眉大眼的混血儿,趁家里人在饭桌上都有点醉意,蹭地站起来跟大家宣布——我要创业了,身边这位一口北京话的老外就是我的合伙人。
  老程喝得满脸通红,法令纹快垂下地,靠着椅子问他:“你创业用我的钱还是你自己的钱?”
  “我和Frank把前几年攒下来的钱都拿出来了,回来歇两天去找融资,一分钱都不用你的。”
  老程点点头,心里不大乐意程声和一个外国人创业,但想起前几年的事心有余悸,嘴上再不敢阻拦,哼哈着随他去了。
  程声回来的第一件事是找房子单住。那时候中关村一水科技企业,配套的还有楼下咖啡店,常有格子衫黑框眼镜夹着企划书走进一家咖啡厅跟人大谈特谈创业理念。程声和Frank在北京城里考察一圈,先把公司位置定在中关村,这才开始围着这片地找房子。
  俩人忙活几天,找了门对门的两套一居室,新楼盘,四十平,一个人住正舒坦。程声把寄存在老房子四合院里的行李转来新家,把该吃的药整整齐齐码在电脑桌架子上,一切完毕,心满意足地栽去卧室床上睡了一个好觉。
  找好住处后两人又马不停蹄地筹划公司的事,他们先在中关村里租了写字楼一层当办公地,紧接着就是各种注册手续、买电脑和办公用品,来回折腾快一个月才把创业起点铺好。
  大事基本捋顺,晚上他和Frank躺在一起聊天,房间里乱糟糟,行李衣服堆得像山,但俩人谁也没力气再收拾,有一搭没一搭张嘴说话都费劲。程声靠着床边,给Frank指玻璃窗外,“我从小就在这一片长大,高中大学都没离开过这里。”
  Frank马上接话:“那咱俩算半个老乡,我妈去美国以前也在这片长大,就是那时乱哄哄,她给其他男生写情书还被一个扎俩辫的大姐大堵在胡同里收拾了一顿。”
  说完两个人一起笑,但屋子里实在太安静,突如其来的笑声突兀,两个人笑着笑着就心有灵犀地沉默下来。
  程声怀里抱着一只抱枕,把下巴埋在软绵绵的枕头里,说:“这里真不一样了,我走的时候还没这么现代。”
  “能有多不一样?”Frank爬起来去冰箱找了两罐冰镇啤酒,拍拍躺在床上脸冲窗户的程声,“喝点儿,别老这么忧郁,好像我把你怎么了似的。”
  程声也爬起来,把身上皱巴巴的短袖捋平,接过Frank手里的啤酒干了一大口,换副语气给他讲以前的事:“我以前可不忧郁,估计这辈子的话全让前十八年给说完了,现在才变成这样。”
  “讲讲呗,你以前什么样?”
  程声真讲起来,只不过避开了一个不愿提起的年份,“我高中那会儿喜欢摇滚乐,周末跟发小跑去五道口那边新开的酒吧看演出,乐队里一溜长头发,往台上一站发着光,底下姑娘全冲他们尖叫。我那时候觉得他们太酷了,自己也要那么酷,就和几个发小组了只乐队。”
  “那你酷了吗?”Frank问。
  程声瞥他一眼,干口冰啤,“酷个屁,我哭了。”
  Frank立马夸张地大笑,笑得太厉害,手上啤酒洒出来溅在地上,他又跟只兔子似的蹿去卫生间找拖布,回来时还不忘跟程声搭茬:“为什么哭了?哈哈哈……”
  “为我是个傻逼。”程声说:“为酷玩摇滚这件事本身就不摇滚,我还成天像只大尾巴狼一样洋洋得意地跟别人嘚瑟,后来有人给我当头一棍打蔫了。”
  Frank若有所思地抿一口冰啤,脑子里忽然想到什么,接着问他:“你后背那条疤就是和那个人打架留下来的?”
  封在心里的事猛地被人戳上台面,程声僵在原地,大半天才轻微地点点头,什么多余的话都不再继续讲。
  不过这刚露头的回忆很快就被成堆的事压下去。回来一个月程声差点变成陀螺,公事夹着私事,每天一睁眼先被各种手续砸一顿,眼睛闭上脑子里还想着融资的事。好在那时政府扶持创业,俩人不多不少薅了点政策羊毛。公事完还有私事,程声带着Frank跟自己仨发小聚了一次,除了他其他两个人早早结婚,常欣去了投行,每天被工作薅掉一把头发,秦潇可就惬意得多,在鼓楼东大街口开了间酒吧,老婆孩子一家亲,事业爱好混一起,好不自在。
  期间高中认识的几个富二代约程声出来玩。那几个父母辈下海发财后才北上的公子哥打小就喜欢黏着程声这帮大院子弟,学生时代的秦潇很看不上他们,私底下叫他们暴发户老土鳖。他们这伙人里存在天然鄙视链,老北京鄙视外来的,家里当官的不爱搭理做生意的,但程声游离于鄙视链之外,他自然对别人出身无甚感觉,不然万不至于把自己作弄成现在这样,所以那几个富二代一约,他没多想就去赴约了。
  程声原本以为这趟只是喝酒聊天,谁知到约好的饭店一推门,人人腿上坐一个裙子开到大腿的小模特,但有一个人特殊,怀里是个脸比姑娘白的男孩。
  约他来的富二代搂着一个大浓妆朝他招手,“程声来了,你挑一个姑娘。”
  程声硬着头皮落座,怀里被老同学硬塞进一个淡妆小吊带。
  那小吊带在程声来之前先听两个富二代吹嘘一遍家境,听说程声光棍一条还一心事业,现在卯着劲往程声怀里钻,想攀上人家做享清福的少奶奶。
  程声上半身几乎被压麻,鼻子前一股浓重香水味熏得他头晕,他以为再熬俩小时准能散伙,却没想到这局忽然玩开了,几个富二代拿酒瓶要小模特们嘴对嘴挨个喂酒。小模特们都听话,笑着给自己灌酒,再转头给旁边几个微微发福的男人喂。
  这还不尽兴,中途有人忽地解皮带脱裤子,原先怀里的小模特马上跪在地上伺候。
  程声被这阵仗震得脸刷白,旁边小吊带细溜溜的胳膊已经放在他皮带上,涂着指甲油的手刚要往下一拉,就见程声蹭地站起来,连招呼也没打,寡着脸夺门而出。
  夏天夜里闷热,程声一口气从饭店六层逃下来,心脏跳得像机关枪。等他沿着大马路一路狂奔到一个小区门口,目光触到几个穿着睡衣悠闲遛狗的大妈时才恍然重回正常世界。
  衣服上沾了香水味,程声有点反胃,蹲下在马路牙子上吹晚风,想让这齁人味道散个大概再回家。
  离他不远处路灯下有几个人吵架。背对着程声的是一个瘦瘦高高的背影,身后挂一只纯黑的大琴包,在路灯下任对面人骂他。
  对面一个醉醺醺的姑娘,摇摇晃晃支着腿,一把顺下另一个男人身上的琴呼向那人,嘴里骂:“你个王八蛋,都多少年交情了,因为排练一点小事当着后台那么多人面儿训我,你他妈天天能对一个瞎子女的嘘寒问暖,对我就摆一张死人脸,给谁看呢?不想跟老娘玩你当初找我组乐队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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