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哑巴今天说话了吗[现代耽美]——BY:老鹿乱撞

作者:老鹿乱撞  录入:12-04

  朝歌也跟着看向何言山的孕肚:[小宝宝最近怎么样?]
  “挺好的。”何言山说。
  [那你呢,来这边还习惯吗?]朝歌问。
  “习惯,这里一切都很好。”何言山说,“大家都很照顾我。”
  照顾是肯定要照顾的,且不说何言山肚子里有小宝贝,哪怕没有,404也会待来这里的人如家人。
  其实朝歌对何言山满肚子好奇,但404的规矩就是不可以去打探别人的过去。
  来这里的人,都可以放下过去,重新开始。
  除非是自己愿意说,没有人可以逼着说。
  所以哪怕朝歌心里再好奇,他也没有问出口。
  [宝宝预产期是什么时候呀?]朝歌问。
  “今年十二月。”何言山说,“再过一个秋冬就出来了。”
  朝歌点点头,打字说:[好期待啊,404还从来没有迎接过新生命,小宝贝一定会成为我们所有人的宝XD,我已经迫不及待想给TA缝小衣服了!]
  “你还会缝衣服?”何言山有些惊讶。
  在对面调.情的杨羽凡听到这话,难得肯放开方适,对何言山说:“何止,朝歌手特别巧,什么都会做。”
  [哪有你说的那么夸张,我都只会基础款,并不精通。]朝歌打字说。
  “这也太厉害了,我还以为现在没人因为兴趣,来手工做这些。”何言山说。
  [我读大学的时候玩过cosplay,所以学过做衣服道具,你有喜欢的人物吗,我可以给你捏轻粘土小人。]朝歌打字。
  何言山啧啧称奇,完全没想到朝歌看起来小小一只,实际上会那么多东西。
  饺子煮好,众人上桌吃饭。
  朝歌和林典一左一右把杨雨宁夹在中间,他看了眼自己身边的空座,这里原本是给韩凛准备的。
  朝歌其实很黏人,他性格软,对喜欢的人就爱去贴着碰着,像个不能说话的小尾巴。
  在最开始和韩凛谈恋爱时,因为他们俩都还在读书,所以哪怕韩凛很忙,朝歌也能找到机会去黏着韩凛。
  等韩凛进医院之后,朝歌只能被迫戒掉这个习惯。
  因为韩凛实在太忙了,特别是最开始,几天几天见不到人,他又在医院朝歌没办法去,偶尔朝歌都觉得自己仿佛没有男朋友。
  像现在这样明明提前约好一起玩,却临时有事去不了的情况,太平常了。
  要说一点想法都没有是假的,朝歌最开始肯定会有小情绪,但是韩凛职责所在没办法,救死扶伤一刻都不能等。
  后来,朝歌渐渐就习惯了。
  一天派对,朝歌和众人玩得很开心,吃完晚饭后就回家了。
  家里空无一人,朝歌把灯大大开起,开始拖地洗衣服。
  因为太晚,朝歌没有开音乐,寂静的房间和刚刚热闹的404形成鲜明对比,朝歌脸上没有笑意。
  狂欢之后的安静,最让人感到孤寂。
  一直到朝歌打扫完,房门才传来有人按密码锁的声音。
  朝歌刚抱着猫坐下,闻声立马站起,到门口接韩凛。
  “你回来了?”韩凛问。
  朝歌点头,一把扑到韩凛身上,双腿环上韩凛的腰。
  韩凛单手接住朝歌屁股,把人往上颠了颠:“想我啦?”
  朝歌埋在韩凛颈窝里点了点头。
  又点了点头。
  “我也想你。”韩凛说,“今天真不想去医院,这个周都没能好好陪你。”
  朝歌点头。
  韩凛抱着朝歌往里走,绕过在他脚边打转的小垃圾,直直走进卧室。
  “明天我休息。”韩凛说,“我们出去玩?”
  朝歌抬起头,看向韩凛,大大的眼睛,大大的惊喜与疑惑。
  韩凛说:“正好明天没手术,我请了假,陪你玩。”
  朝歌松开抱住韩凛的手,比划道:[不用这样,工作重要。]
  “工作是为了生活,我的生活是你。”韩凛说,“你说什么更重要?”
  朝歌伸手就要比划,韩凛按住他的手说:“我知道你想说我是医生,我确实是医生,但作为医生之前,我是你男朋友,我有医生的责任,也有爱我男朋友的责任。”
  “你放心,我都安排好了,真有事我不会随便请假。”韩凛说。
  听到这儿,朝歌到底还是没憋住,笑了起来。
  双手用力搂住韩凛脖子,亲了亲他的耳朵。
  他很开心。

25、天天开心
  
  说一起玩,韩凛并非临时起意,实际上他早早就做好了计划。
  只不过原本没打算在明天。
  突然决定改在明天,是因为早上韩凛走进医院大门前,习惯性回头看了眼。
  他看到朝歌还没走。
  一个人孤零零地坐在车里,望着医院花坛发呆。
  韩凛当时心里难受得要死,恨不得马上回去找朝歌,跟朝歌一起去方适家。
  但是他身上背着其他责任,走不开。
  韩凛喜欢了朝歌那么多年,对朝歌的了解程度说不定比朝歌自己都要深,他很清楚朝歌为了他付出了什么,舍弃了什么。
  如果可以,他也希望自己能有一个朝九晚五,周末双休,不会随时随地突然加班,甚至大晚上他们在做.爱的时候,被叫到也必须结束离开的工作。
  但他没有。
  所以韩凛只能尽可能的,平衡工作与生活。
  就像他说的,他的生活就是朝歌,朝歌开心,他才会开心。
  翌日韩凛早早起来喂猫。
  最近天气热,家里不开空调的话,小垃圾就格外蔫,像一滩水一样伸展四肢趴在地上。
  为了不浪费电,夏天他们会把猫笼放在主卧里。
  他们的房间进门后是一个小走廊,连着卫生间,把猫笼放在卫生间门口,晚上并不会影响他们俩的夜生活。
  朝歌走到他身后,趴到韩凛背上看他喂猫。
  韩凛揉了把小垃圾的头,对朝歌说:“不然我们把它的毛都剃了吧,夏天这身毛看起来就热。”
  朝歌对他眨眨眼,有点不敢想。
  去年韩凛就建议过剃毛,朝歌当时还没意料到这个建议有多么的“伤害”小垃圾,为了让小垃圾不热,当真给它剃了毛。
  结果剃完毛的小垃圾在镜子前转了圈,直接自闭两周才缓过来。
  朝歌用眼神婉拒韩凛。
  韩凛说:“你不觉得没有毛的小垃圾,非常的可爱吗,好像变得昂贵起来。”
  朝歌眯起眼。
  “有毛的小垃圾,就是一个普普通通平平无奇的小土猫,而剃掉猫的小垃圾。”韩凛夸张地哇了一声,“突然就变成了斯芬克斯猫呢!”
  朝歌到底还是没忍住,一把捂住韩凛瞎逼逼的嘴,大眼睛因为被逗笑弯成快乐的小月牙。
  剃毛还是不剃毛,这个问题暂时被他们放下,朝歌去厨房煮早饭,韩凛则抱着小垃圾到客厅,开始了每天的锻炼。
  小垃圾的摇摇车,再次发车。
  吃饭时,韩凛说:“等会儿先帮我剪个头,有点长了。”
  朝歌看了眼韩凛的头发,抬手比OK。
  朝歌大学的时候玩cosplay,剪头发的技术都是从一顶顶假发上学到的,不是朝歌吹,只要给他一张图,他什么样的发型都可以复刻。
  还没进美院的时候,朝歌就被班上的同学戏称人体复印机,这个名字可不是白叫的。
  朝歌是真的爱画画,最开始学画天天临摹,勤奋让他很快就能一比一完美复制别人的画,后来他玩轻黏土,玩章刻,玩cosplay,还原二字就是朝歌的代名词。
  虽然现在朝歌画原创个人风格强烈,但是画同人时也绝不会丢了人物的神韵。
  如此这般,无非热爱。
  饭后韩凛洗碗,朝歌去准备剪头发用的工具。
  韩凛是医生,经常做手术,所以朝歌给他剪的发型一般都比较清爽,又不失稳重。
  朝歌称这款发型为,医生头。
  韩凛毫不犹豫地嘲笑朝歌的取名能力。
  太难听了。
  韩凛洗完碗就到卫生间,朝歌已经站在凳子后等他了。
  [坐。]朝歌比划。
  朝歌剪头发时很专注,小剪刀被他细长的手指操控,在韩凛头发间闪动。
  带来细细碎碎的痒。
  韩凛静静地看着镜子里的朝歌,心里是满满的温柔爱意。
  很快,朝歌放下剪刀,用大刷子把韩凛脖子上和脸上的碎发扫掉,再解开罩衣。
  他满意地看了眼镜子中的韩凛,对他竖起大拇指。
  “辛苦。”韩凛说,“我又帅回来了。”
  [你一直都帅,就比我差一丢丢。]朝歌用小拇指挤出一点点缝隙。
  “恩,比你差一丢丢。”韩凛笑,“你去准备准备,我把这里收拾下,然后咱们出门。”
  韩凛没说要去哪儿玩,到地方后朝歌才惊讶的发现,韩凛居然带他来了个画展。
  [啊这……]朝歌站在门口不肯进去,[实不相瞒,这个人和我不对付。]
  韩凛还是头一次听说:“你认识他?”
  [大学同学。]朝歌比划,[我们理念不合,爱吵吵。]
  “你居然会和人吵架?”韩凛更惊讶的是这个。
  [也不是吵架,就是三观不合,不想理他。]朝歌比划,[浪费你一片好心了。]
  “那没事,我本来想带你来的也不是这个展,正好今天只有这个,还没来得及买票,你看里面也没几个人,估计不好看。”韩凛说,“那我们走吧。”
  [那我们去哪儿呀,韩医生。]朝歌挽住韩凛的手,下巴搭在韩凛的肩膀上,眨巴眨巴眼。
  “你想去哪儿?”韩凛问。
  [你去哪儿我就去哪儿,我是你的腿部挂件。]朝歌表示自己超乖巧。
  “那我们去动物园吧。”韩凛说,“你最近不是在画一个动物森林的插画故事吗?”
  朝歌有固定的儿童绘本刊物的插画工作,最近几个月连载作者写的是一个在森林里的温情小故事,朝歌已经画了两三个月的动物了。
  [走走走,我想看熊猫和大鸟!好久没去了。]朝歌拉着韩凛就往前走。
  朝歌喜欢动物,特别是各种毛绒绒,他们恋爱初期约会最常去的地方之一,就是动物园。
  他们市区里就有一个市动物园,很大,慢慢走着能逛大半天,在郊区还有个野生动物园,更大,连着山,一早到山脚下往上爬,再爬下来,一天就没了。
  朝歌决定去市里的动物园,因为市里的动物园里有四五只熊猫,还有他们省最豪华,品种最齐全的鸟谷。
  韩凛开车,路程不远,他们花了点时间找停车位。
  因为是周一,人比平时少很多,朝歌在自动售票机上买了两张票,就拉着韩凛进园。
  第一站去的就是朝歌最喜欢的熊猫馆。
  他们市有熊猫基地,就在动物园隔壁,这里的几只熊猫都是在熊猫基地出生的,被这座城市的人看着长大,大家对他们的感情都很深。
  [乖乖,他们好像又胖了。]朝歌趴在玻璃上看,熊猫这个点正在泡澡,天气热,展馆里还放着几块冰块降温。
  “光吃不运动,和你一样。”韩凛说,“脸盘子就像十五的月亮。”
  朝歌头也没回,一脚踢韩凛小腿上,附赠国际手势。
  韩凛轻笑:“胖点好,捏起来舒服。”
  朝歌这下回头了:[再给你一次好好说话的机会,我的脸到底胖不胖。]
  “不胖,就是肉肉的。”韩凛说,“你在家那么辛苦,怎么可能没运动呢。”
  朝歌鼻息哼气:[算你识相。]
  “看,啃竹子了。”韩凛指向熊猫。
  朝歌立马回头观赏。
  朝歌喜欢熊猫并不是因为他们可爱,而是因为他觉得熊猫憨憨的,还会抠脚,特别像小时候住他们家不远的一个胖叔叔。
  那个叔叔每次干完活回家,就喜欢坐在门槛上,一边啃甘蔗,一边抠脚。
  大着肚子和笑眯眯的,和熊猫一模一样。
  那个叔叔经常给朝歌吃糖,还给他讲数学题,人超好。
  看了二十多分钟,韩凛帮朝歌和熊猫一一合影,才带着恋恋不舍的朝歌离开熊猫馆,去往下一处目的地。

26、天天开心
  
  逛了一上午,韩凛和朝歌直接在动物园里的小吃店,点了几份小吃当午饭。
  动物园里的食物味道普通价格还贵,朝歌一边吃一边对着韩凛做怪相,无声吐槽,连连摇头。
  “下次来玩,还是你带便当吧。”韩凛说。
  朝歌点头:[这个动物园除了动物,一无是处。]
  “也不能这么说。”韩凛把辣椒粉倒进炸土豆里,“这儿风景不错,挺闲适。”
  [虽然我很喜欢胖达,但是我喜欢来这里玩,是因为每次我来,都是你陪着我。]朝歌比划,[换哪个动物园都一样,重点是你。]
  “哇,小朋友今天嘴巴抹了蜜。”韩凛说,“甜到我了。”
  [走走走,看小鸟去。]朝歌脸红红,一段剖白说得心跳加速,恨不得埋进韩凛怀里再也不要出来。
  市公园的百鸟谷是特质的一个仿真山谷,从入口进入后,就仿佛置身山林,时不时就会有几只、甚至一群小鸟飞过。
  百鸟谷很大,进去后有很多条线路可以走,朝歌和韩凛选了条人少的路,并肩散步。
  [早知道来公园,我就带上相机了。]朝歌比划。
  “事出突然,我也没想到今天那么巧,画展只有那一个。”韩凛说,“不过不拍照也没事,就全身心放松下来,好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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