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哑巴今天说话了吗[现代耽美]——BY:老鹿乱撞

作者:老鹿乱撞  录入:12-04

  [话说过来,这个小学弟和你不是一个大学的,出事之后,为什么找你帮忙啊,你们俩……]朝歌眯起八卦的双眼,看向林典。
  [想什么呢,我们俩是之前一个联谊会上认识的,后来慢慢就熟了。这个小学弟平时比较慢热,好朋友不多,和我关系好而已。]林典在最后非常用力地比划道:[而且!我俩撞号了!我才不要为爱做1。]
  为爱做1啊,朝歌叹了口气。
  真是个世纪难题。
  哪怕对象是韩凛,朝歌也不太愿意献身呢。
  眼看小学弟和方适走到前面,林典凑到朝歌身边小声吐槽:“其实我之前就和他说过,那个傻.逼男看起来不靠谱,结果没想到一不注意就这样了,早知道我就再多管管他。”
  [这事不怪你,都是那个人的错。]朝歌比划,[他也是大学生吗?]
  “恩,还是我校友呢,也是当初的联谊会上认识的,恶心。”林典小声说,“虽然一攻难求,但是还是别在垃圾堆里找1,哪怕电动小玩具都比渣男强啊。”
  朝歌深以为然,重重点头。
  “不过现在的1真的太难找了,为什么我就是碰不上呢。”林典叹气。
  [凡凡上次不是说隔壁大学有人在追你吗?]朝歌问。
  “那个人也不靠谱,乱七八糟的。”林典烦躁道,“你还记得你搬家时,我送你的那个礼物吗,本来我往里放的是给你拼的乐高霍格沃兹,结果那个人居然给我偷梁换柱,放了个……淦,现在想想都尴尬到头皮发麻。”
  朝歌想起那个乐高大叽叽,沉默了。
  “没意思。”林典说。
  [没事,你那么棒,总会遇到适合你的人,超级大猛1。]朝歌安慰道。
  “希望吧,祝我早日脱单。”林典说。
  因为警车位置不够,加上后面也没朝歌啥事儿了,朝歌干脆开上自己的车回家继续赶稿。
  走前朝歌不忘交代:[有任何进展记得和我说一声,我想听到正义送辣鸡进监狱的消息。]
  林典点头比OK,转身进警车离开。
  朝歌看他们走远,才回车上叹了口气。
  这一下午的事情发生得太让人窝火,朝歌刚刚没表现出来,但其实他是有些生气的。
  以前404也来过一个很讨厌的人,生活作风不好,滥.交,还试图带人回404过夜,方适当然不可能允许,严肃告诉对方如果再这样,404不会欢迎他。
  于是那个人就离开了404。
  后来他们才知道,那个人也感染了艾滋病毒,因为拉不下脸皮去检查,也不肯吃药控制,最后感染寄生虫,引起慢性腹泻,确诊艾滋病。
  再之后,脑膜炎去了。
  朝歌自诩医生家属,对讳疾忌医的人非常无奈,而像那种自己得了传染病,还要去危害他人的人。
  朝歌是气上加气。
  韩凛做了那么多年医生,大大小小的手术也做过上千台,其中并不是没有感染艾滋病毒的病人。
  说实话,作为韩凛的爱人,朝歌并不愿意韩凛接手这样的病人。
  他也会害怕,怕韩凛一不小心划破手暴露。
  哪怕暴露后预防,朝歌也不敢想那二十多天,自己会是怎么样一种心情去度过。
  就像刚刚的小学弟所说,阻断药副作用大,连着要吃二十八天,那韩凛就得难受整整一个月。
  朝歌深吸一口气。
  这些事不能深想,越想越害怕。
  朝歌坐在驾驶座,掏出手机给韩凛发消息。
  好好吃饭:[探头.jpg]
  好好吃饭:在做手术吗?
  天天开心:没,刚结束一台。
  天天开心:我们遇到了一位愿意捐赠遗体的捐献者,心脏录入后,系统分配到了我的一位病人,刚刚做了心脏移植手术。
  天天开心:大成功!
  朝歌糟糕的心情,在看到这几个字后,奇异地开心起来。
  从韩凛的字里行间都能看出对方的欢欣,他是真的在为那位“重获新生”的病人开心。
  韩凛是opo的移植外科医生,对他来说,最激动的事情之一,就是有捐献者愿意让自己的生命,以另一种形式延续下去,把生命的种子埋进另一个人心里。
  而他和韩凛也早在多年前,就签订了自愿捐赠遗体的捐献书。
  好好吃饭:太好了,感谢那位好心人!
  好好吃饭:世界上果然还是好人多于坏人!
  天天开心:怎么,碰到坏人了?
  韩凛太熟悉朝歌,一下就看出了朝歌的不快乐。
  好好吃饭:不是我碰到了。
  好好吃饭:刚刚知道一个艾滋携带者,隐瞒病情骗.炮,害得人暴露。
  好好吃饭:[气鼓鼓.jpg]
  天天开心:怪不得,李医生刚刚给我发消息,说在疾控中心看到你和方适了,我正想问你呢。
  好好吃饭:啊?哪个李医生啊。
  天天开心:CDC防艾科副主任。
  好好吃饭:他怎么认识我啊……
  天天开心:李主任是我大一时候的室友,平时虽然联系不多,但是我们关系还算不错。
  天天开心:挺厉害一小子,改天带你去认认。
  韩凛读书的时候,曾经去国外当交换生,回来后老寝室被占,学校安排他和不同学院的大一新生一起,合住新寝室。
  韩凛也是那时候认识的方适。
  朝歌酸溜溜地回复:你朋友真多,七年了我都没认全。
  天天开心:这不是太忙了吗,我有空他们不一定有空,他们有空,我又没时间,医生想碰头见面太难了。
  天天开心:再说,我一下班就回家,哪儿有时间和那群单身狗玩。
  天天开心:我不得巴巴地回去找我家小宝贝啊。
  朝歌看到这话,终于笑开颜。
  好好吃饭:算你识相。
  好好吃饭:[小兔叽亲亲.jpg]
  天天开心:么么哒。
  天天开心:干活去了,回家聊。
  好好吃饭:OKKK,爱你。

29、天天开心
  
  “我来了404快四年时间。”几天后, 林典跑来朝歌家大大吐槽,“从来没有见过那位传说中可以提供法律服务的人,这次终于见到了。”
  朝歌好奇:[其实我也没见过, 人怎么样?]
  林典少男怀春, 红着脸说:“好他mua帅啊。”
  朝歌笑了。
  林典转头看朝歌,一把握住他的手:“歌儿,我好像恋爱了。”
  朝歌笑得更开心了,挣来林典的手,比划问:[这到底得多帅啊,让我家点点一见钟情了, 好奇!]
  “也不是一见钟情, 我最开始就觉得他长得特精英, 特有那股子,昂怎么说来着, 就是那股子那股子……哎呀!”林典一拍大腿,“反正就是帅得腿软!”
  朝歌一双眼里全是笑意:[当时到底怎么的,快说给我听。]
  当时陆警官带林典他们去警局报案, 到地方的时候,那位404传说中可以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先生,已经在门口候着了。
  林典过去时, 只觉得对方长得特好看, 特合自己眼缘, 完全没想到这个人是来帮他们的。
  等林典看方适和对方交涉时, 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他是谁。
  因为那个渣男做的事情, 已经涉嫌构成刑事犯罪,在陆警官收集完证据后,直接查监控, 在学校附近的网吧把那个垃圾抓捕归案。
  “小歌,你是不知道,当时他冷冰冰地站在臭垃圾面前,巴拉巴拉念了一段什么,艾滋防治条例第多少条,刑法第几条,又是什么什么罪,要判多少年。”林典捧着心陶醉道,“卧槽真的,太帅了太酷了太牛逼了,他看那个渣男的眼神真就是在看垃圾,王霸之气外露。”
  [所以他要判多久啊?]朝歌问。
  “还没判呢,律师哥哥说,臭垃圾虽然采取了措施,但是已经既遂,所以构成传播性.病罪。”林典昂着头回忆,“他还说艾滋携带者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播病毒,刑法规定说他这个最高能判五年,还有罚款那些。”
  [才五年啊。]朝歌说。
  “能判到五年都不错了,这还是最高五年,不一定是五年。”林典说,“但我们学校肯定不会再要他了,凡凡在他导师那儿打听到,说要开除。”
  [
  活该。]朝歌翻了个大白眼,[这个结果勉勉强强,小学弟现在没事儿吧?]
  “白天去学校上课,晚上回404休息,一天两次药都有人盯着他吃。”林典说,“挺惨的,这个药副作用大,人眼见着都瘦了几圈,这才刚刚开始呢。”
  朝歌叹气,但又无能为力。
  林典趴到桌上:“小歌,我想恋爱了。”
  朝歌比划:[他叫什么?]
  林典摇头:“我不知道,他太神秘了,这么多年都没出现过,我想问方适哥,但是我一问,他就肯定知道我在想什么了。”
  [啊这……如果你真的喜欢,可以打探打探,方适又不会怎么样你,他本来话就不多。]朝歌比划。
  林典还在踌躇:“万一他是直男呢?”
  [万一不是呢,问问又不亏。]朝歌比划,[万一他不是,你又没问,那不就错过了吗。]
  “这话倒是没错。”林典说,“那我就,问一下?”
  朝歌点头:[问一下。]
  林典说是问一下,实际上还是怂,磨磨蹭蹭就是不肯给方适发消息。
  “再等等,晚上我去找哥面谈。”林典说。
  朝歌眯眼看他。
  “我发誓,我绝对会问,真真的!”林典说。
  朝歌仰头:[点点,主动是挺好一词,很多时候你主动了,故事就发生了。]
  林典:“你说得我都懂,但是……万一他不喜欢呢。”
  [不喜欢就算了呗,你那么好,什么样的猛1找不到,这个不行就下个。]朝歌比划,[像凡凡,多主动一人啊,认识方适第一天就告白,你瞧瞧人家。]
  杨羽凡当初对方适一见钟情,当天就告白,之后连续被拒绝好几次。
  因为杨羽凡比方适小十多岁,方适一直不愿意接受他,但杨羽凡不放弃,越挫越勇,最终打动方适,抱得美人归。
  林典仔细想了想,好像是那么回事。
  [不光光是凡凡,就我和韩凛,也是我主动的。]朝歌得意地比划,[当初第一次见到他,我就对他上心了,主动才会有故事,喜欢就去追,不然现在我和韩凛应该还是陌生人。]
  “啊?我一直都以为是韩凛追的你。”林典说,“你看起来那么乖乖巧巧的,一点都不像回去追求韩凛那种人。”
  [所以以貌取人要不得,我是个很有追求的人,自己喜欢的东西,怎么都会靠努力得到,坐在家里是等不来的。]朝歌比划。
  林典想想朝歌会的那一大堆技能,突然有些理解了朝歌的想法。
  “你太正能量了,和你比起来,我就是个怂逼。”林典说。
  朝歌拍拍林典肩膀,笑着比划:[不用和我比你也是个怂逼。]
  “滚!”林典炸毛。
  -
  林典下午有课,吃完饭就离开了。
  等他走后,朝歌开始打扫厨房。
  朝歌喜欢买锅碗瓢盆,偶尔还会自己做烤瓷餐具,家里堆了许多各式各样的餐具。
  因为种类太多,最后真正能用上实际上很少。
  闲置的那些餐具放到橱柜里,渐渐就会落灰凝腻。
  朝歌打算把所有餐具都拿下来,准备大干一场,把碗筷全洗干净。
  他搬了个巨大的盆子,这个是朝歌小时候洗澡用的,后来被朝歌拿来做泡菜、葡萄酒或者豆瓣酱,现在临时拿来当洗碗盆。
  朝歌接了一整盆泡泡水,坐在软凳上,拿着海绵开始刷碗。
  朝歌特别爱刷碗,把一个个脏碗刷干净,无脑轻松,超级解压。
  小垃圾软绵绵地趴在朝歌脚上,小爪子勾住朝歌裤脚,打了个大大的哈欠。
  朝歌食指勾起一汪泡泡,擦到小垃圾头顶,像是给他戴了一顶尖尖帽。
  小垃圾动都不动,由着朝歌在他身上“作画”。
  小垃圾太乖了,有时候朝歌都觉得他乖得不像一只猫,随便人揉随便人捏,实在难受了就躲开,从不会生气亮爪子,大部分时间都像个毛绒玩具一样,黏在他们身边。
  朝歌太喜欢小垃圾了。
  洗到一半,朝歌脑子里突然出现个画面。
  是前几天他和韩凛在客厅看电视,小垃圾趴在他身边,尾巴勾住韩凛手的模样。
  好美。
  朝歌有些心动,干脆洗干净手,抱着猫去书房拿画具画画。
  之前说要画一张全家福挂墙上,到现在都还没画呢。
  朝歌这次又画的是油画,因为油画色彩鲜艳,比起水彩要醒目许多,更加适合挂在客厅里。
  不,挂在进门正对着的第一面墙上,这样只要家里来客人,进门第一眼就能看到他们仨。
  朝歌美美得计划好位置,开始构图。
  朝歌这一画有点入迷,直到听见关门声,才从画面中惊醒。
  他扭头望去,看到下班回家的韩凛。
  “在画画?”韩凛问,“啊,画得是我们啊。”
  朝歌点点头,放下画笔走到韩凛身边。
  “都九点过了,怎么不开灯。”韩凛把客厅灯打开,“这么黑,在客厅画画眼睛会受不了。”
  朝歌惊讶地看向时钟,竟然真的九点了。
  这一秒钟朝歌才感觉到一丝丝饥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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