桶子清单[现代耽美]——BY:反派二姐

作者:反派二姐  录入:12-10

  简常彻拎着沉甸甸的钓具箱子,跟在宗迟身后七拐八钻,穿过一片小树林。这一片的树大概是因为水土丰盛,长得特别好,都初冬了依旧生机盎然,树叶红棕夹杂,相当好看。
  在绕过最后几丛明显过于放肆的枝丫后,一片碧波粼粼的湖面果然出现在了眼前。
  一个简单的丁字形小码头静静伫立在水面上,岸边一整排栓船的桩子,目前只停着一艘白色小游艇。两人顺坡下到湖边——圆木柱浸水的根部攀附着一些贝壳,水草在阳光照射下浅浅摇曳,白色小艇左右晃动,波纹轻轻击打在岸边石壁上,发出好听的水浪声。
  宗迟弯下腰解开绳子,而后一头绕过栓船柱拽着,以防船飘走,长腿一迈便跳上了船。他回头伸出手。简常彻愣愣地把钓具递出去,宗迟却没有接,而是往前一伸够住他胳膊拽了拽:“上来啊。”
  简常彻小心翼翼保持着平衡踏步上来,问:“你会开?”
  宗迟嘚瑟道:“这有什么不会的。”
  “哦。”简常彻没多问,估摸着估计会开船开飞机兴许也是土豪的标配。这倒还是他第一次坐游艇——小船体积不大,白色漆面的船体内搭橘棕色的皮质内饰,脚下是巧克力色的防潮木地面。船的两侧、船头和船尾都悬着气囊,避免靠岸的时候磕碰,此刻已经被宗迟收起来了几个。
  今日又是个晴天,湖上有风,但太阳暖洋洋,水面一片晶亮闪烁。
  宗迟今日穿着一个利落的风衣短外套,下身难得是牛仔裤,塞在黑色短靴里,脖子上倒是依旧围着那个灰色的围巾。他带着墨镜,头发随意抓了抓,绷着脸,一副酷哥样。酷哥坐进驾驶座,钥匙环在手指上饶了一个圈,插进仪表盘下面打开开关。电源灯亮,宗迟转动了一下方向盘——船体轻微地扭了扭,而后纹丝不动。
  “怎么不走?”宗迟纳闷道。
  简常彻观察了他半天,迟疑地问:“你……给油了吗?”
  宗迟闻言打开膝盖朝下一看,还真忘了有个油门,他下意识一脚下去,船“咻”地朝前猛地耸了一下,差点没给站在船尾的简常彻掀下去。
  “你不是说你会开吗!”简常彻咆哮道。
  这时船又急剧偏右拐了个急转弯,把简常彻一屁股摔到凳子上。宗迟忙放缓速度,连连说:“现在会了,现在会了。”
  简常彻气不打一处来,抓着船内的扶手小心翼翼地挪动到宗迟身后,狠狠敲了他脑瓜子一下。
  宗迟“哎哟”起来,哼唧了一会儿,说:“倒点酒喝,冰箱里。”
  简常彻低头一看座椅旁嵌着的小冰箱,打开发现里面东西还挺全乎。他惊魂未定,于是简单给两人一人开了一瓶啤酒,凑到一起碰了一下,宗迟咧开嘴:“节日快乐。”
  “什么节日?”简常彻嘬了一大口冰啤酒,透心凉,随手放在了一边——小桌放杯子的地方都有防洒的一小圈护栏。
  “冬至快到了呀,”宗迟说,“回家请你包饺子。”
  简常彻纠正他:“请我包饺子还是请我吃饺子啊?”
  然而宗迟不怀好意地“嘿嘿”笑起来,简常彻明白了——这坏家伙根本没嘴瓢,就是等着他包饺子吃!
  虽然开头十分拉垮,但宗迟果真迅速掌握了开船要领,很快便从码头一路匀加速,驶出运河带,来到了更为开阔的湖面上。
  简常彻没想到这片湖的水域竟然有这么大,一眼竟然望不到头,只有几个湖心小岛零星散落。宗迟把船速提了起来,迎着风大声说:“秋天这里可好看,有很多水鸟!”
  简常彻回头看船尾远去的白浪,将手指从船沿伸出去感受水花的拍打,虽然颠簸,但这感觉十分自由,像是在飞,他觉得心里无比畅快。
  二十分钟后,船行到一个小岛跟前围着绕了半圈,在码头边缓缓靠近。据宗迟所说,这小岛等涨潮之后面积就只剩现在的三分之一,也就趁这几个小时能转一转。
  船到岸边,简常彻先爬上船头,再跳到岸上,牵着绳子把船拉近,嘴里故意哼哼道:“妹妹你坐船头。”
  哪知不要脸他从来不是宗迟对手,酷哥立刻摆出扭捏的样子,回道:“哥哥你岸上走,恩恩爱爱,纤绳荡悠悠。”
  简常彻非常想把绳子扔水里走人。
  有他协助,但两人都没什么停船的经验——宗迟这家伙明显也是第一次掌舵,估计以前都是有专人开船的,折腾了二十多分钟才勉强停好。
  拎上没喝完的啤酒,两人开始顺着码头边荒废的铁轨线开始走。这铁轨既浅又窄,比公园小火车还不如。
  “这是矿车的铁轨,”宗迟解释,“以前这里有矿,但很快就挖完了。后来又因为军事战备用途被征用了一段时间,现在岛上偶尔还能捡到鱼雷的空壳呢。”
  简常彻扬了扬眉毛,表示惊讶。
  “岛上有人住吗?”
  “曾经有个七户,不到二十个人,现在不知道了,不过倒是有一家餐厅。”
  “就二十个人还有餐厅?”
  宗迟点点头,顺着路往右一指:“对,咖啡做得还听不错呢,以前就经常有人专门开船过来喝。”
  开着私人游艇到一个无人岛上喝咖啡,你说的“有人”是不是你自己。
  察觉到简常彻的内心吐槽,宗迟冤枉得很:“是真的!就我家里那些朋友,他们家的度假屋都在这附近,几乎每次夏天过来都会到这个岛上玩一下。”
  简常彻重复道:“家里的朋友?”
  “对,大多是我爸朋友的儿女,”宗迟忽然想起来,“啊!记得上次我们找她借狗的那姑娘吗?她家有个度假屋,就离我奶奶家两百米远。”
  两人趴在餐厅的玻璃上往里瞧了瞧——没开灯,许是今天不营业。
  说来有趣,要放在以前,听到宗迟随口说来的这些事,简常彻心里难免会想“普通房子都买不起,这些人还有所谓什么度假屋”,或者“果然相似背景的人从小就在一起认识了”之类的,今天却完全不被此类想法所困扰。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天气太好,或者空气太新鲜,他此刻竟然只是好奇更多年少宗迟的往事。
  他本来就从来没忘,现在更是清楚地记起来了——当年在宗宅里的惊鸿一瞥。
  简常彻那时候只是一个再不起眼不过的送餐小弟,他反戴着鸭舌帽,穿着布料廉价、版型松垮的背心,又黑又瘦。身后是开了空调就带不起发动机的破车里,旁边是一箱一箱搬运新鲜娇嫩的瓜果蔬菜,头顶是毒辣的日头。
  忽然,大门打开,一辆酒红色的漆面豪车拐进院子里,而后从里面走下来一名高个男孩儿。他也戴着墨镜,遮住了半张不耐烦的脸,浑身透出拽兮兮的劲儿,像什么明星似的。天气炎热,男孩儿将袖子挽到胳膊肘,黑色表带下的手腕特别白皙。他面无表情地环视了一圈周围,墨镜格挡了他的目光,简常彻感觉对方似乎看向自己这边,短暂地停留了一下,又毫无感情地移开了。
  简常彻记得自己彼时大概是局促地用裤子蹭了蹭手,赶紧收回目光继续帮忙搬货。
  等到全部卸货完毕,带他来的司机师傅和房屋的管家核对货物时,简常彻忍不住还是往楼前的院子走了几步。他看见那男孩儿仍旧站在大门前,行李已经被司机从后备箱里拿出来了。与自己脏脏的布鞋面不同,那男孩儿与他身后那漂亮得不真实的大房子相衬十分协调,一点也不显得突兀。
  就在这时,男孩儿朝他看过来,眼神定住了。简常彻顿时有点慌,他怕惹祸——这个工作可是他好不容易才求来的。然而在看见他这个搬货小弟之后,那男孩儿只是抱怨了一句:“怎么又搞聚会啊,刚回来第一天,能不能让人歇口气。”
  记忆中的少年和眼前的男人重合在了一起。
  他们的五官还有多少相似之处,说实话,简常彻已经不太记得了。但他还记得彼时的自己,那时候,他脑子里最在意的的大事无非也就是能找到一个工作,找到个便宜的合租房,然后永远地离开福利院。现在想来,他其实并不恨那个地方,他想要逃开的,更多只是过去的自己和有关痛苦的回忆。
  不过太神奇了,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一切过往竟然都变得非常遥远,连带对这些过往的情绪都好似模糊了起来。
  不怪他难以敞开心胸和人交往,他身上背负着的包袱对于任何一个普通人而言都太沉重了。谁愿意平白无故去接受一个失去至亲幼年和备受欺凌的青春?谁不想轻轻松松,舒舒服服,等待一段疗愈关系的开展?谁不是一路走来,光是处理自己的人生问题和情绪就已经筋疲力尽。
  所以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吗?简常彻心想,当宗迟说“但他不是你”的时候?
  他甚至开始怀疑,宗迟拯救的那个小男孩是否真实存在,亦或那就是困在执念中的旧日的自己。
  枯黄的树叶层层叠叠,踩上去松脆作响,两人绕着小岛走了一圈,又回到码头边上了船。


第33章 22点5岁
  离开湖岛,宗迟的驾船技能已经趋于熟练,甚至还可以一手把方向盘,一手喝啤酒。他把游艇开到一片开阔的水域上,粼粼波光表面聚集着不少水鸟,水滴从它们白色的羽翼上滑溜溜地滚落,闪烁着晶亮的白光。鸟儿们一点也不怕人地围着他们的小船盘旋,似乎知道有人的地方总有吃的。
  到这会儿,宗迟总算想起来本次出行的主线剧情,并且翻箱倒柜把鱼竿渔具拼起来了。临了要抛竿的时候,却发现最重要的鱼饵竟然没带,只得露出一口白牙——简常彻气得想用鱼钩勾着领子把他丢下去。二人干脆关掉了发动机,一人一杯酒,在水面上漂着晒太阳。
  清风徐来,浪波绵延,有节奏地拍打着船体,带着他们轻轻摇晃。太阳暖烘烘的,简常彻眯着眼躺了一会儿,又想起之前的话题来——关于宗迟少时的往事。
  他心里莫名痒痒,面上不动声色地问:“你开始上学之后,应该就不太能住这边了吧?”
  “嗯,不过每年暑假和春节都回来的,我奶奶包的饺子可好吃了,可惜你来晚了。”宗迟说,“冬菇马蹄鲜肉馅儿的,马蹄带着甜,又有些脆脆的口感。冬菇很鲜,配上肉,然后用酱油醋和油辣椒一拌……”
  “哦,我知道你为什么那么执着于诳我给你包饺子了。”
  “然后我爷爷特别爱喝茶,我老跟着他一起喝,有时候喝太猛,到半夜都精神得睡不着。”宗迟怀念地笑笑,“所以后来上大学赶死线要熬夜通宵的时候,我就拖我爷爷给我寄茶。但他每次都不愿意,说我不准我熬夜。”
  “总的来说,除开偶尔和同学朋友出去旅游的时间,我其他日子都在这里。”宗迟说,“这是我的家,你说得对,老子一定要把这个房子买下来。”
  “行行你别激动,”简常彻忙坐下来,“别把船晃翻了。”
  我不太确定你见到我的是什么时候,按照时间来推算……大概是我大二的时候?那时候我应该已经出国留学了。你想,我坐十几个小时的飞机回来,时差都还没倒,结果你爹不在家,你妈还张罗着什么社交晚宴,你说你烦不烦。”
  这种苦恼,他想烦也没得烦啊,简常彻心想,又问:“你从哪里回来?”
  “你问我大学去哪里读的吗?”
  “嗯。”
  “本科伦敦,硕士在美国,在一个叫罗德岛州的地方,超小。”
  “罗德岛州?”简常彻好奇道,“怎么听着像个游戏里的地名。”
  宗迟乐起来:“谁说不是呢,你别笑,布朗大学还挺不好申请呢。”
  “没笑你,”简常彻双眼闪着真诚的光,“我觉得你很厉害。”
  宗迟顿了一下——他没有立刻用社交性的自谦糊弄过去,也没有习惯性地嘚瑟找夸卖萌,而是认真想了一下,然后说:“如果是你,也可以做到。”
  “我说真的,如果你有机会,如果你和我以及我那些同学和朋友们拥有着相似的教育资源……”宗迟说着说着,渐渐坐直身体,最后他正色道,“不,只要你想,其实什么时候都不晚。”
  看他这么严肃,简常彻反而笑起来:“怎么,你要资助我出国留学吗?我可不会说英语,出门就抓瞎了,你要再给我资助个翻译同行吗?”他轻松地说:“而且如果我会了,以后你再用英语叨咕我,我就能听懂了。”
  “有什么关系,我还可以用法语骂你。”宗迟正经地说。
  简常彻轻轻踹了他一脚。
  只是宗迟看起来不知为何有些感慨,他几不可闻地叹息一声:“你才22岁。”
  简常彻板起脸:“马上23了。”
  “你才22点5岁,广阔天地,大有可为。”他一把将简常彻拉起来,拽到自己身前,然后按着人胳膊大腿逼他跨坐在自己腿上。宗迟十分顺手地搂着他的腰,头靠着他脖子,脸埋进他肩膀里,顺畅地完成撒娇一条龙,闷声闷气地说:“但真要送你出国读书我可不愿意,不,我也跟着去,我要去陪读!”
  简常彻哭笑不得——他仰着脖子转了转,环顾周围方圆几百米,意识到可见范围内确实只有他们一双活人,便也懒得再和宗迟纠结。他手臂环在宗迟肩膀上搁着,手指无意识地划拉他漆黑的发丝,把他头顶的墨镜拎起来戴在自己脸上。
  犹豫了片刻,他还是开口了。
  “不过……其实我是真的想再学点什么,”简常彻有点不好意思地轻声说,“以前总是忙着打工赚钱,没时间,也不敢停下。后来虽然情况好了一点,但是心态一直转不过来,总觉得少干一天活就吃不上饭交不起房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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