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情诗二十行 完结+番外[现代耽美]——BY:秦烟秋月

作者:秦烟秋月  录入:04-02
  《夏日情诗二十行》作者:秦烟秋月
  文案:花店老板x书店老板,由旅行开始的双向暗恋
  原创小说 - BL - 长篇 - 完结
  现代 - HE - 浪漫主义 - 第一人称
  主受视角
  二十九岁那年的夏天,我一个人背上行囊来了一次单人旅行,并且没有想到,很快,单人旅行就变成了双人旅行。
  我遇见了郑青云,在黄昏,因为一场雨。
  我没想到,因缘际会邂逅的旅伴,最后变成了我的老伴。
  郑青云x卓子骞,卓子骞第一人称
  不会虐,没有虐,从头会甜到尾,番外更甜,不信你就追
  微博:@秦烟秋月天天都想喝豆浆


第1章
  “倚身薄暮,我把悲伤的网,撒向你海洋般的眼睛”
  ——巴勃罗.聂鲁达
  我第一次见到郑青云,是在一个下着小雨的黄昏。
  七八月是云南的雨季,瓢泼大雨说来就来,走到半路突然下起太阳雨,我早就见怪不怪。
  可惜我那天没带雨伞也没穿雨衣。
  绵绵细雨沾湿了我的衣裳,有一丝寒意从袖口钻入爬上我的脖颈。我抬眼望马路周围的行道树,它们就像尽忠职守的护卫一样挺直身板站在两旁,不算茂密的头发被雨水打得蔫蔫的。我叹了口气,判断出这里离我住的民宿还有一段距离。
  不远处有个木亭子,一片枯叶似的飘在河上,我加快脚步走进去,倚着栏杆点了支烟。
  雾蒙蒙的天融化了白色烟圈,雨纷纷扬扬落在亭顶又顺着檐汇入河中。我漫无目的地在这里等待雨变得小一些,其实我也不确定究竟会不会变小,也许过一会儿天公不作美,电闪雷鸣风雨交加也有可能。
  我突然想起我那几个不靠谱的狐朋狗友,说好的一起出来玩,结果临行前个个都有事,计划好的多人旅行就这样变成了我的独自漂泊。还好,除了有时候丢三落四外,一个人旅行的随心所欲还是颇合我意,像这样抽着烟听雨声,未尝不能算作一段特别的回忆。
  雨斜斜飘进来,我往后退了一步,听见身后响起清浅的脚步声。
  又是一个被雨推进来的可怜人。
  我两指夹着烟缓缓转身,望见一人打引桥走来,发梢滴水,比我还要狼狈几分。这人连躲雨都走得从容,迈着大步子,速度却像是刚吃完饭在河边散步,透着几分悠游。
  我只是瞥了他一眼就转回去,抬头看天边的晚霞。被雨添了冷意,晚霞也烧得不如以往炽热,温柔地晕开橘黄和粉光,安静地给夜幕做一个开场。
  那个男人也走到我旁边,隔了两米的距离,他没说话,我也没有理由偏头看他。大家只是萍水相逢的过路人,哪怕我方才发现他眉眼清秀,丰神俊朗,外表温润如一块莹莹美玉,我也没有搭讪的心思。
  “这雨下得真奇怪,刚才还在出太阳,下一秒就落雨。”男人开口说,不知道是在自言自语还是和我说话。
  为了表示礼貌,我吐了一口白雾,接话道:“是啊,雨季总是突如其来的。”
  他偏过头看我,我用余光打量他。他的声音不亮也不哑,脸上没有岁月的痕迹,应该还是个少年人。
  他走过来,从裤兜里拿出一根烟,对我说:“先生,方便借个火吗?”
  我终于能够转过身看清楚他的样貌。他有乌黑的头发,前面长到遮住眉眼,被随意地扒拉到耳朵旁,余下一两根发丝搭在鼻尖。眉毛像是画上去的,不如其他男人粗浓,也不似女人柳叶眉浅淡,恰到好处地斜在一双眼上。
  我怀疑他的年龄,问:“你多少岁了,可以抽烟吗?”
  他一怔,笑着说:“叔叔,我十七了。”
  他看见我刚拿出打火机的手又收了回去,连忙说:“别,先生,我刚才乱说的,我二十五了。”
  他拿出身份证,手指遮住了证件号的大半,食指点着出生年份,对我眨了眨眼:“你看,我没瞎扯,真二十五了。”
  那时他不知道,我在扫了一眼他的出生年份后,还偷偷地瞥见了他的名字:郑青云。
  青云,青云,是“身处朱门,而情游江海;形入紫闼,而意在青云”的意思吗?
  我莫名觉得此情此景和眼前之人很配。
  我打燃了火,在他的烟嘴处种下一朵火花,他对我道谢,也倚着栏杆抽烟,侧脸轮廓凌厉,竟与正脸望去迥然不同。
  我擅自幻想出富家少爷出来单枪匹马走天涯的故事,过了一分钟后觉得自己真是在这里待久了闲得无聊。于是我干脆将脑袋放空,坐在椅子上,身旁郑青云抽完一根烟后也坐下来,太阳在落山前扔了一束阳光横在我们之间。
  郑青云和我,两个等待雨停的陌生人,坐在一条椅子上,聊着转瞬就可以忘却的闲话。
  我已经记不清那天我和他都说了些什么,如果我当时便知道他不是我生命中的过客,他踏水而来,从此一步一步走入我的世界,那我一定把他说过的每一个字都刻在心里。
  但我记得我朝他抛出的第一个问题,一个毫无意义却适合闲谈的问题:“你多少岁学会的抽烟?”
  郑青云没看我,背靠栏杆,不管后背的衣服被飘进来的雨打湿,给了我一个匪夷所思也印象深刻的答案:“二十五岁,就是不久前,四月十八日。”
  我诧异的目光落在他的脸上,他却没有察觉似的又吸了一口烟,白烟给他清秀的脸蒙上一层纱,看上去多了几分沉重感。
  怎么会有人,将自己第一次抽烟的时间记得如此清晰,竟然还能准确到几月几号?
  我张了张嘴,又觉得自己没有任何立场去问如此私人的问题,沉吟须臾后说:“我是二十二岁。”
  郑青云看了我一眼,眼神并无恶意,我却莫名有些不自在。他并没有问我问题,我却把自己的烟龄抖出来,怎么想怎么像在自作多情。
  他冲我笑了笑,说:“先生,雨小了。”
  我望向亭外,不知不觉间,雨声不再刺耳,如一曲和婉的背景乐流淌。雨点砸起的浪花小了,太阳也完全落山,天空卷着夜色悄然而至。
  是可以淋着雨走回去的程度。
  我转过身,郑青云还坐在椅子上,悠游自在,方才那根烟已经被掐灭了,又多了几分少年气。
  我对他说:“雨小了,我先回去了,后会有期。”
  我们心里都知道,没有后会有期,他甚至连我的名字也不知道。我们是彼此的过路人,这几十分钟算是人生中一次匆匆的点头致意。
  所以我没叫他的名字,我不想暴露。
  郑青云站起来,说:“我也要走了,再会,先生。”
  他回了我一句“再会”,我心里竟生出几分惺惺相惜和舍不得。他大概也是个极礼貌体面的人,只是我从来没将这视为好处,因为我清楚自己的礼貌体面一般是出于不想多聊的淡漠和对自己形象的严格要求。
  虽然方才我说那句话,并不是出于敷衍。
  我们一起走出亭子时,雨已经快要停了,走在树荫底下基本上淋不着雨,只有冷意还未消停,并且有愈演愈烈的征兆。
  “先生,你的住处离这里还有多远?”郑青云走在我的身边,隔了一米多的间距,问。
  我想了想,说:“差不多一千多米,走不了多久,”我补充一句,“我是外地人,出来旅游的,也不知道那个地方叫什么。”
  郑青云一怔,然后笑着反问我:“先生,我看起来很像本地人?”
  我反应过来,有些尴尬。郑青云当然不像本地人,这里的本地人大多皮肤黝黑、身材矮小精瘦,说话时口音很重;而他不仅外表不像,方才与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这雨下得真奇怪”,这样一想,他大概也是个游客。
  郑青云没介意我的沉默,轻松地仰起头,张嘴接了一滴从树叶上滑落的雨水,说:“我的住处也在前面,是家民宿,还挺安静的。”
  我心头一动,我的住处也是家民宿。霎时我考虑到一种概率极小的可能性——我们会不会住在同一个地方?
  毕竟这荒山野岭的,也没几个可以落脚的地方。
  我点点头,聆听树叶沙沙的乐声。我们两个人都没再说话,我一边沉浸在安宁中一边考虑刚才我想到的那种情况的可能性。
  郑青云哼起歌,悠扬轻快的调子,我没听出是哪首歌。
  走了一会儿,前方终于不再是树叶的暗绿色和黑夜的墨色,灯火照亮了我的眼睛。
  我不由自主地加快脚步,郑青云被我落在后面,等我反应过来时已经走到民宿门口了。我实在是有点冷,一丝暖光仿佛都能让我好受一些。
  我走到一楼客厅,向主人家讨了一杯热水喝。
  主人家是一对三十来岁的夫妇,养了一条大黄狗。女主人见我搓手,笑着说:“外面有点冷吧,以后出门记得多穿点,在我们这里感冒,连买药都不方便。”
  我点头笑着谢谢她的好意。男主人坐在她身边,歪着身子朝我身后说:“小郑也回来啦,你是不是也没带伞,别给冻感冒了。”
  我回过身,郑青云站在我身后,惊讶的目光落在我脸上,愣了几秒才回话道:“是我疏忽了,谢谢哥提醒。”
  男主人朝他摆了摆手。
  郑青云唇角一弯,从茶几上拣了粒花生吃,对我说:“先生,我们真有缘。”
  我也认为这是缘分,大概是老天觉得我们还可以多一点交集,所以安排了一次这样的邂逅。
  像是两条平行线突然开始斜了点方向,慢慢朝对向延伸,只是不知道最终会相交还是会戛然而止。
  我胃里暖融融的,笑起来也多了几分亲和力,朝他伸出手:“是啊,刚才一起回来的时候我都忘了报上姓名,实在抱歉,我叫卓子骞,先生你是?”
  郑青云。我在心里默默替他答道。
  他眉眼一弯,握住了我的手,笑容和煦:“在下郑青云,卓先生,幸会。”


第2章
  那天我睡得很晚,披了件长袖站在阳台上发呆,目光漫无目的地四处逡巡。
  可能夜晚自带一种压迫感,一些糟心的事滚石一样朝我涌来,但我没理会那些,让风灌满我的脑子——如果出来旅行还要携一身疲惫,那我还不如躺在床上睡大觉。
  我朝下一瞥,看见斜下方阳台上有昏暗的黄光,仿佛蒲公英不小心被风吹得七零八落。
  是星星和月亮的光罢。
  我抬头,从裤兜里掏出一根烟,正准备点燃时缓缓放下手。
  天上没有星星,月亮也渺远,这不是一个好天气,这个地方换作平常该是群星璀璨。
  我再次向楼下看去,那团光尚未散去,我看得依旧分明。
  我想起这是郑青云的房间,几个小时前我们告别后,他就走进了这间房。
  自然地,我想起他的背影,既能在暖意交融的地方闪闪发光,又可以转瞬融入漆黑夜色。
  这家民宿一共八间房,每层楼四间,夜深了,只有我和郑青云两个人的房间灯是亮着的。
  他在干吗呢,是在玩手机,还是和我一样在发呆?
  我望着楼下那团光,莫名多了一份归属感,仿佛有很晚睡觉这个共同特点便可以引为知己。我脑袋里甚至闪过一丝念头,要不要下去敲个门,看看他那么晚不睡是在干什么。
  我很快否认了这个想法,抽着烟,和自己打赌,赌我和郑青云谁更早睡觉。
  在我浑浑噩噩爬上床之前,郑青云阳台上的那团光还是没有灭,甚至更灼人了。
  这人是不是晚上睡觉不关灯?
  我还从没见过有人比我更能熬夜。因为没有人比我更为矛盾,在白天享受孤独,在夜晚却难忍孤独。
  我要熬到眼皮撑不住烦恼,才能去梦境里寻找安宁。
  第二天早上,我起床时外边天气不错,阳光明媚但不刺眼,暖暖地铺在大地上。
  我下一楼吃早饭,正好碰上回来的郑青云。
  “早,卓先生,”郑青云朝我招手,带上民宿的大门,“是要去吃早饭吗?”
  我点点头:“是啊,你是已经玩了一转回来了吗?起那么早?”
  我本来想补上一句“你睡那么晚怎么还起那么早”,但及时住了嘴。换作我察觉有个陌生人在窥探我的生活,管他有意还是无意,一律视作变态处理。
  我庆幸自己睡眠质量不错,大早上没有晕晕乎乎的,没有说话不过脑袋。
  郑青云当然不会知道我这些心理活动,他叹了口气,走到主人家养的大黄狗旁边,蹲下来给它顺毛,说:“今天起了个大早,本来想去河边看看日出,结果云太厚,看不清,只能绕着河走了一圈。”
  大黄狗温驯地趴在郑青云身边,他抬起头看我,嘴角噙着笑意:“直接回来我也睡不着,都出去了,不如干点有意思的事再回来。”
  他说“有意思”三个字的时候,声调上扬,连眼尾都是上挑的,我又看到了阔别已久的少年意气。
  “那你吃早饭了吗?”我走到一楼的大屋檐下,问。
  “吃了,”郑青云答道,“在散步的时候看见了一家开在河边的餐厅,随便吃了点。”
  我笑了笑:“那有点可惜,本来想邀请你一起吃的。”
  说完这话,我抿了抿唇,有些后悔。说得好像是我请他吃早饭,事实上房主夫妇每天早上都给住在这里的人备了早餐,我只不过是取自己的那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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