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石子重新踢回去:“总该有个理由吧,为什么叫状元果?”
郑青云扯下一截树枝,上面结了十多个形状不规则的果子,明黄色,他一个个摘下来:“你别看它长得多,其实每年也就半个月可以采,我们来得巧,再晚来几天,估计就熟透了,落在地上烂掉,就又得再等一年。少啊,物以稀为贵,就和古代的状元一样,凤毛麟角。”
他招我过去,把果子扔进兜里,剩下最大最饱满的一个,拿瓶装矿泉水洗净后递给我:“状元果是甜的,只有一点酸味,吃起来像……像李子,尝一个?”
我放进嘴里嚼了嚼,这果子饱满多汁,虽然个头不大,但是甜分不少,余一点点酸味在舌尖,让人总有一种没吃够的感觉。
我点点头:“有点像李子,但比李子好吃。”
我走得腿有点发酸,郑青云便叫我随便找个干净的石头坐下,自己接过我的布兜到处摘果子。我一边抽烟一边看他,红果子,紫果子,橙果子……五颜六色,全都落在兜里。
我对他喊:“悠着点,等会儿背不回去了!”
郑青云喊回来:“我来背!这点重量算什么!”
我哭笑不得,只能任由他将山上的每一棵果树都光顾一遍,抱着几乎要漏了的我的外套乐呵呵地走回来,像是抱着五彩斑斓的秋天。
“哟,哥,你这日子也过得太美了吧!”郑青云微微喘着气将布兜放在我旁边,坐下来看着我笑,“我去觅食,你就在这里享受,你难道不愧疚吗?”
我瞥他一眼,从烟盒里抽出一根烟:“现在呢,我算是投桃报李了吧?”
我们两个并排坐着,一边吞云吐雾,一边吃着野果。头顶是茂密的叶冠,阴影罩着我们,郑青云脸上掠过天边飞鸟的影子,稍纵即逝,他的睫毛是振翅的蝴蝶。
“记得别往地上扔,”我说,“别引起森林火灾了。”
郑青云轻飘飘地说:“不敢,谁要毁了这座山,我得记恨他一辈子。”
耳边是风拂过树梢的沙沙声和虫子絮絮低语的叽喳声,郑青云吃了几个果子后,烟也灭了,他又成了孑然一个人,开口道:“哥,你知道吗,刚才我走到那边,看到了几个人的墓。”
他嘴唇翕动,极缓地眨着眼:“我不认识他们,应该是上个世纪的老人的墓地,墓碑上的字都快没了,在我眼里,就是一块不够光滑的石板。”
我说:“以前的人都有叶落归根的想法,不论活着的时候住在哪里,死的时候都想葬回故土。他们也不求有人记得,只是求着魂归故里。”
郑青云沉默半晌,说:“我爸妈没有葬在这里,我姐姐也是。爸妈的葬礼是大伯和姐姐办的,但姐姐,是因为她告诉我,她不想回来。”
他翘着腿,手撑着下巴,像是在发神,喃喃说:“可我不知道,到现在都不知道,她为什么不愿意回来。”
我拿开布兜,坐得离他近了些,弓着腰和他一个姿势,说:“别总想这些,姐姐不愿意回来,那就算了。”
我大概是能猜到几分的,郑青云的大伯和奶奶叫郑青云的姐姐“招娣”——“招娣”,真是一个悲哀而大众的农村女孩名字。她是什么时候意识到,她的名字甚至不代表她自己,只寄托着父母对男孩的渴求?她一定是知道了,不然她不会在成年以后改名叫郑青鸾,不会不愿意回来。
这些不能和郑青云说,但我觉得他是知道的。
郑青云说:“子骞,过两天我们就要回成都了,回去以后,你还会联系我吗?”
我在他肩上一拍,故作轻松地说:“怎么,你就想装不认识了啊?想得美!”
郑青云瞪大眼睛,嘴里诶诶地嚷嚷着:“乱说!说好了我要去你的书店,你要来我的花圃的,谁会装作不认识你啊!”
我心里一热,看着他的眼睛:“你还记得。”
郑青云怔愣片刻,微微别过头,敛了眉眼,嘀咕着:“说了我记性好,怎么会就记不得了。”
他像个被错怪的孩子,似乎在怪我,又似乎只是在自言自语。天知道我有多想直接将他搂在怀里,告诉他若他不嫌弃,我愿意做他的园丁。只因他一句记得,我便可以将我的爱和温柔都洒在他的花园里,当他走进来验收时,可以尽享满园芳华。
秋风飒飒,吓得一颗红果子坠在地上。郑青云抬眼,说:“一叶知秋,叶子都黄了。”
深绿和嫩绿的叶子中间,一片黄叶探出头来,怯怯地与我对视一眼,又隐匿在叶丛中了。
时间久了,满树的叶子都被染成了黄色,第一片黄叶已经与褐色的土地融为一体,纷纷扬扬的,草枯了,树瘦了,风萧萧,周围已不见山,尽是人群和高楼了。
仿佛只是走了片刻的神,我和郑青云回到了成都,我们分别,约定,我开我的书店,他守他的花圃。有的时候我觉得这一个月是一场梦,但一周一封的信件又在提醒我,我真真切切地在这三十天里,走了许多地方,爱上了一个人。
我们再见那天,书店门口落了一地枫叶,郑青云披了满身金黄向我走来,我坐在门口,正在拆他在信里提起的那本书。
北京下雪了!
第23章
“为了使你听见我,我的话语,有时细得如同沙滩上海鸥的足迹。”
——巴勃罗.聂鲁达
郑青云的第二封信送到时,我正在后院和邵岐聊天。我打发他出去买两杯咖啡回来,自己坐在院子里,手里捧着那片有一条折痕的轻薄纸张。
子骞:
上周来你的书店参观,得到你的热情款待,这让我感激不尽。旅游的时候就向你提出了要来看看,本以为你是随口答应,不料竟能成真,以后有机会我定会多来看你。
那本《人间草木》你说可以让我拿回来看,我便没有和你见外。还有几十页就能读完了,这周日也许会来一趟,把书还给你,不知你是否得空。
最近没有什么别的事,我还是如往常一样照顾我的花。哦,近日花店生意比往年好,不知是为何,来了许多新的顾客,订的数量还不少。我既忙碌又充实,你大概也是这样罢?请不要笑话我,你早知道我是这样的,没乐子也要找点事情说,并不是为了敷衍你。
你还记得我们在云南看见的波斯菊吗?我的花圃里也种了这种花,七月种的,这两天刚好是最茂盛的时候。这是一个老顾客订好了的,我得采了全给他送去。我觉得你会喜欢这些花,但很遗憾你不能亲眼来看;我本来是想偷偷采一支给你送来,又想到单支的花开不了多久,于是作罢。
我拍了还长在地里的波斯菊,白色的,就只有这么一片。刚开始想拍了就马上发给你,后来心有愧疚,觉得还是更有仪式感比较好,所以洗了张照片,连着这封信一起寄给你。我不是专业的摄影师,不会挑角度,不会用光圈,拍出来效果不及实物的十之一二,还希望你不要嫌弃。
问你和卓阿姨的安,记得在过来之前告诉我个大概时间,我好有所准备。愿诸事顺遂。
郑青云敬上
打开信纸时,那张照片滑落到我膝上,我拿到眼前仔细地看,除了花影,仿佛还闻到花香。
我和郑青云保持着每周一封信的习惯。我开的头,因我想不出若我和他打电话会如何支支吾吾,不知道情绪激动后会不会说出什么让自己后悔的话,于是我选择写信。写信可以洋洋洒洒写上千字,可以在一个静谧的晚上将所有印象深刻的事都告诉对方还不刻意。古人的信送得慢,现在却不是,我早上送出去的信,下午郑青云便可以收到。
郑青云第一次收到我的信时“既惊讶又欣喜”,这是他的原话。他回了我一封更长的信,按他说的,“特意誊写一遍,以求字迹清晰,没有错字”。那封信我现在还能回忆出大半,再多看几次,估计都能全文背诵了。
邵岐回来时,手上多了两杯咖啡,一走进来便抱怨:“老天爷,隔壁那咖啡店生意也太好了,排个队就要半小时,下次你自己去买!”
我抬眼看他,不知不觉间,竟然就过了半个小时:“好了,别闹了,中午请你吃饭。”
邵岐挑了挑眉,将袋子放在桌上,瞥见我手里信纸,“哟”了一声,好奇地凑过来:“让我看看这是哪家小子给你写的情书啊……”
我连忙将信折起来,哭笑不得:“你是个什么二愣子,看见张纸就想着情书,少在这儿推己及人了,我没你那么好的命!”
邵岐瘪嘴,摊开手说:“得,我也没收过情书啊,我只给小晚写过情书,她还嫌我字丑。”
邵岐和石景晚,我的两个初中好友,还有两个月就要结婚了。当初他们在一起时,我惊掉了下巴——石景晚初中暗恋过三个男生,可是邵岐并不是其中一个,谁能想到他们大学能再续前缘,最后还真成了一对儿。
我将邵岐搭在我肩上的手拍开:“求求您,别在我面前秀了,我这个单身人士禁不起你这样的摧残。”
情书这种东西,只要是喜欢的人给自己写的,那便是越看越喜欢,字迹和语句都只是锦上添花,哪怕只有单薄一张纸,上面写了句“近来可好”,读进心里都是一句句情真意切的“我心悦你”。
我又忆起郑青云那句“特意誊写一遍”。他在重新抄写的时候,会不会顺带着斟酌字句?他在写完这封信的时候,窗外是旭日初升还是晚霞明媚?
邵岐眉开眼笑地坐在我对面,终于没再纠缠信的事情了。他弯着唇角喝咖啡,安静了须臾,又凑近了脸,小声问我:“我说,卓子骞,你也单身那么久了,就没找着个喜欢的人?”
他见我沉默,以为我是还惦记着梁家言,微微蹙着眉,劝道:“你别一直窝在这儿,有空出去认识认识新的人,天涯何处无芳草。就像你这次出去旅游,不就挺好吗,你要是看上谁,就多和他出去玩,十拿九稳。”
我睨他一眼:“你很有经验啊,小晚就这样被你骗到手的?”
邵岐笑而不语,我说:“但你说的确实有道理,我会采纳的。”
“对啊……”邵岐点头,突然睁大眼,声音拔高一度,“等等,卓子骞你什么意思!什么叫你会采纳的?你看上谁了?!”
这次换作我笑而不语了。邵岐抢走我的咖啡,威逼利诱,耐不住我嘴严实,打定了主意不多说,就不会透露一个字。
我嘲讽:“邵岐,你好像一个八婆。”
邵岐吹胡子瞪眼:“卓子骞,还是不是朋友?”
我揉了揉太阳穴:“等我试探一下,有了进展再说,行吗?现在我单相思人家,说出来很丢人的。”
邵岐泄气,末了,瓮声瓮气地说:“行吧,那你自己努力,今天中午你得请我吃好的。”
我叹了口气,眼前浮现出郑青云笑意盈盈的面孔。单相思,我是这么认为的,可哪个动心的人希望自己是单相思呢?邵岐开始和我絮叨别的事,我嗯嗯地应着,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地算,现在离周日还有多长时间。
数过两次日升日落,在第三次太阳高悬于空的时候,郑青云骑着自行车出现在书店门口。
“坐,别起来了,”郑青云推开门,见我要站起来,冲我摆摆手,“用不着迎接我,不是什么贵客。”
他右手抱着一捧花,左手拿著书,头发比上次见面更短了些,显得人干净利落。
“这是洋桔梗,给你带了一捧来,应该能插个四五天不残,”郑青云声音轻快,“这次我亲自来当一回送花小哥,感觉还不错。”
我将书店的五个花瓶拿来:“小哥,你能送佛送到西,顺便帮我插好吗?”
郑青云咯咯地笑,将花瓶摆作一排,每个花瓶里装一指高的水,再插上三朵高低不齐的花,下巴搁在桌上仔细地瞧:“我修一修,哥介不介意?”
我说:“你是专业人士,随你处置。”
郑青云抬起黑曜石一般明亮的眼看我,翘着嘴角,我不敢长久看他,扭头去找剪刀,耳边传来他悠悠的歌声。
我把剪刀递给他,站在一旁看。
“这花长势好,都没什么修的地方,”郑青云抿着唇认真盯着花,伸手拨弄两下,摆了个歪斜自然的造型,拿起剪刀,“花瓣没被虫蛀,这里……叶子多了一片小的,”他下手利落,“这支太高了些,再矮两厘米更好看……”
郑青云坐的位置临窗,阳光顺着窗叶滑进来,落在洋桔梗的花瓣上,盛满了,溢出来,流到郑青云长而卷翘的睫毛上,淌入他深沉的眼眸里。
修剪好,郑青云将花瓶放回原位,我去切了些水果来,两个人围着桌子坐下,就和一个月前我们在清晨煮茶一副模样。
我问:“你的波斯菊送出去了吗?”
郑青云点头:“送出去了,老顾客了,以前都买别的花,几个月前突然给我说要订波斯菊,原来是为了逗女朋友开心。”
我叉了一块苹果:“生意好就行,现在我也支持你的生意,是不是比以前更忙了?”
郑青云笑道:“是,感谢哥给我零花钱。”
我们又聊了些郑青云看的那本书,郑青云说:“读书的时候我就喜欢看文章,别的都不爱,尤其是数学,物理,怎么学怎么头大。因为偏科,所以成绩不好,干脆就没去读大学,现在又有点后悔了。感觉这些会写文章、会观察生活的人,大多接受过好的教育,我和他们相比,实在太平庸,也就只能看书获得点慰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