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挑眉问他:“你怎么肯定我就签了合同?”
郑青云瞟了一眼我的右手,随即抬眼,眼眸里的嘲弄稍纵即逝,嘴角却遮不住的笑意:“好哥哥,合同还在手里呢,这也想抵赖?”
我怔愣半秒,看着他的眼睛也笑起来。实在是太傻了,像是在没话找话,但如果这样的闲聊能逗他一乐,那片刻的尴尬倒也无足挂齿。
我说:“不抵赖,事情办妥了,终于可以吃饭了。”
我跟着郑青云去了他的家,他家在一栋只有六层楼高的小区里,植被茂盛,最大的两棵树能够遮天蔽日。正值中午,路上树影婆娑,黄叶俯首即是。沿路走到尽头再左转就是他家所在的单元,上三层楼梯,郑青云拿出钥匙,打开了挂着对联的那扇门。
隔着门就听见了噼里啪啦的菜入油锅的轰鸣声,门甫一打开,这声音就潮水般从四面八方灌入耳朵,来势汹汹。我站在玄关,一边换拖鞋,一边扫视了一遍整个屋子的布置。
“姐夫,我回来啦,”郑青云扯着嗓门吼,“你继续做,不用出来招呼我们。”
卧房的门咯噔打开,里面跑出来个圆脑袋长头发的女孩,弯着眼睛笑眯眯地招呼着我们:“舅舅好,帅哥哥好。”
这应该就是郑青云的外甥女宁宁,我正准备和小姑娘打个招呼,就见郑青云在她脑袋上拍了一把:“乱叫什么呢,这个叔叔比你舅舅我还大几岁,怎么能叫哥哥,辈分不对,知道吗?”
女孩撅着嘴揉脑袋,眨着眼委屈地看着郑青云,小猫咪一样哼哼着。我连忙说:“叫哥哥就叫哥哥,我看起来年轻,是吗?”
宁宁眉眼带笑,微微抬起头,大方地直视我的眼睛:“还是叫叔叔吧,不然小舅舅又要揍我了。”
郑青云双手抱胸,并没有真的生气,看热闹似的在旁边搭话:“说的好像我经常打你一样,还不是天天当个宝贝捧着。小祖宗啊,别挡路了,让叔叔和舅舅进去行不?”
宁宁瞪他一眼,飞快地回了趟房间,出来时,往我手里塞了瓶酸奶。
“最后一瓶了,”她朝我挤了挤眼,“舅舅没有。”
我竭尽全力露出一个亲切的微笑。我不很擅长和孩子打交道,大学的时候做志愿服务,幼儿园和小学的孩子们都更亲近我的室友。室友也说,我看上去比较冷淡疏离,亲和力不足,虽然相貌不错,但孩子们更喜欢热情活泼的大人。
郑青云哼了一声,嘱咐宁宁好生招待我,走去厨房看他姐夫炒菜。宁宁在我旁边坐下,睁着一双铜铃似的大眼,左手拢在嘴旁,悄声问:“哥哥,你叫什么名字?”
我茫然地眨了眨眼,方才还叫叔叔,那么快又改口了?小女孩狡黠地笑着:“你看上去很年轻的,我舅舅犟得很,刚才我只能依他,以后当着他面我就叫你叔叔,背着他就叫你哥哥,好不好?”
“行呀,”我来了兴趣,微微弓着身子,盯着小女孩黑葡萄似的眼珠,压低声音,“你说你舅舅犟得很,我怎么没觉得?”
绕了一圈,话题又回到郑青云身上。十二岁的女孩哪里知道我对她“犟得很”的舅舅怀着怎样的心思,不设防地侃侃而谈:“舅舅这个人,想做什么就立即要去做,十头牛都拉不回来。他前几天想喝旺仔牛奶,楼底下超市卖光了,结果他大半夜骑了半小时自行车到二十四小时便利店去买,哥哥你说他犟还是不犟?”
太有画面感了,我扑哧乐出声,想起在丽江他出去买水的那个晚上,一个人提了二十瓶水回来,忍不住说:“犟,别说十头牛了,二十头都不行。”
小姑娘咯咯地笑着,笑声和郑青云如出一辙。攀谈得正热闹时,厨房门被推开,雄浑的男声吆喝着:“快过来吃饭了,鱼凉了就不好吃了!”
郑青云的姐夫比他矮了半个头,身材结实,浓眉,塌鼻子,眼睛不大但很亮,看上去憨厚但不愚钝。郑青云跟在他后面,两个人一人端着一盘菜,来回走了三趟才上齐。
“是小卓吧,弟弟总提起你,说你们旅行的时候在一块儿的,”男人递给我一双筷子,笑容纯朴,“第一次来,千万别见外,随便做了两个菜,将就着吃了啊。”
我看了眼郑青云,他正在吃麻辣鱼,露了一半裹着红油的鱼肉在嘴外,双唇被热气熏得发红。他对上我的目光,冲我眨了眨眼。
弟弟总提起你。哪怕有可能是客套,但这一句话就能让我心软下来,开口时,语气里的生涩和僵硬的杂质都被欣喜磨得干净,从骨子里透出与以往不同的、宛如无瑕之玉的温柔和善。
“姐夫说笑了,”我说,“青云叫您姐夫,我就跟着他叫了。姐夫手艺很好,青云说了您曾经是餐馆的大厨,就别太谦虚了,让我这种不会做饭的人都无地自容了。”
我的话里还藏了点隐秘的小心思。也许别人家里同辈的人都可以跟着叫,但我心里一直有一道坎,觉得只有亲密的人,诸如亲人、爱人,才能使用同样的称呼。我像是偷偷从糖罐里拿了一颗夹心软糖含在嘴里,在没人的角落里轻轻咬一口,不动声色地用舌尖去承渗出来的香甜味。
郑青云搁下筷子,擦干净手给我倒了杯酒:“知道你开了车来,下午多待一会儿再走就没事了。”
宁宁在一旁搭腔,我发现她的手也是肉嘟嘟的,果然符合郑青云嘴里“白白胖胖”的形象:“卓叔叔在这儿,宁宁给你讲好多故事。”溜溜转着眼珠看着郑青云,嘴角翘着,像只狡猾的仓鼠。
郑青云不解其中含义,问:“你讲故事?你怎么没和我讲过?亏我那么疼你,还给你带红薯干!”
我抿着嘴无声地笑,不大的餐桌旁围坐了四个人,刚出锅的菜尚热气腾腾;家里的女主人走了,却仿佛只是暂时离开片刻,并不是永远地消失,不然我实在想象不出,以前这里该有多温馨呢?
第26章
宁宁嘿嘿地笑着,眼睛眯成两弯月亮,黑漆漆的眼珠子里嵌了星星,凑过去抱着郑青云的手臂,娇滴滴地说:“知道舅舅最好啦。”
郑青云用鼻子哼了一声,另一只手拿着筷子夹了片鱼肚皮的肉放在宁宁碗里:“没良心的小崽子,别缠着我了,快去吃饭吧。”
第一次见到这样刀子嘴豆腐心地照顾小孩子的郑青云,发现他的体贴竟然是多样的。他有一座五彩斑斓的花园,栽满了对他人的温柔和对美好的追求,面对不同的人时,他会献上不一样的花,有的浓香馥郁,有的淡香清幽,但每个得到他赠礼的人都心满意足。
我不由得感叹:“你们感情真好。”
郑青云笑着看了眼女孩,郑青云的姐夫含着笑意的目光在郑青云和宁宁身上辗转,叹了口气:“宁宁从小就跟着我弟弟,他们俩特别亲。宁宁读小学的时候接送都是他带着,放学了就跑花店吃东西。没办法,以前我和青云他……”
男人说着说着,眸光一黯,怔怔地止了话音。宁宁在专心致志地吃鱼,没注意父亲再说些什么。郑青云的微笑淡了些,抿着唇,在男人手臂上轻轻拍了两下。
我连忙说:“以前您工作的地方离家比较远,是吗?”
郑青云的姐夫大梦初醒一般抬起眼皮,感激而勉强地扯了下嘴角,接着我的话说:“对,以前开车要一个小时,工作也忙,都是弟弟在带孩子,辛苦了他整整六年。”
郑青云说:“没事,我闲人一个,带孩子还有个伴,挺有趣的。”
男人隔着白烟定定地看着语气轻松的郑青云,须臾,悠悠地说:“姐夫不希望你是个闲人,你二十五了,我希望你早点找到做伴的人。”
我握着筷子的手一抖。这是要……催婚?
郑青云有些尴尬地瞟了我一眼,猝不及防地撞上我的眼神,仓皇地移开视线:“我也想啊,问题是没人喜欢我。”
姐夫语重心长地说:“你是我看着长大的,那么多年了,你都没试图找过,哪里知道有没有姑娘喜欢你?我二十六的时候都有宁宁了,你可好,二十五了还没个着落……”
眼看着就要滔滔不绝地说下去,我适时地插了句嘴,试图救郑青云于水火:“姐夫,其实吧,不用那么着急的,我都二十九了,还是孤家寡人一个呢,青云才二十五,时间还长。”
郑青云朝我投来感激和无奈的目光,宁宁对这些是不感兴趣,还是继续专心致志地吃菜。男人望着我,又看了眼郑青云,轻轻笑了一声,说:“唉,我年纪大了,不知道现在的年轻人喜欢什么时候找对象。”
他顿了几秒,再开口时,声音里带着几分看透世事的沧桑:“但不管怎么样,一定要找自己喜欢的,健康平安地过一辈子就是天大的福分了。”
我不自觉看一眼郑青云:“姐夫说的是。”
人的欲望是填不平的沟壑,金钱、权利、美貌……有的人占有了许多仍不知足,然而更多的人还在为生活挣扎,受病痛折磨,对于他们来说,“健康平安”,真的是弥足珍贵的四个字了。
谁说不是呢,我也不是个拥有远大理想抱负的人,我已经认清了自己的平庸,但在郑青云面前,我始终想努力成为一个完人。
吃完饭后,宁宁想继续给我讲郑青云的故事,小姑娘倾诉欲旺盛,叽叽喳喳能说一下午。郑青云偏不让她如愿,将她一个人赶回房里写作业,带我进了他的房间。
郑青云的房间敞亮,采光很好,天花板中间一盏吊灯,四面的白墙空着三面,只有一面挂了张油画。书桌上堆了几本小学生的课本,摆了张不大的相片。窗台上放了个木盒,有床的一半长度,棕褐色,看形状应该是把吉他。
郑青云说:“坐吧,随意。”扫了一眼房间,又笑出声:“不好意思,我都没注意,太久没读过书了,房间里板凳都没有。”
我说:“没事,吃完饭站一会儿有助于消化。”
郑青云坐在床上,微微抬头仰视我:“等会儿站累了,直接坐床上就行,我没有洁癖。”
我走到窗边,打量着棕褐色的木盒,躬身轻轻摩挲着,问:“这里面装的是吉他吗?”
郑青云偏了个角度面向我:“就是吉他,好久没拿出来弹过了,盒子上可能沾了些灰,你摸了以后记得擦一擦或者洗个手。”
我直起身,倚着墙说:“我不知道你会弹吉他,学了多久了?”
郑青云唇角笑意如波纹漾开,“嗯……让我想想,”他垂眼盯着自己的膝盖,“十三四岁的时候学的,没学多久,上高二就没学了。技艺不精,就是个兴趣爱好。”
我左手指尖搭在琴盒上,挑了挑眉:“那你愿意赏脸表演一个吗?”
郑青云怔愣片刻,摊开手耸了耸肩:“可以,但是别对我抱有不切实际的希望。”
我走到他身边坐下,左手手臂撑在他身后,望着窗外飘着几缕细云的天空:“你要弹什么?”
郑青云没回答,只冲我眨了眨眼,走到窗台边,从琴盒里拿出吉他,微微叉开腿坐在窗台上,手指轻轻拨了两下弦,垂眼笑道:“真的手生了,一会儿弹得不好也不许笑我。”
他坐的位置逆光,整张脸灰蒙蒙的,淡金色的阳光从他身边流走,只有手背和肩上落了些游走的光斑。他手按着琴弦准备开始,我突然开口:“我们换一个位置吧,你坐在床上来。”
郑青云不解地看着我,我说:“我不笑话你,只是那儿光线不好,我什么也看不清。”
郑青云于是听我的坐在床上,我没坐在窗台上,而是像方才一样倚着墙,让窗外的光毫无保留地洒在郑青云身上,将他笼罩在白色和黄色更迭的光晕里。这样的一幕才能与他相配,他抱着吉他,仿佛丘比特手持弓箭,光影细细描摹着他的轮廓,在眼睫上、唇上都落下细密的吻;而他凝视着自己的武器,准备让我身中爱情之箭,姿态是那样的随意,又是那样的百发百中。
“Twinkle,twinkle little star,
how I wonder what you are?
Up above the world so high,
like a diamond in the sky……”
竟然唱的是英文版的《小星星》。我嘴角笑容来不及隐藏,但我答应了他,不会笑出声,所以只是笑意盈盈地看着他。
郑青云唱歌的声音很小,像是一个人在河对岸漫不经心的哼唱声被秋风的一张樱桃小嘴吹过来,悠远空明。我第一次听他说英文,他的发音不算标准,口腔没打开,但生涩得可爱,像一个含着糖的娃娃因心情大好而歌唱。
我的目光在他修长的手指和莹润如玉的脸庞上辗转,不由自主地跟着一起哼。
“Twinkle,twinkle all the night,
then the traveller in the dark.
Thanks you for your tiny spark……”
郑青云抬头看我,明亮的眼睛里有弱水三千。他似乎想起了什么,可能是他的童年,也可能是宁宁的童年,有些怔怔的,柔情的秋水从他的眼眸和唇角缓缓溢到空气中。
我仿佛是那个误入桃花源的渔夫,又像是误入藕花身处,沉醉不知归路的醉酒人,已然分不清何处是梦,何处是现实。
一曲毕,郑青云将吉他平放在床上,不好意思地说:“宁宁小时候我就弹这个哄她吃饭,以前还会很多曲子,但现在都忘了谱了,只能拿这个搪塞一下哥,别介意。”
我怎么会介意,看着他的眼睛,说:“弹得很好,唱得也很好,英文……说得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