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歌可泣[现代耽美]——BY:歇斯

作者:歇斯  录入:05-25

  罗泣扯了扯李歌的衣袖,“你……来一下。”说着,他往小巷的尽头走去,“你往外走,拐弯,走慢点儿,可是果断点。”罗泣指着巷口,顺手推了他一把。
  李歌回头看了他一眼,眼神里尽是迷茫。
  不是告了个白吗?怎么突然就让我走路?
  巷子很直,罗泣能看清巷子里的一切,可是只要一拐过弯,他就看不见了。
  只要李歌一拐弯,就看不到他了,当下、今天、永远。
  我他妈是个三中大佬,面子得维持一下。
  罗泣给自己下了点暗示。
  走,然后呢?
  ‘如果你追了几步,试图踢他一脚,让他滚快点儿,那他是你讨厌的人;如果你站在原地瞪着他,希望他走快点儿,那他是你不喜欢的人;如果你没有任何想法,那这人大概不怎么重要,无视他就好。’
  ‘还有呢?’他问。
  对方笑了笑,‘说了影响判断,到时候你就懂了。’
  懂了吗?
  好像是有点懂。
  他咬了咬唇,强忍住心底里的不舍。
  ——会可惜的,是朋友。
  李歌背对着他向前迈了一步、两步、三步。
  别走!
  他向前走了一步,踏散了脚前的小龙卷。
  ——想挽留的,是挚友。
  还有呢?
  ‘不是啊朋友,给指条路啊!’他歇斯底里地说。
  ‘哪有什么路!喜欢一个人啊就是……’上万岁的老人比了两只食指,食指和食指慢慢靠近,最后啵了一个,‘就是这么简单。’
  喜欢是慢慢靠近,互相喜欢是互相靠近。
  这时,李歌突然明白罗泣想干嘛了,也突然不想走了,他不想和他渐行渐远。他这样想着,放慢了脚步。
  这时,李歌已经走到了巷口那棵老棵树的树荫下。
  被树荫笼罩的背影,和巷子外刺眼的阳光形成鲜明的对比。光与影,人们总倾向先注意光,阴影里的人显得不那么重要。
  不,不应该是这样的,怎么就不重要了?
  ‘三步。’
  李歌在心里倒数着,他紧闭了眼睛,不想再走了。
  ‘两步。’
  罗泣在心里倒数着,他握紧了拳头,去他的大佬!
  一步——
  “我——”李歌回过头,和追上来的罗泣撞了个正,“你——”
  “应该喜欢。”罗泣吃力地说,“我应该是……喜欢的。”至少他喜欢面前这个男人。
  “也有兴趣……跟你处关系。”他说。
  李歌傻愣愣地看着他,没有任何反应,估计是罗泣那一撞,撞到了李歌的开关机键。
  直至微风吹动了榕树的胡鬑须,树叶从两人之间飘落,李歌才贬动他的眼睛。
  “……我是不是少说了一题?”他问。
  “嗯。”罗泣笑了笑,“你没说,我说有兴趣的话,你要问什么?”
  “哦……”李歌咽了咽口水,“我要问什么?”
  “处关系吗?”罗泣问。
  “处!”李歌果断地回答。
  “那我是你……男朋友了。”罗泣说着,垂下了头,手在后颈上抓弄着。
  男朋友,哎哟……
  怎么有点尴尬?
  啧啧啧,不处关系都不知道自己这么青涩。
  叮叮——
  万岁拿起了手机,往萤幕扫了一眼。
  ——这没逻辑:第一次约会去哪好?
  ——神经病说:交往第一天去哪好?
  他倒吸了一口气,“我他妈去你的!”他把手机扔了一旁。
  闪个屁啊!
  可怜的少年等了老半天也没等到场外援助,无奈之下,他们只好动动他们的小脑袋。
  然后呢?李歌动了动眼珠子,往罗泣的方向瞄了一眼,瞄到了罗泣瞄过来的眼珠子,吓得他收了回去。
  然后呢?罗泣收回眼珠子后又往李歌的方向瞄了一眼,再次对上了他瞄过来的眼珠子。
  李歌:“……”
  罗泣:“……”
  “噗嗤——”两个人再也绷不住了,或低头或仰头地笑了出来。
  这一通傻笑让他们找回了最经典的相处方式,除了好朋友变成了男朋友,六笔变了七笔,什么都没有改变。
  没什么好尴尬的。
  “你有没有什么想做的?”罗泣笑着问。
  李歌撇了撇嘴,“唔……”他认真地想了想,一个念头出现在脑袋里,“我还没听过完整版呢。”他指了指罗泣手上的短笛。
  “这样啊……”罗泣把短笛收回包里,朝李歌笑了笑,“先带你去个地方。”
  他们搭上了公交,看着车窗外的景色由繁华的商城、热闹的市区,来到了朴素的乡郊,最后在四中下了车。
  “这是我小时候住的地方。”罗泣说,“特别小的时候。”
  四中附近的区域已经是最不乡的地方了,自从在十多年前开发成“城镇”后,就一直保留着当时的样子。再往里走,那就真的是乡村了。
  “我们要去的地方其实在三中和四中的中间。”他顿了顿,“也不是中间,就是……从三中去和从四中去,距离是一样的。”
  “详情参考线段垂直平分线?”李歌问。
  线什么鬼?罗泣沉默了几秒,“大概吧。”他清了清喉咙,“总之就是我只懂得从四中走过去。”
  “怎么不干脆在那里下车呢?”李歌问。
  罗泣故作玄虚地勾了勾唇,“你一会儿就知道了。”说着,他带着李歌,往来时的方向走去。
  李歌从来没经过这区,虽然这里不能称上大观园,但单凭罗泣住过这区这一点,他愿意当一回刘姥姥。那好奇的视线正在到处扫,试图把景象拷一份下来,拿回家建模。
  四中和一中、三中不一样,即使是周末,学校附近的学生也很多,而且专业混混和业余混混的比例也很高。
  “我警告你啊李歌!”罗泣压着声音说,“别和他们对上眼,我不要第一个活动是跟人干架!”
  “嗯。”李歌含笑看着他,乖乖地收回了视线,暂时的那种。
  又走了一阵子,面前出现了一个看起来和这里格格不入的建筑物,单看这建筑,李歌可能会以为这里是市中心。
  “这体育馆是这里最热闹的地方了。”罗泣贴心地解说,“有机会可以来这里玩,里面的配套是按有钱人去的俱乐部来建的,但租场地和器材的钱是平民价,毕竟贵了没人来。”
  李歌以为这就是他们的目的地,可现在听罗泣这么一说,好像又不是这么回事。果然,他一解释完,又继续往前走了。
  那一个建筑物似乎是个分界线,也像个指标,告诉大家这一区最像样的建筑就是它,而越过它以后就只有废墟可以逛了。刚离开体育馆的一小段路还能看到街道旁有些小店,但再过一条大马路后,街道两旁就只有空荡荡的方格,而且愈走愈荒凉。
  难怪罗泣不在目的地下车,也难怪他说体育馆是最热闹的地方,这个地方看起来很有末日都市的感觉。别说车站了,没准儿再里头点的区域连马路都还没建出来。
  “你是打算带我来逛鬼屋呢,还是要杀我灭口呢?”李歌脸上有点绷不住。
  罗泣笑了笑,“这里还没来得及住人呢,哪来的鬼屋。”他顿了顿才继续说:“但有没有人偷偷在这里杀人抛尸我就不知道了。”
  他指了指靠近中心点的建筑,“我们去那,一级棒。”
  推开还没把门把安装好的玻璃门,里面是个除了水泥墙和灰尘就什么都没有的大空间。
  “这算非法闯入吗?”李歌问了个很白痴的问题。
  “算,可是谁来抓?”罗泣笑着回答,“发展商都倒闭了。”
  他圈起了右边的一片建筑群,都是些外装都已经建好的建筑,“那些,拆掉重来就太贵了,可是你要想继续建,不好意思,图纸都弄丢了。”他又圈起了左边的废墟群,“那些图纸倒没丢,可是都是危房,得拆。”
  “你怎么知道?”李歌挑了挑眉。
  “呃我……爸,原本想收购这一片,就研究了。”罗泣清了清喉咙,“总之,除了这一栋,其他都得拆,所以就没人要了。”
  结论是这一栋不是危房加没人会来抓,然后呢?李歌疑惑地问:“所以我们来干啥?”
  “你站着别动。”罗泣说着,把李歌留在了原地,一个人往中心走去。
  这栋建筑外墙都封好了,中间有个大天井,在里面走动时,脚步声会在建筑物回荡,回音效果比在山谷里大喊还要好。
  当他拿起短笛站在正中央时,李歌终于知道他想做什么了。
  午后的阳光从上方的玻璃幕顶照了进来,站在太阳光束下的人看起来特别神圣,而当第一颗音符被吹响,余音在建筑内回荡,李歌想,罗泣怕是史上第一个把短笛吹出管风琴效果的人。眼看着帅哥,耳听着神曲,那一刻,李歌感觉自己快被超渡了。
  曲子吹到他上次听到的位置,这次他终于有机会听到后续了。
  他可没罗泣那么牛逼,没听出这曲幼不幼稚,可是他彷佛明白了罗泣所说,曲如其人的……那种感觉?难怪罗泣解释的时候也是说“直觉”,艺术这种东西,要么是不懂,要么是懂了说不出来。
  直觉上,他觉得这首曲很像罗泣本人。
  在回音的加成下,曲的情绪被放大开来。
  他很想知道罗泣在写这首曲的时候到底在想什么,才能写出这么复杂的情绪。
  期待、雀跃和憧憬,寂寞、无助、委屈和迷茫,还有很多李歌听不出来的。
  一曲终了,罗泣踏着小碎步前来,“怎、么、样!”他顶着一脸“求表扬”来到李歌的面前。
  李歌默默地盯着他几秒,然后张开手臂,抱住了他。
  “哎哟!”罗泣一怔,也跟着抱了回去,“这次抱谁啊?”
  李歌轻笑了一声,“我这人比较贪心,大小罗都抱。”
  罗泣啧了三声,“很不可取,不过我喜欢。”
  不知抱了多久,两人才意犹未尽地分开来,“回去吧?”罗泣问。
  “走回去吧,认一下路,以后就可以直接从三中过来了。”李歌建议说。
  “也行。”罗泣用力地点了点头,“不过你可别一个人来,四中的人可喜欢来了,就是……”他一时间想不出形容词,活活被自己给气火了,“艹!”
  “不是好惹的对吧?标准混混,王琥级的。”李歌帮罗泣说了下去。
  罗泣骄傲地笑了笑,虽然不知道李歌的聪明才智和他有个毛线关系——
  当然有!罗泣反驳着内心的质疑,他是我男朋友!
  哼哼!
  “走!”罗泣抬起了手臂,在李歌的肩上搭了一下后却又收回去了。
  “嗯?”李歌歪了歪头。
  “这样才对。”他说着把手放了下来,牵起了李歌的手。
  ……艹?李歌惶恐地瞪着罗泣和自己碰在一块的手,被牵着走了老半天,他才后知后觉地回握了回去。
  

  ☆、049 艳照


  寒冬后的暖春,恋爱的花朵正在慢慢发芽;到了晚春初夏,好些等不及的花朵悄悄冒了头。再过不久,等到盛夏,它们将呈现最美的样子。
  到了那时……
  将会是单身狗的恶梦。
  单身狗万岁叹了一口气,他正在为自己去超商买了一辈子份的狗粮而后悔。
  “怎么样,体会到高清镜头的好处了没?”李歌笑着问。
  “体会这一点的是你。”罗泣不满地说,“要不咱俩交换手机吧?”
  李歌轻笑一声,“有病。”
  万岁叹了一口气,把桌子往走道的方向拉去。
  “啊……他走了。”萤幕里的罗泣往右手边望去,口中的“他”应该是指万岁。
  “走了正好,我俩继续。”李歌说。
  万岁又叹了一口气,桌子已经撞上走道旁的那人的桌子了,他已没路可退。
  罗泣勾了勾唇,“说起来,怎么每次见你,背景都是走廊啊?”
  “因为我每次都被赶出来了。”李歌回答,“正好,他烦我,我也烦他。”
  “不听没问题吗?”罗泣有点担心。
  “知识点是写书上的,思考速度是可以练的,答题技巧在卷子答案里找的。”学霸如此说,“虽然比有人理解完整理给你慢,可是自己理解出来的印象更深刻。”
  啧啧啧,学霸就是这么跩的!
  可是我喜欢,谁让他是我男朋友呢!
  哼哼——
  “罗泣你给我出去!”讲台上的李飞刀终于忍不住了,尽管垃圾分类大会留下的阴影还在,但这十万瓦的闪光暂时将教室里所有的阴影给闪没了。
  萤幕那头的李歌大笑不止,罗泣撇了撇嘴,从座位站起来,往教室后门走去,心里则咒骂着李飞刀。
  都怪她!我在男朋友面前丢脸了!
  李歌擦了擦眼角的眼泪,“这下我俩的背景都是走廊了。”他说,“情侣背景。”
  罗泣贬巴着眼睛,“啊……”他把眼睛弯成了月牙,“嗯,情侣背景。”
  一时间,太阳照进走廊的自然光也被闪光比下去了。
  李飞刀不知道什么时候下了课,教室里的人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出来,走廊上的少年正和萤幕另一头的少年聊得起劲。
  “你们可真是无所畏惧啊……”万岁如此点评,“低调点会死吗?”
  “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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