拯救被人渣耽误的人生[快穿][现代耽美]——BY:隔壁家的富贵

作者:隔壁家的富贵  录入:08-14

  他这种自然的语气一下子就击中了顾思清的心,热热胀胀的,像是有一股暖流从心里划过,他看得出来对方是真的有把自己加到未来的人生规划里。但是碍于这是张叔随时可能进来,也做不了什么。
  沈约趁着手头上的空闲功夫把饭蒸上,然后将野鸡蛋和地里刚摘得小葱搅拌在一起,就着野鸡上扒下来的鸡油,炒了一碟香喷喷的香葱鸡蛋。
  饭很快就熟了,沈约把火熄灭,翻出来灶台下面火堆里面的板栗,捏开一个看了一下,然后又用灰烬埋上,就通知大家开饭了。
  张叔的屋里有张炕桌,顾思清帮忙把饭菜端上桌,看见张叔从衣柜里掏出一瓶自酿的黄酒,看上面缠了一圈一圈的布条就知道张叔非常的珍惜。
  晚饭是板栗炖鸡、辣椒炒蘑菇,和香葱鸡蛋,主食是米饭。
  因为张叔一个人住,调味料其实不是很全,但是顾思清和张叔闻着饭菜还是觉得难得一见的香。
  “你这小子手艺可以嘛,以后娶了媳妇有福了。”
  未来媳妇·顾思清默默地埋下了头。
  “来,会喝酒不?陪叔走一个。”
  沈约面色坦然,给张叔和顾思清一人夹了块鸡肉,接过张叔递给他的酒杯,给自己倒了一杯酒。
  顾思清闷头吃肉吃的欢快,对劝酒的张叔摇了摇头,“我不能喝,我一沾酒就醉。”他之前陪几个哥哥喝过酒,酒后的经历他已经不想去回忆了,据说他非要站在桌子上给大伙唱歌,拉都拉不下来,平常文文静静的小伙子,耍起酒疯来无人能敌。
  沈约和张叔碰了下杯,话说人与人之间的磁场就是这么奇怪,明明刚见面没两天,却觉得非常合得来。沈约一顿饭成功收买了张叔,对沈约的称呼也从之前的沈知青变成了沈侄。
  沈约的脸喝完酒之后面不改色的,张叔倒是醉得不轻,这给顾思清好奇的,用筷子蘸了下沈约的酒杯,没多蘸,就轻轻碰了下,结果辣的他直吐舌头。
  “这种酒的话度数很高的,你喝不了不要多喝。”沈约用手盖住酒杯拒绝顾思清的二次作死。
  张叔拉着沈约,让他以后有机会还来他家做饭,实在是食堂大锅饭吃多了,突然吃到小炒,他馋呀。
  大锅饭量大,厨房的师傅们不可能精心烹调,弄熟就不错了,村民们更不会说啥,能填饱肚子就行。但是量一大,那味道就一言难尽了,更衬托的沈约这厨艺天上有地下无的。
  反正他光棍一个,粮食存下来也没用,不如匀他们一些,也够吃,顺便也能提升一下伙食水平。
  以后打牙祭有了固定的地方,还安全。沈约哪里会不同意?欣然应允下来,并且承诺以后会给张叔做更多的好吃的,把张叔高兴的呀,又是连连和他碰杯。
  三个男人的战斗力还是不容小觑的,一桌子菜和饭都吃完了,顾思清还撑得直打嗝。他不像他们一边喝酒一遍聊天,一直闷头吃,不撑才怪。
  其实顾思清也不想吃这么多的,但是无奈沈约厨艺太好,比他去国营饭店里吃的都好吃,一时间没管住嘴,意识到的时候就已经撑到了。
  沈约把火堆里面烤的板栗捡出来,当下酒菜,和张叔有一搭没一搭的聊,顾思清看他们吃的香,虽然感觉撑,但也跟着吃了几个,不过板栗太占肚子,到底也没吃多少。
  一顿饭,宾主尽欢。
  因为明天要早起,沈约和张叔也没有聊太晚,八九点钟顾思清和沈约就一前一后的往回走。路上一个人也没有,只有皎洁的月光洒在地上,照出路的影子。
  顾思清看着走在他前面那个挺拔俊秀的身影,心里痒痒的,悄悄伸出手握住了对方。沈约回过头看了他一眼,以为他看不清夜路,也没拒绝。
  两个人慢慢的,慢慢的十指交缠,踏着月色回了知青点。
  *
  作者有话要说:
  刷着刷着手机,眼镜框竟然自己裂了,这是提醒我换眼镜么???
  眼镜:不劳烦你,我自己动手(此处应配一张吐血三升的图)
  我:呜呜呜我的钱包~


第六章 :被人渣耽误的知青
  沈约和顾思清回到知青点的时候,大家都已经睡了。
  他俩放轻动作,抓紧时间洗漱,然后才进屋,刚摸到床沿的边,就听到几个辗转反侧的声音。
  原来好多人都饿的没睡着,但是也没人说话。
  沈约和顾思清对视一眼,没做声,两个人悄声爬上炕,开始酝酿睡意。
  第二天天刚放亮,好多人就起了,这次不用人催,所有人睁开眼的一瞬间就从床上蹦起来,几乎飞的一样冲进了食堂排队。
  顾思清从人群里挤出来的时候,端着饭盆,看着沈约欲言又止,沈约猜到他想说什么,但是因为这里人多眼杂制止了他。等后面没有人的时候,才跟顾思清讲,因为他是有自保能力的,才敢去山上去转。
  如果和这些知青贸然去讲,饿红了眼的知青只会没了理智,万一独自上山的话,很可能会有生命危险。
  其实昨天沈约发现那野板栗树的时候,就觉得不可能只有这一棵。板栗这种东西生命力极强,从来都是成片生长的,昨天因为时间紧迫,加上带不了太多东西,他就没有仔细找。
  沈约告诉顾思清一定要对他们昨天吃肉这个事情保持沉默,避免一些人眼红,惹来不必要的麻烦。毕竟现在是公有制,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那可都是公家的,自己吃独食是绝对不允许的。
  至于上山的事,还是要从长计议。
  下工的时候沈约就去找了他们红旗大队的大队长,讲他自己昨天在帮张叔捡柴换吃食的时候,发现了一颗野板栗树,但是因为听到了狼吼声害怕,他没敢多逗留,但是他当时确实看到好多的野板栗掉在地上。
  现在知青点不是没有粮食么,他们愿意上山去捡板栗,到时候分他们一些就行,他们要的不多,就能扛过这一阵子就行。
  大队长对知青们上山这件事情是犹豫的,但是知青们主动去找吃的,和一直管大队里借,他还是更倾向于前者,也就没有说什么,但还是一直叮嘱他们要带好防身的工具和火把,不管怎样安全第一。
  得到了大队长的批准,沈约没了顾忌,回知青点告诉了知青们这个好消息。
  对于山里有狼和山里有吃的,这两件事情让知青们既兴奋,又恐惧。但是人家沈约也说了,狼群也怕人群,如果大家一起上山的话,手里也带了家伙的话,倒是没什么危险。
  女知青们不用去,几个男知青们积极报名,就是有害怕的,当着女知青的面也不好意思把自己的胆怯表露出来。
  其中最积极的几个男知青里面就有林书敬,其实昨天他拿钱跟村里的老农偷偷换了几个番薯,在野地里架了个火堆烤,吃完了毁尸灭迹才回来,但是手里的钱到底是少,要省着点花,他是非常愿意跟沈约上山去弄些板栗回来。
  因为他们明天要上山,做饭的几个女知青咬了咬牙,给男同志们好好做了一顿饭,其实比起昨天的米汤,今天的粥也不过是稠了点罢了,但是男知青们吃的心满意苏,更是畅想起上山后五步一个野鸡,十步一个野兔子的场景。
  对于这种天真的想法,沈约只笑笑,没有说话。
  第二天沈约带着五六个知青,加上队里的几个自愿上山的年轻人,拿着借来的砍刀和火把,在众人的期盼和担忧中一起上了山。
  这次顾思清终于如愿以偿的跟来了,他从小生活在城里,确实没有这样的经历,一路上看见一些景色,倒也是蛮稀奇的,觉得这里虽然贫穷,但山间颇有些野趣。
  火把被他们高高的举着,远远地也听到了几声狼吼,但是因为人多,大家的胆气也大,狼群也不敢靠近,一路上倒是相安无事。
  大家一开始的兴奋劲儿被山路的崎岖打消了不少,原本叽叽喳喳的说话的人也讲不动话了,倒是沈约一直走走停停,采了一些草药。
  村里的小伙问他采这些杂草做什么,又不能吃?他们从小生活在乡下,这种草见多了。
  沈约耐心解释道,说这些其貌不扬的杂草都是草药,各有各的功效,比如这株草药有生津止渴的功效,那种可以祛风寒等等。
  这听得顾思清眼睛亮晶晶的,他也不光顾着自己玩了,低下头帮沈约去采草药。
  就这样,一群人走走歇歇,终于走到了沈约讲的那棵野板栗树附近。因为是野生的板栗树,所以树干并不粗壮,但好在板栗结的还算浓密,十几个大小伙子散开,很快如沈约所预料的一样,在不远处发现了一片野板栗树林。
  “天啊,这么多板栗树!”有人看着眼前的景象,惊叹出声。
  也有知青第一时间想到了自己的口粮,喜极而泣的道,“太好了,太好了,有的吃了,终于不用饿肚子了。”
  几个人你撑口袋,我打板栗,分工明确,热情高涨的开始干活,将原本安静的树林吵得热火朝天的。
  每个人身上都扛着一口袋板栗,也没多逗留,就准备下山。
  倒是沈约从昨天丢下的地笼子里欣喜的发现收获野兔子一只,别说还蛮肥的,馋的几个小伙子哈喇子直流。
  这可是肉啊,肉啊。
  沈约被这些灼热的目光看的好笑不已。
  下山的路上,大家虽然身上背着东西,但是脚步也不由自主的加快,几乎是飞奔着跑下了山。
  大伙拢共打了几百斤的野板栗,去掉壳,也剩不少。这可是口粮啊,而且看这些树的长势,估计每年都有,就连大队长知道这个消息后,也开心的不得了。
  对了,队长也姓张,和张叔是同族,往张叔叫声堂哥。
  最后,队里只分了少一部分,大部分都分给了上山的人,至于那只野兔子,因为沈知青发现了这片野板栗林,让队里收获了这么多的板栗,所以那只兔子作为奖励,队里就不收了,全让沈约拿走。
  就这样,大伙将分到的板栗大包小包的抗回了知青点,男知青们拿回来这么多板栗,女知青们都兴奋极了。虽说大家伙也不可能一下子吃饱,但是这年头能有个五分饱就不错了,以后睡觉肚子别唱空城计就行。
  知青点一片欢声笑语。
  沈约做主把那只兔子红烧了,从张叔那里借来了点酱油,加上知青们自己带的调料,大伙一人只能分到一块小小的肉,但就这,也让物质贫瘠的大家满足的不行。
  经过这件事,知青点的人们更加团结了,毕竟都是一起上过山斗过狼的革命友情了,那感情自然深厚。
  晚饭的时候,大伙有说有笑的,还互相取笑听见狼吼时大伙的反应,好多人吓得腿直哆嗦,虽然他们是笑着讲出来的,但是山里有狼这件事情也在众人心里留下了烙印,打消了不少人心里上山找肉吃的投机想法。
  吃的虽然重要,但命更重要啊!
  沈约懂医的事情,经过上次一起去山上捡板栗的村里年轻人的口中很快得到了宣扬。
  在这个时代,不管是物质,还是医疗都极度的落后,村民们有个头疼脑热也大多选择忍着,实在忍不下去的话才会去寻医求药,但也仅限于找个赤脚大夫看下,随便抓点药吃,能好最好,好不了也就算了。
  难道他们不知道生病应该去医院么?知道,但是真的不敢去啊,一家子人里面只要有一个生病,这一家都垮了,治病这件事是个无底洞,真的治不起。
  难道他们不清楚赤脚大夫不靠谱么?这个时代到处都会出现赤脚大夫医死人或者延误最佳时间导致患者伤残的不幸案例。但是村民们没得选,他们才不管你有没有执医资格证,也没见几个赤脚大夫能把整本医书背下来的啊,主要是一个敢收一个敢治。
  因为穷,就是他们身上最大的病。
  其实沈约上次采草药,主要就是想给张叔治一治他那条伤腿。因为之前打仗的时候留下的病根,一到阴天下雨的时候,就疼的张叔受不了。一个大男人疼的满炕打滚,可想而知有多疼。张叔抽旱烟这个习惯就是因为腿疼留下的,烟草可以暂缓他的痛楚。
  这次上山的话,沈约也采到了一些主治伤腿的草药,虽然没有传说中的黑玉断续膏的神奇,能让断腿再生,但是他也尽力用这个世界的药材还原配方五六分的药力。
  他给张叔调药膏的时候,也没遮掩着,就被大家都知道了。
  结果张叔经过沈约的治疗,腿疼的毛病确实好了不少。就这样,沈约的名头彻底在村子里打响了,每个人都知道知青里面有一个能人懂治病,村民们自然非常愿意交好这样一个懂医的人。
  正好原主的妈妈就是医生,沈约懂医的事情也名正言顺了,毕竟家风如此,耳濡目染之下就看会了,也正常呗。
  沈约:你们开心就好。
  顾思清:我对象懂医?
  两个人私下独处的时候,顾思清拉着沈约的手,发出了如同学渣面对学霸时,灵魂般的质问,“究竟还有什么是你不会的?”
  沈约一脸认真,想了下回答,“生孩子。”
  顾思清红着脸埋进沈约的胸膛上,这件事貌似他也不会,呜呜~
  小插曲不提,自从沈约治好了张叔的腿的消息传开,知青点就成了一个风景点,经常有村民从里面进进出出的,要知道之前村民们可是避开知青点走的,就算嘴上不说,对外人还是打心里的排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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