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病 完结+番外[现代耽美]——BY:戈壁王叔叔

作者:戈壁王叔叔  录入:08-30

  苏知云走过去的时候还听见那女孩讲:“你可别又那这钱去赌,听见没。”
  苏知云精心挑选的梨子和苹果回去也没吃了,被他丢在了窗台上,慢慢烂掉了,长出灰白腐败的霉斑。
  关于燕子的消息也少了,她最近好像傍上了个大老板,经常不回来,对方给了她不少钱,每次回来她都穿金戴银,非常富贵。
  又过了好长一段时间后才爆出了个大消息,燕子在大街上被发廊仔的女朋友打了,扇了好几个耳光,脸都打肿了,骂她是下贱的婊子,勾引别人的男朋友。
  周围的人知道她是干什么的,也没有人站出来为她说话,只是围了很多人,指着那撕破的衣领叽叽喳喳。
  之后苏知云有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看见燕子,只是关于她的消息还是会传进他的耳朵里。
  比如说燕子被那发廊仔哄了,对方说自己要做生意,燕子就把所有积蓄都给了他,没想到发廊仔拿着钱去赌博,输得一干二净。
  再比如之前那个王哥想要包燕子,砸了很多钱,但是燕子不乐意,说自己有男朋友。王哥就叫她把桌上的酒都喝了。燕子喝完就进急救室了。
  再见到燕子的时候又是很久之后了,她烫了头发,还染了颜色,大波浪,风尘气更重,笑起来也更甜腻腻的。
  “又见面了。”
  燕子的声音有些沙哑。
  苏知云闻到她身上有浓重的烟味,没喷香水掩盖。
  他没有说话。
  燕子就歪歪扭扭走过来,像喝多了,开了支烟,踢掉高跟鞋,苏知云看见她头上还别着那个蝴蝶发卡,只是水钻掉了许多,变得不那么闪亮了。
  她摸额发上的发卡,还像是摸小猫一样轻轻的,自言自语:“这其实是第一次有人送我礼物。”
  “我很喜欢。”
  “我能感觉到他不那么喜欢我,但我以为即便他没有那么喜欢我也没有关系,只要我喜欢他就好了。”
  “可好像不是这样。”
  她半眯起眼,妆还没有卸掉,一串儿脏兮兮的的眼泪忽地落了下来,把眼线、睫毛膏都融化了,它抹开那层油腻的粉底,露出底下苍白的皮肤。
  燕子哽咽着,一边哭一边把发卡狠狠地丢了出去,声嘶力竭地大喊:“我不相信这世界上没有其他人爱我。”
  她开始疯狂地找男朋友,找了很多个,多到外人都数不清,有时候上午是一个,下午就是另外一个,他们都自称是燕子的男朋友。
  燕子以为那些人是爱她,或者总有人爱她,可所有人只把她当成免费的娼.妓,只要说句我爱你就可以轻而易举地使用她的身体。
  她肉体被蹂躏,信念与精神也被蹂躏。
  她看起来没有不快乐,只是苏知云再也没有见过她的眼睛像当初那只别在额发上的发夹一样闪亮。
  她闲暇时讨论的是这里女孩没有见过的珠宝与奢侈品,她总不厌其倦地一遍遍向他们描述城市里的灯红酒绿,纸醉金迷。
  最后她终于找到了一个喜欢她的人。
  是个四十多岁没有碰过女人的屠夫,他说他第一次看见燕子就觉得她很漂亮。
  燕子走的那一天没有化妆,脸洗得干干净净,李哥就靠在墙上,冷眼看着她把房间里的东西一件一件搬出去。
  周围的小姐妹都祝福她,很羡慕。
  苏知云还是一如既往,他戴着耳机,站在楼梯口看燕子被风吹起来的白裙摆,像荡开的涟漪。
  李哥在一旁嗤笑:“你等着看吧,她会回来的。”
  一天,两天,三天,四天,大半个月过去了,燕子都没有出现。
  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
  第四个月的时候燕子回来了,她什么也没带,只是又化好了妆,穿的是吊带和热裤,皮肤白得晃眼。
  “出什么事了吗?”
  在燕子进房间的时候,苏知云开口问道。
  “没有。”燕子手指上涂了鲜红的指甲油,艳得刺眼,她撩起耳边落下的头发,满不在乎地讲:“只是这个来钱比较快。”
  “你先前说的那些话呢?”
  燕子露出有些困惑的表情,她回想了好一会儿,才恍然大悟。
  因为这恍然大悟,她甚至大笑起来:“你在想什么呢,那只是我喝醉之后随口讲的话而已。”
  “爱有什么的,谁会真的爱一个婊子。”
  “而且喜欢又怎么样?又不能当饭吃,那个屠夫一个月赚的钱还没有王哥给我的零花钱多,连一个好点的包包都买不了。”
  作者有话说:


第97章 一动不动
  到了七月份左右,小县城迎来了梅雨季,返潮得厉害,偏生又闷热,衣服放在桶子里几天不洗就要长出五颜六色的霉斑。
  小卖部门口蹲了好几只脏兮兮的流浪猫,仰着头望着从塑料雨棚上掉下的雨珠,都挤挤挨挨地躲在没有水的地方。
  看起来很不喜欢雨的样子。
  总是有人拿火腿喂它们,所以这些流浪猫也不怕人,苏知云站在雨棚底下,它们还热切地去蹭他的裤脚。
  小县城生活节奏很慢,于是时间仿佛也变得很慢,可以肆意挥霍,但大多时候苏知云并不知道应该做什么,似乎也没有可以做的。
  没有人的时候他就睡觉,要么看电视,小卖部的电视频道也只有那么几个,聊胜于无。
  他租了一些碟片,总在晚上看,有时候看着看着就睡过去了,等到药效过去人又醒来,昏昏沉沉地爬起来,电视声音还在滋啦滋啦地响着。
  即便在只有一个人的夜里也显得热闹。
  他还是时常做梦,做那些诡谲恐怖,鲜血淋漓的噩梦,醒来时心跳得很快,额上的虚汗与心悸才恍惚让他听见胸膛心脏跳动的声音。
  因为连打两份工几乎没有休息的时间,苏知云很快生病了,在李哥那儿守门守着守着突然就昏倒了,把所有人吓一跳。
  燕子说他病了,要带他去看医生。
  苏知云不理她,醒来后也没什么感激的姿态,只讲不去。
  燕子气得跳脚。
  “病死你算了。”
  她嘴巴硬,还说了许多难听的话,无非是指责苏知云要钱不要命,还讲苏知云要是想死自己寻个地方跳楼就行了,别在她眼前折磨自己。
  话虽说得不好听,但叫苏知云愣住了。
  外人眼里他是想死的状态么,好像确实如此,他一直在放纵折磨自己,但原因又不是纯粹的是为了寻死。
  由此苏知云便也觉得疑惑,他肯定自己没有自杀的想法,但似乎也没有太强的求生欲,那么他现在究竟是在做什么呢?
  燕子见他不说话,以为他是无话可说了,于是更生气了,骂骂咧咧起来。
  过了好一会儿,苏知云才轻轻摇了摇头:“我没有想寻死。”
  “那你摆出这幅半死不活的姿态给谁看?”
  苏知云不讲话了,眼睫低垂着,还有些未退的病容,好似伸手就能捏碎了,神情却有些困惑。
  燕子看出他是自己也没想明白。
  她知道苏知云脑子不正常,想法和思维逻辑都挺奇怪的,好像对人没什么同理心,冷冰冰的,也不大表现出什么情绪,有时候讲出来的话却又好天真。
  偏偏他偶尔展现出的这么一点脆弱叫燕子实在无法轻易放手,她总觉得苏知云看起来像是你不伸手拽住他,他就能掉下悬崖摔碎了。
  燕子叹了口气,跑去楼下了,再上来的时候端了碗甜酒冲蛋。
  “吃吧,吃了这个睡一觉病就好了。”
  她用的是哄孩子一样的口气,逗得旁边的温丽丽大笑不止,花枝乱颤。
  “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他妈呢。”
  燕子闻言脸一红,很快又恼了,拧着眉头去揪温丽丽的胳膊肉:“瞎说什么?我看是你自己发春想当妈了吧?”
  温丽丽力气没她大,很快就叫她闹到了地上缴械投降了,举起手来一脸无辜:“我错了我错了,燕子姐你饶了我。”
  最后那碗甜酒冲蛋苏知云喝了一小半,就随便搁在桌子上了。燕子被客人带出去了,温丽丽在剪脚趾甲,看他不喝了就问:“不要了吗?”
  “不要了。”
  于是温丽丽洗了手,不紧不慢地把那剩下的大半碗喝完了。
  苏知云看见她桌子上还放着几本书,免不了多看了几眼,温丽丽就笑吟吟地问:“怎么,你也看《罪与罚》?”
  他当然不看,只是这些书出现在这里未免不合时宜。
  温丽丽是最近几天新来的,打扮得很入时,像城里二十几岁的女孩,不太像县城里的,长得尤其漂亮,她不是一种女孩式的漂亮,而是很女人的漂亮,纤腰丰臀,风情万种。
  一开始这里的女孩还因此有些挤兑她,直到发觉温丽丽确实是个没什么心眼又有一说一的人,关系才渐渐和缓了些。
  苏知云能察觉到她并不属于这里,但温丽丽没有显露些什么,也看不出其他的。
  温丽丽喝完那碗甜酒冲蛋,撑得打了个饱嗝,她摸摸自己的肚子,微微笑了笑。
  “我真羡慕你。”
  苏知云不知道她这羡慕从何而来,大概是表露得太明显了,温丽丽便讲:“你是男人,实在没钱了,还能干苦力赚钱,就算跟我们在同一个地方,你也不需要卖,只要看着我们就好了。”
  “而且这儿的女孩也没有谁针对你吧,你长得帅,个子还高,她们不巴结你就不错了。我想要跟她们搞好关系,还要费尽心机讨好。”
  这话叫苏知云不知道该如何应对。
  所以温丽丽又讲:“开玩笑的,别往心里去。”
  只是那先前的语气看着没什么玩笑的意思。
  也不知道是不是那甜酒冲蛋的功劳,苏知云过了几天身体就好得差不多了,但因为耽误几天在小卖部上班的时间,叫老板随便寻了个理由辞了。
  走的那天外头还在下雨,苏知云的布鞋叫雨打湿得厉害,浸透了袜子,黏在脚趾上,湿漉漉的冷。
  他路过垃圾桶听见几声稚嫩的猫叫,看到是一只瘦骨嶙峋的小猫,还没有巴掌大一点,身边躺着的其他几只已经没声了。
  苏知云犹豫了一下,就听见身后有人说话:“捡了吧,我跟你一起养。”
  他回过头看见是温丽丽跟燕子,两个女孩撑着同一把伞,天光透过伞映在温丽丽的脸上,衬得她眼皮也是淡淡的红,笑起来的模样很温柔。
  “怎么,不相信我?”
  那只猫就叫苏知云捡回去了,温丽丽跟燕子出钱买了猫窝跟羊奶,但是却不出力,平常都要苏知云养着。
  李哥知道苏知云被辞了,在楼下收拾了间杂物间,楼上到底都是女人,不方便。
  那猫太小,还不足月,隔两三小时就要喂一次奶,还得时时刻刻拿热水袋温着,不能受凉,夜里饿了就要叫,闹得苏知云半夜定好几个闹钟。
  好在他之前有养过狗的经验,也不算全然的两眼摸瞎。
  眼见着猫越长越胖了,褪了眼睛那层蓝膜之后是个脸颊圆滚滚眼睛亮晶晶的小花猫,苏知云反倒是瘦了,弄得李哥老打趣他是不是把自己的饭都分给猫吃了。
  有了猫之后好像生活也不那么无聊了,苏知云陪猫玩的时候觉得时间会稍稍过得快一些。
  小猫最后定了温丽丽取的名字,因为有三种不同的颜色,叫丸子。
  丸子长到一个月多一点的时候最惹人喜爱,油光水滑,圆不溜秋,像个小肉团,而且还亲人得不得了。
  楼上的小姐们都喜欢极了,买了不少猫粮猫罐头。
  温丽丽表现得尤其喜爱,不仅时常下来陪它玩,还给丸子准备好多漂亮衣服跟吃的。
  大约是一个下午,苏知云醒来后便开了罐头去找猫,寻常的时候只要敲敲罐头丸子就会从角落里窜出来,而那一天苏知云足足找了几个小时,也没有看见猫的身影。
  大家都说是路人以为这猫崽没主捉走了。
  那些开了的罐头放在了屋门口,也许久没有等到猫来。
  过了几日,燕子告诉他,丸子死了。
  不知道吃了什么,被毒死在了小院门口不远的马路旁边。
  猫罐头猫玩具猫衣服都没用了,苏知云把它们收到了一个箱子里,走到垃圾桶旁边,站定了好久,又把箱子抱回去了。
  只是箱子被他用胶带封好了放在角落里,也没有再打开过了。
  ……
  夜里他听见有女人在哭,才起了床,看见院子里模模糊糊站着两个人,一男一女,不知道在争执什么,吵起来了,那男的给了女的两耳光,又拿她的头往墙上磕,撞得女人没力气了,才揪着头发拖着往楼上走了。
  花纹的磨砂玻璃窗只能朦朦胧胧地看见影子,并不能看真切,从外头却能清晰看见一楼屋子里有苏知云起夜的影子。
  那男人顿了顿,却还是没犹豫,继续往楼上走了。
  苏知云自然也并没有出去看。
  第二天还是风平浪静的,一切正常,苏知云没看见温丽丽,燕子跟他讲李哥带着温丽丽出去了。
  大半个月之后苏知云才再见到温丽丽,她还是跟从前差不多,只是好像又更瘦了一点,苏知云见到她的时候她正笑着跟燕子讲话,说要带她出去玩。
  “去哪玩?”
  燕子也跟着老板去过不少地方,一般县城女孩觉得好玩的地方她都去过许多次了。
  温丽丽就讲:“自然是好地方,又能赚钱又好玩,泳池比我们二楼都要大,那里的大款可比这里的乡巴佬有钱多了,你要是真傍上一个,才是飞上枝头变凤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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