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病 完结+番外[现代耽美]——BY:戈壁王叔叔

作者:戈壁王叔叔  录入:08-30

  仿佛那些声音终于传入了顾泽欢的耳朵里,他微微仰起头来,有了反应,露出叫鲜血染红的脸颊,嘴唇殷红。
  在昏黄与明亮之间,顾泽欢仰起来的面容竟然依旧有一些如同般天真可爱的意味。
  “那你还爱我吗?”
  他问。
  “当然,当然。”
  “我爱你。”
  苏知云自言自语,流经心脏的血液开始逐渐冷起来,冻住了五脏六腑,寒气四溢。这话触及不到他的柔软,他的力气并不减少,锋利的刀尖开始逐渐没入顾泽欢的胸膛。
  语气平静。
  “不过也恨你。”
  刀子插进胸口里应该是很疼的,顾泽欢看起来却依旧显得漂亮,因为疼痛与失血而苍白的面容,嘴唇叫鲜血染得通红馥郁。
  他忽然伸出手来揪住了苏知云的衣领。
  苏知云也未曾料到对方居然还有这么大的力气,忡愣放松的刹那叫顾泽欢压倒在了地上。
  顾泽欢的身躯遮蔽了所有光亮,鲜血滴答滴答落在苏知云的脸颊上,他嗅到附骨之疽一般的浓郁铁锈味在鼻尖萦绕不散,令人反胃。
  顾泽欢很平静,他侧头吻了吻苏知云握刀的手指。
  “那就继续尽你所能来爱我、来恨我。”
  苏知云忽然意识到了顾泽欢之前的那些未尽之语——他不要被世人所崇尚赞美的单纯爱意,他要将一切毁灭撕碎,再次重组成执拗与病态,成为唯一。
  因此这唯一水火不侵、刀枪不入。
  “啪嗒。”
  “啪嗒。”
  从顾泽欢胸口滴下的鲜血盈满苏知云的眼睫,他轻轻眨了两下,就顺着脸颊流下一滴,没入衣领。
  “你真是个疯子。”
  作者有话说:


第94章 离开
  是先听见了雨声,再察觉到了回笼的意识,混沌之中他睁开了眼睛,天光大亮。
  苏知云醒来之后觉得有一些疲倦,每根手指都软得发麻,像是浸泡在一池温水里,睡意又缓慢地弥漫了上来,要将他渐渐淹没。
  他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睡过了。
  也很久没有睡得这么长,这么沉。
  他的眼睫毛颤了两下,仿佛极惫懒那样,目光慢慢扫过整个病房。
  床头放了束百合花,香得人鼻子发痒。
  并没有顾泽欢的影子。
  进来的护士看见坐在床上的青年伸手粗鲁拔去手背上的针头,如同察觉到疼痛似的出声制止:“别!”
  对方却只是随意地拿着拇指摁住了针眼,看得不远处的护士眼皮一阵狂跳,她匆匆从胸口口袋里掏了棉签,走过去才发觉那坐起身来的青年比她想象的还要高大许多。
  她瞥了眼床头的名牌,念出他的名字,用毫不留情的口吻训斥:“苏知云,苏患者,你怎么一醒来就这么不配合治疗?”
  青年很瘦,身量高却骨架纤细,因而不显得笨重,平常乖乖蜷缩在床上昏睡的时候,一点也瞧不出原本的身高。
  有些护士私底下说他像个假人,睡得太熟了,连动都不怎么动,简直像彻底死去了。
  他醒来的脸庞苍白而冰冷,带着些微的病气,而眼睛却漂亮,与乖巧睡在床上的模样显得十分不同,因此叫护士有微微一瞬间的恍惚,竟从心底里生出些陌生与怯弱来。
  苏知云脸上没有笑,他看起来像个不大爱笑的人,只流露出一丁点冷而倦的神情,像一棵寒夜里受了场大雪侵蚀的苗。
  护士摸到他的指尖与手背都沁凉,看到他睫毛很长,一边微微耷拉下来,一边小口小口喝水,摆明了是一副又想睡觉的样子,觉得好气又好笑。
  “你拔针头做什么?”
  过了好一会儿,等到自己的嗓子才不那样干涸了,火烧火燎,苏知云咽下了那口水:“你们这有一个叫顾泽欢的患者吗?”
  那护士一边拿棉签摁着他手背上渗血的针眼,一边摇摇头。
  “没有,你是被你哥哥送来的。”
  “只有我一个人?”
  “只有你一个人。”
  过了好长时间,长到护士丢了手里的棉签,针眼也不再出血了。
  才听到了苏知云的声音,放的很慢,听不出来情绪。
  “哦,知道了。”
  护士注意到杯子里的水都被他喝干净了,只在玻璃杯内侧留下一点水渍,顺着透明的玻璃折射出一点光,猜想他应该很渴了,于是起身帮他倒了一杯。
  等她端着满满一杯水再回过头来,却发觉对方又缩到被子里睡着了,雪白的被子盖住大半脸颊,只露出一点鼻梁起伏的弧度与细而黑的眼睫毛。
  那微微凌乱而翘起的头发使得苍白瘦削的青年生出几分少年般的稚气,叫护士心里没由来地莫名一软。
  她将水杯放在了桌子旁,关了门,放轻了动作,蹑手蹑脚地退了出去。
  ……
  或许是因为白天睡了太久,又或者是别的什么原因,苏知云到了夜晚失眠了。
  他睁着眼睛看着漆黑的天花板,窗外投进树影斑驳,路灯拉长的影子让他迟缓意识到这儿的楼层并不如自己想象得那么高。
  闭上眼睛的时候,那藏在深海里的、平日里不愿想的思绪就会被气泡托起,又慢慢悠悠,气定神闲地浮起来。
  他想自己此刻还没有被警察逮捕,多半是顾泽欢并无大碍。
  将耳朵埋在枕头里,医院真的是太静悄悄的了,安静得不得了,以至于棉花都堵不住苏知云胸膛里那颗心脏咚咚跳动的声音。
  这颗心脏合该被溺死,被溺毙。
  他这么心想着,却没由来的想回家了。
  人总是会在想要的和能做到这个选项之中反复挣扎,苏天麟接到电话的时候正焦头烂额,他终于深刻意识到自己可能并没有父亲所期望的那样热爱这份工作,人情往来,应酬交际让他有些厌倦。
  但是他的身份与立场不允许他做出别的选择。
  于是当他接起电话,便下意识地以为这是那个惹了一堆烂摊子空降兵下属打来的电话,语气不善。
  “喂?”
  而电话那端却很沉默而安静,只有一些轻微的呼吸声,这当然显得奇怪而不合常理,或许是因为冥冥之中那份血缘的羁绊,苏天麟依旧在这短短几秒之中迅速辨别出了对方的身份:“你醒了?”
  过了好半天,苏知云“嗯”了声,语气听不出情绪。
  而苏天麟只觉得太阳穴一阵突突跳动,他想起那天的事情依然觉得十分后怕,若是自己再晚到一会儿,还不知道后果会有多么难以预计。
  他就知道,他就知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苏知云除了外貌之外,连性格都精准地遗传到了李妍娇骨子里的偏执、极端、敏感与神经质。
  他怎么会这么轻易对顾泽欢放手。
  “你不会到了这个时候还想问顾泽欢在哪吧?”
  眼见着对方不再开口,苏天麟简直要被气笑。
  “你觉得我会告诉你吗?等着你又去拿刀杀他?”
  苏知云是个天生的神经病,而李妍娇是个现在还在靠吃药维持情绪稳定的心理患者,苏天麟觉得自己也迟早有一天也会被这些层出不穷的意外折磨成一个疯子。
  他正想要发作的时候,听见电话那端传来一个轻而平静的声音:“不是,我只是不想说话。”
  “不想说话还打电话做什么。”
  苏知云讲:“你没有告诉爸妈,对吧?”
  他没有正面回答他的问题,苏知云总是如此,不想回答问题的时候,就会用另一个问题反问回去。
  苏天麟刚想说是什么事,但开口的那一瞬间就意识到了。
  “妈受不起刺激。顾泽欢那边也一直没有声张,家里人问起,我就说你这几天住同学家去了。”
  安静了半晌,苏知云忽然说:“你真贴心。”
  他讲这话的时候语气并没有讥讽,而是十分平静。
  “根本没有人问起我,不是吗?”
  苏天麟喉口一涩,突然吐不出半个字,他意识到苏知云已经对家庭里任何一个人都不报期待,而最可怕的莫过于他所有的预料和设想都是正确的。
  没有人在意或者期待他的存在。
  “没那回事,爸之前还问起过你。”
  他想稍微辩驳,撒了个谎。
  那头苏知云跨出家门,外头月明星疏,空气微凉,蹲在他脚边的乐乐今天很乖,连他进门的时候都没有叫一声,只是拿着一双湿漉漉的眼睛望着他。
  他想了想,轻轻踢了踢乐乐肥嘟嘟的屁股,将它赶回家里。
  苏知云看起来就像是要回学校,两手空空,只带了一个背包。
  电话那头的苏天麟好像还想说些什么。
  而苏知云突然开口:“其实我刚刚在家,见到了爸妈。”
  于是苏天麟就哑口无言了。
  他十分尴尬,绞尽脑汁想解释些什么,却突然意识到了有些不对劲。
  “你回家做了什么?”
  那边沉默了许久,才不紧不慢开口:“我跟他们说我杀人了,我把顾泽欢杀了,李妍娇冲上来要打我,还差点晕过去,苏天鹤讲要立马报警,家里鸡飞狗跳,闹得不可开交,你快点回来吧,要不然救护车该到了。”
  苏天麟眉心一阵狂跳:“难道说,你真的……”
  “当然。”苏知云讲这话的时候竟还笑了,仿佛一点儿不在意:“我把顾泽欢杀了,我给他发短信,打电话,求他见我一面,他答应了,他可真是不长记性,好像忘记我之前想杀他了。”
  “然后我就跟他见面了,我拿了刀,这次可不会出错了,他绝对会死了。”
  “哥,你也快回来吧,不然我可能会忍不住把爸妈也杀了,他们太吵了。”
  轻描淡写留下这么一句话,苏知云就不顾那边已经暴跳如雷的苏天麟,匆匆挂掉了电话。
  而当苏天麟风尘仆仆地赶回家,睡眼惺忪的保姆打开了房门,看见屋子里一片平和静谧,才知道苏知云骗了他。
  而保姆看着苏天麟凌乱的西装,湿漉漉的头发,也感到十分诧异。
  这是苏知云最后一次出现在这个家里,他以一种沉默平静的姿态退出,甚至于没人察觉到他是什么时候离去,临行前偏偏又狠狠折腾了苏天麟一顿。
  而不管事后苏天麟如何发短信怒骂对方,苏知云都不再回复了。
  很多年后的一个夏夜,苏天麟将这些事开玩笑一般一股脑倾诉给自己的妻子。
  那时他已经年岁渐长,鬓边都生出了白发,年少时想起怒气磅礴的事情,现在都沦为笑谈。
  “我不明白他离开前为什么要说那样一个谎。”
  他来自于江南水乡的妻子有一双漂亮的眼睛,埋在被子里,眨一眨,就扑簌簌地亮,柔软得像某种小动物,好半天,才闷闷开口:“你不觉得他很可怜吗?”
  “有什么可怜的。”
  “他那个时候应该是希望有人能挽留或者在意他的吧,就算大吵大闹,歇斯底里也好过视若无睹。他就好像一个一直揣着火柴等人来买的小孩,期待你们来问他为什么。”
  “我觉得他给你打那个电话是想要道别的,只是没有说出口,他跟你一样,都是不善表达的人。”
  “你们一直都没有想过真正去思考他那些话、那些行为代表了什么,因为没有人真的重视他,就算他自己说了,你们也不会愿意去听他想要说什么。”
  “其实那个家里没人喜欢他,不是吗?”
  作者有话说:


第95章 快乐
  梦里有很多红色意象,攀附着悬崖生长蔓延的凌霄花,从枝头结出指甲盖大小的西瓜,圆头圆脑的西瓜坠落到插满尖刀的尸块上,汁液混着鲜血流淌一地。
  苏知云在结账的催促声醒来,慢吞吞睁开眼睛,午后的阳光把眼皮映成一种通透盈亮的肉粉色,睡得太久而使得大脑混沌,甚至有一点轻微的眩晕感。
  风扇嘎吱嘎吱地转着,送来几缕吝啬的凉风,苏知云热得脊背都出了一层薄汗,他后知后觉地觉得闷热。
  外头没有太阳,云翳却深重,晕湿的发梢衬得脸愈发冷白。
  “小帅哥,你们这店这么热,怎么连空调都不安一台。”
  年轻的男人穿着件花花绿绿的外衫,里头是一件白背心,脖子上戴着一串足有拇指粗细的金项链,他低头点了根烟,将嘴里的槟榔渣子啐到一旁。
  苏知云觉得口渴,一口气喝了陶瓷缸里大半杯的水,才慢吞吞说话。
  陶瓷缸还是店主给的,半旧不新。
  “34.6。”
  男人从裤兜里掏出一摞红艳艳的钞票,数了好一会儿,掏出一张五十——“不用找了。”
  “我说小帅哥,你有没有兴趣发展副业?”
  那男人买完东西也不急着走,而是站在原地点了烟饶有趣味地打量苏知云。
  苏知云略微挑起眼睛,男人就识趣地递了根烟过去,眼见着苏知云点燃了,在萦绕白雾里露出一点低垂的眼睫毛。
  “你在这破店子里一天能赚多少天?连个空调都没有,热死人了。”
  店里生意冷清,工资很低,只是包吃包住,图个方便。
  这个县城里夏天很热,雨还多,闷得人透不过气。
  店里蚊香也没点一根,苏知云叫蚊子咬了很多包,他无聊的时候还数了数,一边手臂十一个,一边手臂十五个。他现在用的手机还是老板淘汰下来的翻盖,办了张临时卡,手机只能存200条信息,全是营业厅发来的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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