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脸皮前男友跑来要当我室友[现代耽美]——BY:异路某

作者:异路某  录入:08-30

  老板吃了瘪,他左右望了望,思考了一段时间,咬着后槽牙答应了下来。
  “一半就一半,今天过后,你们不许再来了!”
  当然,高暮提议的“一半”,还是有一些人不同意的,但老板除了答应给一半,硬是不肯再答应其他的了,到后来干脆抱胸靠墙一站,一幅任杀任剐的模样,无赖至极。夜长梦多,大家商量了下,觉得不能再拖到明日去,万一老无赖又变卦。为了能赶在银行关门前结束汇款,少数不同意只给一半的人,也只得服从多数,不然届时大家一分钱都拿不到。
  主意一敲定,带头的赶紧把原先的财务叫了出来,大家一起赶去临近的银行,在民警和记者的见证下,将三个月的工资打给了名单在册的被拖欠员工们。这中间还因为数额较大,小银行存款不够,一群人浩浩荡荡辗转了整三个银行,才将辛辛苦苦要到的三月工资拿到了手。
  杜逍的手机提示音不断,全是公司群里拿到钱的欢呼声,他再次将公司群静音,焦急地指挥不认路的司机往市里大医院开。早在老板答应之前,他已经拉着高暮叫了辆车,直奔医院了,老板那指甲里谁知道有什么细菌,早一秒打破伤风针,早一秒安心。高暮全程一语不发,相比急得一身汗的杜逍,他平静得像个呆子,任由杜逍拉着跑东跑西。杜逍看看边上的大傻个,想骂,又没立场骂,只得命令高暮好好坐一个地方别动,自己一人勤劳地办这手续,取那药品。
  “我没事,不用打什么破伤风。”
  排队两小时,打针一分钟,从注射室出来,高暮终于是说出了自离开鸣水楼会所后的第一句话。杜逍终于爆发了,手指戳着高暮的肩膀咬牙切齿道:
  “你有病吧!都打完了说不用打!你没看到那老胖子指甲缝有多脏吗!你没看到那美工刀上都是铅皮屑吗!你有病吧!跳桩孔还不够!你还徒手抓刀!真当自己铜皮铁骨啊!你要是破伤风死了,那我家不得成凶宅了!你是不是有病!”
  “嗯,我大概是有病。”
  高暮抓住杜逍狂戳他肩膀的手指,紧紧握在手心中。杜逍一下没了话,他抽了两下没抽出,抽第三下的时候,高暮才松了劲。手指甫一脱出,他立马跑到墙角面壁思过,嘴里还在叽里咕噜不知道嘟囔着些什么。高暮也不来催,就站在不远处靠墙看着他,看得他头脑发热意识不清。
  “走了。”
  良久,杜逍闷闷道,拎着个手机大步走在前边。
  “好。”
  高暮默默跟着,与杜逍保持着两步的距离,杜逍往后甩的手离他很近,他试着伸手去握,但每次快要握住时,他的小小犹豫,都会让杜逍离他更远一些。
  “你想吃什么?”
  “嗯?”
  “我说,你想吃什么,我请你。”杜逍不回头,反手将手机屏幕面向高暮,上面是银行短信页面,显示到账了一笔钱,“这里有你的功劳。”
  “你定吧,我都可以。”
  杜逍没说话,低头看了眼手机,绕着医院外墙从侧门出去,上了一辆停在路边的网约车副驾驶,全程没给高暮一个正脸。高暮站在车边叹了口气,拉开后座钻了进去,默默从右后视镜去看杜逍的小半个侧脸。杜逍一手托着下巴望向窗外,他似乎有所感,愣了一下,往里侧缩了缩,彻底将自己的脸从右后视镜中挪了开去。
  

  ☆、第十话

  都说从简入奢易,从奢入简难,杜逍觉得自己可能是个反例,才几个月而已,人均超一百的餐食对他来说已经算是迈入了高端的范畴。犹记得还有工作时,他大手一挥,三百多的小龙虾一请就能请三四盘,而那样的日子如今完全离他远去,不知今后还会不会回来。现在的他,开始专心研究起了各类app上的优惠券,就是算施工预算,都没这么认真过。
  如何在花最少钱的情况下请客,且要看起来不寒酸,这是门高深的学问。他千算万算,最终定了家六十八能买一百优惠券的骨头煲店。八十八的锅底自带肉骨,能省去一部分肉钱,再来个二十的蔬菜篮,以及一份七十八的牛羊卷拼盘,即使含有不可剔除的餐具费及调料费,人均也不过才七十几。
  这七十几里,猪、牛、羊俱全,各类绿叶、菌菇、玉米俱有,既多样又营养,比自助餐还划算,简直完美。如果两人吃不够,大不了他这个做东的少吃点,都留给高暮,到时候多去弄些免费的自助水果也能充饥。
  杜逍一阵摇头,想自己何时如此穷酸了,但就待客之道来讲,这做法也没什么可指摘的,优待别人,苛待自己,他可真是天使下凡。两人先行回了趟家,毕竟高暮那身打扮实在是有些不能看,不仅满是脏污,还沾了斑斑血迹。杜逍在楼下等高暮,对方速度很快,不过七八分钟便下来了,待人从单元楼出来,走到身边,他不禁挑了挑眉。
  虽说看着和平常没什么两样,朴实的深色T,棉布的白长裤,以及略脏的不知名球鞋,但高暮似乎不仅仔细洗了脸,擦了乳霜,脖子侧边还散发出了微微的薰衣草香,像是特意冲了个澡才下来的。杜逍看破不说破,背着手走在前边领路,到了地方,他特别大方地将服务员拿过来的菜单往高暮面前一甩,二郎腿一翘,道:
  “你随便点,我请客。”
  当然了,高暮什么性子,杜逍心里明白得很,有人请客的情况下,高暮一定不会是主动做主的那个。他这话顶多就是走个过场,客气客气,完全不怕自己的计划被打乱,反正高暮肯定会把菜单推回来。果然,高暮连封面都没翻开,伸手把菜单推回给了杜逍,并拿过了他的杯子起身问道:
  “你喝什么饮料?我去倒。”
  “随便。”
  杜逍得意洋洋,叫来了服务员,待高暮再回来,他已经迅速点完了餐,靠沙发背上打起了游戏。高暮看了他一会儿,也拿出了手机,似乎是在跟谁聊天,一会儿轻笑,一会儿挑眉的。杜逍偶然瞥了一眼,这下没法好好打游戏了,他注意力全在专心聊天的高暮身上,很想知道对方是谁,心痒得不得了。但现今他俩关系尴尬得很,他已经不是那个可以悄悄走到高暮身后,来个出其不意,抽走他的手机,还能被拦腰抱怀里进行“惩罚”的人了。
  我都在想些什么鬼!
  杜逍被自己惊到了,吓得手机一下没拿住,掉在了地上,偏偏地面打了蜡,滑得很,手机一路从他脚下滑到了高暮脚尖。两人同时钻进桌下,同时搭上手机,指尖相触,微热的温度传递而来,杜逍脖子以上部位急速充血,不知是弯折的姿势导致的,还是其他原因导致的。
  “您好,是筷子掉了吗?”
  端着砂锅骨头煲的服务小妹歪头看向桌子底下互相对视的二人,一脸疑惑。杜逍惊慌抬头,后脑勺结结实实撞在了桌子横梁上,疼得他眼冒金星,他手机也不要了,捂着头钻了出来,闭紧了眼睛直摇头。
  “没有,筷子没掉。”
  高暮捡起了手机,放在了杜逍面前,他摆出亲切的笑容朝小妹点了点头,往后靠在椅背上,给小妹让出上菜的路。小妹“哦”了声,把砂锅搁在电磁炉上,盖上盖子笑着道:
  “砂锅要闷一会儿,滚起后请小心掀开盖子,记得先喝汤哦,二位请慢用。”
  “谢谢。”
  杜逍疼得眼泪都出来了,他挤了个笑容面向小妹,一口干掉了面前的汽水饮料。
  一顿饭下来,整体还算平静,两人似乎都在端着,没怎么说话。且也没发生杜逍预想的自己得靠免费水果充饥的事情,高暮大部分时间都在为他涮肉,一个不留神,他碗里就多了一片新涮好的肉。
  “你自己吃啊,别给我了。”
  “你多吃点,脸上都没什么肉了。”
  “我脸上有没有肉,跟你什么关系。”
  高暮笑了笑,问服务员要了两幅手套,递给杜逍一副道:
  “你还记不记得我们大三的时候,有一段时间你嘴上说不在意,但暗地里跟孟颜比谁体脂率低,弄得整天就只吃些草,最后肥肉没减下去,好看的肌肉倒是都消耗完了。”
  “哪里好看啦……”
  杜逍心里嘟囔道,他都不知道自己说出了声,只是埋头抓着骨头吸里头的髓。
  “你不也是,为了增肌,深信不用私教自己也行,结果练伤了大腿肌,瘸了好几个月,每天上课都得我伺候。”
  “其实……我那时差不多一个月就完全好了,只是……”
  只是,只是什么。
  高暮抬眼看了一下杜逍,杜逍反应过来了,原来高暮这孙子白享了他好几个月的照顾!他捡起手边的一团卫生纸扔向高暮,高暮一把接过,微微笑了下,随手放在了自己餐盘边上。
  两人你数落我,我数落你,把往年的种种事情都搬了出来,杜逍这四年都没敢去回忆从前,没想到他俩那六年间,竟然经历过这么多有的没的。自还在店里起,直到出门走了好一段路,两人都还没说完,话题更是从大一第一天见面,讲到了毕业后同居的日子。
  “和你住了五年宿舍我怎么没发现你洁癖那么严重,一出来租房住,天天就只知道盯着我理东西,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我那不是乱放,东西在哪儿我门儿清,你一让我理,我倒找不着了。”
  “养成良好习惯不好吗,那时我们没什么钱,租的老房子,楼道里还有老鼠,收拾干净了,老鼠才不会上门。再说,住宿舍时我也有帮你理啊,不过宿舍空间小,每人分到的空间少,再乱也乱不到哪里去,你没发现我理过也是正常的。”
  “哦!怪不得我老丢东西呢,一开始还以为宿舍遭贼了,后来发现没了的东西总会在哪个地方突然找到,搞半天是你理的啊!”
  “我每回理完都有跟你说东西放在哪里,是你总记不住。”
  “你放的当然你记得住了,同理,我放的我才记得住。”
  “是吗,我们为这事可是吵过一架的,后来我没帮你理了,你不就找不到自己的衣服了?最后还是我告诉你放在哪儿的。怎么你放的位置我就都能记得,我放的位置你就记不得呢。”
  这话本是一句“我的眼里只有你”的隐秘情话,杜逍也听出来了,但他脑子中了邪,就是不肯服输,今天就该不该整理这事儿,必须得分个胜负出来。
  “你理可以,理个日常用品我没意见,但不能把我正在工作的东西也理了吧。我前一天还在改蓝图,第二天回来,要改的那张就不见了。”
  “你临时出差也不知道关窗,那天夜里狂风暴雨,桌上一百多张蓝图全被吹散了,飘得屋里到处都是,我只是把看见的都捡起来了而已。少了的那几张可能被风吹出了窗外,这总不能怪我吧。”
  “即便是这样,我回来后找不到,急得不行,你安慰我两句又怎么了,会少你块肉吗?结果你就一直说是我的不好,说我没关窗,说我重要的蓝图乱放,我也知道我要负主要责任,但临时出差搅得我手忙脚乱,且我又不知道那天要下暴雨,你就不能……”
  啊啊,不想过了就分手啊,每天就这点事来回说,烦不烦。
  ……好啊,分手就分手。
  啊。
  杜逍脑中突然插|进来了一段对话,他总算是想起来了,原来四年前他会说出那句话的前因,是这件事。高暮似乎也想起来了,他微微皱了下眉,朝杜逍走近了一步,但杜逍几乎是在同时间,向后退了一步。两人面对面站在天桥人行道上,一边是建筑工地的打桩声,一边是汽车碾过石子的喀拉拉响,明明暗暗的灯光不间断地打在二人侧脸上,沉默变得异常绵长。
  “你……就是因为这个逃走的?”杜逍再开口,声音沙哑,他歪了歪头,一肘搭在栏杆上支撑身体道,“我也、我也没有那么乱吧,只是偶尔、偶尔忙起来……就这么让你不能忍受?”
  杜逍想,他应该不是忘记了高暮逃跑的缘由,只是刻意不去回忆罢了,高暮走后他都会下意识地整理自己的东西,不再乱放,还把房子的每一个角落都打扫得干干净净,可能会遭蛇虫鼠蚁的洞都补上,有时甚至到了神经质的地步,是他一人一直活在这场诅咒里罢了。反观高暮,轻易摘掉了洁癖的帽子,说脏乱就脏乱起来了,而他俩竟然是因为如此可笑、如此轻易就能推翻的理由,结束掉了六年的感情。
  “不是因为这个……”
  “那是因为什么?你别忍了,说出来吧,你看你早就在忍我了吧,多伤身啊,别憋着憋着又一句话不说就跑。”
  高暮一手抓着栏杆扶手使劲,看着像是拼命在压抑要说的话,杜逍只是看着他,说心里没有波澜是假的,他既想知道他俩真正的分手原因,又这辈子都不想知道这些劳什子扰人心烦的事情。
  “我……我……”高暮深呼吸一口,抬起头来,只看了杜逍一眼,便移开了目光,盯着工地里的探照灯道,“杜逍,你是知道我家里情况的,我的家庭非常传统,传统到不近人情,传统到我的字典里根本没有‘家’这个概念。我比起是一个儿子,更像是他们的一个作品,我什么违逆的话都不敢说,爸妈的话是绝对的,但是很多事情我无法控制,比如我就是喜欢男的。
  “我一直小心掩饰着,为了离开他们的管制,从初中开始就选择住校,大学更是特意报了个离家远的。这至今是我认为做得最正确的决定,因为我遇见了你。和你在一起的大学五年,是我活到现在为止最开心、最没有负担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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