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见沈家二公子,确实地位卓然。
一别四年,见家中一切都与离开时别无二致,久违的熟悉感,扫去了沈玉桐这一路的舟车劳顿,整个人都放松下来。
外面的世界再好,也比上家的温暖。
何况,对沈二公子来说,这世上并不会有比沈家花园更好的地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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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说一下啊,这篇文是感情流,所以不是爽文风,但应该是个苏文。
第04章、第四章 云与泥
这四年在英吉利,沈玉桐确实日日想家,想父亲和兄姐,然而回到家中,面对沈家上下的热情,也委实有点吃不消。
光是吃饭时,几个姐姐只恨不得像小时候一样,喂到他嘴里,就让他难以招架。毕竟他已经是个大学毕业二十一岁的青年,不再是需要被抱在怀中的稚儿。
为了给他接风,沈行知还专门请了沪上名角儿,来家中唱堂会。整座沈家花园,热闹得堪比过大年。
沈玉桐原本就舟车劳顿,被一家老小的热情轰炸了一天,到了暮色降临时,只觉精疲力尽,等戏班子登场,自己偷溜回了房间休息。
房间是提前收拾好的,床被还散发着阳光的清香。
虽然满身疲惫,但躺在床上,却没什么睡意,他听着外面的热闹,心情说不出的舒畅愉悦。
片刻后,有人来敲门。
“进来!”他没锁门,懒洋洋开口。
进屋的是他大嫂的贴身女佣桃枝,当初走的时候,桃枝还是个十四五岁的黄毛丫头,如今已然是大姑娘。
大姑娘酡红着脸道:“二公子,大少奶奶怕你晚上没吃饱,让我给你送点银耳汤过来。”
“放桌上吧!”沈玉桐失笑。
他哪可能没吃饱,晚上吃饭,在一大家子的投喂下,只差涨破肚皮,这会儿还撑着呢。
桃枝嗯了一声,偷偷掀起眼皮子朝床上半躺的人瞧了眼,只见他家二公子,穿一身湖蓝色真丝睡袍,敞开的衣领子,露出一片白,暖黄灯光下的一张慵懒的脸,也是白净无瑕,真真是戏本子里出来的玉面郎君。
别说,欧罗巴还真是挺养人,二公子当年出去时,虽然也是漂亮人儿,但到底还是个孩子,哪比得上如今这般风采卓然。
大姑娘这样想着,双颊就更红了,支支吾吾道:“那二公子你可别忘了吃。”
“好的。”沈玉桐对于小丫鬟的小鹿乱撞浑然不觉,只温和应声,说完又想起什么似的,“等等。”
“嗯?”
沈玉桐从床头柜上拿起一只精美的盒子,起身走到桃枝跟前:“这是我从英国带回的香水,你拿去和其他姑娘一起分了。”
桃枝欣喜地接过来道:“谢谢二公子。”
沈玉桐笑:“小玩意儿罢了,希望你们姑娘家喜欢。”
桃枝忙不迭点头:“喜欢喜欢,肯定喜欢。”
姑娘们到底是不是真喜欢这些洋人的玩意儿,不得而知,但显而易见的是,今晚收到香水的沈家一众小女佣们,一颗芳心难免要为出洋归来的二公子多跳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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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沈家花园戏台上大戏开锣时,码头上劳累一天的脚夫们,也陆续收工,去把头那里结算今日的工钱。
因为上午从贵公子手中得了一银元,孟连生接下来一整天的心情都很好。
他背着擦鞋箱,找到表叔时,对方正佝偻着身子,与两个把头争执着什么。
原来是表叔今天干的活能得五角小洋,但是把头却扣了他两角,只给他三角。
那把头是两兄弟,姓陈,码头上的人唤他们陈大陈二,具体名字不得而知。
这两兄弟操着沪郊口音,在码头做了好几年,据说从前也是脚夫,如今做上把头,揽下了所有商家的活,脚夫接活只能从两兄弟手中,在码头上很有点势力。
原本脚夫们干的是计件苦力活,扛多少货得多少钱。但这两兄弟黑心黑肝,时常就会从脚夫的血汗钱中扣下一角两角。
表叔四十多岁的人,身体也算不得好。今日见着货多,为了多赚些钱,咬牙干到快天黑,原本就已微微弯曲的脊背,一天下来更是被压弯了几分。哪晓得竟然被把头扣去快一半,当即和陈大陈二争论起来。
然而陈家兄弟根本懒得理会,只不耐烦地挥挥手:“你要是嫌钱少,明日就不用来干了。”
表叔上前攥住陈大的手臂面红耳赤道:“可我今天明明扛了五角钱的货,怎么只给三角?你们不能这么欺负人?”
陈二不耐烦地将他推开,恶声恶气道:“我就欺负人了,你能怎样?”
陈家两兄弟能从苦力做到把头,除了脑子活,也是因为身手不错,两人不到三十,生着一副彪悍的五短身材,双眉一竖时,很有那么点凶神恶煞的劲儿。
旁边几个原本想为表叔打抱不平的脚夫,见此情形,立马攥着手中几角辛苦钱,默默离开。
孟连生眉头蹙了蹙,走上前将倒地的表叔扶起来,抬头看向气焰嚣张的陈家兄弟。
他年纪小,又生了一双乌沉沉的无辜鹿眼,这样的眼神实在是没有任何威慑力。陈二抬手嫌恶地挥挥驱赶:“赶紧走!别在这里碍手碍脚。”
孟连生没说话,表叔自知这钱讨不回来,只能认栽般叹了口气,拍拍他单薄的肩膀:“算了,走吧!”
孟连生面无表情地看了看陈家兄弟,终于还是扶着表叔转身离开了。
叔侄二人走开数百米,表叔才又摇头晃脑叹道:“想当年你叔我走镖时,跟土匪都干过仗的,哪晓得如今还要为了几角钱在两个毛头小子手下受气。”
他也曾是怀一身抱负的好男儿,可惜遇上坏世道,当年的意气风发,早成过眼云烟,到了这个年纪,只能图个吃饱穿暖。
一旁的孟连生道:“没事的叔,今日我遇到一个出手阔绰的公子擦鞋,给了我一个大洋。我们去吃肉臊子面。”
表叔闻言很为他高兴,展眉笑道:“是吗?那再加一碗猪下水。”
孟连生点头:“没问题。”
叔侄俩常吃的一家面摊,就在码头附近。老板是一对中年夫妇,男人是个忠厚老实的汉子,左手不知出过什么事故,只剩半截,终日藏在空荡荡的袖管里,女人泼辣麻利,还有一把响亮的嗓子,让这个简陋的小面摊,显出几分红火。
平日里来吃面的都是码头上的贩夫走卒,普通的酸菜面不过两个铜元,满满一海碗,足够填饱一个成年汉子的肚子,加一铜元,便能得半勺子肉臊子,是孟连生这一个多月来最爱的美食。
这会儿已过了饭点,三张油乎乎的旧木桌,空了两桌。孟连生扶着表叔在一张桌子坐下,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铜元,要了两碗猪臊子面,外加一大碗猪下水。
对于面摊来说,这是份大生意,老板娘笑呵呵应了一声,抓起两把面条放入煤炉上的大铁锅中。
孟连生将今天挣的钱,掏出来放在桌上清点,二十几个铜元里夹着一枚锃亮的银元,看着十分醒目。他掂在手中感受了片刻那冰凉的温度,脑中不由得浮现白日那位贵公子的模样。
“连生——”表叔见他怔望着钱发呆的模样,将他唤回神,“附近扒手多,赶紧将钱收好。”
孟连生点头,把钱收起来,放进衣服里的暗袋中。
旁边桌上几个码头工人吃完离开,老板还未过来收碗,两个候在一旁多时的小乞儿,快速窜过来,拿起那几只吃光的碗,将里面剩下的残汤倒入一个破盆中。
无奈几个工人吃得都挺干净,两个小乞儿收获寥寥。
孟连生默默看了看两个骨瘦如柴的孩子,待老板娘将面送上桌,他招来两人,将自己那碗面倒入孩子手中残了一个口子的瓷盆中。
两个小乞儿大喜过望,用力对他鞠了个躬,抱着丰收的破盆,朝夜色中跑去。
孟连生又拿出三个铜元又重新叫了一份面。
表叔笑看着他,暗灯下的少年,表情一如既往的疏淡,看不出太多情绪,但天生的一副纯良模样,让人相信他必然是个好心肠的孩子。
连生也确实是,表叔心中暗想。但他才十七岁,人生还那么漫长,在这个乱世里,老实心善显然不是什么好事。
“连生,如今能吃饱饭了,可以想想将来的前程,你想做点什么?”
孟连生微微一愣,抿唇认真想了想,可惜并未想出自己该有个什么前程,于是摇摇头:“我觉得擦鞋就挺好的,多攒点钱,等老家年景好了,就回乡下。”
表叔笑道:“你叔我这个年纪是没什么奔头,你还年轻,机会多得是,人往高处走,既然来了这上海滩,不闯出点名堂就回老家,你甘心?”
孟连生来上海只是为了吃饱肚子,如今每天吃饱饭还能余下一点钱,已经远超他预期,他很满意,所以想不出有什么不甘心。
只是当脑子里冒出码头上那些光鲜亮丽的摩登男女,好像又隐隐知道是为何。
他嚅嗫下嘴唇,想说点什么,最终只不置可否地摇摇头。
热腾腾的肉臊子面和腥膻的猪下水入腹,一整日的劳累,便在这滋味中一扫而空。叔侄两人闷头吃过大半,不远处忽然响起一阵砰砰声。
孟连生抬头循声看去,只见远处一片乌沉沉的黑夜,被漫天华彩的烟火点亮,在空中绽放出一朵朵绚烂的花。
表叔也抬头,对着壮观的场景感慨:“这是租界哪个大户人家在办喜事吧,这一场烟火只怕能抵寻常百姓几年生活了。”
孟连生怔怔然望着远处绽放的盛大烟火,只觉得这个平平无奇的夜晚,忽然变得瑰丽旖旎,如梦如幻。
他好像忽然有点懂了表叔说的不甘心是什么。
与此同时,沈家花园里,沈玉桐正靠在房间阳台,欣赏着这场为他接风洗尘燃放的烟火。
楼下沈家人喜悦的面孔,在烟花明暗交织的光影中若隐若现,几个小辈叽叽喳喳穿梭在庭院里追逐打闹,一派的繁荣和睦,仿佛外界的风雨与这块美好的小天地从来无关。
仿佛这些年,在报上读过的山河飘摇,都是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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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不虐,放心
第05章、第五章 再遇
孟连生夏末来的上海,转眼已是暮秋。
码头上大部分工人挣钱是为了养家,他和表叔两条光棍,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三个月下来,他竟不知不觉攒了十几块钱。工棚里鱼龙混杂,钱财很不安全,即使是睡觉,也得揣在身上。
十几块对普通百姓来说已是巨款,如今上海滩上银行快要取代银号,方便又安全,于是孟连生抽了个下雨的日子,揣着自己和表叔的钱,去了银行。
去银行办业务的人,大都穿得体面,他一个穿着补丁短褂的少年,看起来实在是格格不入。幸而他识字,又善于学习模仿,不动声色地在一旁默默观察了片刻,很顺利地存好了钱,并未闹出洋相。
从银行出来,雨已经停歇。
江南的气候并不算舒适,原本就潮湿,气温骤降下来后,那湿漉漉的寒意简直能侵入骨头缝。
一阵冷风吹过来,孟连生打了个寒噤,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衫,想着码头风大,自己口袋里还留了两块钱,决定去给自己和表叔买身过冬的厚衣裳。
到上海三个月,这是他第二次来法租界,而上回不过是路过时匆匆一瞥,这次才能够认真看清楚。
楼房很高,街道很宽,路上的小汽车开得飞快——总之比乡下的牛车马车要快,时不时在积水的路面溅起一片水花。偶尔有电车响着铃声,在路边站牌停下来。
两侧高大的梧桐已在风吹雨打中凋零,只剩几片孤零零的黄叶,摇摇坠挂在枝头。
这一切,让孟连生新奇又淡漠。
然后,在进入一家百货商店前。
他看到了沈玉桐。
他有个好记性,过去两个月,他擦过上千双鞋,见过上千的客人,但他依旧认出了十几米之遥的沈玉桐,除了对方出手阔绰给了他一个大洋,还因为这位贵公子有着一张令人过目不忘的俊美面孔。
孟连生不由自主停下脚步朝人看过去。
彼时的沈二公子,正与小厮阿福拎着从百货商店买好的东西,朝停在路边的一辆黑色雪佛兰小汽车走去。
快要走到车旁时,一个穿着短褂的男人,忽然从他身旁匆匆走过,走了几步,又蓦地拔腿飞奔。
沈玉桐后知后觉反应过来,摸了把西裤口袋,脸色骤然一变:“我的钱夹!”
“钱夹?”阿福显然比他这个少爷更后知后觉。
但有人比他们反应快。
孟连生因为看到了沈玉桐,自然注意到了那偷钱夹的扒手。在那人拔腿飞奔时,他迅速回神,本能地追上去。
干偷鸡摸狗这一门的,最大本事便是跑得快。但从小漫山遍野撒欢的孟连生,比上海滩里机敏的扒手,显然更胜一筹。
他在一条窄巷,追上了男人。
那人被撵得气喘吁吁,眼见前方无路,不得不停下脚步,靠在墙边回头恶狠狠看向追过来的孟连生。
两人年岁相差不多,孟连生也并非生得孔武有力,相反只是个清瘦的少年,一张脸也看起来温和无害。
他那双乌沉沉的眼睛,一错不错地望着男人,脸上惯有的面无表情,一步一步走来,没有愤怒也没有恐惧,只有一种诡异的平静和淡漠。
男人原本看着他一个人追来,并未放在心上,这会儿却因为对方的平静而莫名生出一股忐忑,脸上那虚张声势的凶狠,渐渐垮下来。
他咬牙啐了一口,将钱夹从裤腰里扯出来,一把丢在地上,然后往前跑了两步,双手扒在墙边,像条灵活的壁虎,呲溜翻过墙头,逃之夭夭。
孟连生目送对方从墙头消失,才继续缓缓走上前,从地上拾钱夹。褐色的皮夹子沾了一点尘土,他用手指轻轻擦了干净,然后握着钱夹转身往回走。
走到巷子口时,阿福已经追过来,他是看到孟连生去追扒手的,此刻见他衣着完好,手中握着沈玉桐的褐色钱夹,大松一口气,道:“多谢小兄弟,我们家公子一定会好好感谢你的。”